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立法會會議議程

A 03/04-28

立法會

議程

2004年5月12日星期三下午2時30分

I. 提交文件

附屬法例/文書法律公告編號
1.《教育(豁免)(提供非正規課程的私立學校)令》 76/2004
2. 《申請新身分證(1952至1957年出生人士及跨境駕駛者)令》 77/2004
3. 《2004年公司條例(修訂附表8)令》 78/2004
4. 《2004年危險藥物條例(修訂附表2)令》 79/2004
5. 《〈選票上關於候選人的詳情(立法會)規例〉(2003年第263號法律公告)2004年(生效日期)公告》 80/2004
6. 《印花稅(指明文書)公告》 81/2004
7. 《〈2003年印花稅(修訂)條例〉(2003年第21號)2004年(生效日期)公告》 82/2004

其他文件

1.第82 號語文基金截至二零零三年八月三十一日止的年度
經審計帳目報表 連同審計署署長的報告
(由教育統籌局局長提交)

2.第83號優質教育基金截至二零零三年八月三十一日止的年度
經審計帳目報表 連同審計署署長的報告
(由教育統籌局局長提交)

3.第84號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
2003-2004年報
(由財政司司長提交)

II. 以書面答覆的質詢

1. 葉國謙議員問:

關於公共屋h的"插筒式"曬衣架,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局長

2. 劉漢銓議員問:


關於"五隧一橋"零售債券,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

3. 鄧兆棠議員問:


近日,一些遠足人士需要尋求緊急協助時,因所在位置不在流動電話服務網絡的覆蓋範圍內而未能即時致電緊急求助熱線,或因地理環境缺乏特徵而未能準確向救援部門的人員說出所在位置,以致救援人員需時甚久才抵達召喚地點。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保安局局長

4. 羅致光議員問:


據報,去年一名7歲女童因飢餓過度而在街頭暈倒並被送往醫院檢驗,醫生發現她嚴重營養不良,而且身體有多處並非由意外造成的瘀傷,該女童的父母其後因施虐而同被判處入獄20個月。據悉,社會福利署(簡稱"社署")自1999年起已接手處理該宗虐兒個案,但卻未能察覺該女童長期被虐待的處境。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壎芮盓Q及食物局局長

5. 鄧兆棠議員代朱幼麟議員問:


關於不法分子偷運受保護動物入境,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環境運輸及工務局局長

6. 譚耀宗議員問:


本人多次接獲建造業的工會及工人投訴,指業內的非法勞工問題日趨嚴重,影響本地工人就業。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保安局局長

*7. 劉炳章議員問:


當局現正就西九龍文娛藝術區徵求發展建議書。當局曾作出估計,該發展計劃可創造500個專業職位。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局長

*8. 劉江華議員問:


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壎芮盓Q及食物局局長

*9. 陳婉嫻議員問:


關於輸港東江水的情況,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環境運輸及工務局局長

*10. 楊孝華議員問:


據報,近日高等法院裁定,一間旅行社須賠償一名在菲律賓沉船意外中失去妻兒的男子。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經濟發展及勞工局局長

*11. 李華明議員問:


現時,食物環境壎芵p負責私營泳池的發牌工作,而康樂及文化事務署則負責管理公眾泳池。此外,當局對私營泳池救生員所訂的資格要求,低於公眾泳池救生員的相關要求。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壎芮盓Q及食物局局長

*12. 麥國風議員問:


關於專上院校培訓醫療、護理及專職醫療職系人員的全日制及兼讀制課程的開支,以及有關畢業生的就業情況,政府可否告知本會,就每個職系而言: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教育統籌局局長

*13. 陳偉業議員問:


有不少天水圍及東涌的居民向本人反映,經常有人在行人路上踏單車並左穿右插,危害行人的安全,甚至有長者及婦孺被撞倒受傷。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環境運輸及工務局局長

*14. 何鍾泰議員問:


關於本地大學的法律課程,政府可否告知本會,是否知悉: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教育統籌局局長

*15. 劉江華議員問:


關於中小學生遭受朋輩性侵犯及學校推行性教育的情況,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教育統籌局局長

*16. 劉慧卿議員問:


關於退休公務員受聘於法定機構,行政機關可否告知本會: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公務員事務局局長

*17. 朱幼麟議員問:


關於非香港居民在港分娩的情況,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壎芮盓Q及食物局局長

*18. 李華明議員問:


鑒於潛水活動近年越來越受歡迎,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民政事務局局長

*19. 何鍾泰議員問:


關於食水系統的保養維修,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局長

*20. 劉慧卿議員問:


關於香港房屋委員會("房委會")轄下的空置商場店鋪及街市檔位,行政機關可否告知本會: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局長

* 以書面答覆的質詢

III. 法案

二讀(恢復辯論),全體委員會審議階段及三讀

《2004年收入條例草案》 :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

IV. 議員議案

  1. 六四事件

    司徒華議員動議下列議案:


    本會呼籲:毋忘六四事件,平反八九民運。

  2. 公屋租金政策

    劉炳章議員動議下列議案:


    本會促請政府盡快全面檢討公營房屋租金政策,以訂定一套符合社會公義、以關懷為本及可持續的租金政策;檢討範圍應包括租金定義、水平及其計算方法和準則、調整機制、出租公屋的申請資格、有關的審查、監察及上訴機制、處理個別有經濟困難的住戶及提供援助的機制等,使出租公屋可穩定發展,並惠及真正有需要的市民。

    就劉炳章議員議案提出的修正案
    (i)梁耀忠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在"公營房屋租金政策,以"之後加上"減輕公屋居民負擔及加強居民參與權為大前提,";在"以關懷為本"之後刪除"及可持續";及在"檢討範圍應包括"之後加上"諮詢及決策機制、"。

    (ii)馮檢基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在"以關懷為本"之後刪除"及",並以"、"代替;在"可持續"之後加上"、有彈性及在公屋住戶承擔範圍以內";及在"的租金政策"之後刪除";檢討範圍應包括租金定義、水平及其計算方法和準則、調整機制、出租公屋的申請資格、有關的審查、監察及上訴機制、處理個別有經濟困難的住戶及提供援助的機制等"。

    (iii)何俊仁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在"以關懷為本"之後刪除"及可持續";及在"提供援助的機制等"之後加上";政府並應考慮修改現有法例,引入分級制,按住戶實際入息及支付能力來決定租金水平,並把'可加可減機制'納入新法例"。

    出席的政府官員: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局長
立法會秘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