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 05/06-16
| 附屬法例/文書 | 法律公告編號 | |
|---|---|---|
| 1. | 《《2006年〈2005年不良醫藥廣告(修訂)條例〉 (生效日期)公告》 | 16/2006 |
| 2. | 《〈2006年僱傭(提高第63C條所訂罪行的最高罰則)條例〉(生效日期)公告》 | 17/2006 |
| 3. | 《〈2005年道路交通(交通管制)(修訂)規例〉 (生效日期)公告》 | 18/2006 |
| 4. | 《2006年廢物處置條例(修訂附表4)公告》 | 19/2006 |
| 5. | 《2006年公眾壎矷]動物及禽鳥)(禽畜飼養的發牌)(修訂)規例》 | 20/2006 |
| 1. 第60號 | - | 僱員補償保險徵款管理局 2004/2005年度年報 |
| (由經濟發展及勞工局局長提交)
| ||
| 2. 第61號 | - | 僱員補償援助基金管理局 2004-2005年度年報 |
| (由經濟發展及勞工局局長提交)
| ||
| 3. 第62號 | - | 職業性失聰補償管理局 2004-2005年度年報 |
| (由經濟發展及勞工局局長提交)
| ||
| 4. 第63號 | - | 肺塵埃沉荅f補償基金委員會 2004年度年報 |
| (由經濟發展及勞工局局長提交)
| ||
| 5. 第64號 | - | 政府飛行服務隊總監就政府飛行服務隊福利基金
在截至二零零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的年度的 管理情況所提交的報告 |
| (由保安局局長提交)
| ||
| 6. 第65號 | - | 香港懲教署署長法團就懲教署福利基金
在截至二零零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的年度的 管理情況提交的報告 |
| (由保安局局長提交) | ||
| (一) | 壎芵p是不是已追蹤到所有曾購入有關疫苗的診所和醫療中心,並聯絡到所有曾被注射有關疫苗的市民,以及檢取所有未用的疫苗;
|
| (二) | 私營診所的醫生、醫療中心的負責人及它們所聘用的醫生管有或使用未有在本港註冊的藥劑製品,分別會違反甚麼法例或專業守則,他們在法律及專業上要承受甚麼後果;上述疫苗事件的有關人士會不會被追究責任;若會,詳情是甚麼;及
|
| (三) | 政府會否採取措施,防止同類事件再次發生;若會,詳情是甚麼? |
| (一) | 有沒有評估現時提供旅遊服務的非專營巴士數量是否足以應付未來市場需求;若有,評估結果是甚麼及有甚麼數據支持;若沒有,原因是甚麼;
|
| (二) | 會不會定期檢討規管非專營巴士營運的措施;若會,甚麼時候進行下次檢討;以及鑒於現時旅遊業不滿當局嚴格規管非專營巴士的營運和限制這些巴士的數量,當局會不會考慮就有關的規管和限制進行中期檢討;及
|
| (三) | 有甚麼短期及中期措施,協助業界解決旅遊巴士數量不足以應付旅客急速增加的問題? |
| (一) | 會不會考慮提高向虐待動物人士施加的罰款,以加強阻嚇力;
|
| (二) | 如何改善執法機關處理市民舉報虐待動物案件的程序,以及就保護動物加強向公眾,尤其是年輕人,進行宣傳及教育工作,讓他們明白應尊重生命;及
|
| (三) | 會不會檢討現行關於保護動物的法例有沒有過時的條文;若會,檢討計劃的具體詳情? |
| (一) | 對政府去年購入的5部汽油和電力混合動力私家車進行的運作試驗,至今有甚麼結果;這些車輛在廢氣排放量、燃料消耗量、以至維修保養費用方面,與一般的汽油私家車如何比較;及
|
| (二) | 會不會考慮提供稅務優惠,鼓勵巿民轉用環保汽車? |
| (一) | 過去3年,有關當局每年處理多少宗虐待長者的個案,以及其中屬精神虐待及身體虐待的個案分別所佔的百分比;及
|
| (二) | 有何措施遏止虐待長者的行為,以及加強保護長者? |
| (一) | 鑒於現行法例規定政府土地被連續佔用60年後,便會變為佔用人的土地,當局有沒有評估現時有多少幅原屬政府的新界土地因上述的規定及判決而變為佔用人的土地;涉及的土地面積和當局在地價及地租等方面的損失款額,以及當局有甚麼措施防止新界政府土地被非法侵佔;
|
| (二) | 有沒有任何政策或措施,以預防和應付因有關判決而引發就模糊或具爭議性的新界土地界線所提出的法律訴訟;及
|
| (三) | 當局有何措施更正出錯的土地界線紀錄,以避免誤把屬於私人土地的地段在有關紀錄上顯示為政府土地,以致有關的業權人被視為侵佔政府土地,而紀錄上顯示的私人土地則被丟空廢置? |
| (一) | 過去3年,當局針對沿彌敦道行人路的非法擺賣活動、街頭推銷攤位和店鋪違例擴展營業範圍,以及報紙檔所佔用地方大於獲准面積的情況而發出的口頭警告和提出的檢控個案數目各有多少;
|
| (二) | 會否加強上述檢控行動,以保持彌敦道行人路暢通;及
|
| (三) | 當局就改善彌敦道人車爭路情況而會推行的措施詳情? |
| (一) | 過去3年,每年被拘捕的青少年人數及其在所有被捕人士中所佔的百分比,並按他們涉嫌所犯罪行的類別列出分項數字;
|
| (二) | 有否研究青少年犯罪的成因,以及青少年罪犯是否有年輕化的趨勢;若有研究,結果為何;及
|
| (三) | 有何措施遏止青少年犯罪? |
| (一) | 在過去3年為區議會議員("區議員")舉辦的訓練課程的名稱、具體內容及日期;
|
| (二) | 當局在籌辦上述課程時,如何衡量其內容是否切合區議員的實際工作需要,以及有否就此徵詢區議員意見;及
|
| (三) | 會否考慮設立一個成員包括區議員在內的區議員培訓委員會,以研究區議員的培訓需要、設計課程內容及制訂具體推行細節;若否,原因為何? |
| (一) | 警方有否指引訂明進行"吹波仔"的程序;若有,上述個案的測試安排是否符合有關程序,以及涉案人士有否獲得特殊待遇;
|
| (二) | 懷疑酒後駕駛人士可否選擇進行"吹波仔"的地點,以及可否在警署或肇事現場以外的地點進行"吹波仔";及
|
| (三) | 懷疑酒後駕駛人士一般須進行多少次"吹波仔";若須進行多於一次,警方如何處理出現不同測試結果的情況,以及是否有較"吹波仔"更精確的現場測試方法? |
| (一) | 有否評估本港家庭收入不均的情況及與此相關的堅尼系數在未來5年的趨勢;若有,評估的結果;若否,原因為何;及
|
| (二) | 當局會否採取措施防止家庭收入不均的情況惡化? |
| (一) | 過去3年,按政府部門及個案性質劃分,遭當局紀律處分或採取行政措施的公務員數目;當中有多少人曾提出上訴及上訴的結果;
|
| (二) | 現時各政府部門就公務員與不良分子聯繫所制訂的指引和監察機制的詳情;
|
| (三) | 有否研究上述個案數目大幅上升的原因,以及會否重新檢視及評估關於公務員因工作需要而與不良分子聯繫的現行指引是否清晰;若會,詳情為何;若不會,原因為何及如何避免因有關指引不清晰而加重公務員的心理負擔及影響其工作;及
|
| (四) | 有何措施防止上述個案數目日益增加? |
| (一) | 自現任行政長官上任至今,當局委任諮詢或法定組織成員的數目;
|
| (二) | 在第(一)項所述成員中,有否委員已在同一委員會擔任成員超過6年、或在有關委員會擔任同一職位超過6年、或同時擔任超過6個委員會的委員;若有,請列出該等委員會的名稱,以及有關委員的名稱、職位、委任日期、服務年期和被委任的原因;及
|
| (三) | 有何措施確保各政策局及政府部門在委任諮詢或法定組織非官方成員時嚴格遵守上述規定? |
| (一) | 政府部門以何準則決定是分階段還是在整個項目完成後才付款;這兩個付款安排在行政程序和涉及的政府部門數目方面的差異;按付款安排分類,政府部門在過去3年批出的資訊科技項目合約數目;
|
| (二) | 由項目完成至付清合約費用通常需時多久;及
|
| (三) | 會否制定措施,加快付款予承辦商,以免中小型企業因資金周轉問題而放棄承辦項目;若會,措施的詳情;若否,原因為何? |
| (一) | 在1999/2000至2004/05年度期間,每年分別來自下列類別的住宅樓宇的租金收入及其佔該年度的有關總收入的百分比:
| |
| (i) | 在1973年前落成的樓宇;
| |
| (ii) | 在1973至1999年期間落成的樓宇,並請按樓宇所在區域(市區、擴展市區和新界)列出分項數字;及
| |
| (iii) | 在1999年後落成的樓宇,並請按樓宇所在區域(市區、擴展市區和新界)列出分項數字;及
| |
| (二) | 在2004/05年度的住宅樓宇整體租金收入較上兩個年度有所增加的原因,以及房委會有否計劃減免公屋租金;若否,原因為何? | |
| (一) | 當局在40個地點安裝懸掛式交通燈的計劃的進展;
|
| (二) | 當局就交通燈加設停車倒數或閃動綠燈設施進行可行性研究的進展;及
|
| (三) | 現時在衝紅燈的檢控個案當中,利用攝影機的紀錄作證供的個案所佔的百分比? |
| (一) | 承租人負責的改建工程的詳情和最新進展;
|
| (二) | 政府為何沒有在與承租人簽訂的租約訂明竣工限期及有關罰則;
|
| (三) | 當局為使碼頭能盡快投入服務,採取了甚麼措施以配合承租人的工作;
|
| (四) | 當局有否訂定碼頭的目標啟用日期;若否,原因為何;及
|
| (五) | 當局在甚麼情況下會考慮把這項目重新招標? |
| (一) | 鑒於聘用估價師對非牟利機構造成財政壓力,當局會否與香港會計師公會磋商,免卻非牟利機構進行物業估值,以紓緩它們的財政負擔;若會,詳情為何;及
|
| (二) | 若當局不會進行磋商,原因為何及會否考慮資助非牟利機構聘請估價師;若否,原因為何,以及當局會否協助非牟利機構,避免其股東或會員因物業估值成本過高而不按照新會計準則進行估值,以致審核有關機構帳目的核數師在其報告內表達保留意見;若否,原因為何? |
| (一) | 當局會否向此等兒童提供資助,使他們無需再從事此類體力勞動工作;
|
| (二) | 當局如何照顧此等兒童的身心健康;
|
| (三) | 鑒於有不少此類兒童來自領取綜合社會保障援助金的家庭,當局會否考慮提高援助金額;及
|
| (四) | 扶貧委員會將如何在地區層面對付此問題? |
| 就議案提出的修正案 | |
| (i) | 黃定光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在"本會促請"之前刪除"鑒於在香港特區政府與廣東省政府現行供水協議下,本港須支付高昂水價,但水質卻得不到保障,加上近期國內曾發生多宗食水污染事故,當中更有地方官員隱瞞事實;而隨著珠江三角洲('珠三角')地區的工業及經濟發展以及人口增長,區內食水需求大增,水質污染問題卻出現惡化,以致潔淨可飲用的水正不斷減少;再者,現行的輸港食水污染事故通報機制仍有不足之處,";在"通報的時限;"之後刪除"以及",並以"訂立粵港兩地共同運作的突發性供水事故應變機制;"代替;及在"造成浪費;"之後刪除"此外,若廣東省政府設立珠三角地區供水規劃及協調機制,香港特區政府應積極參與有關工作",並以"以及討論進一步提升輸港食水的水質標準"代替。 |
| (ii) | 李華明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在"彈性處理,"之後刪除"以免",並以"讓雙方每月可按需要檢討輸水量;香港特區政府亦應研究擴充現有水塘或進一步完善水塘聯網,以增加本港水塘的容水量,並應避免"代替;在"輸入供水,"之後加上"此舉既可減少";及在"造成浪費"之後加上",亦有助紓緩廣東近年的旱情"。 |
| (一) | 尊重編輯自主;
|
| (二) | 維護新聞及言論自由;
|
| (三) | 早日開放公眾頻道;
|
| (四) | 提供多元化資訊;及
|
| (五) | 照顧小眾及弱勢社群的需要。
|
| 就議案提出的修正案 | |
| (i) | 單仲偕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在"促請政府確保"之後加上"在發展";在"廣播服務"之後加上"時,必須";在"(一) 尊重"之後加上"及貫徹";在"開放公眾頻道"之後加上",讓公眾參與";在"多元化資訊;"之後刪除"及";及在"弱勢社群的需要"之後加上";及(六) 投放足夠資源,加快數碼廣播發展,讓公共廣播服務能在數碼匯流年代持續發展"。 |
| (ii) | 李國英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在"言論自由;"之後加上"(三) 提供公正、均衡及客觀的公共事務節目;(四) 有責任向市民全面介紹及推廣政府各項公共政策;";刪除原有的"(三)",並以"(五)"代替;刪除原有的"(四)",並以"(六)"代替;及刪除原有的"(五)",並以"(七)"代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