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期 | 場合/ 來源 | 發展摘要 | 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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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5.6.03
| HS
| 事務委員會討論政府當局文件所載有關加強公營醫院系統傳染病設施的建議。 [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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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7.03
| PWSC
| 工務小組委員會通過以下承擔額:把56MM號和57MM號工程計劃提升為甲級;按付款當日價格計算,估計所需費用分別為2億8,720萬元和1億2,240萬元,用作加強9間公立醫院(即東區尤德夫人那打素醫院、威爾斯親王醫院、瑪嘉烈醫院、伊利沙伯醫院、瑪麗醫院、屯門醫院、雅麗氏何妙齡那打素醫院、廣華醫院和基督教聯合醫院)的感染控制設施,以處理患上傳染病(包括嚴重急性呼吸系統綜合症)的病人。[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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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7.03
| FC
| 財委會批准工務小組委員會在2003年7月2日會議上通過的承擔額。[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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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10.03
| CM
| 麥國風議員就"更完善的嚴重急性呼吸系統綜合症應變機制及預防措施"提出議案,該議案經陳國強議員及梁劉柔芬議員修正後獲得通過。[議事錄"第80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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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9.10.03
| CQ
| 麥國風議員就"化驗嚴重急性呼吸系統綜合症病毒"提出質詢。[議事錄"第1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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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9.10.03
| CM
| 羅致光議員就"委任專責委員會"提出議案,該議案獲得通過。 [議事錄"第6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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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12.03
| HS
| 事務委員會討論政府當局的文件,內容建議增加56MM號工程計劃"加強公營醫院系統的感染控制設施"的核准預算費用。 [事務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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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12.03
| PWSC
| 工務小組委員會通過以下承擔額:把56MM號工程計劃的核准預算費由2億8,720萬元提高6,810萬元至3億5,530萬元(按付款當日價格計算)。[文件]
小組委員會傳閱提供以下資料的政府當局文件
| (a) | 與類似工務工程計劃所採用的慣常方法相比,用以估計上述工程計劃費用的方法和程序;及
| | (b) | 工程計劃下6間醫院現時電力和冷凍水的備用供應量,以及為加強這些醫院的感染控制設施所需的額外供應量。[跟進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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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1.04
| FC
| 財委會批准工務小組委員會在2003年12月17日會議上通過的承擔額。[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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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5.2.04
| CQ
| 劉漢銓議員就"嚴重急性呼吸系統綜合症信託基金委員會"提出質詢。[議事錄 "第51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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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3.04
| HS
| 事務委員會討論政府當局有關興建附設於瑪嘉烈醫院的新傳染病醫療中心的建議。[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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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6.04
| PWSC
| 工務小組委員會通過以下承擔額:把58MM號工程計劃提升為甲級;按付款當日價格計算,估計所需費用為5億3,830萬元,用以興建附設於瑪嘉烈醫院的傳染病醫療中心。[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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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5.6.04
| FC
| 財委會批准工務小組委員會在2004年6月9日會議上通過的承擔額。[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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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7.04
| CM
| 羅致光議員就"專責委員會報告"提出議案,該議案經楊森議員修正後獲得通過。 [議事錄"第139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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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7.04
| HS
| 事務委員會討論政府當局的文件,內容匯報自2003年3月以來與嚴重急性呼吸系統綜合症相關的撥款的最新運用情況。 [文件]
政府當局告知事務委員會,待加強主要急症醫院的隔離設施後,當局會檢討應把有限資源用於興建第二間傳染病醫療中心,還是用於其他有需要的地方,例如改善基層護理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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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5.05
| HS
| 政府當局的文件,內容請委員支持為改善11間公立醫院解剖設施的感染控制裝備而進行的擬議基本工程計劃。[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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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5.5.05
| PWSC
| 工務小組委員會通過以下承擔額:把62MM號工程計劃提升為甲級;按付款當日價格計算,估計所需費用為6,840萬元,用以改善11所公營醫院解剖設施的感染控制製備。[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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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4.6.05
| FC
| 財委會批准工務小組委員會在2005年5月25日會議上通過的承擔額。[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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