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 03/04-26
| 附屬法例/文書 | 法律公告編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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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2004年香港考試及評核局條例(修訂附表2)令》 | 64/2004 |
| 2. | 《2004年進出口(戰略物品)規例(修訂附表1)令》 | 65/2004 |
| 3. | 《2004年證券及期貨(合約限量及須申報的持倉量)(修訂)(第2號)規則》 | 66/2004 |
| 4. | 《2004年僱員再培訓條例(修訂附表2)(第2號)公告》 | 67/2004 |
| 5. | 《2004年進出口(一般)規例(修訂附表7)(第2號)公告》 | 68/2004 |
| 6. | 《2004年儲稅券(利率)(第3號)公告》 | 69/2004 |
| 7. | 《〈1997年法律服務立法(雜項修訂)條例〉(1997年第94號)2004年(生效日期)公告》 | 70/2004 |
| 8. | 《〈2002年噪音管制(修訂)條例〉(2002年第19號)2004年(生效日期)公告》 | 71/2004 |
| 9. | 《〈2003年法律修訂及改革(雜項規定)條例〉(2003年第14號)2004年(生效日期)公告》 | 72/2004 |
| 1. | 第81號 | ─ | 二○○三至○四年度第三季
批准對核准開支預算作出修改的報告 (公共財政條例:第8條) |
| (由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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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存款保障計劃條例草案委員會報告》 | ||
| (由法案委員會主席何俊仁議員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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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2003年廣播(修訂)條例草案委員會報告》 | ||
| (由法案委員會主席單仲偕議員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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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 上個及本個學年,分別有多少名學生獲批全額及半額的車船津貼,以及該等數字佔學生總人數的百分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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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 當局是否已完成檢討各項車船津貼計劃;若然,檢討的結果;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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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 有否與各公共交通運輸機構磋商,鼓勵它們給予所有12歲或以上的全日制學生票價優惠,以減輕他們的經濟壓力? |
|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 | 公務員事務局局長 (在教育統籌局局長缺席期間) |
| (一) | 當局現時如何規管從發現有牛隻感染瘋牛症的國家輸入牛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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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 在過去5年,當局曾經禁止從哪些國家輸入牛肉,以及有關的實施或撤銷禁運日期,當中哪些國家的牛肉現已恢復進口、分別於何時恢復,以及進口商須遵守甚麼特別的檢疫規定;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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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 鑒於在日本的牧場發現有牛隻感染瘋牛症後,香港於2001年9月起已禁止日本牛肉進口,當局是否知悉現時哪些國家仍禁止日本牛肉進口? |
| (一) | 是否知悉香港馬會足球博彩有限公司每次增加足球博彩的博彩方法後,參與該公司的博彩活動的18至25歲青少年的數目,以及人數有沒有較之前有所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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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 是否知悉該公司自營辦足球博彩活動以來,採取了甚麼措施禁止18歲以下青少年參與有關活動,包括抽查投注人士的身份證明文件和核對透過電子途徑投注人士的資料等;若有,因這些措施而被禁止參與有關活動的人數;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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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 當局有沒有調查學生參與足球博彩活動的情況;若有,調查的結果? |
|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 | :公務員事務局局長 (在民政事務局局長缺席期間) |
| (一) | 醫管局以甚麼準則和機制決定,是首先與申索人商討尋求庭外和解,還是直接把個案交由法庭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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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 過去5年,醫管局與申索人達成庭外和解的醫療疏忽申索個案數目,以及向申索人賠償的總額;法庭裁定醫管局須作出賠償的個案數目及賠償總額,並按賠償是由醫管局或保險承保機構承擔列出分項數字;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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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 過去5年,醫管局每年為醫療疏忽申索投購保險的金額? |
| (一) | 過去兩年的每個季度,當局獲悉的上述個案數目,當中有多少宗曾有市民受騙和涉及的款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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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 香港當局及其他司法管轄區的有關當局對這些個案採取執法行動的結果;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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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 現時在防止及制裁上述罪行方面有甚麼實際及法律上的困難,香港當局與其他司法管轄區的執法機關及金融監管當局在這方面有甚麼合作行動,以及這些合作行動有甚麼需要改善的地方? |
|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 | : | 保安局局長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 |
| (一) | 是否知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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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 警方有否就該等投訴的指控展開調查;若否,原因為何? |
| (一) | 過去5年,法律援助署接獲及批准有關醫療疏忽申索的法律援助申請宗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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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 獲批准的個案當中,與訟雙方達成庭外和解的個案數目,以及申索人獲得的賠償總額;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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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 法庭已作出裁決的個案中,申索人獲判勝訴的個案數目及百分比,以及獲判的賠償總額? |
| (一) | 過去3年,獲續約及不獲續約的非公務員合約員工各有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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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 上述獲續約員工的薪酬水平有否被調整;若有,調整的幅度和款額各有多少;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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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 非公務員合約僱員是否享有僱員福利? |
| (一) | 按性質劃分,2003年涉及九鐵、輕鐵及紅色小巴的投訴個案數目,以及這些個案數目較2002年增加的詳細原因;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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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 對上述投訴個案所採取的跟進行動,以及會否處罰被投訴的紅色小巴司機? |
| (一) | 過去3年,警方每年接獲關於住院長者被騙去財產的舉報數目及涉及的財產總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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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 社會福利署現時有何措施防止住院長者被人詐騙財產;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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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 有否計劃加強預防及遏止這類騙案? |
| (一) | 按職位和月份劃分,自該制度實施以來,各問責制主要官員("問責官員")因休假或離港而未能履行職務的日數,以及暫時代理其職務的問責官員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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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 該制度實施以來,各問責官員暫時代理其他問責官員職務的次數;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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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 會否考慮在現時有關制度的框架下增設副局長的職位? |
| (一) | 為何只把該3類疾病納入該項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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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 預期該項計劃會對專科門診服務的排期時間有何影響;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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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 會否考慮把其他慢性病納入該計劃? |
| (一) | 過去18個月,新增設、遭刪除及不再運作的專題網站各有多少,以及現時專題網站的總數;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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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 以何準則決定增設、刪除及不再運作專題網站? |
|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 | :公務員事務局局長 (在民政事務局局長缺席期間) |
| (一) | 本港遭受恐怖襲擊的風險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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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 有何措施防止恐怖份子在本港施襲;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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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 當局會否加強保安措施,防止香港成為恐怖襲擊的目標;若會,措施的詳情;若否,原因為何? |
| (一) | 有否調查該住戶不與房屋署合作的原因,以及檢討發出上述信件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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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 現行法例及公共屋h("公屋")租約有否賦權房屋署處分在此方面不合作的公屋住戶;若有,詳情為何;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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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 會否制訂政策,確保公屋住戶與房屋署合作;若會,詳情為何? |
| (一) | 自2000年至今,每年被診斷為癌症的新症個案數目,請按癌症的種類及患者所屬年齡組別(以5歲為一組)列出分項數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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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 哪些種類的癌症的發病率近年有上升趨勢;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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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 各類癌症的治癒率及死亡率近年的趨勢為何? |
| 1. 《存款保障計劃條例草案》 | :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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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2003年廣播(修訂)條例草案》 | : 工商及科技局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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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席的政府官員 | : | 政務司司長 律政司司長 政制事務局局長 |
| (i) | 陳婉嫻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在"本會促請政府當局"之後刪除"全力",並以"就"代替;在"遏止家庭暴力"之後加上"制訂全面政策";在"從速修訂 《家庭暴力條例》,"之後加上"研究引入禁制與家庭暴力有關的纏擾行為的法例,以及透過教育向青少年灌輸不應以暴力解決家庭問題的觀念;並";在"增撥資源"之後加上"至高風險社區";在"及加強訓練"之後加上"社工及警方等";及在"前線人員處理家庭暴力個案的能力"之後加上",以避免家庭暴力繼續發生"。 |
| (ii) | 劉健儀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在"從速"之後加上"及徹底檢討目前的輔導手法,";在"修訂《家庭暴力條例》,"之後加上"加強統籌各政府部門和志願機構之間的工作協調,在";在"增撥資源"之後加上"前先善用現有資源,以";在"及加強訓練前線人員"之後加上"以提高他們";及在"處理家庭暴力個案的能力"之後加上"和警覺性"。 |
| (iii) | 鄧兆棠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在"從速修訂《家庭暴力條例》"之後加上"及檢討警方現行處理家庭暴力個案的手法,以保障被虐者,並因應個別社區特點及需要";及在"處理家庭暴力個案的能力"之後加上";同時,政府當局應與非政府團體及組織攜手合作,提倡家庭和諧、正確人際關係及鄰里守望的精神,以強化社區對家庭的支援,協力制止家庭暴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