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期 | 場合/ 來源 | 發展摘要 | 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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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7.2.04
| TP
| 事務委員會討論關於行政會議決定邀請地鐵有限公司(下稱"地鐵公司")及九廣鐵路公司(下稱"九鐵公司")開始商議可能合併一事。有關事宜應在2004年8月31日前完成商議。[立法會參考資料摘要]
事務委員會將當局就政府對擬議合併進行內部評估所得結果提交的補充資料文件,分發予委員傳閱。[跟進文件]
|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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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3.04
| CM
| 劉江華議員就兩鐵合併及提供轉乘優惠提出的議案,經李鳳英議員修正後獲得通過。[議案]"第10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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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6.3.04
| TP
| 事務委員會討論政府當局的下述建議:在環境運輸及工務局開設兩個編外職位,包括1個首長級乙級政務官職位(首長級薪級第3點),以及1個首長級丙級政務官職位(首長級薪級第2點)。[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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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8.4.04
| ESC
| 人事編制小組委員會通過政府當局的下述建議:由2004年7月1日起,在政府總部環境運輸及工務局開設兩個編外職位,包括1個首長級乙級政務官職位(首長級薪級第3點),以及1個首長級丙級政務官職位(首長級薪級第2點),為期兩年,以應付因地鐵公司與九鐵公司的合併建議而增加的工作量。[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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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5.04
| FC
| 財務委員會批准開立承擔額,由2004年7月1日起,在政府總部環境運輸及工務局開設兩個編外職位,包括1個首長級乙級政務官職位(首長級薪級第3點),以及1個首長級丙級政務官職位(首長級薪級第2點),為期兩年,以應付因地鐵公司與九鐵公司的合併建議而增加的工作量。[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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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2.05
| CQ
| 鄺志堅議員就兩鐵合併的建議提出質詢。
[議事錄"第6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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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P
| 政府當局提供資料文件,載述就兩鐵可能合併進行商討的進展情況。[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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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4.06
| TP,FA
| 政府當局向委員簡報建議的兩鐵合併方案。[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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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8.4.06
| TP
| 事務委員會聽取兩間鐵路公司職工會的意見,並與政府當局進一步討論與員工相關的事宜。[文件]
事務委員會討論政府當局建議在環境運輸及工務局保留1個首長級乙級政務官(首長級薪級第3點)編外職位,以及1個首長級丙級政務官(首長級薪級第2點)編外職位,為期12個月,由2006年7月1日起,直至2007年6月30日為止。[文件]
政府當局對委員在2006年4月28日交通事務委員會會議上,就與員工相關的事宜的提問作出的回應。[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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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5.06 及 23.5.06
| TP,FA
| 事務委員會聯席會議與政府當局討論因兩鐵合併而引起與票價相關的事宜及財務和物業方案。[文件]
政府當局對委員在2006年5月23日的聯席會議上,就物業方案的提問作出的回應。[文件]
政府當局對委員在2006年5月22日的聯席會議上,就與票價相關的事宜的提問作出的回應。[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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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6.5.06
| TP
| 政府當局向委員匯報有關兩鐵合併擬議的立法工作。[文件]
政府當局對委員在2006年5月26日的交通事務委員會會議上,就兩鐵合併的提問作出的回應。[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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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RIEF
| 有關"《兩鐵合併條例草案》"的立法會參考資料摘要[立法會參考資料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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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C
| 政府將《兩鐵合併條例草案》提交立法會,而立法會成立了法案委員會,審議此條例草案。條例草案旨在修訂《九廣鐵路公司條例》(第372章)及《地下鐵路條例》(第556章),藉以就香港鐵路有限公司(下稱"港鐵公司")在一個專營權下經營地下鐵路、九廣鐵路及若干其他鐵路提供必要的法例框架;以及使九鐵能夠與港鐵公司訂立一份服務經營權協議,藉此將接觸、使用或管有九鐵某些財產的權利授予港鐵公司。條例草案無意處理就使用任何由港鐵公司經營的鐵路服務或巴士服務而須繳付車資的規管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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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06
| ESC
| 人事編制小組委員會通過保留兩個編外職位,即1個首長級乙級政務官職位(首長級薪級第3點)及1個首長級丙級政務官職位(首長級薪級第2點),由2006年7月1日起至2007年6月30日止,為期12個月,以跟進落實兩鐵合併建議的工作。[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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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6.06
| FC
| 財務委員會批准人事編制小組委員會在2006年6月1日的會議上所作的建議,保留兩個編外職位,即1個首長級乙級政務官職位(首長級薪級第3點)及1個首長級丙級政務官職位(首長級薪級第2點),由2006年7月1日起至2007年6月30日止,為期12個月,以跟進落實兩鐵合併建議的工作。[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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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5.07
| TP
| 事務委員會討論政府當局建議在環境運輸及工務局暫時保留兩個編外職位,即1個首長級乙級政務官職位(首長級薪級第3點)及1個首長級丙級政務官職位(首長級薪級第2點),為期6個月,由2007年7月1日起,至2007年12月31日為止。[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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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5.07
| ESC
| 人事編制小組委員會通過保留兩個編外職位,即1個首長級乙級政務官職位(首長級薪級第3點)及1個首長級丙級政務官職位(首長級薪級第2點),為期6個月,由2007年7月1日起,至2007年12月31日為止,以跟進落實地鐵和九鐵系統的合併建議工作。[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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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6.07
| FC
| 財務委員會批准人事編制小組委員會在2007年5月22日的會議上所作的建議,保留兩個編外職位,即1個首長級乙級政務官職位(首長級薪級第3點)及1個首長級丙級政務官職位(首長級薪級第2點),為期6個月,由2007年7月1日起,至2007年12月31日為止,以跟進落實地鐵和九鐵系統的合併建議工作。[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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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5.5.07
| HC
| 法案委員會完成條例草案的商議工作,並在2007年5月25日向內務委員會作出報告。[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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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5.5.07
| HC
| 內務委員會同意成立小組委員會,負責研究與兩鐵合併有關的附屬法例擬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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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6.07-8.6.07
| COU
| 立法會恢復條例草案的二讀辯論。[議事錄"第66頁"][議事錄] [議事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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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6.07
| COU
| 政府當局提交4項與兩鐵合併有關而須按先訂立後審議的程序處理的附屬法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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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9.6.07
| HC
| 研究與兩鐵合併有關的附屬法例擬稿小組委員會向內務委員會作出報告。[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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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7.07
| COU
| 運輸及房屋局局長動議4項議案,請求立法會通過由地鐵公司及九鐵公司訂立的4套附例。[議事錄"第139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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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10.07
| COU
| 政府當局提交須進行先訂立後審議程序的《〈兩鐵合併條例〉(生效日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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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1.07
| HC
| 成立小組委員會,負責審議《〈兩鐵合併條例〉(生效日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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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11.07
| HC
| 《〈兩鐵合併條例〉(生效日期)公告》小組委員會向內務委員會作出報告。[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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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P
| 地鐵公司就兩鐵合併後的鐵路車費調減提供資料文件。[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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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8.11.07
| CQ
| 劉皇發議員就兩鐵合併後的學童減價優惠提出質詢。[議事錄"第46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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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5.09
| TP
| 事務委員會與政府當局就港鐵公司在兩鐵合併後更改員工福利的事宜進行討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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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6.6.09
| TP
| 事務委員會與政府當局進一步討論港鐵公司在兩鐵合併後更改員工福利的事宜[文件][文件]
事務委員會與團體代表會晤,聽取他們對港鐵公司在兩鐵合併後更改員工福利事宜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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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7.11.09
| TP
| 事務委員會與政府當局進一步討論港鐵公司在兩鐵合併後更改員工福利事宜[文件][文件]
事務委員會察悉香港鐵路總工會提交的意見書。
[會議紀要]
港鐵公司就委員在會議席上提出的關注事項所作出的回應已隨立法會CB(1)2790/09-10號文件發出。[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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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6.10
| SUBC
| 小組委員會與政府當局討論《香港鐵路附例》及《香港鐵路(西北鐵路)附例》檢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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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5.4.12
| CQ
| 陳茂波議員就香港鐵路有限公司的物業發展權提出質詢。[議事錄"第5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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