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內務委員會

2001年11月2日舉行的第三次會議

議 程

I.通過2001年10月26日第二次會議的紀要
(立法會CB(2)207/01-02號文件)

II.續議事項

(a)內務委員會主席匯報與政務司司長會面的情況

(b)行政署長2001年11月1日就審核條例草案的建議優先次序的來函

III.立法會先前會議的續議事項

(a)法律事務部就根據《議事規則》第54(4)條交付內務委員會處理的法案所擬備的報告

(i)《2001年九廣鐵路公司(修訂)條例草案》
(立法會LS2/01-02號文件)

(ii)《2001年稅務(修訂)條例草案》
(立法會LS14/01-02號文件)

(b)2001年10月26日在憲報刊登的附屬法例法律事務部報告
(立法會LS15/01-02號文件)

IV.將於2001年11月7日立法會會議席上處理的其他事項

(a)質詢
(立法會CB(3)88/01-02號文件)

(b)議員議案

(i)根據《釋義及通則條例》第34(4)條動議的決議案

上述決議案由涂謹申議員動議。(議案措辭已於2001年10月29日隨立法會CB(3)84/01-02號文件發出。)

(ii)根據《釋義及通則條例》第34(4)條動議的決議案

上述決議案由葉國謙議員動議。(議案措辭已於2001年10月26日隨立法會CB(3)77/01-02號文件發出。)

V.將於2001年11月14日立法會會議席上處理的事項

(a)質詢
(立法會CB(3)89/01-02號文件)

(b)法案 -- 首讀及動議二讀

《2001年少年犯(修訂)條例草案》

(c)政府議案

迄今並未接獲有關的預告。

(d)議員議案

(i)就"改進營商環境"動議的議案

上述議案由丁午壽議員動議。(議案措辭已於2001年10月31日隨立法會CB(3)95/01-02號文件發出。)

(ii)就"調低各類公共交通服務收費"動議的議案

上述議案由劉江華議員動議。(議案措辭已於2001年11月1日隨立法會CB(3)97/01-02號文件發出。)

VI.法案委員會及小組委員會報告

(a)法案委員會/小組委員會情況報告
(立法會CB(2)193/01-02號文件)

(b)《2001年按摩院(修訂)條例草案》委員會報告
(立法會CB(2)212/01-02號文件)

(c)《2001年申訴專員(修訂)條例草案》委員會報告
(立法會CB(2)226/01-02號文件)

(d)與行政長官選舉有關的附屬法例小組委員會首次報告
(立法會CB(2)236/01-02號文件)

(e)《更生中心規例》小組委員會報告小組委員會主席涂謹申議員作口頭匯報。

(f)立法會議員酬金及工作開支償還款額小組委員會第四份報告
(立法會AS36/01-02號文件)

VII.邀請政務司司長出席內務委員會會議討論包括邊境管制站實施24小時運作在內的重要事宜

將由何秀蘭議員提出。

VIII.邀請財政司司長出席內務委員會會議向議員簡報他最近的訪京之行

將由劉慧卿議員提出。

IX.其他事項

立法會秘書處
2001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