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編制小組委員會會議議程

2001年5月2日(星期三)上午10時45分
在立法會會議廳舉行

文件編號事項
1.EC(2001-02)1建議由2001年7月1日起,在工業貿易署開設一個首長級丙級政務官常額職位(首長級薪級第2點),出任人員負責掌管亞洲部,並刪除政府總部工商局一個首長級丙級政務官常額職位(首長級薪級第2點),以作抵銷;同時,重新分配工商局和工業貿易署首長級人員的職務和職責,以提高工作效率

(出席人員:工商局首席助理局長/工業貿易署副署長)

2.EC(2001-02)2建議在法律援助署申請及審查科開設一個助理首席法律援助律師常額職位(首長級(律政人員)薪級第1點),並把訴訟科一個助理首席法律援助律師常額職位(首長級(律政人員)薪級第1點)調配到申請及審查科,以維持申請及審查科的有效運作,提高服務質素

(出席人員:助理行政署長/法律援助署署長/法律援助署副署長/助理首席法律援助律師)

3.EC(2001-02)3建議保留法律援助署政策及行政科一個助理首席法律援助律師編外職位(首長級(律政人員)薪級第1點),由2001年7月1日起,至2002年9月30日止,負責監督資訊系統策略的推行工作

(出席人員:助理行政署長/法律援助署署長/法律援助署副署長/助理首席法律援助律師/法律援助署高級行政主任/資訊科技署助理署長)

4.EC(2001-02)4建議把電訊管理局總監職位的職級由首長級薪級第5點提升至第6點,把電訊管理局高級助理總監職位(首長級薪級第3點)改稱為電訊管理局副總監(首長級薪級第3點),開設一個電訊管理局助理總監常額職位(首長級薪級第2點),以加強電訊管理局首長級架構,應付該局愈趨繁重的職責和日益複雜的工作

(出席人員:資訊科技及廣播局副局長/電訊管理局助理總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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