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立法會會議議程

A 03/04-24

立法會

議程


2004年4月21日星期三及
2004年4月22日星期四每天下午2時30分

I. 提交文件

附屬法例/文書法律公告編號
1.《2004年圖書館指定令》 47/2004
2.《2004年古物及古蹟(歷史建築物的宣布)公告》 48/2004
3.《2004年香港工業總會(增加列明組別)公告》 49/2004
4.《〈2004年建造業徵款(雜項修訂)條例〉(2004年第3號)2004年(生效日期)公告》55/2004
5.《2004年監獄(宿舍)(修訂)令》56/2004

其他文件

1.第76號審計署署長第四十二號報告書
衡工量值式審計結果 ─ 二○○四年三月
(由立法會主席提交)

2.第77號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
2004/2005財政年度核准收支預算
(由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提交)

II. 以書面答覆的質詢

1. 劉炳章議員問:

地政總署負責管制尚未批租的政府土地和執行批租土地的契約條款。鑒於近日陸續揭發幾宗事件,涉及有人非法挖掘河床上的卵石、非法佔用未批租土地,以及把建築廢物堆放在私人土地上等,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局長

2. 許長青議員問:


有不少市民向本人反映,他們在周末繁忙時段經落馬洲管制站過境時,往往需輪候半小時以上才辦妥出入境手續;由於旅客大堂內供旅客輪候過關的地方不足,部分旅客需在旅客大堂外排隊等候;此外,當局也沒有為長者及行動不便人士作出特別安排,以方便他們辦理出入境手續。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保安局局長

3. 楊森議員問:


關於香港考試及評核局就處理遺失考生答卷所制訂的改善措施,政府可否告知本會,是否知悉: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公務員事務局局長
(在教育統籌局局長缺席期間)


4. 劉健儀議員問:

關於在部分或全部路段上未有裝設中央分隔欄的雙程行車天橋,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環境運輸及工務局局長

5. 勞永樂議員問:


當局於3月17日告知本會,醫院管理局("醫管局")已安排把專業事務及人力資源總監一職的專業事務職責撥歸另外兩名總監負責。然而,醫管局卻於3月30日宣布取消該項安排,以及將任職專業事務及公共事務總監的人士由4月1 日起調往該職位。關於醫管局在人力資源和公共事務工作方面的人手規劃,以及在釐定高層管理人員職責方面的事宜,政府可否告知本會,是否知悉: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壎芮盓Q及食物局局長

6. 石禮謙議員問:


據悉,粵港合作聯席會議轄下粵港教育工作專責小組的其中一個主要合作項目,是參與廣州大學城的辦學項目。此外,據報已有香港高等院校與內地院校合作在內地辦學。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公務員事務局局長
(在教育統籌局局長缺席期間)


7. 吳亮星議員問:

關於與選舉委員會的接觸與溝通,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政制事務局局長

8. 鄭家富議員問:


關於中環及灣仔的交通流量,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環境運輸及工務局局長

9. 李鳳英議員問:


據報,食物環境壎芵p將街道清潔服務外判後,街道清潔狀況不符理想,以致該署須派遣轄下隸屬公務員編制的潔淨組工人提供協助,因而有浪費公帑之嫌。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壎芮盓Q及食物局局長

10. 陳智思議員問:
(譯文)

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環境運輸及工務局局長

11. 何秀蘭議員問:


據報,本年4月2日早上4時許,警方及中區政府合署("合署")保安員驅趕在合署反對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解釋《基本法》關於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制的條文的示威人士及在場採訪的記者。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負責管理合署的行政署長: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政務司司長

12. 梁富華議員問:


據報,上月11日晚上,部分地區由於中華電力有限公司供應的電力出現短暫不穩定的情況,以致最少有12部升降機操作失靈並且有人被困在內。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經濟發展及勞工局局長

13. 張文光議員問:


在本港官立、津貼、直資、私立的中學、小學及特殊學校任教的英文/普通話科教師須在2006年8月31日前達到教師語文能力要求("基準")。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公務員事務局局長
(在教育統籌局局長缺席期間)


14. 羅致光議員問:

社會福利署於去年11月統一處理長者的受資助長期護理服務申請。申請人在登記及接受評估其護理需要後,會被納入中央輪候冊等候安排合適的服務。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壎芮盓Q及食物局局長

15. 麥國風議員問:


據悉,醫院管理局("醫管局")將於本財政年度內招聘一批醫生和護士,以填補空缺和維持服務水平。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是否知悉: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壎芮盓Q及食物局局長

16. 胡經昌議員問:


關於過去5年,持牌經紀行就其取得的後償貸款或貸款融通向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申請核准的情況,政府可否按時序列出每宗獲得核准及不獲核准的申請所涉及的款額和處理有關申請的時間,以及申請不獲核准的原因?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

17. 單仲偕議員問:


據報,警方為防止以內置照相功能的流動電話偷拍的罪行,已徵詢律政司有關引用不同法例作出檢控的意見。律政司已向警方發出指引,建議以遊蕩罪及行為不檢罪控告涉嫌使用此類電話進行一般偷拍的人士,並以破壞公眾體統罪控告涉嫌屢次使用此類電話偷拍的人士。此外,南韓政府為針對此類偷拍問題,正考慮規定此類電話於照相時必須發出不少於65分貝的聲響。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保安局局長

18. 陳偉業議員問:


關於西鐵興建工程,政府可否告知本會,是否知悉: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環境運輸及工務局局長

19. 何鍾泰議員問:


據報,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與廣東省政府已就輸港東江水原則上達成共識,新供水協議會首次引入有限度的彈性供水制度。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環境運輸及工務局局長

20. 劉江華議員問:


鑒於未經索取的傳真廣告對接收人造成滋擾,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工商及科技局局長

III. 法案

二讀(恢復辯論)


《2004年撥款條例草案》 : 財政司司長

IV. 休會待續議案

馮檢基議員動議下列議案:


本會現即休會待續,以就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向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提交關於香港特別行政區二零零七年行政長官和二零零八年立法會產生辦法是否需要修改的報告,進行辯論。

出席的政府官員:有待政府當局通知

V. 議案

根據《釋義及通則條例》動議的決議案

經濟發展及勞工局局長動議載於附錄的議案。




立法會秘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