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

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會會議

日 期:2002年1月28日(星期一)
時 間:下午4時30分
地 點:立法會大樓會議室A

議 程

I.通過以往會議的紀要

立法會CB(2)954/01-02號文件--2001年11月26日會議的紀要

立法會CB(2)955/01-02號文件--2001年12月20日會議的紀要

II.上次會議後發出的資料文件

立法會CB(2)900/01-02(01)號文件-- 香港仲裁司學會2002年1月10的來函,當中闡述該學會在培訓發展本地仲裁人員方面所採取的措施

III.下次會議的討論事項

立法會CB(2)987/01-02(01)號文件--有待研究的事項一覽表

立法會CB(2)931/01-02(01)號文件-- 有關對《物業轉易及財產條例》(第219章)內關於由法團簽立轉易文件的修訂建議的諮詢文件

IV.檢討香港的法律教育及培訓
(下午4時40分至5時30分)

香港的法律教育及培訓:初步報告--顧問報告全文及摘要(已向委員發出)

立法會CB(2)987/01-02(02)號文件--顧問報告列載的多項建議

立法會CB(2)987/01-02(03)號文件--政府當局擬備的進度報告

V.民事司法制度改革:中期報告及諮詢文件
(下午5時30分至6時30分)

立法會CB(2)987/01-02(04)號文件--在2001年11月30日至2002年1月18日期間的有關新聞報道

VI.其他事項

有關"選定國家處理針對法官的投訴的機制"的擬議研究

此事項將由主席提出。事務委員會在其擬備的任命法官程序諮詢文件中,邀請各界就香港設立此機制是否可取可行提出初步意見。諮詢期將於2002年3月15日屆滿。


立法會秘書處
議員事務部2
2002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