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04/05-33

立法會

議程

2005年6月15日星期三上午11時正



I. 提交文件

附屬法例/文書法律公告編號
1.《2005年監獄(修訂)令》92/2005
2.《2005年大老山隧道條例(替換附表)公告》93/2005


II. 質詢

1. 呂明華議員問:


近年,本港在冬季期間的能見度經常偏低。有學者指出,這種情況與本地發電廠的污染物排放量有關。此外,本港一間電力公司亦承認,近年較多使用普通煤發電。然而,環境保護署卻指出,有八成多的污染物是來自珠江三角洲地區。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過去3年,本地發電廠每年使用的普通煤、環保煤和其他燃料的數量分別佔總使用量的百分比;

    (二)在導致本港冬季能見度低的各類空氣污染物中,來自珠江三角洲地區和本地的污染物的分類數量和相對比例分別是甚麼;及

    (三) 會不會把珠江三角洲地區的空氣污染物的衞星影像,每日上載政府網站,讓公眾知悉空氣污染物的來源和分布情況;若不會,原因是甚麼?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環境運輸及工務局局長

2. 陳婉嫻議員問:


有地區團體向本人反映,不少公共屋邨的康樂及休憩設施的興建工程,在有關屋邨入伙多年後仍未展開。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在過去10年內落成的公共屋邨的範圍內,有哪些已規劃的康樂及休憩設施的興建工程尚未展開、當局根據甚麼準則決定何時展開工程,以及這些工程在未來3年的預計進展;

    (二)有沒有就公共屋邨的康樂及休憩設施的落成日期諮詢有關屋邨的居民;若有,諮詢工作的詳情是甚麼;若沒有,原因是甚麼;及

    (三) 鑒於當局把已規劃但未動工的康樂及休憩設施用地作臨時停車場用途,當局是否有計劃把這些用地永久撥作停車場用途;若然,涉及哪些屋邨和這做法的原因是甚麼?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局長

3. 單仲偕議員問:


當局自2003年起停售居者有其屋計劃(簡稱"居屋")單位,並表明不會在2006年年底前把居屋單位以資助房屋的形式出售。房屋委員會(簡稱"房委會")現時有超過16 500個空置居屋單位,而房委會在最新的財政預測假設在2007-08年度起每年會出售2 000個居屋單位。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當局估計由停售直至售清所有居屋單位為止,暫停發售居屋單位所涉及的維修費、管理費和差餉/地租開支,以及樓宇折舊減值的金額分別是多少;

    (二)鑒於暫停發售居屋單位會引致房委會延遲獲得售樓收益,按房委會在過去5個財政年度的投資平均回報率計算,房委會因停售決定而損失的投資回報的金額是多少;及

    (三) 會否考慮提早出售空置居屋單位,以及設定較高的每年出售單位數量;若會,何時恢復出售和每年會出售多少個單位;若不會,理據是甚麼?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局長

4. 梁國雄議員問:


據報,有政府外判清潔服務承辦商(簡稱"承辦商")透過提交虛假員工放假證明及冒簽文件,騙取服務費。此外,清潔工人職工會及清潔服務業職工會曾分別向房屋署投訴4名承辦商未有按照合約訂明的承諾工資向員工發放薪金。該等投訴已經獲得證實。另一方面,政府外判清潔服務合約明文規定承辦商不能違犯《僱傭條例》,但卻出現上述工資問題,以及承辦商員工被迫在長達5至6年的時期內終年無休工作。然而,負責監管的政府部門卻完全不知出現這些違例個案,只在接獲工會投訴後才處理有關個案。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有關政府部門會不會以受害人身份,主動向警方舉報,追究涉嫌作出上述欺詐行為的承辦商的刑事責任,而房屋署將如何懲處該4名被證實沒有向員工發放合約規定薪金的承辦商;

    (二)負責監管有關承辦商的政府官員會不會承擔出現上述違例個案的責任;若會,涉及哪些官員及如何懲處他們;及

    (三) 鑒於政府自外判清潔服務以來經常出現承辦商違反勞工法例及欺騙員工的情況,當局有沒有考慮停止外判清潔服務,或以其他方式直接聘用清潔工人,從而取代提供人手及資源去監管承辦商?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

5. 黃定光議員問:


據報,知識產權署在本年2月中進行知識產權調查的結果顯示,接近五成受訪商業機構誤以為貨物在內地成功申請商標、專利權及外觀設計的註冊後,便可在香港自動受有關的知識產權法例保障。然而,知識產權署強調,在一國兩制下,必須要為貨物在香港及內地分別進行註冊,才可在兩地受有關的法例保障。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現時有多少種貨物已就商標、專利權及外觀設計方面在香港註冊,但同類貨物沒有在內地註冊;

    (二)過去3年,關於貨物因未有同時在香港和內地申請註冊,以致在未有註冊的地方遭侵權時不能受有關法例保障的投訴個案宗數;及

    (三) 有何措施加強商業機構認識有關貨物商標、專利權及外觀設計的註冊制度?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工商及科技局局長

6. 鄺志堅議員問:


關於本港應否實施法定最低工資制度,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勞工顧問委員會至今舉行了多少次會議,商談有關課題,以及有沒有達成初步結論;

    (二)當局就這課題進行的研究有甚麼進展,以及曾參考哪些國家實施最低工資制度的經驗,特別是最低工資制度對該等國家的經濟發展及社會穩定的影響;及

    (三) 當局有沒有為制訂和落實最低工資制度訂定時間表;若有,詳情是甚麼;若沒有,原因是甚麼?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經濟發展及勞工局局長

*7. 李國寶議員問:
(譯文)

本年4月29日至5月7日,香港迪士尼樂園就擬於該主題公園開幕後每晚舉行的煙花匯演進行現場測試。據觀察所得,在測試期間煙花燃放的最高高度,低於本年1月進行初步測試時的煙花最高高度。因此,所產生的煙霧多數留在較低高度,並因當時的風勢而向內吹向前竹篙灣位置。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在測試期間每晚在香港迪士尼樂園工地量得的平均風速及風向;

    (二)香港迪士尼樂園承建商及有關當局用作量度測試期間每晚燃放煙花時的噪音、粒子及化學物質所造成影響的所有儀器的位置及種類;

    (三) 上述儀器能夠量度的特定化學物質;承建商及政府選擇記錄某些化學物質作報告用途的理據,以及這些儀器對每種有關化學物質的靈敏度;及

    (四)按儀器位置劃分,在測試期間,上述每部儀器每晚錄得的每項指明量度結果的最高瞬時讀數?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環境運輸及工務局局長

*8. 王國興議員問:


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路政署在本財政年度和上一次就道路保養及管理批出的各份定期合約所涉及的保養和管理區域、承辦商名稱、金額和年期;

    (二)以何準則釐定上述合約的年期及保養和管理區域的範圍;

    (三) 該等合約有否規定路政署可在承辦商表現不符理想時終止合約;若有,路政署曾否引用有關規定;

    (四)路政署有否監管該等外判道路維修工程的進度是否符合合約規定;若有,過去5年符合進度及出現延誤的維修工程數目各有多少,以及最長和平均延誤日數;及

    (五)過往5年,區議會議員、駕駛人士及公眾人士因上述工程延誤導致交通擠塞而作出投訴的宗數,以及路政署因承辦商延誤完工日期而向其發出警告及施加罰款的次數?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環境運輸及工務局局長

*9. 鄭家富議員問:


本人最近接獲投訴,指有人未獲運輸署發出公共小型巴士("小巴")客運營業證,而非法經營往返市區和元朗/屯門的載客服務。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過去兩年,當局有否接獲關於非法經營小巴載客服務的投訴;若有,每年接獲多少宗;

    (二)有否調查此類服務的經營手法及路線;

    (三) 有何措施打擊此類非法服務;及

    (四)有否推行宣傳計劃,勸喻市民不要乘搭此類小巴;若有,宣傳計劃的詳情;若否,原因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環境運輸及工務局局長

*10. 何俊仁議員問:


關於婦女事務委員會就"北京+10"(即北京舉行第四屆世界婦女大會10周年)相關活動所作的安排,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當局在派員出席聯合國婦女地位委員會在本年2月舉辦的"北京+10"世界婦女大會前,有否就檢視香港落實《北京行動綱要》的實踐情況進行以下工作:

    (i)向該委員會提交報告及填妥和交回聯合國要求各地政府填寫的問卷;及

    (ii)聯繫及諮詢關注婦女權益的民間團體;

    若有,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以及當局為何不向立法會交代實踐進展及提交相關文件;及

    (二)香港當局與內地當局於本年4月在北京舉辦"內地與香港共慶'北京+10'紀念活動暨研討會"的目的、獲邀出席該等活動的各個婦女團體名稱及其獲分配的代表名額、不獲邀請出席該等活動的婦女團體的名稱及不邀請它們的原因,以及香港當局以何準則決定邀請哪些團體出席該等活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衞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長

*11. 郭家麒議員問:


據報,教育統籌局局長早前表示,考慮在本年推出第三期等額補助金計劃,鼓勵獲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教資會")資助的院校自行籌募經費。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上述院校已獲發放等額補助金的各項籌款計劃名稱、私人捐款額、等額補助金額及總籌款額;

    (二)是否知悉,這些院校有否就獲發放等額補助金的籌款計劃所籌得的私人捐款用途及如何回報捐款人等事宜制訂機制或作出規定;若有,有否針對將院校、學系、校園建築物或研究中心等以捐款人名字命名的做法,訂立一套有依據或可參考的捐款額準則;獲得有指定用途的私人捐款的籌款計劃,是否納入等額補助金計劃的涵蓋範圍及符合其批核準則;及

    (三) 會否檢討及改善等額補助金計劃,包括考慮增加等額補助金總額及提高每所院校可獲得的補助額上限,讓教資會資助院校可透過不同計劃和方式向社會人士及校友籌募經費,以鼓勵各界參與捐款和積極推動捐助風氣,以及當局會否調整作為發放補助金額準則的補助金與私人捐款比率,讓籌款能力稍遜的院校,能獲得較多補助金?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教育統籌局局長

*12. 李永達議員問:


《基本法》第五十條訂明,行政長官在其一任任期內只能解散立法會一次。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上述條文中的"一任任期"是指《基本法》第四十六條所規定的行政長官任期(即5年),還是指任何人每次當選為行政長官的任期,還是有其他解釋;及

    (二)當行政長官職位在5年任期屆滿之前出缺,當選以填補該空缺的行政長官是否有權根據上述條文解散立法會一次;若然,這個權力會否受在他之前但在同一任內的行政長官曾否解散立法會所影響?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政制事務局局長

*13. 蔡素玉議員問:


據報,一項有關城市熱島效應的調查發現,本地氣溫每上升1℃,電費開支便會增加約17億元,某些傳染病的發病率亦會上升。為了紓緩熱島效應,不少國家採取措施鼓勵多建綠化屋頂。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會否規定政府部門的辦公大樓、公帑資助學校、公立醫院和其他政府建築物的管理人須在樓宇屋頂進行綠化;若會,規定的詳情;若否,原因為何;及

    (二)會否制訂措施,鼓勵私人建築物的管理人在樓宇屋頂進行綠化;若會,措施的詳情;若否,原因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環境運輸及工務局局長

*14. 張學明議員問:


自舊啟德機場在1998年搬遷後,政府至今仍未就東南九龍發展計劃作出決定。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將會如何發展納入東南九龍發展計劃的土地,以及該發展計劃的詳情(包括進展情況及時間表);

    (二)擬投放多少資源發展東南九龍;及

    (三) 會否公開拍賣上述計劃的土地?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局長

*15. 李國麟議員問:


關於護士的供求情況,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是否知悉,在過去5年及預計在未來3年:

    (i)每年從登記護士課程畢業的人數及從註冊護士課程畢業的人數;及

    (ii)每個公立醫院聯網、衞生署、私家醫院、私營安老院舍及其他類別的非政府機構每年各有多少個登記護士和註冊護士空缺,當中有多少個空缺在招聘工作完成後沒有被填補;及

    (二)過去5年,有哪些公共服務因護士短缺而受到影響及受影響的詳情?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衞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長

*16. 曾鈺成議員問:


近月,有互聯網接駁服務供應商推出資料傳輸速度聲稱高達每秒100兆比特甚至每秒1 000兆比特的寬頻互聯網接駁服務。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有否評估互聯網接駁服務的頻寬的發展趨勢;若有,評估的結果;若否,會否進行評估;

    (二)有否評估提供本地數據交換服務的香港互聯網交換中心的設施,能否配合互聯網資料流量的增長,以及會否成為資料傳輸的瓶頸;及

    (三) 當局如何監察寬頻互聯網接駁服務的質素和穩定性,以及有否教育消費者明瞭互聯網接駁服務的實際頻寬會受到甚麼因素影響?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工商及科技局局長

*17. 楊孝華議員問:


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過去3年,各國家/地區人士(不包括內地和台灣居民)申請訪港簽證的宗數,當中獲發簽證的宗數;

    (二)鑒於本港將有多個旅遊項目落成,加上訪港旅客(特別是俄羅斯旅客)數目持續上升,當局會否考慮放寬現行訪港旅客必須持有效入境簽證的規定,包括給予俄羅斯、中東、東歐和越南等國家/地區的訪港旅客免簽證入境待遇,從而吸引更多海外旅客訪港,藉以促進旅遊業;若否,理據為何;及

    (三) 有否評估給予第(二)項所述國家/地區訪港旅客免簽證入境待遇對本地經濟和旅遊業的影響;若有,結果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保安局局長

*18. 李國英議員問:


律政司司長在本年1月27日的立法會會議就2005年施政報告辯論發言時指出,香港律師會("律師會")和消費者委員會曾研究索償公司的運作,但沒有足夠證據證明這些公司在社會上引致損害,或認為有立法約束的需要。然而,據報律師會早前指索償代理資助意外受害人提出訴訟,屬包攬訴訟及唆訟行為,律政司應作出檢控。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有否研究律師會就索償公司有否引致社會損害的立場有否改變;若有改變,當局有否向該會查詢改變原因及具體的社會損害;若沒有改變,理據為何;

    (二)有否評估索償公司是否涉及唆訟行為,其宣傳手法是否違法和濫收費用的情況是否嚴重;若結果顯示這些行為違法及情況嚴重,詳情為何及當局將如何跟進;若評估得出相反結果,詳情為何;及

    (三) 鑒於索償公司以"不勝訴,不收費"作招徠及香港法律改革委員會現正研究此種收費模式,當局是否知悉該研究的最新進展,以及會否把如何將索償公司的運作規範化等事宜納入研究範圍;若不會納入,原因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律政司司長

*19. 陳偉業議員問:


本人接獲市民投訴,指多個地區電單車泊車位不足,其中尤以荃灣、青衣及天水圍為甚。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各個地方行政區的電單車日間和夜間泊車位的供求情況,以及哪些地區嚴重缺乏電單車泊車位;及

    (二)有否計劃在未來12個月增設電單車泊車位;若有,請列出擬增設泊車位的地點及有關數目?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環境運輸及工務局局長

*20. 馮檢基議員問:


關於康樂及文化事務署聘用的救生員,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去年至今,在公眾泳池及泳灘遇溺的泳客數目、當中死亡的人數,以及過去5年要求救生員提供其他協助的個案數目;

    (二)現時屬長俸編制和按各種合約形式受聘的救生員分別平均年資,以及有否評估救生員的年資、工作經驗和對環境的熟悉程度與拯溺工作的表現是否相關;

    (三) 有何措施確保公眾泳池及泳灘在泳季有足夠的資深救生員當值;及

    (四)去年,各個公眾泳灘在救生員開始當值前的清晨時份平均有多少名泳客;會否考慮把那些清晨有較多泳客的公眾泳灘的救生員當值時間提前,以加強對泳客的安全保障?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公務員事務局局長
(在民政事務局局長缺席期間)


* 以書面答覆的質詢

III. 法案

首讀

《2005年為僱員權益作核證(中醫藥)(雜項修訂)條例草案》

二讀(辯論中止待續)

《2005年為僱員權益作核證(中醫藥)

(雜項修訂)條例草案》 : 經濟發展及勞工局局長

IV. 議員議案
  1. 自然保育政策

    張學明議員動議下列議案:

    鑒於去年政府推行新的自然保育政策,提出了管理協議和公私營界別合作兩項措施,但有關措施未能真正達到持續保育具重要生態價值的私人土地的目標,更引起土地擁有人不滿權益受損,以及社會人士質疑措施的成效,本會促請政府檢討有關政策,包括:

      (一) 確立真正以保育為先的政策目標及策略;

      (二)檢討現行過於分散的自然保育法例,並研究訂立專門處理保育自然生態事宜的法例;

      (三) 政府擔當更積極的角色,在12個須優先加強保育的地點(下稱"優先保育點")進行保育管理工作;

      (四)重新研究切實可行和合理的方案,對在優先保育點內擁有私人土地的業權人作出合理的補償或安排,以確保有關土地得到更有效的保育管理;

      (五)加強培訓負責管理和監督保育工作的人員,提高他們的專業水平,並向市民灌輸自然保育的意識;及

      (六)由有關的政府部門牽頭統籌政府當局、環保團體、私營機構、鄉事組織、大學及研究機構等在保育事宜上的交流,團結各方力量推動生態保育的工作。

    出席的政府官員:環境運輸及工務局局長

  2. 深化《內地與香港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

    黃定光議員動議下列議案:

    鑒於特區政府剛完成《內地與香港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 (下稱"《安排》")首階段的經濟效益研究,而工商業界及專業服務團體亦先後就如何改善《安排》提出意見,本會促請政府採取積極措施,回應各界在《安排》首階段檢討提出的訴求,包括:

      (一) 加強向內地企業宣傳推廣來香港設立公司,以拓展國際市場,並向中央爭取放寬資金管制,以落實"民企自由行";

      (二)協助港商應付在內地各省市遇到的貿易障礙,改善通關設施及推動貨物貿易,以協助發展本港工業及創造本地就業機會;

      (三) 加大力度進行宣傳推廣,鼓勵香港低技術人士以"個體戶"形式在內地創業;及

      (四)向中央爭取容許香港專業服務人士進入內地開所執業,以促成服務貿易。

      就議案提出的修正案
      單仲偕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在"以 '個體戶' 形式在內地創業;"之後刪除"及";及在"以促成服務貿易"之後加上";(五) 加強支援在內地工作及營商的港人,例如加強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的駐北京辦事處及駐粵經濟貿易辦事處的功能,以協助在內地遇到貿易、法律糾紛及受到人身安全威脅等困難的香港市民;(六) 與中央商討盡快落實合格境內機構投資者計劃,以促進內地人士到香港投資;及(七) 與中央商討容許在國內營商的本港公司享有國民待遇"。

    出席的政府官員:工商及科技局局長
立法會秘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