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05/06-31

立法會

議程

2006年6月14日星期三上午11時正

I. 提交文件

附屬法例/文書法律公告編號
1.《2006年海岸公園及海岸保護區(修訂)規例》134/2006
2.《2006年〈2006年危險品(航空托運)(安全) (修訂)規例〉(生效日期)公告》135/2006
3.《2006年〈2006年危險品(航空托運)(安全)規例 (修訂附表)令〉(生效日期)公告》136/2006
4.《〈《1995年飛航(香港)令》2006年(修訂附表16)令〉(生效日期)公告》137/2006

其他文件

《〈2005年證券及期貨(修訂)條例草案〉委員會報告》
(由法案委員會主席單仲偕議員提交)

II. 質詢

1. 李卓人議員問:


房屋委員會就公屋租金政策檢討所進行的3個月公眾諮詢已於上星期五結束。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會不會按照本會房屋事務委員會在上月25日會議所通過的議案,在檢討租金調整機制前,先行調低公屋的租金;及

    (二)鑒於當局就公屋租金政策所提建議並未獲廣泛支持,當局會不會推出新方案並再次諮詢公眾?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局長

2. 梁家傑議員問:


房屋委員會在本年3月進一步放寬申請租金援助(下稱"租援")的資格。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現時有多少宗租援申請在審批中;有多少公屋租戶正接受租援,請按他們所獲租金減幅列出分項數字;

    (二)估計現時全港有多少公屋租戶合資格申請租援,以及當中正接受租援的百分比;及

    (三)自實施租援計劃以來,共有多少個接受租援的租戶被要求遷往租金較低的舊大廈類別的單位?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局長

3. 周梁淑怡議員問:


據報,不時有民間曲藝表演者在屯門公園內進行表演,吸引不少途人圍觀,但表演者使用揚聲器所發出的聲浪,令部分附近居民感到滋擾。自去年年中起,康樂及文化事務署(下稱"康文署")接獲多宗關於表演者的揚聲器發出噪音的投訴,而該署人員在場處理投訴時,曾多次與表演者及圍觀的市民發生爭執。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自去年年中至今,康文署共接獲多少宗關於曲藝表演者在屯門公園使用揚聲器發出噪音的投訴,以及該署在接獲投訴後的一般處理手法;

    (二)康文署有沒有因應這些投訴前往屯門公園進行實地調查及評估,並研究在屯門公園範圍以外另覓場地供曲藝表演者長期使用;及

    (三)曲藝表演者與愛好者聚集在屯門公園,是不是由於當局沒有在屯門其他地方提供足夠、合適及方便他們使用的曲藝表演場地?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民政事務局局長

4. 梁國雄議員代陳偉業議員問:


本人近日接獲巿民投訴,指建築廢物處置收費計劃自本年1月20日開始實施後,不少街道、後巷及農地均出現非法傾倒建築廢料的情況。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自上述計劃實施至今,當局每月接獲有關非法傾倒建築廢料的投訴個案數目;透過巡查發現的非法傾倒建築廢料個案數目,以及這兩類個案在去年同期各有多少宗;

    (二)在上述非法傾倒建築廢料的個案中,當局提出檢控的個案數目,以及自計劃實施至今,非法傾倒的建築廢料數量;及

    (三)有沒有措施打擊非法傾倒建築廢料的行為;若有,措施的詳情;若沒有,原因是甚麼?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環境運輸及工務局局長

5. 劉慧卿議員問:


關於盡快普選產生行政長官和全體立法會議員(下稱"雙普選"),行政機關可否告知本會:
    (一) 行政長官和各司局長多次稱呼本會支持盡快雙普選的議員為"反對派",是否由於他們於去年12月反對當局就政制改革提出的議案;鑒於在民主國家和地區,"反對派"是指那些因在選舉中落敗而在野的政黨,當局有沒有檢討把在上次立法會選舉中獲六成選票的這些議員稱為"反對派"是不是恰當;

    (二)有沒有評估並非由普選產生、亦不可屬政黨成員的行政長官,無論他在民意調查中支持率如何高企,是不是能夠有效施政;及

    (三)鑒於最近有民意調查顯示有超過三分之二的市民支持盡快實施雙普選,當局會不會遊說對此抗拒的人士改變態度?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政制事務局局長

6. 湯家驊議員問:


政府在2004年1月收緊綜合社會保障援助(下稱"綜援")的申請資格,成年申請人的居港年期規定由1年提升至7年,但社會福利署(下稱"社署")可酌情豁免該規定。本人獲悉,一些極需經濟援助但居港未滿7年的人士,在提出綜援申請後兩年,仍未接獲社署的回覆。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社署在上兩個財政年度每年分別接獲、酌情批准和拒絕了多少宗這類綜援申請;申請人撤回申請的數目,以及他們撤回申請的原因;

    (二)鑒於上述居港年期規定已實行超過兩年,政府會不會予以檢討;及

    (三)社署處理這類綜援申請平均及最長需要多少時間;有沒有因考慮行使酌情權而令處理這類申請的時間增加?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衞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長

*7. 李國寶議員問:
(譯文)

美國總統上月17日簽署《預防並調和稅收增長法例》(Tax Increase Prevention and Reconciliation Act)。根據該法案,可扣稅的房屋開支上限被大幅調低,大大加重了在港美國公民的稅務負擔。部分僱用美國公民來港工作的公司及在港居住的個別美國公民對此表示關注。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有否研究該法例如何影響香港作為美國公司的區內基地及美國公民的工作地方的吸引力;若有,研究的結果;若否,原因為何;

    (二)有否把這些公司和個別人士所表達的關注轉介美國政府;及

    (三)有否打算向美國政府作出申述,要求美國政府考慮把香港視為該法例條文所訂房屋開支偏高的海外司法管轄區,從而令有關的美國公民獲調高可扣稅的房屋開支?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

*8. 劉千石議員問:


政府可否:
    (一)就過去3年的每1年,按家庭成員人數分項列出

    (i)綜合社會保障援助("綜援")計劃受助家庭平均每月獲發的援助金數額;及

    (ii)成員人數與綜援家庭的相同而每月入息低於綜援家庭平均獲發金額的家庭有多少個;及

    (二)按下表列出上文第(一)(ii)項的低入息家庭的總人數的分項數字?

    年齡 性別 2003年 2004年 2005年
    15歲以下女性


    男性


    合計


    15至29歲女性


    男性


    合計


    30至49歲女性


    男性


    合計


    50至64歲女性


    男性


    合計


    65歲或以上女性


    男性


    合計


    總計女性


    男性


    合計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衞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長

*9. 陳婉嫻議員問:


關於長者家居照顧服務,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現時長者輪候家居清潔、送飯、接送求診,為體弱長者洗澡、護理照顧和物理治療等服務的非緊急個案數目,以及各區同類個案的平均及最長輪候時間;

    (二) 鑒於政府自本財政年度起每年會增撥2,000萬元加強長者家居照顧服務,該筆款項將用於哪些服務,預計增撥資源令服務使用者縮短多少輪候時間,以及令前線照顧員工減少多少工作量;及

    (三) 會否在短期內檢討專為長者而設的綜合家居照顧服務的方式及需求,使所有有需要的長者均能即時獲得相關服務?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衞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長

*10. 馬力議員問:


關於提供沖廁海水,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現時沒有沖廁海水供應的供水用戶數目,以及這數目按地區和以住宅和商業用戶分類的細項數字;及

    (二) 現時分別有哪些旨在提供沖廁海水的工程項目正在進行及計劃中;這些項目的預計竣工日期、最新進展、預算開支及受惠地區?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環境運輸及工務局局長

*11. 李華明議員問:


關於監控進口香港水果的殘餘農藥含量,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有否設立監控進口水果的制度;若有,監控的範圍和流程;若否,原因為何;

    (二) 當局以何方法檢測進口水果的殘餘農藥含量、以何標準比較不同水果樣本的最高殘餘農藥含量,以及如何就聯合國食品標準法典委員會並無訂出"殘餘含量上限"的水果釐定有關上限;

    (三) 過去3年,當局抽檢進口水果殘餘農藥含量的詳情,包括分別在香港、九龍及新界抽檢的樣本數目、每種所涉水果佔抽檢樣本總數的百分比、每種殘餘農藥含量超標的水果的樣本數目和它們各佔超標樣本總數的百分比;及

    (四) 有否就不同原產地的水果採取不同的監控方法或標準,以及有否根據個別種類水果在不同季節的風險,於特定季節加強抽檢高風險水果;若有,有關的監控方法或標準,以及不同季節的高風險水果名單和相關的抽檢樣本數目;若否,原因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衞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長

*12. 譚香文議員問:


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過去3年,居港未滿7年的新來港婦女向社會福利署("社署")申領經濟援助的個案數字和社署運用酌情權批准申請的個案數字;

    (二) 有否檢討運用酌情權的程序和準則及社署人員處理上述個案的一致性;若有,檢討結果和跟進工作的詳情;若否,將於何時進行有關檢討;及

    (三) 會否考慮為現時未符合申領綜合社會保障援助資格但有實際經濟需要的新來港婦女制訂一套社會保障政策,以代替運用酌情權向她們提供援助;若會,政策的詳情和時間表;若否,原因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衞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長

*13.張超雄議員問:


有市民向本人反映,指近年不少銀行關閉其地區分行,對地區居民(特別是老弱傷殘人士)造成極大不便。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是否知悉香港上海匯豐銀行、恒生銀行、中國銀行(香港)及渣打銀行(香港)在過去5年內關閉的分行的下列資料:

    銀行名稱
    地區 分行地址 關閉日期
    中西區

    灣仔

    東區

    南區

    油尖旺

    深水埗

    九龍城

    黃大仙

    荃灣

    觀塘

    大埔

    元朗

    北區

    屯門

    葵青

    沙田

    西貢

    離島


    (二) 有否要求銀行在關閉其地區分行前,評估此舉對當區老弱傷殘人士的影響;若有,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及

    (三) 有否採取措施,確保銀行關閉其地區分行後,當區老弱傷殘人士仍可享用基本的銀行服務;若有,該等措施的詳情;若否,原因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

*14. 楊孝華議員問:


據報,有機構藉《旅行代理商條例》的灰色地帶舉辦遊學團,而目前有兩成遊學團並非由註冊旅行代理商舉辦,這些遊學團的參加者將不受旅遊業賠償基金所保障。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過去3年,當局接獲有關遊學團的投訴總數,以及其主要投訴內容;

    (二) 有何措施杜絕無牌旅行代理商,以保障遊學團參加者;及

    (三) 會否考慮強制要求遊學團必須由持牌旅行代理商舉辦,並由持有領隊證的人士帶隊;若會,當局計劃何時落實有關規定;若否,原因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經濟發展及勞工局局長

*15. 單仲偕議員問:


創新科技署推行專利申請資助計劃,並把該計劃交由生產力促進局執行。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創新科技署有何措施監管該計劃的執行情況和成效;

    (二) 有否計劃委託更多機構或律師事務所執行該計劃,供專利申請人選擇;及

    (三) 會否擴闊該計劃的資助模式,向自費申請並取得專利的本地公司或個人發還專利申請的部分費用?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工商及科技局局長

*16. 李國英議員問:


據報,護理界正籌備成立護士專科學院,以認可護士的專科資格。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有否主動與護理界人士討論上述事宜;若有,討論的詳情;若否,原因為何;及

    (二) 當局將如何就選址、政策及經費等方面給予護理界支援,並請列出相關的時間表?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衞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長

*17. 何鍾泰議員問:


據報,較早前有私家車和的士迎頭相撞,私家車司機及乘客因為受到車內安全氣袋自動彈出所保護而僅受輕傷,但的士司機及乘客均因為的士沒有安裝氣袋而死亡。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有否考慮立法規定全港所有的士均須安裝安全氣袋;若有,當局會否考慮提供資助,減輕安裝氣袋對的士車主的經濟負擔;及

    (二) 現時本港已經和沒有安裝氣袋之的士比例及數目,以及過去3年,已安裝氣袋之的士數目是否有上升趨勢?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環境運輸及工務局局長

*18. 郭家麒議員問:


據報,勞工處自1990年起已關閉設於急症室的工傷登記櫃位,改為要求工傷者自行向勞工處申報工傷。該處並於1992年就輕微工傷制訂新補償方法。根據新補償方法,有關人士如因工業意外受傷而獲批超過3天但不多於7天的病假,以及沒有因而導致永久喪失工作能力,則無須經勞工處安排判傷。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過去1年,職業傷亡和工業意外的個案數字、每千名僱員及工人計的意外率,以及其計算方法,包括涉及的各計算單位的定義,以及過去1年各計算單位的數據;這種計算方法和計算單位的定義於1992年之前和之後有何轉變及轉變的原因;

    (二) 勞工處有否就在1990及1992年對申報工傷制度所作出的上述變動進行檢討,以及如何評估這些變動對統計輕傷個案及整體工業意外數字的影響;

    (三) 鑒於勞工處在1992年前的年報內均會公布有關工業意外的各項資料,包括傷者的性別和行業分布等,為何該處沒有在其後的年報詳列該等資料;並請詳列所涉及的資料;及

    (四) 勞工處有否為工業意外設立統計資料庫,包括意外所涉及的公司類別和判傷類別分布等;若有,會否讓公眾及學術界人士檢索該資料庫內的資料,以及詳細研究和分析本港每年工業意外的成因和概況?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經濟發展及勞工局局長

*19. 梁耀忠議員問:


關於在公共巴士、小巴及九廣鐵路列車的車廂的電子廣播屏幕定時播放資訊,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有否研究外國對類似上述廣播設備的規管;若有,會否參考外國的做法,加強規管上述的資訊廣播;

    (二) 會否考慮設立渠道,接受有關乘客受到上述廣播滋擾或廣播內容失實的投訴;若會,投訴數字會否成為批准有關機構或經營者延續專營權或牌照的考慮因素之一;

    (三) 會否考慮強制有關機構或經營者必須在其車廂內指定合理的靜音範圍,才可裝設電子廣播設備;及

    (四) 會否考慮修訂《廣播條例》,規管車廂廣播的資訊?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工商及科技局局長

*20. 李國麟議員問:


據報,醫院管理局("醫管局")將於下年度增聘社康護士。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過去3年,每年用於社康護理服務的開支;

    (二) 有否評估社康護理服務在過去3年的成效;若有,評估的結果;

    (三) 每個醫院聯網目前分別有多少名普通科及精神科社康護士,以及社康護士與病人數目的比例;

    (四) 醫管局以何準則計算社康護理服務的需求,以及有否制訂社康護士與病人數目的目標比例,並定期檢討該比例;

    (五) 醫管局計劃增聘社康護士所涉及的開支;及

    (六) 有否估計增聘社康護士會如何提升社康護理服務的質素及促進其發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衞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長

* 以書面答覆的質詢

III. 法案

首讀


《追加撥款(2005-2006年度)條例草案》

二讀(辯論中止待續)

《追加撥款(2005-2006年度)條例草案》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


二讀(恢復辯論),全體委員會審議階段及三讀

1.《2006年運貨貨櫃(安全)(修訂)條例草案》經濟發展及勞工局局長

2.《2005年證券及期貨(修訂)條例草案》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


IV. 議案
  1. 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動議的決議案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動議下列議案:

    議決批准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於2006年5月9日訂立的《2006年強制性公積金計劃(一般)(修訂)規例》。

      (《2006年強制性公積金計劃(一般)(修訂)規例》已於
      2006年5月18日隨立法會CB(3)568/05-06號文件發出)

  2. 根據《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條例》動議的決議案

    保安局局長動議下列議案:

    議決批准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於2006年2月7日作出的《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以色列)令》。

      (《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以色列)令》已於
      2006年2月17日隨立法會CB(3)354/05-06號文件發出)

  3. 根據《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條例》動議的決議案

    保安局局長動議下列議案:

    議決批准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於2006年2月7日作出的《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波蘭)令》。

      (《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波蘭)令》已於
      2006年2月17日隨立法會CB(3)354/05-06號文件發出)
V. 議員議案
  1. 根據《釋義及通則條例》動議的決議案

    單仲偕議員動議下列議案:

    議決就2006年5月24日提交立法會會議省覽的 ─ 

    (a) 《保護瀕危動植物物種(關於附錄I物種的豁免)令》(即刊登於憲報的2006年第105號法律公告);及

    (b) 《保護瀕危動植物物種(關於附錄II及III物種的豁免)令》(即刊登於憲報的2006年第106號法律公告),

    將《釋義及通則條例》(第1章)第34(2)條所提述的附屬法例修訂期限根據該條例第34(4)條延展至2006年7月12日的會議。

  2. 全力推動社會企業的發展

    梁劉柔芬議員動議下列議案:

    鑒於社會企業能夠有效透過企業策略及商業運作達致社會目標,包括促進社區發展及扶助弱勢社羣等,並且重視社會價值而非謀求最大經濟利益,本會促請政府以提升社羣能力和建立正面社會價值為目標,全力推動社會企業的發展,並積極採取以下措施:

    (一)透過學校及社區上的宣傳和教育,確立社會企業的價值和提升大眾的認知;

    (二)促進跨界別合作,發展多方面均能參與的平台,並促進夥伴關係的建立,讓各界能在互補所需,互惠互利的環境下,擴展合作空間;

    (三)為社會企業訂定切合實際需要的支援服務,包括提供資訊、基礎培訓、友導式輔助等,以提升弱勢社羣的社會資本;

    (四)消除有礙社會企業發展的行政及政策障礙,為社會企業締造有利成長的環境;及

    (五)加強對大眾的培訓,教導他們如何發展社會企業;

    此外,由於本地與外國發展社會企業的經驗顯示,成功的社會企業均具備專業知識和市場觸覺等管理元素,因此,政府及社會各界在發展社會企業時,須走出純社工界別的框框,鼓勵及廣泛接納有心有力的商界人才參與。

    就議案提出的修正案
    (i)陳婉嫻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在"鑒於"之後加上"結構性失業問題困擾本港多時,基層市民尋找就業出路甚為艱難,加上財團壟斷和政府的政策向大財團傾斜,基層勞工更欠缺小本經營的機會,而";在"並積極採取以下措施:"之後加上"(一) 修訂《合作社條例》,便利社會企業的成立;(二) 在政府部門及各公營機構的外判合約中訂明社會企業在競投時可獲優先考慮;";刪除原有的"(一)",並以"(三)"代替;刪除原有的"(二)",並以"(四)"代替;刪除原有的"(三)",並以"(五)"代替;刪除原有的"(四)",並以"(六)"代替;刪除原有的"(五)",並以"(七)"代替;及在"發展社會企業時,須"之後刪除"走出純社工界別的框框,"。

    (ii)張超雄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在"提升社羣能力"之後刪除"和",並以"、"代替;在"建立正面社會價值"之後加上"、訂立有利社會企業營運的法規";在"友導式輔助"之後加上"、稅務優惠";在"有利成長的環境"之後加上",包括社會企業在租借政府及公營或外判機構的地方時可獲得優先考慮,以及檢討現行與社會企業(如《合作社條例》)有關的法例條文";在"教導他們如何發展社會企業"之後加上"(包括合作社)";在"此外,由於"之後刪除"本地與外國發展社會企業的經驗顯示,";及在"成功的社會企業"之後刪除"均具備專業知識和市場觸覺等管理元素,因此,政府及社會各界在發展社會企業時,須走出純社工界別的框框,鼓勵及廣泛接納有心有力的商界人才參與",並以"須具備持續發展的能力;而本地及外國的社會企業經驗均顯示,投入社會服務專業、政策支援和市場觸覺,是持續發展不可或缺的三大元素;因此,政府在發展社會企業時,須鼓勵社會各界認識和支持社會企業的社會目標、在營商政策上放寬社會企業的法例、制訂有利社會企業可持續發展的政策,並以實質行動開拓社會企業的生存空間"代替。

    (iii)馮檢基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在"(三)"之後加上"設立一站式社會企業支援服務中心,";在"切合實際需要的支援"之前刪除"訂定",並以"提供"代替,及在其後加上"、培訓及顧問";在"包括提供"之後加上"種子基金、短期租金減免、";在"締造有利成長的環境"之後加上",包括制訂有助促進社會企業的政府採購政策,推動政府部門及公營機構向社會企業批出更多服務外判合約";在"加強對大眾的培訓,"之後刪除"教導他們如何",並以"為有志投身社會企業的人士提供課程以"代替;在"發展社會企業時,須"之後删除"走出純社工界別的框框,";及在"鼓勵及廣泛接納"之後删除"有心有力的"。

    (iv)何俊仁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在"政府及社會各界在發展社會企業時,須"之後删除"走出純社工界別的框框," 。

    出席的政府官員:財政司司長

  3. 打擊酒後駕駛措施

    劉江華議員動議下列議案:

    鑒於不少駕車人士對酒後駕駛的危險意識薄弱,近年酒後駕駛引致的嚴重交通意外經常發生,嚴重威脅其他道路使用者的生命安全,本會促請政府加強宣傳教育,檢討現時酒後駕駛罪行罰則的阻嚇性,並研究修改法例,賦權警方以隨機抽樣方式,對駕車人士進行路邊酒精呼氣測試,以加強打擊酒後駕駛及提高駕車人士對酒後駕駛危險的警覺性,從而減少因此而導致的交通意外,保障市民生命安全。

    就議案提出的修正案
    鄭家富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在"並研究修改法例,"之後加上"包括參考其他國家的做法,暫時吊銷首次被定罪司機的駕駛執照,並強制規定觸犯該罪行的人須參加駕駛改進課程以改善他們的駕駛習慣,而且須通過駕駛測驗,方可重新獲發駕駛執照,以及";及在"賦權警方以隨機抽樣方式"之後加上"截查車輛,並在有合理懷疑的情況下"。
出席的政府官員:環境運輸及工務局局長

立法會秘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