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07/08-19

立法會

議程

2008年2月27日星期三上午11時正

I. 提交文件

1.第73號-教育獎學基金
截至二零零七年八月三十一日為止的年度
經審計的帳目報表連同核數師的報告及
信託人就基金管理作出的報告
(由教育局局長提交)

2.第74號-預算
截至二○○九年三月三十一日為止的財政年度
卷一甲部 - 政府一般收入帳目
卷一乙部 - 政府一般收入帳目
(由財政司司長提交)

3.第75號-預算
截至二○○九年三月三十一日為止的財政年度
卷二 - 基金帳目
(由財政司司長提交)

II. 以書面答覆的質詢

1. 鄭家富議員問:

九廣鐵路公司與新世界第一巴士服務有限公司("新巴")自2004年8月22日起合作推行免費轉乘優惠計劃,西鐵乘客可在南昌站免費乘搭新巴的701及702號路線,但該計劃在2007年12月2日兩鐵合併後即被終止。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是否知悉在推行上述轉乘優惠計劃期間平均每日的受惠乘客人次(按下表劃分) -

    年份 平均每日受惠於轉乘優惠的乘客人次
    701號路線 702號路線
    星期一至星期六 公眾假期
    (包括星期日)
    星期一至星期六 公眾假期
    (包括星期日)
    2004年
    (自8月22日起)




    2005年



    2006年



    2007年
    (至12月1日止)





    (二)在與兩間鐵路公司商討合併事宜時,政府是否已獲知會在兩鐵合併後,香港鐵路有限公司("港鐵")將不會延續上述轉乘優惠計劃;若是,詳情為何;及

    (三)政府會否考慮游說港鐵恢復上述轉乘優惠計劃;若會,詳情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運輸及房屋局局長

2. 劉皇發議員問:


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按18個區議會分區劃分,現時有多少條露天污水渠,以及每條露天污水渠的位置及長度;及

    (二)政府有否計劃全面覆蓋上述污水渠;若有,有關的詳細時間表,以及政府有何計劃將覆蓋該等污水渠所得的土地善加利用?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發展局局長

3. 李國麟議員問:


關於市民在警署內的獨立會面室接受警務人員單獨問話的安排,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過去3年,政府接獲市民投訴在上述會面室內遭警務人員恐嚇及毆打的個案數目,以及當中證明屬實的個案數目;

    (二)警方如何監察上述單獨問話的進行情況;有否規定該等會面室必須裝設閉路電視監察系統;若否,原因為何;若有,有否規定在進行問話期間必須啟動該等監察系統;若否,原因為何;及

    (三)政府如何保障市民在上述單獨問話時的人權?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保安局局長

4. 田北俊議員問:


前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局長在2007年6月6日的立法會會議上回答議員的質詢時表示,香港房屋委員會正逐步將長期空置率較高的"長者住屋"單位(一般屬須共用廚廁的舊式單位),改建為一般公屋單位或其他用途。局長又表示,此舉除了可進一步善用資源外,亦可以從根本上解決住客因共用設施而可能引起的起居問題。最近亦有報道指,為增加租住公屋單位的供應量,以繼續達到平均輪候公屋時間為3年的目標,房屋署決定將一些"長者住屋"單位改建為一般公屋單位,並向現居於該等單位的長者發出搬遷通知。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除了局長提及的上述原因外,有否其他推行上述改建計劃的原因;若有,詳情為何;以及該計劃的詳情(包括去年至今涉及的屋邨,以及會否將該計劃推展至其他屋邨等);

    (二)有否針對第(一)項所指的推行上述改建計劃的原因,研究有否其他方案代替該改建計劃;若有其他方案,詳情為何,以及不採納有關方案的原因;及

    (三)有否研究居於上述單位的長者搬遷時會遇到甚麼困難;若有,詳情為何,以及有何應對措施?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運輸及房屋局局長

5. 余若薇議員問:


自去年年底開始,本人接獲不少根據《移交被判刑人士條例》(第513章)從泰國回港服刑的人士求助,他們指泰國政府於去年12月因慶祝泰王八十大壽而宣布特赦囚犯,他們應與泰國囚犯一樣獲得減刑,部分人更應因為是次特赦而即時出獄。然而,香港有關當局遲遲未能取得泰國政府的減刑文件,以致部分因減刑而服刑期滿的人士在獄中滯留,對他們極之不公。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過去3年,根據上述條例回港服刑的人士的數目及判處他們刑罰的司法管轄區,以及當中最年輕及最年長人士的年齡分別為何;因未能取得有關司法管轄區的減刑文件而要在港多服刑期的人士的數目,以及逐一列出他們多服的刑期及判處他們刑罰的司法管轄區;

    (二)現時根據上述條例在港服刑的人士當中,有多少人應因為減刑而期滿出獄,但卻因未能取得有關司法管轄區的減刑文件而仍然在囚;他們至今多服的刑期和判處他們刑罰的司法管轄區分別為何;以及除了透過有關的駐港領事聯絡當地政府外,當局有否採取其他跟進行動,以免該等人士滯留獄中;若有,詳情為何(包括涉及人數及判處該等人士刑罰的司法管轄區);若否,原因為何;及

    (三)有關當局會否考慮向上述多服刑期的人士提供適當的濟助;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保安局局長

6. 林偉強議員問:


政府已與本港兩間電力公司("兩電")分別簽訂新的《管制計劃協議》,兩電的准許回報率已調低至9.99%。不過,雖然當局表明電費在未來有望下調約一成,但兩電已即時回應,要視乎各種因素的影響才能決定電費下調的幅度,並不肯承諾電費減幅會相等於政府的估計幅度,而兩電更已率先在去年年底宣布將本年的電價上調。有市民向本人反映,在現時通脹高企的情況下,電費不減反加,嚴重影響弱勢社群的生活。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在電力公司以各種理由拒絕削減電費、或只象徵式削減少許電費的情況下,政府有何對策;及

    (二)政府會否再次考慮研究盡快為電力市場引入競爭,以擴大電費下調空間?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環境局局長

7. 楊森議員問:


在現行的幼稚園及幼兒中心學費減免計劃、高中學費減免計劃、學校書簿津貼計劃及學生車船津貼計劃下,學生資助辦事處("學資處")可酌情批准有關申請,以確保有真正需要的申請人能獲得資助。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學資處行使上述酌情權的準則;

    (二)過去5年,在上述每項計劃下,學資處行使酌情權批准學費半免或全免或發放半額或全額津貼的個案數目;及

    (三)上述計劃的申請人可透過哪種途徑尋求學資處酌情批准他們的申請?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教育局局長

8. 張學明議員問:


政府除了自購車輛及聘請司機為政府人員提供服務外,亦推行時租的士計劃,准許政府人員出外執行公務時租用時租的士。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過去3年,各政府部門租用時租的士的次數和支出;

    (二)過去3年,相對於自設車隊而言,上述計劃每年節省了多少公帑;及

    (三)現時租用時租的士的程序、模式及收費詳情,以及有否就上述計劃為各政府部門制訂統一的指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

9. 石禮謙議員問:


上月,一名品學兼優的9歲女童懷疑因近日學業成績稍微下降而自殺,該事件令人關注兒童面對逆境的能力是否不足。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過去3年,按就讀年級劃分,每年分別有多少名12歲或以下的兒童企圖自殺及自殺身亡;

    (二)當局現時有否措施加強兒童面對逆境的能力;若有,措施的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及

    (三)過去3年,有否制訂新的措施和方法協助教師和家長及早識別有自殺傾向的兒童;若有,措施和方法的詳情和成效分別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教育局局長

10. 張文光議員問:


關於負責執行學校圖書館主任("圖書館主任")職務的教師,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是否知悉,就全港的中學和小學分別而言 -

    (i)持有學士學位或以上學歷的圖書館主任的人數及百分比,該百分比與所有教師的有關百分比如何比較;

    (ii)由學位教席職級的教師擔任的圖書館主任的人數及百分比,以及該百分比與學位教席教師佔教師總數的百分比如何比較;

    (iii)由助理教席職級的教師擔任的圖書館主任的人數及百分比,以及該百分比與助理教席教師佔教師總數的百分比如何比較;

    (iv)過去5年,新入職圖書館主任的教師人數及其佔圖書館主任總數的百分比;

    (二)過去5年,有否就圖書館主任兼教某些學科(圖書館課除外)的情況進行調查或研究;若有,調查或研究的結果為何;若否,會否進行有關的調查或研究;及

    (三)會否重新檢討圖書館主任的教學職能,以期他們能更專業地在學校推廣閱讀及支援教與學?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教育局局長

11. 蔡素玉議員問:


根據電訊管理局的統計,在已編配予固定和流動網絡營辦商("營辦商")的電話號碼中,只有少於60%的號碼已分派給公眾使用,其餘的正被閒置;而按現時的編配速度,8位數字的電話號碼可能於7年內用罄。當局因此建議就已編配予營辦商的電話號碼向他們收取每個3元的年費,不論號碼是否已被分派給客戶使用,以鼓勵營辦商善用電話號碼及把未用的電話號碼退還當局,從而推遲現有的8位電話號碼需予加長的日期。關於電話號碼的管理事宜,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有否評估大部分營辦商把上述年費轉嫁給消費者會否令該建議措施不能達到預期效果,反而加重消費者的負擔;若評估結果如此,有否任何對策;

    (二)有否考慮過,只就超過某段時間仍沒有分派給客戶使用的號碼向有關營辦商徵收懲罰性收費的做法,會否較就所有電話號碼收取年費的該建議措施更有效;及

    (三)會否參考自訂車輛登記號碼計劃,把一些較受市民歡迎的特別電話號碼公開拍賣,並把所得款項作扶貧之用?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

12. 涂謹申議員問:


關於獸醫及其服務,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有否評估獸醫管理局在過去5年每年只接獲30至50宗投訴的原因;若有評估,原因是否包括公眾普遍不知道就獸醫服務作出投訴的途徑;若然包括,政府會否考慮加強宣傳香港獸醫管理局處理投訴的職能;

    (二)過去5年,有多少名獸醫被裁定違反了《獸醫註冊條例》(第529章),並按違規事項及他們受到的處分列出分項數字;

    (三)現時哪個機構負責處理無牌提供獸醫服務的投訴;過去5年,該機構接獲多少宗有關投訴、裁定投訴成立的個案數目,以及有關人士受到的懲罰;及

    (四)是否知悉,過去5年各級法院每年審理了多少宗針對獸醫的民事索償案件,以及當中申索成功的個案數目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食物及衞生局局長

13. 李永達議員問:


關於床位寓所(俗稱"籠屋")及板間房的問題,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按年齡組別(以5歲為一組)分別列出現時籠屋及板間房的居民的估計數目;

    (二)除了編配公屋單位予籠屋及板間房的居民外,有甚麼措施協助他們改善居住環境;

    (三)過去3年,有多少名籠屋或板間房的居民獲編配公屋單位,當中有多少人獲編配位於市區的公屋單位;

    (四)截至2007年年底為止,在非長者單身人士的公屋輪候冊上,

    (i)各年齡組別(30歲以下、31至40歲、41至50歲及超過50歲)的申請人的數目及百分比分別為何;及

    (ii)居於籠屋或板間房的人數及百分比,預計這些人士何時可全部獲編配公屋單位;

    (五)籠屋及板間房的平均每平方米租金在過去3年的升幅;有否評估撤銷私人樓宇的租金和租住權管制對籠屋及板間房居民有甚麼影響;及

    (六)鑒於聯合國經濟、社會及文化權利委員會自1994年以來,數次呼籲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取締籠屋這類不適當的居所,政府有否制訂取締籠屋及板間房的時間表?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運輸及房屋局局長

14. 陳偉業議員問:


政府在去年2月28日答覆本人的質詢時表示,已採取措施鼓勵各政府部門減少使用膠袋。但本人獲悉,政府部門現時仍大量使用黑色膠袋收集垃圾及殘枝落葉,亦以黑色膠袋運送回收廢物。有市民向本人反映,政府使用大量黑色膠袋不但破壞景觀,亦會增加塑膠廢物。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每個政府部門去年使用的膠袋數量,以及當中有多少是不能生物降解的;及

    (二)有否新措施減少政府部門使用膠袋;若有,措施的詳情;若否,原因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環境局局長

15. 郭家麒議員問:


關於牙科服務,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鑒於本人經調查後發現,超過60%的市民沒有定期往牙醫處檢查牙齒及洗牙,而接近70%的市民認為政府提供的牙科服務並不足夠,政府除了提供現有服務外,有否制訂新的計劃及增撥資源,以改善牙科服務;若否,原因為何;

    (二)鑒於政府於去年5月答覆本人的質詢時表示,計劃在2007年較後時間發表諮詢文件,就個別醫療服務改革和醫療融資安排諮詢公眾(但諮詢文件的發表日期已一再押後),政府將於何時就牙科服務諮詢公眾;

    (三)鑒於檢查和清洗牙齒的收費每次動輒超過200元,而鑲嵌假牙的收費更高達一萬元,政府有否評估向長者提供總值僅為250元的醫療券對促進他們的口腔健康有何實質幫助,以及會否另行向長者發放護齒券;若否,原因為何;及

    (四)鑒於政府於去年5月23日答覆本會議員的質詢時表示,會聽取牙科業界對向中學生推行牙科保健計劃的意見,所得的意見為何,以及政府會否參考業界的意見,將幼兒及長者納入有關計劃的範圍;若否,原因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食物及衞生局局長

16. 劉慧卿議員問:


據報,平等機會委員會("平機會")於去年7月,在未經初步核實的情況下,便就指稱某報章一篇報道的標題對精神病患者構成殘疾中傷的投訴展開調查,而且要求該報章派員出席與投訴人舉行的調解會議,但該宗投訴後來被證實內容與事實不符。另外,平機會於去年因錯誤詮釋法例而拒絕受理一宗針對航空公司拒絕傷殘人士登機的投訴。再者,本年1月,平機會動用了37萬元舉辦為期只得一天的研討會,因而被一些平機會委員和公眾人士批評過於豪華和浪費公帑。鑒於上述事件引起了公眾關注,行政機關可否告知本會:
    (一)有否與各平機會委員商討,以評估平機會的管治是否出現了問題;

    (二)有何改善及加強平機會的管治的措施;及

    (三)有否考慮要求平機會撤換失職的高層管理人員?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

17. 單仲偕議員問:


近日有市民向本人反映,指《專利條例》(第514章)及《註冊外觀設計條例》(第522章)的條文未能有效阻嚇侵犯發明者的知識產權的行為。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過去5年,有關的政府部門每年接獲多少宗分別關於專利及註冊外觀設計被侵犯的投訴;及

    (二)會否重新考慮將有關的侵權行為定為刑事罪行;若會,詳情及時間表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

18. 劉江華議員問:


據悉,有些遊戲機中心近月引入了以代幣下注並具賭博成分的遊戲機。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過去兩年,影視及娛樂事務管理處("影視處")的人員在巡查遊戲機中心時有否發現該類遊戲機;若有,該等個案數目為何;

    (二)影視處如何界定遊戲機提供的遊戲是否屬《賭博條例》(第148章)所規管的博彩遊戲;及

    (三)有否研究遊戲機中心引入該類遊戲機會否助長賭風,以及使有關場所成為另類賭場;若有,結果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民政事務局局長

19. 馮檢基議員問:


關於感染禽流感個案,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在過去6個月內,雀鳥及人類在內地及本港感染禽流感病毒的個案的下列資料 -

     
    月份 內地 本港 雀鳥種類/人類 病毒類型
    省市
    (個案數目)
    區議會分區
    (個案數目)
    2007年9月



    2007年10月



    2007年11月



    2007年12月



    2008年1月



    2008年2月
    (至2月25日止)




    總數




    (二)鑒於最近在長沙灣副食品批發市場撿獲的雀鳥屍體驗出帶有禽流感病毒,而該區亦一直有家鴉聚居,除現有措施(包括清洗市場及提醒家禽農戶和飼養人員)外,當局將如何進一步防止受感染的雀鳥接觸家禽及家鴉,會否考慮提高應變措施的級別,以及有何措施特別協助受影響地區的居民;及

    (三)鑒於有報道指由於本地物價上漲,有市民會跨境到內地購買未經徹底煮熟的家禽肉類帶返本港,當局有何跟進措施,以及會否考慮教導市民,使他們知道可能透過該等肉類將禽流感病毒帶進本港?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食物及衞生局局長

20. 劉皇發議員問:


根據勞工及福利局就本會財務委員會本年2月1日的會議提交的文件,雖然政府已計劃利用獎券基金的撥款設立兩所綜合康復服務中心,為弱智及肢體傷殘人士提供日間及住宿服務,但日間服務尚欠約2 600個名額,而住宿服務則欠約3 500個宿位,故由政府提供的服務仍遠遠未能滿足上述人士的需求。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有否估計未來5年,弱智及肢體傷殘人士對住宿服務及日間服務的需求分別為何;若有,政府會否為他們提供足夠的服務;若會,該兩類服務的詳情;若否,原因為何;及

    (二)有否計劃透過18個區議會,增加市民對上述人士的服務需要的關注;若有,詳情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勞工及福利局局長

III. 法案

首讀

《2008年撥款條例草案》

二讀(辯論中止待續)

《2008年撥款條例草案》財政司司長

立法會秘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