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學校教育方面使用資訊科技/電子學習



日期場合/
來源
發展摘要行動
18.4.97 FC 財委會批准 -
  • 一筆為數252,550,000元的非經常承擔額,用作為所有官立和資助小學提供多媒體電腦;
  • 每年向每所小學發放一筆為數14,000元的經常補助金,供購買消耗品和電腦輔助學習教材;及
  • 把權力轉授予庫務司,使他日後可按照乙類消費物價指數的變動,按年批准調整經常補助金金額。
    [文件]

    20.6.97 ED 事務委員會與政府當局就資訊高速公路的教育進行討論。委員強調政府當局有需要廣泛徵詢公眾的意見,以便制訂資訊科技教育的全面政策,並分階段列出目標及訂立客觀的表現指標。[張炳良議員及政府當局提供的文件](不備電子複本)
    17.10.97 ED 事務委員會討論政府當局提供的文件。有關文件旨在載述在中、小學推行資訊科技教育的最新情況,以及未來路向。[文件]
    5.12.97 FC 財委會批准
  • 一筆為數2,583,210,000元的非經常承擔額,用以改善官立及資助類別學校的資訊科技設施,從而在教學和學習方面進一步推廣使用資訊科技;
  • 每年發給每所學校55,000元至76,000元的經常補助金,用以購置與資訊科技有關的消耗品;及
  • 把權力轉授予庫務局局長,使他日後可根據乙類消費物價指數的變動,按年批准調整經常補助金金額。
    [文件]

    26.6.98 PRESS 政府當局發表應用資訊科技發展優質教育的5年策略建議諮詢文件。[新聞稿]
    28.7.98 ED 事務委員會討論政府當局提供的文件。有關文件旨在向委員簡介當局就"應用資訊科技發展優質教育的5年策略"所發表的諮詢文件。[文件]
    26.10.98 ED 事務委員會討論政府當局提供的文件。有關文件旨在簡介學校為推行資訊科技教育而須進行的校舍場地整理工作及程序。[文件]
    16.11.98 ED 事務委員會討論政府當局提供的文件。有關文件旨在載述各項建議安排,讓學校可以靈活地購置電腦設施、為教師安排資訊科技培訓,以及進行場地整理工程。[文件]
    29.1.99 FC 財委會批准 -
  • 把總目40"教育署"分目834"電腦科設備"項目511"加強在學校教育方面應用資訊科技"項下的核准承擔額提高341,473,000元,即由2,583,210,000元增至2,924,683,000元;及
  • 擴大上述項目的適用範圍,以包括在社區設施提供資訊科技設備,主要供學生在課餘使用;此外
    財委會亦察悉各項新安排,即改變以往由中央統籌的做法,在適當情況下讓學校自行購置資訊科技設備、提供教師培訓和進行電腦場地準備工程,目的是更全面和更快捷地推行資訊科技教育。[文件]

    3.99 AUD 審計署署長就學校使用資訊科技的情況進行衡工量值式審計工作。[文件]
    15.9.99 ED 因應單仲偕議員提出的要求,事務委員會舉行特別會議,討論學校電腦安裝工作的延誤問題。政府當局向事務委員會扼述為推行資訊科技教育而進行場地整理工程的進度。[文件]
    8.6.00 ED 事務委員會討論政府當局有關改善學校和教育署行政電腦系統的建議。[文件]
    23.6.00 FC 財委會批准開立為數3億7,600萬元的新承擔額,以便改善公營學校、直接資助計劃下的本地學校和教育署的行政電腦系統。[文件]
    2.01 PAC 政府帳目委員會詳細審議審計署署長關於學校使用資訊科技的情況的報告書。[報告書"第20頁"]

    政府帳目委員會希望當局繼續向其報告此事的最新發展。

    18.6.01 ED 事務委員會討論政府當局關於學校應用資訊科技先導計劃的檢討結果的報告。[文件]
    28.2.02 ED 事務委員會討論政府當局提供的文件。有關文件旨在詳述資訊科技教育5年策略中期檢討的主要結果及建議。[文件]
    2.7.03 CQ 何鍾泰議員就"推行資訊科技教育策略"提出質詢。[議事錄"第74頁"]
    18.2.04 CQ 單仲偕議員就"在資訊科技教育計劃下額外聘請的教師"提出質詢。[議事錄"第26頁" ]
    19.4.04 ED 事務委員會討論資訊科技教育的未來路向。政府當局並告知事務委員會,當局擬就下個資訊科技教育策略展開公眾諮詢。[文件]

    政府當局提供的一份題為"香港及其他經濟體系在教育上使用資訊科技的情況"的資料文件[文件]

    21.6.04 ED 事務委員會討論當局就"資訊科技教育 - 未來路向"諮詢公眾的結果,以及推行下個資訊科技教育策略的事宜。[文件]
    2.7.04 FC 財委會批准 -
    (a)開立為數1億7,150萬元的新承擔額,以更換和提升公營學校的資訊科技設施,讓學校得到更佳的裝備,應付現時在學與教方面對資訊科技的需要;及

    (b)開立為數4,020萬元的新承擔額,用以推行各項措施,藉以把資訊科技融入學與教。 [文件]

    9.5.05 ED 事務委員會討論政府當局提供的文件,該文件題為"推行第二個資訊科技教育策略"。[文件]
    10.6.05 FC 財委會批准把總目156"政府總部:教育統籌局" 分目700"一般非經常開支"項目914"推行資訊科 技教育策略"項下的承擔額提高1億2,430萬元,即由4,020萬元增至1億6,450萬元,用以繼續推行第二個資訊科技教育策略的各項措施。[文件]
    25.10.06 CQ 單仲偕議員就"資訊科技教育策略"提出質詢。[議事錄"第29頁"]
    18.4.07 CQ 曾鈺成議員就"利用資訊科技教學"提出質詢。[議事錄"第15頁"]
    12.11.07 ED 事務委員會討論政府當局提供的文件,該文件題為"適時適用科技 學教效能兼備"。[文件] [諮詢文件]

    事務委員會並察悉由立法會秘書處擬備的背景資料簡介,該資料簡介題為"在教育上應用資訊科技"。[文件]

    9.1.08 CQ 單仲偕議員就"香港教育城"提出質詢。 [議事錄"第81頁"]
    14.1.08 ED 事務委員會討論政府當局提供的文件,該文件匯報第三個資訊科技教育策略諮詢結果。[文件]
    31.1.08 ED 事務委員會與代表團體及政府當局會商,討論第三個資訊科技教育策略。政府當局就關於資源規劃和重新調配提供補充資料。[文件]
    3.3.10 CQ 譚偉豪議員就"學校資訊科技發展"提出質詢。[議事錄"第58頁"]
    14.5.10 FC 財委會批准 -

    (a)開立為數1億2,800萬元的新承擔額,以便在學校推廣電子學習;及

    (b)把核准承擔額提高1,200萬元,以便加強和加快發展課程為本學與教資源庫的工作。[文件]

    28.5.10 FC 財委會批准 -

    (a)一筆為數2億8,000萬元的新承擔額,以向經濟上有需要的家庭提供上網費津貼;及

    (b)一筆為數2億2,000萬元的新承擔額,以協助有需要的學生和家長透過互聯網學習。[文件]

    16.2.11 CQ 梁君彥議員就"電子教學材料"提出質詢。[議事錄"第61頁"]
    11.4.11 ED 事務委員會討論政府當局題為"落實課本、教材和學材分拆定價政策的工作進展"的文件。[文件]

    事務委員會並察悉立法會秘書處擬備題為"課本、教材和學材分拆訂價"的背景資料簡介。[文件]

    21.6.11 ED 事務委員會討論政府當局題為"落實課本、教材和學材分拆定價政策的工作進展"的文件。[文件]

    事務委員會並察悉立法會秘書處擬備題為"課本、教材和學材分拆訂價"的背景資料簡介。[文件]

    22.6.11 CQ 譚偉豪議員就"學校使用資訊科技的情況"提出質詢。 [議事錄"第70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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