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長官選舉條例草案》委員會

第四次會議

日 期:2001年5月2日(星期三)
時 間:上午8時30分
地 點:立法會大樓會議室A

議 程

  1. 與政府當局舉行會議

    1. 續議事項

      立法會CB(2)1405/00-01(01)號文件 -- 政府當局就委員在2001年4月24日會議上所提事宜作出的回應

    2. 就條例草案的主要範疇進行討論

      由第IV項開始(請參閱隨附的附錄)

  2. 下次會議日期

    下兩次會議將分別於2001年5月5日及8日舉行。

立法會秘書處
2001年4月27日


附錄

提交《行政長官選舉條例草案》委員會的文件
(截至2001年4月27日)

主要範疇文件編號
I.一般事宜
(1)立法會參考資料摘要 CAB C5/1
(2)法律事務部報告 LS71/00-01
(3)政制事務局局長動議二讀條例草案的致辭全文 CB(2)1174/00-01(02)
(4) 助理法律顧問擬備的文件,題目為"並未在《基本法》內訂明的條例草案條文" LS83/00-01(隨CB(2)1217/ 00-01發出)
(5)《基本法》與條例草案條文對照表CB(2)1318/00-01(01)
(6)條例草案與《立法會條例》條文對照表CB(2)1217/00-01(04)
(7)助理法律顧問在2001年3月29日及4月24日致政府當局的函件,助理法律顧問在函中要求當局就多項與條例草案有關的事宜提供意見CB(2)1327/00-01(01)CB(2)1388/00-01(01)
II. 選舉委員會("選委會")
(1)雙重席位CB(2)1352/00-01(01)第1項CB(2)1405/00-01(01)第6項(隨文附上)
(2)有關在2000年7月組成的選委會的資料CB(2)1352/00-01(01)第2項
(3)界別分組選舉候選人的資格準則 -- 條例草案附表第17(3)條CB(2)1352/00-01(01)第3項
(4)條例草案第8(3)條是否合法CB(2)1352/00-01(01)第4項
III. 投票日期
(1)訂定投票日期各個方案的優劣利弊CB(2)1352/00-01(01)第5項CB(2)1405/00-01(01)第1項(隨文附上)
(2)《基本法》第五十三條的意思CB(2)1405/00-01(01)第2項(隨文附上)
(3)填補行政長官職位空缺的過程CB(2)1405/00-01(01)第3至5項(隨文附上)
IV. 在行政長官選舉中參選的資格準則
(1)海外國家的司法人員在參選前是否必須辭職CB(2)1352/00-01(02)第1項
V. 提名
VI. 退選
VII. 投票方法
VIII. 選舉呈請及司法覆核
(1)條例草案建議的越級上訴程序與即將提出的《香港終審法院(修訂)條例草案》所建議的有何分別 CB(2)1352/00-01(02)第2項
IX. 選舉開支限額
(1)政府當局的回應CB(2)1235/00-01(01)第5項
X. 防止賄選的法例如何適用於行政長官選舉
(1)《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CB(2)1217/00-01(03)
XI. 如何規管與選舉有關的活動
(1)有關行政長官選舉的選舉指引CB(2)1235/00-01(01)第1項
(2)如何規管在任行政長官的拉票活動CB(2)1235/00-01(01)第3項
(3)政黨成員為黨內一名參選的成員進行競選活動所受到的規限CB(2)1235/00-01(01)第4項
XII. 有關高級政府官員在行政長官選舉中參與助選活動的指引
(1)政府當局的回應CB(2)1235/00-01(01)第2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