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危險品(修訂)條例草案》委員會
第四次會議

日期:2001年2月6日(星期二)
時間:上午8時30分
地點:立法會大樓會議室A

議 程

  1. 通過會議紀要
    (上午8時30分至8時35分)

    立法會CB(1)523/00-01號文件 -- 2000年12月6日會議的紀要(已發出)

  2. 與政府當局舉行會議
    (上午8時35分至10時30分)

    有關文件

    1. 於2000年10月20日隨立法會CB(3)81/00-01號文件送交議員參閱的法案文本(已發出)

    2. 保安局於2000年10月18日發出的立法會參考資料摘要(檔號:SBCR1/1336/86 pt31)(已發出)

    3. 於2000年11月1日發出的法律事務部報告(立法會LS14/00-01號文件)(已發出)

    4. 載於立法會CB(1)162/00-01號文件附錄III的已標明修訂事項的法案文本(已發出)

    5. 載於立法會CB(1)162/00-01號文件附錄IV的保安事務委員會1999年10月16日會議紀要的摘錄(已發出)

    6. 隨立法會CB(1)249/00-01號文件發出,由先寧國際(集團)有限公司於2000年11月27日提交的意見書(已發出)

    7. 政府當局所提交,有關運送石油氣和危險品車輛員工的訓練要求比較的文件(立法會CB(1)259/00-01(01)號文件)(已發出)

    8. 政府當局所提交,有關運送石油氣和危險品車輛的發牌規定內容比較的文件(立法會CB(1)259/00-01(02)號文件)(已發出)

    9. 隨立法會CB(1)378/00-01號文件發出,由先寧國際(集團)有限公司於2000年12月14日提交的另一份意見書(已按機密文件方式發出)

    10. 政府當局就先寧國際(集團)有限公司於2000年11月27日提交的意見書作出回覆的文件(立法會CB(1)411/00-01(01)號文件)(已發出)

    11. 政府當局就法案委員會於2000年12月6日會議上提出的關注事項作出回應的文件(立法會CB(1)411/00-01(02)號文件)(已發出)

    12. 載於立法會CB(1)531/00-01(01)號文件,政府當局就法案委員會於2001年1月18日會議上提出的關注事項作出回應的文件(隨附於後)

    13. 載於立法會CB(1)531/00-01(02)號文件,由香港零售管理協會於2001年1月19日提交的意見書(英文本隨附於後)

  3. 其他事項
    (上午10時30分以後)


立法會秘書處
2001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