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額罰款(公眾地方潔淨罪行)條例草案》委員會會議

日期:2001年4月26日(星期四)
時間:上午8時30分
地點:立法會會議廳

修訂議程

  1. 政府當局就上次會議提出的事項所作的回應

    [立法會CB(2)1385/00-01(01)號文件--政府當局於2001年4月25日發出的函件(隨文附上)]


  2. 逐項審議條例草案的條文

  3. 其他事項

過往發出的文件

(a)2001年2月16日隨立法會CB(3)432/00-01號文件送交議員的條例草案;

(b)環境食物局於2001年2月14日發出的立法會參考資料摘要(檔號:EFB(CR)10/9/2);

(c)法律事務部就條例草案提交的報告(2001年3月1日隨立法會CB(2)976/00-01號文件發出的立法會LS63/00-01號文件,供2001年3月2日內務委員會會議上討論);

(d)已標明修訂的條例草案文本[立法會CB(2)1200/00-01(02)號文件];

(e)助理法律顧問3於2001年3月2日致政府當局的函件及政府當局於2001年3月29日的覆函[立法會CB(2)1200/00-01(03)號文件];

(f)立法會食物安全及環境衞生事務委員會2001年1月8日會議紀要的撮錄[立法會CB(2)1200/00-01(04)號文件];及

(g)政府當局就"有關輕微公眾潔淨罪行的建議定額罰款制度"提供的文件,供立法會食物安全及環境衞生事務委員會於2001年1月8日會議上討論[立法會CB(2)1200/00-01號文件的附錄II]。


立法會秘書處
2001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