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行政長官選舉有關的附屬法例小組委員會
日期:2001年11月26日(星期一)
時間:上午8時30分
地點:立法會大樓會議室A


議 程

I.與政府當局舉行會議

(a)《選舉開支最高限額(行政長官選舉)規例》(2001年第232號法律公告)

立法會CB(2)484/01-02(01)號文件 -- 政府當局就首屆行政長官選舉的候選人所使用的選舉開支提供的資料

(b)《選舉程序(行政長官選舉)規例》

(i)規例文本(2001年第233號法律公告)

(ii)立法會CB(2)400/01-02(01)號文件-政府當局提供的對照表(已發出)

(iii) 立法會CB(2)451/01-02(01)號文件 -政府當局於2001年11月20日就助理法律顧問所提事項作出的回應(於2001年11月20日會議上提交及隨文附上)

(iv) 立法會CB(2)451/01-02(02)號文件-助理法律顧問致政府當局的函件(隨文附上)

(v) 立法會CB(2)451/01-02(03)號文件 - 政府當局擬動議的修正案英文擬稿(隨文附上)

(c)《行政長官選舉(選舉呈請)規則》

(i)規則文本(2001年第241號法律公告)

(ii)政制事務局於2001年11月15日發出的立法會參考資料摘要(檔號:CAB C5/7/8)(已發出)

(iii) 立法會LS24/01-02號文件- 法律事務部就該規則擬備的報告(已發出)

(iv) 立法會CB(2)451/01-02(04)號文件 - 政府當局提供的對照表(隨文附上)

(v) 立法會CB(2)451/01-02(05)號文件 -助理法律顧問致政府當局的函件(隨文附上)

(vi) 立法會CB(2)451/01-02(06)至(09)號文件-《行政長官選舉條例》第34條、《香港終審法院條例》第22及24條、《香港終審法院規則》及《香港終審法院費用規則》(隨文附上)

(vii) 立法會CB(2)484/01-02(02)號文件 -政府當局就助理法律顧問2001年11月22日一函作出的回應英文本

II.下次會議日期

立法會秘書處
2001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