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 03/04-28
| 附屬法例/文書 | 法律公告編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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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教育(豁免)(提供非正規課程的私立學校)令》 | 76/2004 |
| 2. | 《申請新身分證(1952至1957年出生人士及跨境駕駛者)令》 | 77/2004 |
| 3. | 《2004年公司條例(修訂附表8)令》 | 78/2004 |
| 4. | 《2004年危險藥物條例(修訂附表2)令》 | 79/2004 |
| 5. | 《〈選票上關於候選人的詳情(立法會)規例〉(2003年第263號法律公告)2004年(生效日期)公告》 | 80/2004 |
| 6. | 《印花稅(指明文書)公告》 | 81/2004 |
| 7. | 《〈2003年印花稅(修訂)條例〉(2003年第21號)2004年(生效日期)公告》 | 82/2004 |
| 1. | 第82 號 | ─ | 語文基金截至二零零三年八月三十一日止的年度
經審計帳目報表 連同審計署署長的報告 | |
| (由教育統籌局局長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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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第83號 | ─ | 優質教育基金截至二零零三年八月三十一日止的年度
經審計帳目報表 連同審計署署長的報告 | |
| (由教育統籌局局長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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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第84號 | ─ | 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
2003-2004年報 | |
| (由財政司司長提交) | ||||
| (一) | 過去3年,因使用這類曬衣架晾曬衣物而發生的墮樓意外數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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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 有甚麼措施防止發生上述意外;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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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 雖然房屋署建議在本年6月起半費資助公共屋h住戶更換此類曬衣架,每個住戶仍需支付200元更換費用,當局會不會考慮全費資助有關費用;若不會,原因是甚麼? |
| (一) | 首次發行此類債券所得的經驗;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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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 會不會繼續發行同類型的政府債券;若會,詳情是甚麼,以及如何參考上述經驗進行日後的發行工作;若不會,原因是甚麼? |
| (一) | 現時,當局有否就救援人員由接獲市民在偏遠地點(特別是在郊野公園及行山徑)的召喚,至抵達求助人所在地點的所需時間訂定服務承諾;若有,當局根據甚麼準則訂定該服務承諾;若否,原因是甚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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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 過去12個月,當局每月接獲身處偏遠地點的市民緊急求助的次數,各個紀律部隊的人員分別平均需時多久才抵達召喚地點;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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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 當局會否採取措施,使救援中心及救援人員更易掌握求助人的準確位置,並在前往救援期間與求助人保持聯絡? |
| (一) | 有否因應上述個案檢討現行辨別及處理虐兒個案的機制;若有,檢討的結果,包括有何改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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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 在過去3年,警方接獲的懷疑虐兒舉報中,有多少宗屬社署過往曾經處理的個案;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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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 當局會否考慮就那些發生了家庭暴力並引致嚴重受傷或死亡事故的虐兒個案設立檢討機制,例如跨專業的檢討委員會? |
| (一) | 本年首4個月偵破的偷運個案數目,以及數目有沒有較去年同期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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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 過去1年,有多少間寵物店因非法出售受保護動物而遭當局檢控;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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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 有沒有計劃展開大規模的教育活動,讓市民認識哪些動物屬於瀕危受保護物種,以及教導他們切勿購買和飼養這些動物;若有,詳情是甚麼? |
| (一) | 過去3年,有否發現以接受培訓名義或持商務簽注來港的人士非法受僱從事建造業工作的個案;若有,每年涉及的非法勞工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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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 有何措施加強取締在私人住宅樓宇內從事裝修工作的非法勞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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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 有否計劃加強打擊建造業的非法勞工問題,包括提高聘請不合法受僱人士及協助或教唆他們在港工作的罰則,以保障本地工人的就業機會;若有,有關計劃的詳情;若否,原因是甚麼? |
| (一) | 會否採取措施,確保該等職位盡量由本地專業人士擔任;若會,措施的詳情;若否,原因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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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 鑒於政府並不禁止發展商合組財團競投該發展計劃,政府有否評估若中選者是由多個發展商組成,會否影響該等專業職位的數目;若有,評估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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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 有何措施(例如在招標時設定限制條款)確保發展計劃在落實時提供的本地專業職位(包括建築設計、施工、監工等方面)的數目達到原先的估計;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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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 | 會否考慮將發展計劃分拆為數個較細的項目,使多過一個財團可參與,從而提高整體的社會和經濟效益,以及增加本地的專業職位數目;若否,原因為何? |
| (一) | 過去1年,市民有否向當局投訴受到流浪狗騷擾;若有,請按地區列出投訴個案數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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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 會否派員前往流浪狗經常出沒的地區捕捉牠們;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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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 如何處理被捉獲的流浪狗,以及過去3個月,遭當局人道毀滅的流浪狗數目? |
| (一) | 鑒於水務署承諾其供應的食水符合世界壎芠梒斐N飲用水所建議的國際標準,自密封水管啟用後,供港使用的東江水質(包括含菌量、含汞量及其他化學成分等)有否改善;若有,改善的詳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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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 提升現時東江水質以符合上述標準所需的食水處理費用,較密封水管啟用前的有關費用有所上升抑或減少,以及相差的款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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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 會否考慮與廣東省當局商討成立"東江水儲蓄戶口",以便在香港所需的東江水低於有關供水協議所訂的供水量時,將所涉及的差額記入該戶口,待日後有需要時才輸港,避免浪費食水;若否,原因為何;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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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 | 鑒於東江河道時常有變,當局是否知悉廣東省當局每隔多久檢查太原抽水站附近河流的流向,以及上一次檢查的日期? |
| (一) | 過去5年,涉及旅行社的刑事和民事訴訟宗數及賠償款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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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 有否向辦理外遊團及接待訪港旅行團的旅行社發出指引,提供在安排行程上須遵從的守則,以確保旅客安全和避免不必要的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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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 會否考慮修改現行法例,另設基金或動用現時結餘款額達3億元的旅遊業賠償基金,協助被控疏忽的旅行社處理有關訴訟,以免消費者因有關旅行社倒閉而蒙受損失;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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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 | 有何措施協助旅行社,使它們日後不會因第三者疏忽所引致的類似上述沉船意外事件或意外,而須負上賠償責任? |
| (一) | 目前獲發泳池牌照的私營泳池數目;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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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 會否考慮修訂法例,提高私營泳池救生員的資格要求,使其與公眾泳池救生員的相關要求看齊,以及將私營泳池發牌工作撥歸康樂及文化事務署負責,使私營及公眾泳池的規管事宜由一個政府部門負責? |
| (一) | 過去兩個學年,每年各院校的有關開支總額、畢業生人數,以及學生單位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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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 未來5個學年,每年有關的文憑、高級文憑,以及學士、碩士及博士學位課程的學額分別數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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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 過去兩年,有關課程的畢業學生在畢業年年底的就業情況,當中從事與所修課程相關職業的人數及百分比,以及他們的平均入職薪酬;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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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 | 政府部門及資助機構於去年及擬於未來5年每年聘請的有關課程畢業生人數,以及有關的聘用條款為何? |
| (一) | 去年分別有多少名騎單車者因涉嫌違反《道路交通條例》(第374章)而被口頭警告及檢控,以及檢控的結果;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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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 有何措施遏止騎單車者危害行人安全的行為? |
| (一) | 按全日制和兼讀制劃分,過去3年,香港大學("港大")及香港城市大學("城大")的法律學士學位及碩士學位課程的學額和報讀人數各有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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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 過去3年,港大及城大有否容許以遙距學習模式修讀上述課程;若有,涉及哪些課程,以及修讀這些課程而中途退學的港大及城大學生各有多少;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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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 香港中文大學擬在2006至07學年設立法律學院的理據,以及該學院擬提供的課程及學額? |
| (一) | 過去3年,當局接獲關於中小學生遭受性騷擾、身體接觸和非身體接觸性侵犯等個案的總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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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 當局及有關學校如何調查此等個案及跟進受害人的情況,以及當局有否提出檢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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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 現時學校有否與家長及社工舉行定期會議,交流包括如何增加學生及子女的性知識等範疇的教導心得;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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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 | 現時學校是否只在低年級別才設有性教育課程? |
| (一) | 過去3年,有多少名首長級官員在退休後的兩年內受聘於法定機構;這些人士的受聘詳情,包括:有關機構名稱、職位、受聘日期、薪酬及福利,以及是否獲准在受聘期間繼續每月領取退休金;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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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 有何措施消除在部分市民心中"法定機構的高層職位是為退休高官而設"的觀念? |
| (一) | 是否知悉在過去3年,非香港居民在香港公立醫院分娩的個案總數;當中有否個案涉及欠繳住院及醫療費用的情況;若有,涉及的欠款總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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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 是否知悉醫院管理局如何處理非香港居民住院分娩的要求及上述欠款個案;該局有否考慮收緊審批有關要求的準則,並改善向非香港居民收取住院及醫療費用的安排;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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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 有否措施限制已懷孕的非香港居民入境;若有,措施的詳情;若否,當局會否考慮採取措施防止及阻截非香港居民來港分娩,以及有何措施處理已入境及打算在港分娩的非香港居民? |
| (一) | 是否知悉在過去3年,每年因在境內外進行潛水活動而受傷或死亡的香港居民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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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 現行法例有否就潛水訓練班的開辦及師資作出規管;若有,規管的詳情;若否,會否作出規管;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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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 過去3年,康樂及文化事務署有否舉辦潛水訓練班;若有,每年的學員人數,以及該署就師資方面訂定了甚麼規定? |
| (一) | 過去1年有否更換公共屋h單位的食水管;若有,涉及單位數目及更換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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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 會否考慮更換全港公共屋h的食水管,以保障市民健康;若會,實施的時間表;若否,原因為何;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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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 有否規定公共屋h管理公司須每月定期清洗其管理大廈的水箱;若有,具體的規定;若否,會否作出有關規定? |
| (一) | 過去5年,房委會轄下商場店鋪及街市檔位的空置情況,請按下表列出有關的詳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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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 有否評估商場店鋪及街市檔位的空置情況對房委會收入的影響;若有,評估的結果;若否,原因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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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 有否計劃改善該等商鋪及檔位的營商環境,以減少空置商鋪及檔位的數目;若有,計劃的細節;若否,原因為何;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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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 | 會否考慮主動與不再續租的商戶商討,並提供租金優惠鼓勵他們續租,以免該等商鋪及檔位的空置情況惡化? |
| (i) | 梁耀忠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在"公營房屋租金政策,以"之後加上"減輕公屋居民負擔及加強居民參與權為大前提,";在"以關懷為本"之後刪除"及可持續";及在"檢討範圍應包括"之後加上"諮詢及決策機制、"。 |
| (ii) | 馮檢基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在"以關懷為本"之後刪除"及",並以"、"代替;在"可持續"之後加上"、有彈性及在公屋住戶承擔範圍以內";及在"的租金政策"之後刪除";檢討範圍應包括租金定義、水平及其計算方法和準則、調整機制、出租公屋的申請資格、有關的審查、監察及上訴機制、處理個別有經濟困難的住戶及提供援助的機制等"。 |
| (iii) | 何俊仁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在"以關懷為本"之後刪除"及可持續";及在"提供援助的機制等"之後加上";政府並應考慮修改現有法例,引入分級制,按住戶實際入息及支付能力來決定租金水平,並把'可加可減機制'納入新法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