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生中心條例草案》委員會
第四次會議

日期:2001年2月13日(星期二)
時間:上午10時45分
地點:立法會會議廳

議 程

  1. 與政府當局舉行會議
    (上午10時45分至下午12時45分)

    就所提事項作出的回應

    立法會CB(2)839/00-01(01)號文件--政府當局就委員在2001年1月4日上次會議席上所提事項作出回應的文件(隨附於後)

    立法會CB(2)839/00-01(02)號文件--載有擬議委員會審議階段修正案的條例草案已標明修訂事項文本(隨附於後)


    繼續逐一審議條例草案的條文

    條例草案

    立法會CB(2)399/00-01(02)號文件--條例草案第14至18條的已標明修訂事項文本(已送交委員參閱)


    已發出的其他文件

    (a)於2000年10月4日隨立法會CB(3)25/00-01號文件送交議員參閱的條例草案文本;

    (b)保安局於2000年10月5日發出的立法會參考資料摘要(檔號:SBCR 11/2856/98);及

    (c)助理法律顧問與政府當局就條例草案若干問題的來往書信(立法會CB(2)353/00-01(01)至(04)號文件);

    (d)政府當局就委員在2000年11月2日法案委員會會議席上所提事項作出回應的文件(立法會CB(2)399/00-01(01)號文件);

    (e)香港律師會就條例草案擬備的意見書(立法會CB(2)594/00-01(01)號文件);及

    (f)政府當局就法案委員會於2000年12月5日提出及香港律師會提出的事項作出回應的文件(立法會CB(2)594/00-01(02)號文件)。


  2. 下次會議的日期
立法會秘書處
2001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