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道路交通法例(修訂)條例草案》委員會
第三次會議

日期2001年11月9日(星期五)
時間上午8時30分
地點立法會大樓會議室A


議程
I.確認通過會議紀要
(上午8時30分至8時35分)

立法會CB(1)1885/00-01號文件
(已發出)

--2001年7月11日會議的紀要

立法會CB(1)218/01-02號文件
(已發出)

--2001年10月22日會議的紀要
II.與團體代表及政府當局舉行會議
(上午8時35分至10時25分)

與團體代表舉行會議

  1. 市區的士司機聯委會
    [立法會CB(1)219/01-02(03)號文件(已發出)]

  2. 香港汽車高級駕駛協會

  3. 香港公共及專線小巴同業聯會

  4. 香港汽車會
    [立法會CB(1)252/01-02(01)號文件(隨附於後)]
未能出席會議的下列組織所提交的意見書:

  1. 貨車車隊聯會有限公司
    [立法會CB(1)24/01-02(01)號文件(已發出)]

  2. 公共及私家小型巴士教師公會
    [立法會CB(1)219/01-02(04)號文件(已發出)]
與政府當局舉行會議

(1)於2001年6月8日隨立法會CB(3)756/00-01號文件送交議員參閱的法案文本(已發出);

(2)運輸局於2001年6月6日發出的立法會參考資料摘要(檔號:TRAN 3/7/28(01) Pt 5)(已發出);

(3)於2001年6月19日發出的法律事務部報告(立法會LS109/00-01號文件)(已發出);

(4)條例草案標明修訂文本;
[立法會CB(1)24/01-02(01)號文件附件B(已發出)];

(5)政府當局對貨車車隊聯會有限公司所提出意見的回應
[立法會CB(1)96/01-02(01)號文件(已發出)];

(6)政府當局對法律事務部所提出問題/意見的回應摘要
[LS7/01-02號文件(已發出)];

(7)政府當局就委員於2001年10月22日會議席上所提問題提交的資料文件
[立法會CB(1)219/01-02(01)號文件(已發出)];及

(8)現行《道路交通條例》(第374章)下須就車輛廢氣測試中心、車輛測試中心及駕駛學校繳付費用的條文
[立法會CB(1)219/01-02(02)號文件(已發出)]

III.其他事項
(上午10時25分開始)

立法會秘書處
2001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