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立法會會議議程

A 07/08-14

立法會

議程

2008年1月16日星期三上午11時正

I. 提交文件
附屬法例/文書法律公告編號
《2008年道路交通(駕駛執照)(修訂)規例》3/2008

其他文件

第57號-法律援助服務局
2006-2007年度年報
(由民政事務局局長提交)

II. 質詢

1. 劉江華議員問:

關於金融管理局(下稱"金管局")監管銀行遵守住宅物業七成按揭上限指引(即按揭貸款的金額不得超過有關物業市值的七成),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

2. 陳婉嫻議員問:

現時,在計算綜合社會保障援助計劃(下稱"綜援")受助人可獲發的援助金額時,須扣除他們的工作入息,但可豁免計算最高每月2,500元的入息。這項安排的目的,是鼓勵受助人就業和繼續工作。然而,不少受助人向本人反映,現行安排往往造成"多勞少得"的情況,原因是工作所得入息在扣除工作所需的開支後,與被扣減的綜援金差不多。早前,一名領取綜援的青年因被發現有工作入息而被社會福利署(下稱"社署")追討多領的綜援金,其後懷疑因無法面對生活壓力而自殺。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勞工及福利局局長

3. 劉慧卿議員問:

最近有市民向本人反映,在去年11月18日區議會選舉投票日,有自稱屬某政策研究中心的人士在投票站出口外進行票站調查,詢問已投票的選民的投票取向。這些人士聲稱受政府委託進行調查,部分人甚至進入投票站內進行調查。就此,行政機關可否告知本會: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

4. 鄭經翰議員問:

本港近年發生多宗涉及專營巴士的交通意外,涉及的雙層巴士被其他車輛撞擊後,車身嚴重損毀,上層乘客被拋出車外而傷亡的事件更時有所聞。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運輸及房屋局局長

5. 田北俊議員問:

有輿論指出,現時危險駕駛的刑罰及判刑太輕,是該罪行難以遏止的原因之一。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運輸及房屋局局長

6. 譚香文議員問:

就美國次級按揭(下稱"次按")問題對本港經濟的影響,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

*7. 鄺志堅議員問:

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勞工及福利局局長

*8. 譚耀宗議員問:

鑒於近期接連有政界人士收到恐嚇信,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保安局局長

*9. 涂謹申議員問:

有市民向本人求助,指早前他租住的公屋單位內的公共鹹水喉爆裂而令他蒙受損失。當他向香港房屋委員會("房委會")索償時,房委會的代表表示,該公屋單位的租約第IV(4)條訂明﹕"倘因該樓宇所在建築物任何部份之食水或渠水溢流而引致承租人、其家人、僱工或獲准居住人士的身體或財物受損,業主概不負責。"因此,"房委會在事故上無合約的責任"。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運輸及房屋局局長

*10. 楊森議員問:

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發展局局長

*11. 李鳳英議員問:

據報,消防處的救護員職系及消防通訊中心均出現人手不足的問題。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保安局局長

*12. 李華明議員問:

鑒於新加坡當局在罐頭午餐肉驗出獸藥殘餘物質的報道,食物安全中心最近抽驗了19個罐頭肉類樣本,在其中兩個樣本檢出微量的硝基應鞀代謝物。此外,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發現一款在本港有售的薯片含有溴酸鉀,但有關的本港代理商沒有回收有關食品。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食物及壎竻膚蔽

*13. 蔡素玉議員問:

據報,元朗馬田壆村在2007年12月底發生流浪狗咬傷人事件,事後漁農自然護理署("漁護署")人員捕捉並扣留了附近16隻流浪狗,當中包括初生小狗。本人得悉,有村民指該等流浪狗是附近地盤完工後被人遺棄的狗隻("地盤犬")。自事發至今,有不同的民間愛護動物團體與漁護署聯絡,表示願意收養該等狗隻,但遭漁護署拒絕。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食物及壎竻膚蔽

*14. 李永達議員問:

關於清拆僭建物的情況,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發展局局長

*15. 曾鈺成議員問:

據報,電動車輛現時在外國已經相當普及,預計在未來5至10年內更會成為大眾化的車輛。然而,有汽車業界人士指出,政府推廣電動車輛的政策和措施不足,甚至窒礙了電動車輛的普及化。因此,港產電動車輛只能銷往歐洲,未能在本地銷售。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運輸及房屋局局長
(在環境局局長缺席期間)

*16. 單仲偕議員問:

政府已開放政府物業和公共街道的設施(例如電燈柱及天橋)予認可服務供應商作安裝Wi-Fi無線上網天線之用,並只收取象徵式租金,以推動在公共地方迅速提供具成本效益的Wi-Fi無線上網服務。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

*17. 李永達議員問:

最近,受民政事務局委託就西九龍文娛藝術區進行電話民意調查的香港理工大學公共政策研究所,被指在調查過程中違反專業指引。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民政事務局局長

*18. 馮檢基議員問:

本人接獲一名市民投訴,表示未能成功申請以智能身份證使用公共圖書館的服務,原因是他的智能身份證內的資料無法被讀取。圖書館的職員告訴他,同類情況過往曾出現,該問題可能與身份證內的晶片的表面氧化了有關。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保安局局長

*19. 林偉強議員問:

自2007年1月1日起,法定禁止吸煙區的範圍已擴大。然而,不少市民向本人反映,他們經常目睹有人在已指定為禁止吸煙區的公園內吸煙(特別是在清晨時分和晚間),該等行為對其他使用公園的人士造成滋擾。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食物及壎竻膚蔽

*20. 李華明議員問:

房屋委員會於2003年6月決定不再為新出租的公屋單位提供鐵閘。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運輸及房屋局局長

* 以書面答覆的質詢

III. 法案

首讀

《2008年民生書院及協恩學校(法團名稱更改及一般修訂)條例草案》

二讀(辯論中止待續)

《2008年民生書院及協恩學校(法團名稱更改及一般修訂)條例草案》 : 教育局局長

IV. 議員議案

  1. 應付通脹

    楊森議員動議下列議案:


    鑒於近日通脹周期重臨,不少公共交通機構及公用事業均申請加價,以及糧、油、食品價格不斷上漲,令到巿民百上加斤,本會促請政府採取措施,應付通脹,以紓緩市民的生活壓力;有關措施應包括﹕
    (一)審批各公共交通機構的加價申請時,須衡量巿民的負擔能力;

    (二)在新訂立的《管制計劃協議》中,將兩間電力公司的准許回報率下降至個位數字,以使電費下調;

    (三)與內地部門商討,進一步開放活牲口巿場以保障本港消費者權益,並要求主要食品供應商確保內地主要食品及副食品的供應,避免因供應量不足令食品價格大幅上調;及

    (四)上調高齡津貼金額,避免長者的生活質素下降。

    就議案提出的修正案
    (i)馮檢基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在"近日"之前刪除"鑒於",並以"本港貧富懸殊問題持續惡化,基層工資未見回升,加上"代替;在"(一)"之後加上"以每戶每季5,000元為上限,寬免下個財政年度全年的差餉及地租;(二) 寬免一至兩個月公屋租金;(三)";刪除原有的"(二)",並以"(四)"代替;刪除原有的"(三)",並以"(五)"代替;及在"價格大幅上調;"之後刪除"及 (四)",並以"(六) 採取按預測通脹方式計算綜合社會保障援助金額,並把調整周期縮短;及 (七)"代替。

    (ii)張宇人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在"不少公共交通機構"之前刪除"鑒於近日通脹周期重臨,",並以"由於"代替;在"公用事業"之後刪除"均",並以"近日紛紛"代替;在"申請加價,以及"之後刪除"糧、油、";在"上漲,"之前刪除"不斷",並以"包括麵粉、肉類及食油等更大幅"代替;在"上漲,"之後刪除"令到",並以"勢必令通脹升溫及"代替;在"本會促請政府"之後加上"在預期錄得大量盈餘的情況下,盡快";在"《管制計劃協議》中,"之後刪除"將";在"准許回報率"之後刪除"下降",並以"雖已調低"代替;在"至個位數字,"之後刪除"以使電費下調",並以"但政府必須做好監察工作,以確保兩電落實有關減幅"代替;在"內地部門商討,"之後加上"取消輸港活牲口配額制,按市場的供求自由決定入口數量,並盡快增設屠房欄位等配套設施,從而確保香港的活牲口巿場";在"進一步開放"之後刪除"活牲口巿場",並以","代替;在"內地主要食品"之後刪除"及",並以"、"代替;在"副食品"之後加上"及製造食品主要材料包括糧食製粉";在"食品價格大幅上調;"之後刪除"及";及在緊接句號之前加上";及 (五) 全面檢討綜合社會保障援助('綜援')制度,包括檢討定期進行檢討的時間及社會保障援助物價指數中各消費項目所佔的比例,以協助綜援家庭應付通脹所帶來的影響"。

    (iii)陳鑑林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在"通脹周期"之前刪除"鑒於近日",並以"本港經濟持續復甦,但廣大市民始終未能全面受惠,加上"代替;在"申請加價,"之後刪除"以及";在"糧、油、食品價格"之後加上"亦";在"不斷上漲,令"之後刪除"到";在"百上加斤"之前加上"生活"及之後加上";對此";在"《管制計劃協議》"之後刪除"中,將",並以"生效後,立即調低"代替;在"兩間電力公司的"之後刪除"准許回報率下降至個位數字,以使電費下調",並以"收取的電費"代替;在"價格大幅上調;"之後刪除"及";及在"(四)"之後加上"以每季5,000元為上限,寬免1年差餉; (五) 凍結影響民生的各種政府收費;(六) 積極研究各種降低東區海底隧道、西區海底隧道及三號幹線(郊野公園段)收費的措施,包括回購上述隧道及幹線或延長專營權的年期;(七) 發放額外兩個月的公共福利金及綜合社會保障援助金額;及 (八)"。

    (iv)陳婉嫻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在"通脹周期"之前刪除"鑒於近日",並以"近期"代替;在"(二)"之後加上"運用財政盈餘,減免政府公共設施及服務的收費; (三) 與廣東省制定按量付費的新供水協議,藉此降低市民繳交的水費; (四)";刪除原有的"(三)",並以"(五) 增加本港油公司之間的競爭,並在油價持續高企時減免成品油徵稅,以保持油價穩定; (六)"代替;在"與內地部門商討,"之後加上"不對輸港食品及副食品實施出口配額制,並要求";在"活牲口巿場"之後刪除"以保障本港消費者權益,並要求主要食品供應商",並以",從而"代替;刪除原有的"(四)",並以"(七)"代替;及在"高齡津貼金額"之後刪除",",並以"及為貧困的非綜援長者提供生活補助金,以"代替。

    (v)劉慧卿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在"不斷上漲,"之後加上"百物騰貴,";在"價格大幅上調;"之後刪除"及";在"(四) 上調"之後加上"普通高齡津貼及高額";在"高齡津貼金額"之後刪除",避免",並以"至每月1,000元,並放寬65至69歲領取高齡津貼長者的資產審查限額至20萬元,以改善貧困"代替;及在緊接句號之前刪除"質素下降",並以";(五) 寬免公屋住戶3個月的租金及2008-2009財政年度的差餉,每戶最高以5,000元為限,紓緩基層市民日益沉重的經濟壓力;(六) 向居住於偏遠地區的在職貧窮人士提供交通津貼,藉此改善在職貧窮及低收入人士的生活;及(七) 向殘疾人士提供公共交通票價半價優惠,或向殘疾人士提供交通津貼,並改善設施,減少對殘疾人士造成的障礙"代替。

    (vi)李卓人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在"負擔能力"之後加上";並與港鐵公司蹉商,為12歲以上的全日制學生提供全線票價優惠"。

    出席的政府官員:財政司司長

  2. 維護動物權益

    何俊仁議員動議下列議案:


    去年,本會通過《2006年防止殘酷對待動物(修訂)條例草案》,提高有關殘酷對待動物的刑罰,然而,虐待動物事件仍不斷發生;為維護動物權益,本會促請政府採取各種措施,確保動物得到法律保護;有關措施應包括:
    (一)全面檢討及修改《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包括檢討殘酷對待動物的定義,以及把遺棄動物列為殘酷對待動物行為;

    (二)改善寵物售賣與繁殖的發牌及監管制度,並在修訂《公眾壎矷]動物及禽鳥)條例》及相關規例前,諮詢公眾的意見,把動物登記制度擴展至貓類及其他常被飼養為寵物的動物,改善售賣寵物店鋪和繁殖場的發牌及監管制度,立法監管寵物店鋪供售賣動物的來源,規定這些動物必須來自已領取牌照的繁殖場,以及加強打擊無牌的繁殖,杜絕不明來歷的動物流入寵物市場;

    (三)加強漁農自然護理署處理流浪貓狗的透明度,善待牠們,放棄使用捕殺方法,並與民間機構合作,一起推動"捕捉、絕育、放回"計劃,以人道方法處理流浪貓狗問題,以期減少牠們在社區內的數目;

    (四)執法人員須積極處理市民的虐待動物舉報,並研究仿效外國經驗,成立"動物警察"隊伍,專責調查動物受虐待及被遺棄案件,切實執法,遏止動物受虐待及被遺棄的情況蔓延;及

    (五)研究在適當地點設置供動物活動的地方,包括提供更多可讓貓狗進入的公園和休憩場所。

    就議案提出的修正案
    (i)王國興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在"去年"之前加上"雖然"及在之後刪除",";在"情況蔓延;"之後刪除"及";及在緊接句號之前加上";(六) 積極物色合適地點設置狗公廁,既可讓狗隻有合適地點方便,也可改善街道路面環境壎矷F及 (七) 在未能設置狗公廁的區域或街道,積極物色合適位置放置狗糞收集箱,並加強清理和清洗密度,改善環境壎"。

    (ii)余若薇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在"本會通過"之前刪除"去年,",並以"鑒於"代替;在"情況蔓延;"之後刪除"及";及在緊接句號之前加上"; (六) 發牌規管動物善終服務;及 (七) 在處理動物權益方面,改善政出多門的情況,並釐清負責部門,防止政策執行混亂"。

    (iii)蔡素玉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在"《2006年防止殘酷對待動物(修訂)條例草案》"之前刪除"去年,本會通過",並以"鑒於近年不少香港市民關注虐待動物事件,引起社會及本會對維護動物權益的討論,政府也提交了"代替;在"《2006年防止殘酷對待動物(修訂)條例草案》,"之後加上"本會並於去年通過該條例草案,";在"法律保護"之後加上",並在尊重動物的生存權的前提下,妥善處理流浪動物問題和減少牠們的數目,教導市民做負責任的寵物主人,正視及積極處理舉報虐待動物的個案及嚴厲處分行兇者";在"(三)"之後加上"建議寵物店及私人/家居繁殖者於售賣寵物予有意飼養人士時,應仿效動物團體領養狗隻的做法,確定飼養人士住所的大廈公契訂明不反對飼養狗隻,以減少日後有關狗隻遭遺棄的機會;(四)";刪除原有的"(四)",並以"(五) 加強教育市民愛護動物及對寵物負責任,並提供誘因鼓勵市民為寵物進行絕育手術和定期進行身體檢查;(六) 確保每頭狗隻均被植入晶片,以貫徹現行法例規定,從而令有關當局可按儲存資料追查遺棄狗隻的主人,並落實處分;(七)"代替;及在"情況蔓延;"之後刪除"及 (五)",並以"(八) 加強教育市民慎重考慮及查證其住所的大廈公契訂明不反對飼養狗隻,才飼養狗隻,並貫徹負責任寵物主人之道,以減少日後有關狗隻遭遺棄的機會;及(九)"代替。

    (iv)周梁淑怡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在"以及加強"之後加上"宣傳和教育,藉以";在"執法人員須"之後加上"加強執法、";在"在適當地點"之後刪除"設置",並以"增設"代替;及在緊接句號之前加上",以及研究是否可以適當放寬公屋禁止飼養狗隻的規定"。

    出席的政府官員:食物及壎竻膚蔽

立法會秘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