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期 | 場合/ 來源 | 發展摘要 | 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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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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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acific Convergence Corporation (PCC)向香港特別行政區(下稱"香港特區")政府簡介數碼港建議。薄扶林被確定為興建數碼港的主要地點。[投影片資料(只備英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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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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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盈科拓展集團(下稱"盈科")就建議的數碼港發展計劃的下述範疇提供補充資料
| 選址及發展建議
| | 估計就業機會
| | 影響經濟的事項
| | 財務事項
| | 盈科作出的承擔
| | 其他國家的經驗
| | 吸引跨國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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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資料(只備英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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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5.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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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盈科的李澤楷先生致函署理資訊科技及廣播局局長劉吳惠蘭女士,答覆劉太在1998年9月16日會議席上的提問。[函件(只備英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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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10.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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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盈科第二次向香港特區政府簡介數碼港建議。[投影片資料(只備英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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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12.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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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盈科第三次向香港特區政府簡介數碼港建議,題為"香港數碼港 - 建議的未來路向"。[投影片資料(只備英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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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12.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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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CC的行政總裁Alex ARENA先生致函財政司司長曾蔭權先生,闡釋盈科認為需要以私人協約方式批地供發展數碼港計劃的理據。[函件(只備英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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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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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lex ARENA先生致函資訊科技及廣播局副局長鄭汝樺女士,述明有關數碼港發展方案的比較分析。[函件(只備英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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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1.99
| -
| 資訊科技及廣播局局長鄺其志先生致函PCC的李澤楷先生,述明香港特區政府對數碼港計劃的立場。[函件(只備英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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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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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盈科委聘的財務顧問,羅兵咸永道會計師事務所向資訊科技及廣播局提交"數碼港發展方案評估"(下稱"該評估")。就推行數碼港計劃所考慮的3個方案如下 -
| 方案1 - 私營機構領導的發展(公私營機構夥伴合作)
| | 方案2 - 政府主導的措施
| | 方案3 - 法團領導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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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件(只備英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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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1.99
| -
| 羅兵咸永道會計師事務所答覆資訊科技及廣播局對該評估提出的問題,並作出澄清。[函件(只備英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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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5.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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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羅兵咸永道會計師事務所參照該評估方案1的相同規格,評估政府在發展數碼港須承擔的財務費用後(方案2a),向資訊科技及廣播局提交對方案1及方案2作出的修訂。[圖文傳真(只備英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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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6.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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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羅兵咸永道會計師事務所根據修訂後的地積比率(數碼港:1.0,住宅發展:3.8),向資訊科技及廣播局提交對方案1、方案2及方案2a所作的分析。 [圖文傳真(只備英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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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6.1.99
| -
| 資訊科技及廣播局交給盈科的"推行模式:可能適合的計劃大綱"。[文件(只備英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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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7.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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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盈科的李澤楷先生致函資訊科技及廣播局局長鄺其志先生,就"推行模式:可能適合的計劃大綱"作出回應。[函件(只備英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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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99
| -
| 盈科的A K CHUI先生致函資訊科技及廣播局副局長鄭汝樺女士,述明由羅兵咸永道會計師事務所提交的對"數碼港發展方案評估"作出的修訂假設。[函件(只備英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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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2.99
| -
| 資訊科技及廣播局局長鄺其志先生致函盈科的李澤楷先生,就盈科1999年1月27日及1999年2月3日函件所概述的盈科修訂方案提出修改。[函件(只備英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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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2.99
| -
| 政府當局與盈科就資訊科技及廣播局局長1999年2月11日的函件舉行會議。[會議的簡要紀錄(只備英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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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2.99
| -
| 盈科的李澤楷先生致函資訊科技及廣播局局長鄺其志先生,就局長1999年2月11日的函件及在1999年2月12日會議上所進行的商議作出回應。 [函件(只備英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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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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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盈科的Kam CHUI先生致函資訊科技及廣播局副局長鄭汝樺女士,跟進李澤楷先生1999年2月15日函件所述事項。[函件(只備英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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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2.99
| -
| 資訊科技及廣播局局長鄺其志先生致函盈科的李澤楷先生,建議另外兩個方案以推展計劃 -
| 替代方案1 - 政府會向盈科批出發展權,由盈科根據全承包建築安排發展數碼港計劃。
| | 替代方案2 - 政府會向政府與盈科所成立的聯營公司批出發展權,由聯營公司根據全承包建築安排發展數碼港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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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件(只備英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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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4.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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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盈科的李澤楷先生函覆資訊科技及廣播局局長鄺其志先生,認為替代方案1的未來路向更佳,並對此方案提出一些修改。[函件(只備英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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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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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CC的行政總裁Alex ARENA先生交付與6家資訊科技公司簽訂的租用意向書,該等公司有意成為數碼港的租戶。[函件(只備英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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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99
| -
| 資訊科技及廣播局局長鄺其志先生向盈科的李澤楷先生送交數碼港計劃的意向書。盈科簽署後把意向書交還政府。[函件(只備英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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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3.99
| BS
| 財政司司長在1999至2000年度財政預算案演詞中宣布,政府倡議在香港設立"數碼港"。[財政預算案"57至62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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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3.99
| ITB
| 政府當局向委員簡介擬議數碼港發展計劃。[會議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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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9.4.99
| ITB,PLW
| 政府當局向委員簡述擬議數碼港計劃的財務安排及最新進展的詳情。委員察悉,當局沒有透過公開招標程序,便將該計劃的發展權批予盈科。他們對下列事項深表關注:
| a. | 政府當局有否偏離既定的批地及批出項目發展權的做法;
| | b. | 決策過程及諮詢業界的程序;及
| | c. | 興建數碼港及建議的運作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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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當局回應委員的關注時解釋,政府選擇與盈科合作,是基於多項因素,包括該公司有能力游說多間大型資訊科技和資訊服務公司成為數碼港的主要租戶。[會議紀要]
會議後,資訊科技及廣播事務委員會主席致函政府當局,詢問當局如何處理行政會議成員在數碼港發展計劃中出現利益衝突的情況。[來往函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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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5.99
| ITB
| 委員討論數碼港計劃的財務安排及最新進展。委員察悉下列於會議席上提交議員省覽的文件 -
| a. | "建築成本預算,數碼港計劃 - 數碼港部分";[文件]
| | b. | "近年委託私人發展商進行的工程計劃例子";[文件(只備英文本)] 及
| | c. | 委員在1999年4月29日會議席上提出的關注事項一覽表。[文件]
[會議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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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文件於會後送交全體議員參閱:
| a. | 香港發展數碼港可帶來的經濟利益的顧問研究報告節錄本;(立法會CB(1)1314/98-99(02)號文件,沒有電子複本)
| | b. | 事務委員會主席與行政署長的來往函件,內容是關於政府當局就行政會議成員討論數碼港計劃所擬備的資料文件;[文件]
| | c. | 代表一批上市公司的張葉司徒陳律師事務所與政府當局就有關在薄扶林發展數碼港的建議而發出的來往函件;[文件(只備英文本)]
| | d. | 代表10家物業發展公司的宙輝有限公司於1999年5月10日及11日發出的兩篇新聞稿,以及政府於1999年5月10日發出的新聞稿;[文件] 及
| | e. | 委員在1999年5月5日會議席上提出的關注事項一覽表。[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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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5.99
| PWSC
| 工務小組委員會通過一項承擔額,把653CL號工程計劃的一部分提升為甲級;按付款當日價格計算,估計費用為9億6,400萬元,用以為數碼港發展計劃提供道路、渠道和主要基礎設施。[文件]
[跟進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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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5.99
| FC
| 財委會批准工務小組委員會在1999年5月12日通過的撥款建議。[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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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6.99
| ESC
| 人事編制小組委員會通過開設兩個編外職位,即1個首長級乙級政務官職位(首長級薪級第3點)和1個總工程師職位(首長級薪級第1點),為期3年;以及把資訊科技及廣播局1999-2000年度編制的年薪值上限提高3,166,560元,即由25,746,000元增至28,912,560元,以開設5個非首長級職位,監察數碼港發展計劃。[文件]
政府當局應委員的要求提供更多資料,詳述資訊科技及廣播局轄下擬設的數碼港事務部、盈科和日後成立的數碼港公司分別擔當的工作/職務,以及彼此之間的工作關係。[跟進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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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6.99
| CQ
| 陸恭蕙議員就數碼港計劃的環境影響評估提出質詢。[議事錄"第49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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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6.99
| ITB
| 政府當局向委員簡述數碼港計劃的最新進展。委員察悉,當局未來的主要工作是與盈科磋商計劃協議。
政府當局應委員所請,答允以圖表方式,每季向事務委員會匯報數碼港計劃各個里程標或主要發展的最新資料。[跟進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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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6.99
| CQ
| 何鍾泰議員就甄選數碼港租戶的事宜提出質詢。[議事錄"第26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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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7.99
| FC
| 財委會批准人事編制小組委員會在1999年6月9日通過的人員編制建議。[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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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9.99
| ITB
| 事務委員會討論截至1999年8月31日有關數碼港計劃最新進展的文件,當中包括33項里程標,概括分為5類工作,即基建工程、上蓋建築、在憲報公布數碼港計劃、管理及市場推廣與宣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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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11.99
| CQ
| 何鍾泰議員就數碼港計劃薄扶林分區計劃大綱圖的修訂事項提出質詢。[議事錄"第41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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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12.99
| FA
| 因應委員在1999年5月12日的工務小組委員會會議席上,對政府當局在沒有進行招標工作的情況下,決定將數碼港計劃的發展權批給單一私營公司所依循的程序表示關注,事務委員會與政府當局討論對私營機構措施給予特別考慮的基本原則。[文件]
[會議紀要"第9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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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2.00
| ITB
| 事務委員會聽取有關數碼港計劃進展的最新資料。[文件]
政府當局匯報,資訊科技及廣播局局長和庫務局局長已獲委任為香港數碼港管理有限公司的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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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8.5.00
| ITB
| 事務委員會討論有關數碼港計劃季度進展報告的文件(2000年5月)。[文件]
政府當局建議在數碼港現址南北兩端築建通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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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5.00
| PWSC
| 工務小組委員會通過一項承擔額,把653CL號工程計劃提升為甲級;按付款當日價格計算,估計費用為2億3,180萬元,用以築建前往鋼綫灣數碼港發展區的北面通路,並敷設相關的排水渠和進行水務工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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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6.00
| FC
| 財委會批准工務小組委員會在2000年5月17日通過的建議。[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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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6.00
| ITB
| 政府當局向委員簡述與盈科屬下一家公司訂立數碼港計劃協議的主要條款。該協議於2000年5月17日簽立。[立法會參考資料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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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11.00
| PWSC
| 工務小組委員會通過一項承擔額,把241WF號工程計劃提升為甲級;按付款當日價格計算,估計費用為1億1,720萬元,用以增建水務設施,以便為薄扶林的新發展項目供應食水。[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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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12.00
| CQ
| 劉慧卿議員就數碼港計劃的財務安排提出質詢。[議事錄"第5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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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12.00
| ITB
| 事務委員會討論截至2000年12月5日有關數碼港計劃最新進展的文件。因應委員的關注,政府當局已修訂總綱發展藍圖,把原定計劃興建的148個住宅單位改建為辦公室用地,供城市規劃委員會考慮。[文件] 委員察悉,在數碼港部分會提供27幢獨立洋房。由於數碼港附近地區有大量獨立洋房供應,他們認為並無迫切需要興建該等獨立洋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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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12.00
| FC
| 財委會批准工務小組委員會在2000年11月22日通過的建議。[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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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7.01
| ITB
| 事務委員會討論截至2001年6月有關數碼港計劃最新進展的文件。[文件]
委員關注數碼港能否達致吸引一流資訊科技公司匯聚香港的目的。委員對於需要把更多住宅單位改建為寫字樓,數碼港的財務安排及管理事宜,同樣感到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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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12.01
| CQ
| 石禮謙議員就甄選數碼港租戶的事宜提出質詢。[議事錄"第8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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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2.02
| ITB
| 政府當局向委員簡述截至2002年2月有關數碼港計劃的最新進展。當局特別提到財務安排、租務事宜、體制安排及數碼港學院等。[文件]
委員關注到數碼港的租務情況、租戶的概況、香港數碼港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局的組成,以及數碼港學院的財務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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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4.02
| ITB
| 政府當局向人事編制小組委員會提交建議前,請事務委員會支持有關體制安排及人員編制建議,把兩個編外職位,即1個首長級乙級政務官職位(首長級薪級第3點)和1個總工程師職位(首長級薪級第1點)的任期延長,負責推行與數碼港有關的工作。[文件] 委員察悉有關建議,但沒有表明立場。
事務委員會察悉秘書處擬備的資料摘要。該份摘要扼述委員在各次會議席上就數碼港租務事宜提出的關注。[資料摘要]
事務委員會討論有關數碼港第一期辦公室大樓出租情況的文件。[文件] 事務委員會察悉,第一期辦公室大樓的出租情況未如理想,部分委員呼籲當局訂立更具彈性的租賃條款,以吸引準租戶,並制訂應變計劃,以應付反應欠佳的情況。政府當局察悉委員的意見及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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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5.02
| ESC
| 人事編制小組委員會通過保留資訊科技及廣播局內兩個編外職位,即1個首長級乙級政務官職位(首長級薪級第3點)和1個總工程師職位(首長級薪級第1點),為期18個月,以便借調兩名合適的政府人員到財政司司長法團擁有的私營公司所成立的管理小組,負責推行與數碼港發展有關的工作。[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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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4.5.02
| FC
| 財委會批准人事編制小組委員會在2002年5月15日通過的人員編制建議。[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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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7.02
| ITB
| 事務委員會討論截至2002年6月有關數碼港計劃最新進展的文件。[文件] 鑒於當前經濟不景,委員十分關注辦公室用地日後的出租率。
為確定數碼港的成效,事務委員會要求政府當局告知委員,在整體上,租戶公司現時/過往所租用的辦公室面積,相對於該等公司在數碼港租用的辦公室面積;以及該等租戶公司在數碼港的僱員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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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10.02
| CQ
| 劉慧卿議員就數碼港計劃的成效提出質詢。[議事錄"第60頁"]
余若薇議員就向數碼港租戶提供免租期優惠提出質詢。[議事錄"第48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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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8.1.03
| ITB
| 事務委員會討論截至2003年1月有關數碼港計劃最新進展的文件。[文件] 委員察悉,在17家公司和機構中,只有3家租戶是首次來港發展的新公司和機構,而有關對數碼港只是另一項物業發展項目的批評未有減退。
關於擬設的數碼媒體中心,委員要求政府當局向事務委員會提供更多資料,說明其運作模式和收費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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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7.03
| ITB
| 事務委員會討論截至2003年7月有關數碼港計劃最新進展的文件。[文件] 數碼港統籌專員特別指出,數碼媒體中心預計於2003年年底及2004年2月分兩期落成,而無線通訊應用開發中心則將於2003年11月或之前落成。
委員又要求獲得有關財務安排的最新資料,包括預期政府可獲得的投資回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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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1.04
| ITB
| 事務委員會討論截至2004年1月有關數碼港計劃最新進展的文件。[文件]
事務委員會察悉,租用或承諾租用數碼港寫字樓的28家公司及機構中,6家是首次來港發展的新公司,另有6家是新成立的本地公司。數碼港部分各期建造發展工程已經完成,而住宅發展部分的單位仍在發售。
委員認為,現在是按原先公布的目標對數碼港計劃進行整體檢討的適當時候。
截至2004年6月有關數碼港進展報告的最新資料,已於2004年6月24日送交委員參考。[跟進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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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1.05
| ITB
| 事務委員會討論截至2004年12月有關數碼港計劃最新進展的文件,該文件為該計劃的整體報告。[文件]
[秘書處擬備的背景資料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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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05
| ITB
| 事務委員會討論有關工商及科技局局長於2005年1月26日及27日在報章就數碼港發表的署名文章的事宜。[局長於2005年1月26日在報章發表的文章] [局長於2005年1月27日在報章發表的文章]
[秘書處擬備有關立法會各委員會以往就數碼港進行討論的時序表]
[秘書處擬備的資料簡介]政府當局於2005年2月18日因應議員在會議上提出的要求提供了一份文件。
[跟進文件]
安達信企業諮詢部擬備的顧問報告的節錄本[跟進文件(只備英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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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5.06
| ITB
| 事務委員會與政府當局討論數碼港計劃在2005至06年度的進展報告及2006至07年度的業務計劃。[文件]
[背景資料簡介]
[跟進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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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3.07
| ITB
| 政府當局向事務委員會簡述數碼港計劃的進展,包括該計劃截至2006年3月31日為止的財政年度經審計帳目的財政業績。[文件] [背景資料簡介] [跟進文件] [跟進文件] (只備英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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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3.08
| ITB
| 政府當局向事務委員會簡述數碼港計劃的進展,包括數碼港公司截至2007年3月31日為止的財政年度經審核帳目的財政業績。[文件] [背景資料簡介] [跟進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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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3.09
| ITB
| 政府當局向事務委員會簡報數碼港計劃的進展。[文件] [背景資料簡介]
[跟進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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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2.10
| ITB
| 政府當局向事務委員會簡報數碼港計劃的進展。[文件]
[背景資料簡介]
[跟進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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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3.11 |
ITB |
政府當局向事務委員會匯報數碼港計劃的進展。
[文件]
[背景資料簡介]
[跟進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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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4.12 |
ITB |
政府當局向事務委員會簡述數碼港計劃的最新進展,並概述數碼港過去一年在履行公眾使命方面的主要活動。[文件][背景資料簡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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