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立法會會議議程



A 03/04-35

立法會

議程


2004年7月7日星期三下午2時30分

I. 提交文件

附屬法例/文書法律公告編號
《2004年宣布改變名稱或職稱(資訊科技署及資訊科技署署長)公告》131/2004


其他文件

1. 第101號約瑟信託基金受託人報告
和經審計帳目報表及核數師報告
二○○三年四月一日至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年度
(由壎芮盓Q及食物局局長提交)

2. 第102號嘉道理農業輔助貸款基金委員會報告
和經審計帳目報表及核數師報告
二○○三年四月一日至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年度
(由壎芮盓Q及食物局局長提交)

3. 第103號香港特別行政區廉政公署
二零零三年年報
(由單仲偕議員提交,並向本會發言)

4. 第104號廉政公署事宜投訴委員會
二零零三年年報
(由張宇人議員提交,並向本會發言)

5. 第105號香港出口信用保險局
二○○三至二○○四年年報
(由工商及科技局局長提交)

6. 第106號製衣業訓練局
二零零三年年報
(由教育統籌局局長提交)

7. 第107號建造業訓練局
二零零三年度年報
(由教育統籌局局長提交)

8. 《第二屆立法會議員個人利益監察委員會報告》
(由委員會主席朱幼麟議員提交)

9. 《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議事規則委員會2003年7月至2004年6月的工作進度報告》
(由委員會主席曾鈺成議員提交)

10. 《人力事務委員會2003至2004年度報告》
(由事務委員會主席劉千石議員提交,並向本會發言)

11. 《工商事務委員會2003至2004年度報告》
(由事務委員會主席丁午壽議員提交,並向本會發言)

12. 《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會2003至2004年度報告》
(由事務委員會主席吳靄儀議員提交,並向本會發言)

13. 《交通事務委員會2003至2004年度報告》
(由事務委員會主席劉江華議員提交,並向本會發言)

14. 《政制事務委員會2003至2004年度報告》
(由事務委員會主席黃宏發議員提交,並向本會發言)

15. 《食物安全及環境壎籵が委員會2003至2004年度報告》
(由事務委員會主席李華明議員提交,並向本會發言)

16. 《財經事務委員會2003至2004年度報告》
(由事務委員會副主席胡經昌議員提交,並向本會發言)

17. 《教育事務委員會2003至2004年度報告》
(由事務委員會主席楊耀忠議員提交,並向本會發言)

18. 《規劃地政及工程事務委員會2003至2004年度報告》
(由事務委員會主席鄧兆棠議員提交,並向本會發言)

19. 《經濟事務委員會2003至2004年度報告》
(由事務委員會主席田北俊議員提交,並向本會發言)

20. 《環境事務委員會2003至2004年度報告》
(由事務委員會主席蔡素玉議員提交,並向本會發言)

21. 《2003年城巿規劃(修訂)條例草案委員會報告》
(由法案委員會主席涂謹申議員提交)

22. 《土地業權條例草案委員會報告》
(由法案委員會主席吳靄儀議員提交)

23. 《2002年教育(修訂)條例草案委員會報告》
(由法案委員會主席何秀蘭議員提交)

24. 《2003年領養(修訂)條例草案委員會報告》
(由法案委員會主席吳靄儀議員提交)

25. 《2001年人體器官移植(修訂)條例草案委員會報告》
(由法案委員會主席勞永樂議員提交)

26. 《2003年公司(修訂)條例草案委員會報告》
(由法案委員會主席余若薇議員提交)

27. 《2004年刑事訴訟程序(修訂)條例草案委員會報告》
(由法案委員會主席吳靄儀議員提交)

28. 《2004年專業會計師(修訂)條例草案委員會報告》
(由法案委員會主席單仲偕議員提交)

29. 《調查政府與醫院管理局對嚴重急性呼吸系統綜合症爆發的處理手法專責委員會報告》
(由專責委員會主席羅致光議員提交,並向本會發言)


II. 發言

黃宏發議員就《2004年選舉管理委員會(選舉程序)(立法會)(修訂)規例》向本會發言,該規例為在2004年5月19日的立法會會議席上提交的附屬法例。

III. 質詢

1. 陳國強議員問:


關於公務員的工作表現管理,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公務員事務局局長

2. 司徒華議員問:


關於中央政策組委託進行的民意調查,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政務司司長

3. 葉國謙議員問:


興建中的亞洲國際博覽館,由政府、香港機場管理局及私營機構合辦的管理公司發展和營運,將於2005年年底啟用。該管理公司現時正在處理預訂博覽館場地展覽時段的申請。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工商及科技局局長

4. 吳亮星議員問:


據報,一所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簡稱"教資會")資助的院校的民意研究計劃,最近受一個商業機構委託,就香港各大學排名進行民意調查,所得結果引起專上教育界的批評。鑒於這些資助院校的學術水準由教資會負責監察,而且教育統籌局局長曾表示從社會整體利益茞插A教資會應在引導和促進整體高等教育界的發展方面扮演更積極的角色,政府可否告知本會,是否知悉教資會: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教育統籌局局長

5. 陳婉嫻議員問:


據報,勞工處把參與課餘文娛表演的兒童合唱團成員視為受《僱用兒童規例》規管的受僱演員,並要求他們的父母簽署"兒童藝員受僱同意書"。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經濟發展及勞工局局長

6. 李柱銘議員問:


據報,由於用煤量增加,中華電力有限公司(簡稱"中電")於2002年及2003年每度電的平均氣體排放量均較2001年為高。中電在2003年的二氧化硫排放量較2002年增加近一倍,氧化氮上升超過百分之六十、粒狀物上升超過百分之四十,而每度電的二氧化碳排放量亦回升至1996年水平。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環境運輸及工務局局長

*7. 涂謹申議員問:


關於政府當局向聯合國難民事務高級專員署("專員署")追討其為照顧及維持從越南抵港尋求庇護者生活而墊支的開支,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保安局局長

*8. 朱幼麟議員問:


據報,近期蚊子肆虐全港各區的情況日趨嚴重,登革熱及日本腦炎等透過蚊子傳播的疾病的威脅不斷增加。香港在本年6月便接連發現兩宗日本腦炎個案。壎芮盓Q及食物局已向食物環境壎芵p撥款1,000萬元,由該署在未能即時確定所屬管轄政府部門的"灰色地帶"進行滅蚊工作,務求在短時間內防治蚊患。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壎芮盓Q及食物局局長

*9. 鄭家富議員問:


根據政府統計處在本年第一季進行的綜合住戶調查結果,約74萬本港工作人口每周工作時間超過60小時。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經濟發展及勞工局局長

*10. 余若薇議員問:
(譯文)

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保安局局長

*11. 何秀蘭議員問:


據報,兩名湖南省地方官員的妻子於本年4月來港旅行期間,遭警員誤會為來港從事性工作,認為有理由相信她們違反逗留條件,因而拘捕她們。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保安局局長

*12. 羅致光議員問:


關於內地女子在港分娩的情況,政府可否告知本會,自2003年4月以來: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壎芮盓Q及食物局局長

*13. 吳亮星議員問:


關於在泳池及泳灘的安全,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民政事務局局長

*14. 單仲偕議員問:


鑒於現時越來越多版權作品以電子形式發表,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工商及科技局局長

*15. 胡經昌議員問:


不少證券及期貨業人士向本人投訴,現行法例賦予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的權力過大,並且欠缺適當制衡,不符合良好企業管治的原則。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

*16. 陳偉業議員問:


本人近日接獲不少投訴,指有一些巴士總站經常發出噪音,對附近民居造成嚴重滋擾。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環境運輸及工務局局長

*17. 何鍾泰議員問:


據報,平等機會委員會("平機會")在過去7年內共處理了58宗與教育範疇有關的殘疾歧視個案。有見及此,平機會與教育統籌局合作編製網上課程,以協助教師認識《殘疾歧視條例》及瞭解殘障學生的學習需要。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教育統籌局局長

*18. 劉慧卿議員問:


關於公立醫院專科門診服務的病人輪候覆診的時間,行政機關可否告知本會: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壎芮盓Q及食物局局長

*19. 劉江華議員問:


關於青少年從事賣淫或有關的非法活動,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保安局局長

*20. 李柱銘議員問:


關於能源事宜,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環境運輸及工務局局長

* 以書面答覆的質詢

IIIA. 個人解釋

勞永樂議員就《立法會調查政府與醫院管理局對嚴重急性呼吸系統綜合症爆發的處理手法專責委員會報告》,作出個人解釋。

IV. 法案

二讀(恢復辯論),全體委員會審議階段及三讀

1. 《2003年城巿規劃(修訂)條例草案》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局長

2. 《土地業權條例草案》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局長

3. 《2002年教育(修訂)條例草案》教育統籌局局長

4. 《2003年領養(修訂)條例草案》環境運輸及工務局局長
(在壎芮盓Q及食物局局長缺席期間)


5. 《2001年人體器官移植(修訂)條例草案》環境運輸及工務局局長
(在壎芮盓Q及食物局局長缺席期間)


6. 《2003年公司(修訂)條例草案》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

7. 《追加撥款(2003-2004年度)條例草案》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

8. 《2004年刑事訴訟程序(修訂)條例草案》保安局局長


V. 議案

  1. 根據《釋義及通則條例》動議的決議案

    環境運輸及工務局局長動議下列議案:

    議決修訂於2004年5月19日提交立法會會議省覽的《2004年食物及藥物(成分組合及標籤)(修訂)規例》(即刊登於憲報的2004年第85號法律公告) ─ 

    (a)加入 ─ 

    "2A. 罪行及罰則

    第5條現予修訂,加入 ─

    "(3A) 在不影響第(3)款的原則下,在就第(1)款所訂的與任何沒有按照附表3第2(4E)段加上標記或標籤的預先包裝食物的罪行有關而提起的法律程序中,被告人如證明以下任何一項,即為免責辯護 ─ 

    (a) 他合理和真誠地倚賴有關進口商或製造商所提供的關於該食物是否由該節提述的任何物質組成或該食物是否含有任何該等物質的資料;或

    (b)(i) 他已盡最大努力向有關進口商或製造商索取該資料,但並未獲提供該資料;及

    (ii) 他已真誠地在該食物上加上標記,表示他不知道該食物是否由任何該等物質組成或該食物是否含有任何該等物質。"。";

    (b) 在第5條中 ─ 

    (i)在(a)段中,廢除"第2段"而代以"附表全部(第3及4段除外)";

    (ii)在(b)段中,廢除"第2及4段"而代以"附表全部(第3段除外)";

    (c)在第6條中,廢除"2006年1月"而代以"2007年7月"。


  2. 根據《釋義及通則條例》動議的決議案

    政制事務局局長動議議案,以修訂於2004年5月19日提交立法會 會議省覽的《2004年選舉管理委員會(選舉程序)(立法會)(修訂)規例》(即刊登於憲報的2004年第84號法律公告)。

    (議案內容已載列於2004年6月30日發出的
    立法會CB(3)810/03-04號文件內)


    就政制事務局局長議案提出的修正案
    黃宏發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議決對政制事務局局長根據《釋義及通則條例》(第1章)第34(2)條於2004年7月7日立法會會議上提出的議案作出修正,在(c)段中刪去"500"而代以"7,000"。
VI. 議員法案

二讀(恢復辯論),全體委員會審議階段及三讀

1. 《2004年專業會計師(修訂)條例草案》李家祥議員

2. 《永亨銀行有限公司(合併)條例草案》李國寶議員


VII. 議員議案
  1. 專責委員會報告

    羅致光議員動議下列議案:


    本會通過《調查政府與醫院管理局對嚴重急性呼吸系統綜合症爆發的處理手法專責委員會報告》。

    就羅致光議員議案提出的修正案
    楊森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在"《調查政府與醫院管理局對嚴重急性呼吸系統綜合症爆發的處理手法專責委員會報告》"之後加上",並對前壎芵p署長陳馮富珍醫生作出譴責"。

    出席的政府官員:政務司司長

  2. 協助中央政府與香港民主派人士溝通

    田北俊議員動議下列議案:


    為了保持香港的長遠繁榮和穩定,本會促請香港特區政府積極協助中央政府與本港民主派人士加強溝通,以消除社會上的分化和對立;並且協助有需要的民主派人士,領取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讓他們可以親身到內地,瞭解國家多年來在經濟、社會及政治等方面的發展。

    就田北俊議員議案提出的修正案
    司徒華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在"積極"之後刪除"協助",並以"爭取"代替;在"並且協助"之後刪除"有需要的";在"民主派人士"之後刪除",";及在"來往內地通行證,"之後加上"以維護在香港的中國公民回鄉的權利,"。

    出席的政府官員:政制事務局局長

  3. 大市場、小政府

    吳亮星議員動議下列議案:


    本會促請政府切實履行"大市場、小政府"的管治原則,從而達致以下目標:


    就吳亮星議員議案提出的修正案
    (i)單仲偕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在"(三)"之後刪除"節省公共開支",並以"確保政府部門善用資源,減少浪費公帑"代替。

    (ii)陳婉嫻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在"(三)"之後刪除"節省公共開支",並以"合理運用公帑"代替;及在"消滅財政赤字"之後加上";與此同時,政府須確保公務員的人手編制及職業保障不受影響,並應制訂就業及勞工保障政策,讓基層勞工可以自食其力,過有尊嚴的生活;政府亦應繼續為弱勢社群提供合理的生活保障"。

    出席的政府官員:財政司司長

  4. 告別議案

    劉健儀議員動議下列議案:


    本會已完成工作,現祝願第三屆立法會順利產生,繼續為香港特別行政區市民服務。

    出席的政府官員:政務司司長
立法會秘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