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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權利公約》
日期
場合/
來源
發展摘要
行動
20.4.09
18.5.09
CA
事務委員會與團體代表及政府當局討論香港特別行政區(下稱"香港特區")根據《兒童權利公約》提交的第二份報告的項目大綱[
政府當局的文件
] [
秘書處擬備的背景資料簡介
]
事務委員會通過議案,譴責政府拒絕成立兒童事務委員會,並要求當局立即著手成立兒童事務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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