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 03/04-9
| 附屬法例/文書 | 法律公告編號 | |
|---|---|---|
| 1. | 《2003年遊戲機中心(費用)(修訂)規例》 | 250/2003 |
| 2. | 《簡易處理申訴(律師)規則》 | 251/2003 |
| 3. | 《〈東涌吊車條例〉(2003年第20號)2003年(生效日期)公告》 | 252/2003 |
| 1. 第25號 | ─ | 入境事務處處長法團 根據《入境事務隊(福利基金)規例》第12(b)條 擬備的入境事務隊福利基金管理報告 |
| (由保安局局長提交)
| ||
| 2. 第26號 | ─ | 伊利沙伯女皇弱智人士基金 二零零二至二零零三年度報告及帳目 |
| (由壎芮盓Q及食物局局長提交)
| ||
| 3. 第27號 | ─ | 審計署署長報告書 二零零二至零三年度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帳目審計結果 |
| (由立法會主席提交)
| ||
| 4. 第28號 | ─ | 審計署署長第四十一號報告書 衡工量值式審計結果 ─ 二零零三年十月 |
| (由立法會主席提交)
| ||
| 5. 第29號 | ─ | 二○○二至○三年度政府帳目 |
| (由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提交)
| ||
| 6. 第30號 | ─ | 香港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 二零零二至二零零三年年報 |
| (由民政事務局局長提交)
| ||
| 7. 第31號 | ─ | 海洋公園公司 二○○二至二○○三年業績報告 |
| (由胡經昌議員提交,並向本會發言)
| ||
| 8. 《2003年香港考試及評核局(修訂)條例草案委員會報告》 | ||
| (由法案委員會主席何秀蘭議員提交) | ||
| (一) | 當局於今年推行的乾濕廢物分類回收試驗計劃的進展和成效;
|
| (二) | 有否就堆填、焚化和回收等各種處置廢物的方法在成本、所需技術、可提供的職位數目和類別,以及對可持續發展的影響等方面作出比較;若有,比較的結果;及
|
| (三) | 有何措施推動廢物回收工業的發展,從而創造更多供基層人士就業的職位? |
| (一) | 過去3年,當局每年就此接獲多少宗舉報;
|
| (二) | 過去3年,當局因公屋單位被用作賣淫場所而向有關戶主發出的遷出通知書的數目;及
|
| (三) | 政府將採取哪些措施,杜絕公屋單位被用作賣淫場所? |
| (一) | 在1998年至2002年期間的每一年及2003年的上半年,當局批出居留權證明書的數目及持有該證明書來港定居的每天平均人數;
|
| (二) | 有沒有向中央政府爭取關於內地人士來港定居申請的審批權;若有,結果是甚麼;若沒有,原因是甚麼;及
|
| (三) | 有沒有考慮與中央政府商討,在每天150個單程證配額中,增加撥給來港與配偶團聚的內地人士的分額,以縮短這些夫妻的分居年期? |
| (一) | 過去5年,政府每年的教育開支佔有關年度的本地生產總值的百分比;及
|
| (二) | 當局會否削減2004至2008年各學年分別向學前教育、中小學、特殊教育、專上教育及大學提供的撥款;若會,每學年所削減的幅度及原因是甚麼? |
| (一) | 過去3年,進口本港的冰鮮肉類(包括家禽)的總數量,並請按每種肉類及其來源地提供分項數字; |
| (二) | 過去3年,有多少名新鮮糧食店(包括街市檔位)持牌人因沒有把冰鮮肉類存放在雪櫃出售而遭檢控,以及當中被定罪者被判處的刑罰;及
|
| (三) | 有關部門除了派員巡查售賣鮮肉的店鋪外,會否採取其他措施,杜絕店鋪東主不將冰鮮肉類存放在雪櫃,藉以誤導消費者以為這些肉類是鮮宰肉類? |
| (一) | 當局已批出合約的各個基建項目的名稱、合約年期及有關項目是甲級、乙級抑或丙級工程;
|
| (二) | 除了在當局批出的主要基本工程計劃合約的季度報告內所載的基建項目合約之外,(一)項所述基建項目的各個合約款額及這些合約的總額;及
|
| (三) | 遭擱置的基建項目的名稱及這些項目的預算開支總額? |
| (一) | 是否知悉有否個別醫院聯網決定不執行上述預警機制;若有,醫管局事前是否知悉及同意有關決定;
|
| (二) | 是否知悉自該預警機制推行以來,各個聯網曾否就何時發出哪一個色別的預警有不同做法;
|
| (三) | 是否知悉醫管局有否因應各間醫院實際執行該預警機制的情況,而修正或放棄推行該機制;若有,詳情為何;及
|
| (四) | 壎芮盓Q及食物局有否與醫管局商討或跟進該預警機制的執行情況;若有,詳情為何? |
| (一) | 自成立跨部門專責小組至今及在成立之前3年,每年當局接獲舉報涉嫌濫用上述基金的個案數目,請分別列出涉及的行業和人數;
|
| (二) | 第(一)項所指的個案中,已被定罪的數目及罰款數額;及
|
| (三) | 有否評估上述跨部門專責小組的成效;若有,結果為何? |
| (一) | 按學校分區及級別劃分,過去3年、現時及未來兩年,每年小學及中學日校班數、學額及學生人數;
|
| (二) | 按學校分區劃分,過去3年、現時及未來5年,每年各區建校的具體規劃詳情,包括興建學校的數目、學校的名稱(如已命名)和類別,以及所提供的課程類別和學額;
|
| (三) | 學校分區學生人口增長各有不同有否引致個別分區的學額供過於求,以及當局有否制訂妥善措施,解決學校規劃不準確所衍生的問題;若有制訂措施,詳情為何;及
|
| (四) | 當局計劃在出現縮班情況的地區興建新校舍的理據,以及有何對策處理因興建這些新校舍而引致學額失衡更趨嚴重的問題? |
| (一) | 每年有多少名公務員獲擢陞,並按他們獲擢陞的職級列出分項數字;及
|
| (二) | 每年有多少名獲擢陞的公務員填補在兩輪自願退休計劃下出現的空缺,並按自願退休計劃和空缺所屬職級列出分項數字? |
| (一) | "葵涌公園 ─ 進一步發展計劃"的籌劃工作的最新進展;及
|
| (二) | 葵涌規劃分區現時的休憩用地面積是否符合《香港規劃標準與準則》所訂的有關標準;若否,相差多少,以及當局會否盡快開放該公園已落成的部分及設施,以增加該區的休憩用地;若在開放公園前仍須進行若干工程,請告知有關工程的細節、所需的費用及時間? |
| (一) | 過去3年,每年上述交通意外數目,請按區域、巴士公司、乘客傷亡人數、途人傷亡人數、巴士車齡、車長年資提供分項數目;請就其中造成最少5人傷亡的意外,提供每年的意外數目,以及每宗意外的詳情,包括日期、地點、上述分項數目提及的資料(區域除外)和意外成因;
|
| (二) | 香港有關上述交通意外數目與其他國家或地區如何比較;
|
| (三) | 有否就近年本港發生的上述交通意外進行詳細分析,包括這些意外是否與巴士公司的車長數目和工作時間、巴士公司編更及其整體管理有關;若有分析,結果為何;若沒有分析,原因為何;
|
| (四) | 當局有否與專利巴士公司商討如何減少上述交通意外;若有,商討結果為何,以及雙方是否已制訂新的巴士安全措施;若沒有商討,原因為何;及
|
| (五) | 針對近月接連發生涉及專利巴士的嚴重交通意外,當局將如何從政策方面著手,進一步確保專利巴士乘客的安全? |
| (一) | 批准了多少項課題與政府政策及經濟事務(例如《基本法》、公共財政、稅制檢討等)有直接關係的研究項目撥款申請、涉及的撥款總和,以及該數字佔該局在該段期間內撥款總額的百分比;及
|
| (二) | 接獲的研究項目撥款申請當中,多少項有本地學術界及專業人士參與? |
| (一) | 管理的工業h有否出現大量廠房停止生產的情況;若有,詳情為何;
|
| (二) | 有何策略善用工業h的土地,例如以較優惠的地價和較寬鬆的土地租用限制,鼓勵和推動環境保護和物流業在工業h設廠;及
|
| (三) | 現時有否處理從事環境保護和物流業的公司要求租用工業h用地的申請;若有,這些申請涉及多少個商戶及科技園處理有關申請的進展情況? |
|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 | : | 經濟發展及勞工局局長 (在工商及科技局局長缺席期間) |
| (一) | 去年薇甘菊的蔓延範圍及總面積;
|
| (二) | 當局有何措施防止薇甘菊對樹木造成損害;及
|
| (三) | 當局會否制訂更有效的措施遏止薇甘菊蔓延;若會,措施的詳情;若否,原因為何? |
| (一) | 上述國家所採用的便利選民投票安排的詳情;
|
| (二) | 對該等安排的利弊所作的評估;
|
| (三) | 會否考慮採用這些安排;若會,何時會採用這些安排;若否,原因為何;及
|
| (四) | 有否研究其他適宜香港採用的便利選民投票安排;若有研究,這些安排的詳情;若否,原因為何? |
| (一) | 當局有何措施遏止這個趨勢;會否加強拘捕及遣返逾期在港逗留的懷孕內地女子;
|
| (二) | 內地女子在港分娩有否對公立醫院的人手及其他資源造成壓力;及
|
| (三) | 是否知悉,內地有關當局有否規定,不向懷孕達某周數的女子簽發雙程證;當局會否與內地有關當局商討,以求更謹慎審批已懷孕女子申請簽發雙程證的個案? |
| (一) | 受助個案的家庭成員(不包括申請人)的總人數,並按這些成員的性別和所屬年齡組別(以5歲為一組)列出分項數字;
|
| (二) | 分別按申請人的性別、所屬年齡組別(以5歲為一組)、教育程度、就業收入(以500元為一組)、所從事的行業、所擔任的職位、每月獲發綜援金額(以500元為
一組),以及連續獲發綜援金多少個月劃分的分項數字;及
|
| (三) | 從其他類別轉至"低收入"類別的綜援個案數目? |
| 《香港康體發展局(廢除)條例草案》 | : | 民政事務局局長 |
| 《2003年香港考試及評核局(修訂)條例草案》 | : | 教育統籌局局長 |
| (a) | 《2003年工廠及工業經營(起重機械及起重裝置)(修訂)規例》;
|
| (b) | 《2003年工廠及工業經營(吊船)(修訂)規例》;及
|
| (c) | 《2003年工廠及工業經營(負荷物移動機械)(修訂)規例》。
(該三項規例已於2003年11月6日 隨立法會CB(3)134/03-04號文件發出) |
| (i) | 何俊仁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在"本會促請政府"之後刪除"全面檢討",並以"暫時擱置"代替;在"西九龍文娛藝術區發展計劃,"之後刪除"延長提交發展建議的期限,";在"公開及詳細地諮詢文化界"之前加上"重新";及在"以制訂公開、公平和適切合宜的發展及運作方案"之後加上";政府亦應研究成立一個法定組織,統籌及落實有關方案"。 |
| (ii) | 馬逢國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在"本會促請政府全面檢討西九龍文娛藝術區發展計劃,"之後加上"在規劃文化設施之前,應先考慮有關 '軟件' 的內容,";在"公眾及相關組織,以"之後加上"貫徹文化委員會就西九龍發展計劃提出'以人為本'、'建立伙伴關係'和'民間主導'的原則,";及在"制訂公開、公平和適切合宜的發展及運作方案"之後加上",而在發展過程中,政府應促成發展商與文化界的伙伴關係,讓文化界參與區內設施的策劃及將來的運作"。 |
| 出席的政府官員:政務司司長 | |
| (i) | 鄭家富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在"本會"之後加上"對民政事務局局長何志平先生在'王見秋事件'中處理失當,表示遺憾,並";在"促請行政長官及香港特區政府從"之後刪除" '王見秋事件' ";及在"盡快採取措施"之前刪除"並"。 |
| (ii) | 李卓人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在"本會促請行政長官及香港特區政府從'王見秋事件'中汲取教訓,"之後加上"日後委任平等機會委員會主席時,應先安排建議的人選出席立法會聽證會,接受議員的提問;"。 |
| (iii) | 劉慧卿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在"並盡快採取措施,"之後加上"辭去所有行為有損平等機會委員會公信力的委員,"。 |
| 出席的政府官員 | : | 民政事務局局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