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 至 2005 年度
立法會彙報
第8期 (2004年12月16日)



在2004年12月15日舉行的立法會會議,立法會通過下列兩項無立法效力的議案:

(1)由田北俊議員就「積極減低空氣污染」動議,經劉慧卿議員、蔡素玉議員、李永達議員及梁君彥議員修正的議案

"鑒於近期香港空氣污染情況持續嚴重,不但威脅本港市民的健康,更會影響外商到港投資的意欲,本會促請政府盡快與廣東省當局磋商,雙方在各工作項目上訂出明確時間表,採取積極的解決辦法,改善有關情況,包括:
(一)與廣東省當局加強合作,收緊工廠、發電廠及車輛等排放廢氣的標準,訂定中期目標和中期檢討時間表,並將原定在2010年才達致的減排目標提前實現;
(二)設法統一兩地的廢氣排放標準和監管制度;
(三)盡快落實與廣東省當局合作的排污交易試驗計劃;
(四)向在廠房內安裝空氣污染控制系統的珠三角港商,提供相關機器折舊稅務寬免;
(五)設法減少本港兩間電力公司發電時所排放的二氧化硫等污染物,並多採用更環保的能源;
(六)進一步推動石油氣小巴資助計劃及將該計劃擴展至輕型客貨車;
(七)研究增撥土地興建石油氣加氣站;
(八)積極研究及發展應用再生能源,制訂可再生能源政策,要求兩間電力公司跟隨該政策,並於管制計劃協議中規定電力公司發電時使用可再生能源的比例;
(九)加快設立車輛維修技術員及車房註冊制度;
(十)積極引入其他種類的環保車輛及相關的鼓勵措施,寬減環保車輛(例如電動及汽油混種引擎車輛)的首次登記稅和牌費;
(十一)積極引入其他種類的環保燃油及相關的鼓勵措施;
(十二)設定更高的可再生能源使用量目標;
(十三)要求專利巴士公司盡快更新巴士車隊、調配符合歐盟III期廢氣排放標準的巴士行走繁忙街道及增設巴士轉乘優惠計劃;
(十四)積極研究增加車輛黑煙罰款的可行性;
(十五)應用衞星圖片和遙距監察裝置等高科技設備,加強監察空氣污染的來源及污染情況的變化;
(十六)香港特區政府帶頭在各部門實行節約能源的措施,並推動整個社會參與節約能源的工作;
(十七)採用合適的方法管制使用於工商業而會產生揮發性有機化合物的產品;
(十八)加強測試車輛廢氣排放,引入遙距路邊感應裝置檢測本港路面車輛及跨境車輛的廢氣排放,確保車輛符合本港廢氣排放標準;
(十九)在人口稠密、人流量高的地區,建立安全和便利的行人步行網絡系統,包括行人專用區、行人天橋網絡及自動電梯,使香港建設成'空中走廊之城',令人車分隔,改善步行環境,鼓勵市民步行;及
(二十)加強推廣'室內空氣質素管理計劃',制定相關法例,並與工商界㩦手合作,積極推動計劃,從而避免惡劣室內空氣質素損害市民健康,
以期盡量減少廢氣的排放,從而令整個珠江三角洲的居民都能享受清新的空氣。"

(2)由黃容根議員就「制定可持續發展的漁農業政策」動議,經劉慧卿議員修正的議案

"鑒於《基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條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制定適當政策,促進和協調包括漁農業在內的各行業的發展,並注意環境保護,本會促請政府全面諮詢業界人士、環保團體及公眾,制定可持續發展的漁農業政策,包括:發展遠洋漁業、深海圍網漁業、休閒漁農業、海洋養殖業,以及研究可持續發展措施對底拖網捕捉漁業和深淺水圍網漁業的影響;設立農業優先區、發展優質家禽畜牧業、有機農業;協助發展漁農產品加工業及建立綠色漁農食品的監察系統,並檢討監察挖沙倒泥海上工程的制度,令本港的漁農業得以再轉型發展,並為香港市民提供優質的漁農副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