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內務委員會

2003年1月24日舉行的第十三次會議

議程

I.通過2003年1月10日舉行的第十二次會議的紀要
(立法會CB(2)907/02-03號文件)

II.續議事項

(a)內務委員會主席匯報與政務司司長會面的情況

(b)2002年12月18日提交立法會會議席上省覽的23項根據 《證券及期貨條例》制定的附屬法例
(立法會LS48/02-03號文件)

(c)2003年1月8日提交立法會會議席上省覽的附屬法例法律事務部報告

(i)《2002年認許及註冊(修訂)(第2號)規則》及《法律執業者(風險管理教育)規則》
(立法會LS41/02-03號文件)

(ii)根據《選舉管理委員會條例》訂立的的附屬法例:

《2002年選舉管理委員會(選民登記)(立法會地方選區)(區議會選區)(修訂)規例》;及

《2002年選舉管理委員會(登記)(立法會功能界別選民)(選舉委員會界別分組投票人)(選舉委員會委員)(修訂)規例》

(立法會LS36/02-03號文件的第29至37段已於2003年1月9日隨立法會CB(2)861/02-03號文件發出)

III.立法會先前會議的續議事項

(a)2003年1月10日在憲報刊登的附屬法例法律事務部報告
(立法會LS40/02-03號文件)

(b)2003年1月17日在憲報刊登的附屬法例法律事務部報告
(立法會LS46/02-03號文件)

IV.將於2003年2月12日立法會會議席上處理的事項

(a)質詢

(b)法案 -- 首讀及動議二讀

迄今並未接獲有關的預告。

(c)政府議案

(i)房屋規劃地政局局長會根據《房屋條例》就《房屋(交通違例事項)(定額罰款)(修訂)附例》動議的決議案
(決議案措辭已於2003年1月24日隨立法會CB(3)314/02-03號文件發出。)
(立法會LS49/02-03號文件)

(ii)保安局局長會根據《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條例》就:

《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愛爾蘭)令》;及

《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荷蘭)令》

動議的2項決議案

(決議案措辭已於2003年1月20日隨立法會CB(3)306/02-03號文件發出。)
(立法會LS47/02-03號文件)

(d)議員議案

(i)就"專責委員會第一份報告"動議的議案

上述議案由劉健儀議員動議。(議案措辭已於2003年1月22日隨立法會CB(3)311/02-03號文件發出。)

專責委員會建議每位發言的議員應獲准發言不超過15分鐘。

(ii)將由劉炳章議員動議的議案

劉炳章議員已獲分配辯論時段。

(劉炳章議員於2003年1月21日致內務委員會主席的函件(只備中文本))

V.預先就2003年2月19日立法會會議席上處理的事項給予通知

法案 -- 首讀及動議二讀

(a)《2003年前濱、海床及道路(修訂)條例草案》

(b)《2003年滙票(修訂)條例草案》

VI.法案委員會及小組委員會報告

(a)法案委員會/小組委員會情況報告
(立法會CB(2)988/02-03號文件)

(b)《村代表選舉條例草案》委員會報告
(立法會CB(2)983/02-03號文件)

(c)《2002年應課稅品(修訂)條例草案》委員會報告
(立法會CB(1)779/02-03號文件)

(d)《封閉令(對健康的即時危害)上訴委員會規則》小組委員會報告
(立法會CB(2)950/02-03號文件)

VII.其他事項

立法會秘書處
議會事務部2
2003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