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立法會會議議程

A 03/04-26

立法會

議程

2004年5月5日星期三下午2時30分

I. 提交文件

附屬法例/文書法律公告編號
1.《2004年香港考試及評核局條例(修訂附表2)令》 64/2004
2. 《2004年進出口(戰略物品)規例(修訂附表1)令》 65/2004
3. 《2004年證券及期貨(合約限量及須申報的持倉量)(修訂)(第2號)規則》 66/2004
4. 《2004年僱員再培訓條例(修訂附表2)(第2號)公告》 67/2004
5. 《2004年進出口(一般)規例(修訂附表7)(第2號)公告》 68/2004
6. 《2004年儲稅券(利率)(第3號)公告》 69/2004
7. 《〈1997年法律服務立法(雜項修訂)條例〉(1997年第94號)2004年(生效日期)公告》 70/2004
8. 《〈2002年噪音管制(修訂)條例〉(2002年第19號)2004年(生效日期)公告》 71/2004
9. 《〈2003年法律修訂及改革(雜項規定)條例〉(2003年第14號)2004年(生效日期)公告》 72/2004

其他文件

1.第81號二○○三至○四年度第三季
批准對核准開支預算作出修改的報告
(公共財政條例:第8條)
(由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提交)

2.《存款保障計劃條例草案委員會報告》
(由法案委員會主席何俊仁議員提交)

3.《2003年廣播(修訂)條例草案委員會報告》
(由法案委員會主席單仲偕議員提交)

II. 質詢

1. 鄭家富議員問:

關於減輕學生上下課的交通費負擔的問題,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公務員事務局局長
(在教育統籌局局長缺席期間)

2. 張宇人議員問:

關於從發現有牛隻感染瘋牛症的國家輸入牛肉,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壎芮盓Q及食物局局長

3. 黃成智議員問:


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公務員事務局局長
(在民政事務局局長缺席期間)

4. 勞永樂議員問:

關於醫院管理局(簡稱"醫管局")處理醫療疏忽申索的事宜,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壎芮盓Q及食物局局長

5. 吳亮星議員問:


近期不時發生不法之徒藉假冒本港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設立的網站或發出的電子郵件企圖行騙的個案。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保安局局長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

*6. 劉慧卿議員問:

據報,香港病人權益協進會最近接獲4宗公立醫院病人家屬作出的投訴,他們懷疑醫護人員曾竄改其親人的醫療紀錄,以圖掩飾可能對該等人員不利的證據,此舉可能構成製造虛假文書的罪行。就此,行政機關可否告知本會: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壎芮盓Q及食物局局長

*7. 劉千石議員問:


關於政府統計處編製的就業數據,政府可否告知本會,按行業和職業劃分,過去3年,每年在統計前7天內工作60小時或以上的就業人士數目(外籍家庭傭工除外)?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

*8. 勞永樂議員問:


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政務司司長

*9. 陳婉嫻議員問:


關於政府非公務員合約僱員的薪酬及福利,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公務員事務局局長

*10. 劉江華議員問:


據報,交通諮詢委員會轄下的交通投訴組於2003年所接獲涉及九廣鐵路("九鐵")、輕便鐵路("輕鐵")及紅色小巴的投訴個案數目均較2002年有所增加。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環境運輸及工務局局長

*11. 譚耀宗議員問:


本人接獲市民投訴,指有些居住在安老院舍的長者被人騙去銀行存款以至樓宇業權。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保安局局長

*12. 馮檢基議員問:


關於主要官員問責制,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政制事務局局長

*13. 麥國風議員問:


據報,醫院管理局("醫管局")計劃於今年7月推行"公立醫院及社區藥劑師藥物輔導計劃",參與計劃的藥房註冊藥劑師會免費跟進公立醫院專科門診診所的心血管病、糖尿病及哮喘病病人的服藥情況。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是否知悉醫管局: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壎芮盓Q及食物局局長

*14. 單仲偕議員問:


據報,除政策局及政府部門的網站外,政府亦就特定議題或題材設立專題網站。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公務員事務局局長
(在民政事務局局長缺席期間)

*15. 陳偉業議員問:

自2001年"911"事件發生以來,印尼峇里、菲律賓三寶顏市、土耳其伊斯坦堡、俄羅斯莫斯科及西班牙馬德里等地方先後遭到恐怖襲擊,造成重大傷亡,顯示恐怖活動防不勝防。鑒於本港對外交通、通訊、融資等基建設施發達而且此等活動頻繁,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保安局局長

*16. 何鍾泰議員問:


據報,藍田廣田h有一住戶長期受天花滲漏問題困擾。雖然房屋署曾向受影響單位樓上的住戶發出61封信件,要求入屋檢查和維修,但不得要領。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局長

*17. 劉江華議員問:


關於癌症個案,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壎芮盓Q及食物局局長

*18. 劉慧卿議員問:
(譯文)

《基本法》第四十六條訂明,"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任期五年......"。就此,行政機關可否告知本會,有否評估在《行政長官選舉條例》(第569章)作出如下規定是否符合《基本法》:若行政長官職位在整個5年任期屆滿之前出缺,當選以填補該空缺的行政長官將在任至上任行政長官任期的原先屆滿日為止;若評估結果為此規定符合《基本法》,會否為此修訂該條例;若不會,原因為何;若評估結果為不符合《基本法》,理據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政制事務局局長

* 以書面答覆的質詢

III. 法案

二讀(恢復辯論),全體委員會審議階段及三讀

1. 《存款保障計劃條例草案》: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

2. 《2003年廣播(修訂)條例草案》 : 工商及科技局局長

IV. 議員議案
  1. 要求行政長官向人大常委會提交補充報告

    馮檢基議員動議下列議案:


    本會不接受行政長官提交予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報告,並對當中就政制改革提出的9項因素表示不滿,認為此舉等同於為本港推行全面普選設下更多關卡,窒礙民主發展;同時,本會促請行政長官立即諮詢港人,提交一份全面反映民意的補充報告,以實現港人要求分別在2007年及2008年普選行政長官及全體立法會議員的期望。

    出席的政府官員政務司司長
    律政司司長
    政制事務局局長


  2. 遏止家庭暴力

    何秀蘭議員動議下列議案:


    本會促請政府當局全力遏止家庭暴力,從速修訂《家庭暴力條例》,增撥資源及加強訓練前線人員處理家庭暴力個案的能力。

    就何秀蘭議員議案提出的修正案
    (i)陳婉嫻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在"本會促請政府當局"之後刪除"全力",並以"就"代替;在"遏止家庭暴力"之後加上"制訂全面政策";在"從速修訂 《家庭暴力條例》,"之後加上"研究引入禁制與家庭暴力有關的纏擾行為的法例,以及透過教育向青少年灌輸不應以暴力解決家庭問題的觀念;並";在"增撥資源"之後加上"至高風險社區";在"及加強訓練"之後加上"社工及警方等";及在"前線人員處理家庭暴力個案的能力"之後加上",以避免家庭暴力繼續發生"。

    (ii)劉健儀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在"從速"之後加上"及徹底檢討目前的輔導手法,";在"修訂《家庭暴力條例》,"之後加上"加強統籌各政府部門和志願機構之間的工作協調,在";在"增撥資源"之後加上"前先善用現有資源,以";在"及加強訓練前線人員"之後加上"以提高他們";及在"處理家庭暴力個案的能力"之後加上"和警覺性"。

    (iii)鄧兆棠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在"從速修訂《家庭暴力條例》"之後加上"及檢討警方現行處理家庭暴力個案的手法,以保障被虐者,並因應個別社區特點及需要";及在"處理家庭暴力個案的能力"之後加上";同時,政府當局應與非政府團體及組織攜手合作,提倡家庭和諧、正確人際關係及鄰里守望的精神,以強化社區對家庭的支援,協力制止家庭暴力"。

    出席的政府官員:壎芮盓Q及食物局局長


立法會秘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