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拉OK場所條例草案》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

日期:2002年1月14日(星期一)
時間:下午4時30分
地點:立法會會議廳

議程

I.與政府當局舉行會議
(下午4時30分至6時30分)

先前會議的續議事項

(a) 立法會CB(2)747/01-02(02)號文件 --政府當局對於2001年10月22日會議席上所提出問題的回應(已發出)

(b) 立法會CB(2)747/01-02(03)號文件 --政府當局對於2001年11月29日會議席上所提出問題的回應(已發出)

先前發出的其他文件

一般文件

(1) 保安局於2001年1月10日發出的立法會參考資料摘要(檔號:SBCR 2/1866/97 Pt. 20);

(2) 就條例草案發出的法律事務部報告(立法會LS47/00-01號文件,該文件已隨於2001年2月8日發出的2001年2月9日內務委員會會議文件(立法會CB(2)829/00-01號文件)送交議員)

(3) 於2001年1月19日隨立法會CB(3)334/00-01號文件送交委員參 閱的條例草案文本

(4)立法會CB(2)966/00-01(02)號文件--有關條例草案的標明修訂文本

(5)立法會CB(2)966/00-01(03)號文件--1999年1月7日保安事務委員會會議紀要的摘錄

(6)立法會CB(2)1204/00-01(01)號文件--《規管影響評估:卡拉OK場所牌照制度最後報告》

(7)立法會CB(2)29/01-02號文件--有關"擬議在香港法例第172章《公眾娛樂場所條例》下規管跳舞派對"的文件

意見書及政府當局的回應

(8)立法會CB(2)988/00-01(01)號文件--卡拉OK條例關注組就條例草案所提交的意見書

(9)立法會CB(2)1140/00-01號文件--法案委員會所接獲的意見書

(10)立法會CB(2)1153/00-01(01)號文件--秘書處所擬備的意見書摘要

(11)立法會CB(2)1165/00-01(01)號文件--香港餐飲聯業協會所提交的意見書

(12)立法會CB(2)1387/00-01(01)號文件--張宇人議員所提出問題的一覽表

(13)立法會CB(2)1387/00-01(02)號文件--卡拉OK條例關注組於2001年4月10日所提交的意見書

(14)立法會CB(2)1494/00-01(01)號文件--政府當局對於張宇人議員所提出問題的回應

(15)立法會CB(2)1494/00-01(02)號文件--政府當局對於卡拉OK條例關注組於2001年4月10日所提交意見書的回應

(16)立法會CB(2)2358/00-01(01)號文件--卡拉OK條例關注組2001年9月26日的來函,隨附(i)羅富國測量師行擬備的3份卡拉OK場所改建工程成本預算報告及(ii) DD Drysdale教授就發牌管制卡拉OK場所的規管影響評估報告所提交的文件

(17)立法會CB(2)376/01-02(01)號文件--政府當局就羅富國測量師行擬備的3份卡拉OK場所改建工程成本預算報告提出的意見

(18)立法會CB(2)376/01-02(02)號文件--政府當局對DD Drysdale教授就發牌管制卡拉OK場所的規管影響評估報告所提交的文件的意見

(19)立法會CB(2)1387/00-01(04)-(10)號文件--周允基教授分別在《表現為本消防規範國際期刊》及《建築科學國際期刊》發表的6篇文章

(20)立法會CB(2)1547/00-01(01)號文件--政府當局對第(19)項文件的回應

(21)立法會CB(2)108/01-02(01)號文件--卡拉OK條例關注組於2001年10月18日就第(20)項文件政府當局的回應的來函

(22)立法會CB(2)1624/00-01(01)號文件--香港理工大學周允基教授於2001年5月就條例草案所提交的意見書

(23)立法會CB(2)1895/00-01(03)號文件--政府當局對第(22)項文件的回應

(24)立法會CB(2)502/01-02(01)號文件--政府當局對第(21)項文件的回應

(25)立法會CB(2)502/01-02(03)號文件--政府當局對卡拉OK條例關注組就樓宇安全規定所提出的要求的回應及為現有卡拉OK場所提供其他可供選擇的樓宇安全設施

政府當局對法案委員會及法律事務部所提出問題的回應

(26) 立法會CB(2)1153/00-01(02)號文件 --政府當局對於2001年3月1日會議席上所提出問題的回應

(27) 立法會CB(2)1408/00-01(02)號文件 --政府當局對於2001年3月26日會議席上所提出問題的回應

(28) 立法會CB(2)1408/00-01(03)號文件 --政府當局對於2001年4月2日會議席上所提出問題的回應

(29) 立法會CB(2)1895/00-01(01)號文件 --政府當局對於2001年5月3日會議席上所提出問題的回應

(30) 立法會CB(2)1895/00-01(02)號文件 --政府當局對於2001年5月14日會議席上所提出問題的回應

(31) 立法會CB(2)502/01-02(02)號文件 --政府當局對於2001年5月18日會議席上所提出問題的回應

(32) 立法會CB(2)2382/00-01(01)號文件 --政府當局對於2001年5月28日會議席上所提出問題的回應

(33)隨立法會CB(2)1639/00-01號文件發出的LS77/00-01號文件--政府當局對法律事務部所提出問題的回應

(34)立法會CB(2)502/01-02(04)-(05)號文件--法律事務部與政府當局之間的往來函件

(35) 立法會CB(2)747/01-02(01)CB(2)832/01-02(01)號文件 --政府當局對於2001年10月9日會議席上所提出問題的回應

(36)立法會CB(2)832/01-02(02)號文件--政府當局於2002年1月8日的來函,當中附有據報附設進行卡拉OK活動所需設施的認可會社一覽(只備英文本)

(37)立法會CB(2)832/01-02(03)號文件--政府當局就香港、日本及台灣卡拉OK場所樓宇安全及消防規定比較所提供的補充資料

II.下次會議的日期

下次會議將於2002年1月24日下午2時30分舉行。


立法會秘書處
議會事務部2
2002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