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編制小組委員會

2001年10月24日(星期三)上午10時45分
人事編制小組委員會會議議程

文件編號事項
1.EC(2001-02)20建議更改總目174和175項下的編制,以便成立公務及司法人員薪俸及服務條件諮詢委員會聯合秘書處,並由2001年12月1日起,把總目174項下2001-02年度編制的 年薪總值上限提高1,548,340元,即由8,258,000元增至9,806,340元

(出席人員:公務員事務局副局長/公務員薪俸及服務條件常務委員會秘書長/紀律人員薪俸及服務條件常務委員會秘書長)

2.EC(2001-02)21建議開設四個常額職位,包括政府總部規劃地政局一個首長級丙級政務官職位(首長級薪級第2點)、地政總署一個總產業測量師職位(首長級薪級第1點),以及規劃署一個政府城市規劃師職位(首長級薪級第2點)和一個總城市規劃師職位(首長級薪級第1點),以提供首長級人手支援,監察和協助推行為期20年的市區重建計劃

(出席人員:規劃地政局副局長/規劃地政局首席助理局長/ 地政總署助理署長/規劃署助理署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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