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08/09-8

立法會

議程

2008年11月19日星期三上午11時正

I. 提交文件

第28號-回應二零零八年
《香港申訴專員第二十期年報》的政府覆文
(由政務司司長提交,並向本會發言)

II. 質詢

1. 李鳳英議員問:


有很多投資者因誤以為與雷曼兄弟有關的結構性票據屬低風險而購買了該等產品,以致雷曼兄弟在美國宣布申請破產保護後,他們損失慘重。有鑒於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有沒有採取措施,防止僱員在強制性公積金帳戶的累算權益同樣因投資於類似的金融產品而蒙受巨大損失;如果有,具體的措施是甚麼;如果沒有,原因是甚麼?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

2. 梁家傑議員問:


關於西九龍文化區管理局(下稱"管理局")的工作,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鑒於政府在2004年公布的3個西九龍文化區(下稱"西九")發展方案受到部分立法會議員、市民及有關團體的批評,最後在2006年將整個計劃推倒重來,是否知悉管理局在制定西九發展藍圖時,將會怎樣貫徹"與民共議"的政策方針,以及有系統地掌握公眾及民間團體的意見和使這做法制度化,以免重蹈2004年的覆轍;

    (二)鑒於管理局董事局主席日前表示,西九發展藍圖須與社區產生協同效應和有良好接駁,是否知悉管理局將怎樣同步在社區建立良好的社區文化網絡,以避免西九成為文化孤島;及

    (三)是否知悉管理局將會怎樣制訂西九發展計劃的開支的匯報機制,以便本會監察批撥予管理局的216億元是否運用得宜?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民政事務局局長

3. 李國麟議員問:


本人最近接獲投訴,指一些高容量變壓站(下稱"變壓站")所發出的噪音對附近的居民造成滋擾,亦可能危害他們的健康。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有沒有研究變壓站發出的電磁輻射對附近居民的健康有何影響;如果有,研究的結果是甚麼;

    (二)是否知悉目前全港有多少個與民居距離少於6米的變壓站;及

    (三)電力公司是不是必須遵守《香港規劃標準與準則》中關於設置變壓站的條文;政府有甚麼措施監管變壓站的設置和運作對周遭環境及居民生活和健康的影響;以及哪個政府部門負責處理市民就變壓站發出電磁輻射及造成噪音滋擾作出的投訴?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環境局局長

4. 涂謹申議員問:


上月在公共屋邨富善邨發生的升降機墜地事件,引起公眾關注升降機的安全問題。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為甚麼機電工程署於上述涉及懸吊纜索斷裂的升降機嚴重事故發生後,沒有即時作出公布,而只是在10日後有傳媒查詢時才予以證實;過去3 年,升降機的擁有人或註冊升降機承建商(下稱"承建商")有和沒有按法例即時將升降機事故通知該署的個案分別有多少宗、該署公布了多少宗,以及因沒有即時作出通知或其他違例情況而被定罪的人士被判處甚麼懲罰;

    (二)鑒於現時公共屋邨內由不同廠商生產的升降機會以招標方式交予單一承建商提供保養服務,當局會不會檢討該項安排,以及會不會全面檢查公共屋邨內所有其他由上述事故所涉承建商提供保養服務的升降機;及

    (三)當局現時怎樣監管各類型樓宇的升降機的維修和保養工作,以及會不會突擊檢查註冊升降機工程師每年進行的安全檢查工作、查驗承建商採用的零件的質素是否符合法定要求及安全標準,以及修訂現行指引或守則(例如規定檢查和維修工作須由最少兩名維修工人進行,並設定最低的檢查時數等)?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發展局局長

5. 陳淑莊議員問:


合和中心二期項目涉及在灣仔區船街及堅尼地道交界地皮興建一幢93層高的酒店連商業大廈。據報,發展商最近就該項目提交的交通影響評估報告不獲運輸署接納,因而或須修訂發展方案,然而政府仍有可能就該項目與發展商達成相關的換地協議。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鑒於該發展商於2004年1月19日發表的項目發展藍圖顯示,皇后大道東196-206號地段曾被列為換地計劃部分,並被列為休憩用地,但發展商現已於該地段興建一幢包括食肆及舞蹈學校的大型商業大廈,政府會不會瞭解有關地段的發展是不是已違反當時換地計劃中該地段作為休憩用地的規劃意向;如果有違反,有關的跟進行動是甚麼;

    (二)與發展商就該項目的換地事宜所進行的商討的最新情況;及

    (三)鑒於運輸署早前已不接納上述項目的交通影響評估報告,政府會不會重新考慮此項目的換地安排;如果不會,原因是甚麼?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發展局局長

*6. 方剛議員問:


行政長官在本年度的施政報告中表示,政府會加強負責海外推廣香港的機構之間相互協作,包括香港經濟貿易辦事處、香港貿易發展局("貿發局")、投資推廣署及香港旅遊發展局,以制訂城市品牌及宣傳策略。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過去3年,該等機構曾合辦哪些類型的項目,以及有關項目的量化成果;

    (二)有關加強該等機構相互協作的計劃詳情,以及會否因應金融海嘯衝擊全球經濟,重新檢討該等機構將於未來兩年舉辦的海外推廣活動和有關開支;

    (三)有否計劃將該等機構的海外辦事處設於同一地點,以加強協作、節省資源及方便當地人士查詢關於香港的資訊;若有,計劃的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及

    (四)鑒於貿發局將會在台北設立首間辦事處,政府有否計劃將其他的上述機構日後在台北設立的辦事處設於同一地點?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

*7. 陳茂波議員問:


破產欠薪保障基金委員會2007-2008年度的年報顯示,破產欠薪保障基金("破欠基金")接獲特惠款項的申請數目較上一年大幅減少38%。然而,經濟前景在金融海嘯衝擊下並不明朗,政務司司長亦於10月18日表示對本港失業率未敢樂觀。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在本年4月至10月間,破欠基金特惠款項的申請數目及所涉款額為何,並按申請所涉行業、款額及欠薪期列出有關的分項數字,以及與去年同期的相關數字作一比較;

    (二)按破欠基金截至本年3月底的累積盈餘達12億2,860萬元,以及商業登記證現時的每年徵費率為450元,根據過去5年在發放特惠款項方面的經驗推算,政府預期累積盈餘將於何時用罄;以及有否計劃調整未來5年的商業登記證徵費率;及

    (三)在本年4月至10月間,共有多少宗涉嫌濫用基金的個案及所涉款額為何;當中有多少宗個案的被告被定罪及他們被判處的刑罰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勞工及福利局局長

*8. 甘乃威議員問:


據悉,外交部駐港特派員公署計劃興建一條行人天橋把位於堅尼地道的辦公大樓和波老道的員工宿舍連接起來。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有關的政府部門何時接獲關於上述工程計劃的申請,以及是否知悉該項工程將於何時動工;

    (二)有關的政府部門有否就該工程計劃對當區的影響(包括對環境及施工期間對附近道路的交通的影響)進行評估;若有評估,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及

    (三)有否就該工程計劃諮詢中西區區議會及公眾;若有諮詢,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運輸及房屋局局長

*9. 李慧琼議員問:


屋宇署與食物環境衞生署成立的聯合辦事處("聯辦處")專責處理大廈滲水投訴。聯辦處可就證實個案向有關人士發出《妨擾事故通知》或向法庭申請《妨擾事故命令》,而不遵照有關通知或命令的人士可被檢控。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本年3月至10月期間,各聯辦處共接獲多少宗滲水投訴;當中多少宗找到滲水源頭;由接獲投訴至找到滲水源頭平均需時多久,以及該數字與2006年及2007年同期的數字比較的變動百分比;

    (二)聯辦處於上述期間共發出多少次《妨擾事故通知》及向法庭申請《妨擾事故命令》的次數,以及提出檢控的個案數目,當中有多少宗個案的有關人士被定罪及他們被判處的懲罰為何;

    (三)鑒於申訴專員公署於本年3月發表的報告提及政府打算制訂工作指引,訂明職員須定期通知投訴人個案處理的進度,政府是否已制訂該指引;若是,指引的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及

    (四)鑒於較早前有投訴指以"色水測試"確定滲水源頭效果欠佳,聯辦處根據甚麼準則決定是否採用該項測試;在聯辦處現時進行滲水測試的個案中,只採用"色水測試"的個案所佔的百分比;會否採用其他測試方法取代"色水測試";若會,有關的時間表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發展局局長

*10. 李華明議員問:


據報,有雞蛋入口商於10月18日得悉日本驗出內地大連韓偉食品公司生產的雞蛋粉含有三聚氰胺後,預留了一箱雞蛋供當局化驗,但食物安全中心於10天後才派員到該入口商的店鋪取走雞蛋樣本進行化驗。翌日的化驗結果顯示有關的雞蛋樣本含有三聚氰胺,但該批雞蛋早已流出市面。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為何食物安全中心沒有即時派員到有關店鋪抽取雞蛋樣本進行化驗;

    (二)會否制訂措施確保雞蛋不會在證實不含三聚氰胺前流入市面;及

    (三)鑒於當局曾表示會與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商討,建議供港雞蛋須附有不含三聚氰胺的衞生證明書,有關商討的進展如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食物及衞生局局長

*11. 李國寶議員問:
(譯文)

關於中小企業信貸保證計劃,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參與計劃的貸款機構就拖欠還款所提出申索的累計數目,以及已解決的申索的最新數目;

    (二)處理此等申索個案平均所需的時間;及

    (三)經過12個月或以下時間、多於12個月但不足24個月及24個月或以上時間仍未完成的申索數目分別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

*12. 張學明議員問:


關於光污染問題,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現時全港市區內有多少個在大廈外牆僭建的大型發光裝置,以及當局估計需要多少時間才能全面取締該等僭建物;

    (二)有否研究長期在強光下生活或長期被強光照射會對人體健康造成甚麼影響;

    (三)去年1月至今,有關的政府部門接獲多少宗有關光污染的投訴,以及如何處理有關投訴;

    (四)會否重新考慮就光污染制訂管制措施,以回應社會訴求;若否,原因為何;及

    (五)會否在短期內採取鼓勵措施或提出勸諭,敦促有關企業在深宵至清晨時分關掉安裝在大廈外牆的非必要發光裝置,或縮短該等裝置的亮著時間;若否,原因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環境局局長

*13. 劉慧卿議員問:


據報,近年有大型連鎖超級市場("超市")涉嫌利用其市場支配地位合謀操縱貨品的零售價格,而超市的貨品售價高昂亦引起社會人士的關注。競爭政策諮詢委員會("競諮會")亦曾接獲有關超市作出反競爭行為的投訴。就此,行政機關可否告知本會:
    (一)過去3年,競諮會共接獲多少宗有關超市反競爭行為的投訴,以及當中被證實的投訴有多少宗;

    (二)鑒於競諮會在其2006至2007年度的工作報告中指出,有米商在2006年5月投訴超市以低於成本的價格出售食米,但當時的工商及科技局並無發現確實證據證明超市曾作出反競爭行為,該局當時有否調查有關的供應商向各超市及其他商戶供應食米的價格是否一致;若有調查,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三)鑒於競諮會亦在上述的工作報告中指出,一名供應商在2006年8月投訴某超市單方面把其供應的貨品的零售價提高至超越協定水平,當時的工商及科技局已委託消費者委員會("消委會")跟進,而競諮會將於2007年內審議消委會的調查結果,該調查結果的詳情為何;及

    (四)鑒於競諮會在回應消委會於2003年8月發表的《食品及家居日用品零售市場的競爭研究報告》的結論和建議時指出,"問題的關鍵並非在於缺乏競爭,而是各供應商的競爭力,以及消費者的選擇",然而大型超市的市場佔有率高達七成,當局有否研究這情況會否使其他經營者難以進入市場,以致大型超市可操縱貨品價格;若有研究,詳情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

*14. 劉江華議員問:


關於規管以商業方式經營的私營靈灰安置所的事宜,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有否評估政府現時在各區提供的靈灰龕的數量是否足以應付需求;

    (二)是否知悉現時私營靈灰安置所的數目;

    (三)過去3年收到多少宗針對私營靈灰安置所的查詢或投訴,以及採取了甚麼跟進行動;

    (四)有否研究私營靈灰安置所的數目有否上升的趨勢;及

    (五)會否考慮訂立發牌制度以規管私營靈灰安置所;若否,原因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食物及衞生局局長

*15. 馮檢基議員問:


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於本年10月30日宣布因應美國聯邦儲備局調低聯邦基金目標利率,下調基本利率至1.5厘的歷史新低。然而,本港銀行今年內多次未有跟隨基本利率下調而降低最優惠利率,有銀行界人士甚至指出沒有減息空間,直至最近才有數間銀行減息0.25 厘。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過去5年,美國聯邦基金目標利率、金管局的基本利率和本港銀行的最優惠利率的走勢及差距;

    (二)是否知悉本港銀行未有跟隨基本利率降低最優惠利率的原因;有否評估本港銀行此做法對金融系統造成的影響,包括會否觸發港美息差套戥交易和會否削弱聯繫匯率制度的穩定性;若有,評估的結果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三)有何措施促使本港銀行跟隨基本利率調整的幅度和步伐而相應調整最優惠利率;及

    (四)會否考慮優化聯繫匯率制度,以避免可能受到的衝擊,以及紓緩企業融資困難,從而發揮減息刺激經濟和減輕市民按揭還款負擔的作用?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

*16. 涂謹申議員問:


關於加強公共小型巴士("公共小巴")行車安全的措施,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鑒於運輸署已於本年1月向公共小巴營辦商發出指引,促請業界安排公共小巴換上密封式設計的扶手板以符合有關標準,現時全港已裝置及未裝置密封式設計扶手板的公共小巴的數目分別為何;有否計劃協助公共小巴營辦商盡快更換扶手板;若有,計劃的詳情;若否,原因為何;

    (二)鑒於本年5月1日起實施的 《2007年道路交通(車輛構造及保養)(修訂:對速度錶及速度顯示器的規定)規例》訂明,每部公共小巴須裝配一個認可速度顯示器,而且未經運輸署署長許可不得在設計、準確性或位置方面作出改動,至今共有多少宗觸犯該規定的個案,以及被定罪人士被判處的刑罰為何;

    (三)運輸署曾表示正測試利用衞星定位技術監察公共小巴的車速,有關測試的進展為何;及

    (四)除了本年3月進行"公共小巴道路安全駕駛試驗計劃"外,政府有否研究推行其他加強公共小巴行車安全的計劃,以保障乘客安全?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運輸及房屋局局長

*17. 劉江華議員問:


上月25日,大埔富善邨善雅樓一部升降機從高空墜下地面。據報,該部升降機的8條懸吊纜索中有7條折斷,情況十分嚴重,但該屋邨的管理公司在意外發生後未有立刻向居民公布。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過去兩年,各公共屋邨的升降機發生故障的數字及有關詳情,以及當中有多少宗與上述事故涉及同一型號的升降機;當局是否在每次事故發生後即時獲悉有關情況,以及有否作出公布;

    (二)現時各類型樓宇的升降機的保養(包括檢驗頻率及範圍)的規定為何;上述事故發生後,當局會否就承接升降機保養維修工程的注意事項發出指引或規定;及

    (三)政府如何監管管理公司公布升降機故障的安排?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發展局局長

*18. 馮檢基議員問:


根據由中華電力有限公司和青山發電有限公司(統稱"中電")提出並已獲政府批准的《2008年發展計劃》,由2008年10月起,燃料價條款收費會上調一倍,原因是中電預測至2009年年底的平均燃煤價格會高企於每公噸130美元。然而,據悉國際燃煤價格於10月下旬已下調至約每公噸100美元,而且經濟衰退使燃煤需求下降,燃煤價格預料會在低位徘徊。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國際燃煤價格在過去3個月每週的走勢,以及最新預測由現在至2009年年底的平均價格;及

    (二)鑒於近月全球經濟逆轉,國際燃煤價格已大幅下調,政府會否重新與中電進行商討,把燃料價條款收費下調,以協助市民和中小企業度過經濟困境?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環境局局長

*19. 王國興議員問:


社會福利署於本年6月推出"長者家居環境改善計劃",透過長者地區中心向合資格長者提供小型家居維修和改善工程及所需設備,每戶合資格長者(獨居或同住)最多可獲5,000元資助。有團體反映,該計劃的推行存在不少問題。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參與計劃的長者地區中心須根據甚麼準則制訂服務供應商名單及為長者選購家居設備,以及長者是否有權參與;若否,原因為何;

    (二)當長者不滿意長者地區中心代其安排的維修/改善工程或採購的家居設備時,他們可否要求長者地區中心安排有關的供應商進行矯正工程或免費更換設備;若否,會否考慮制訂有關的機制;及

    (三)會否檢討現行的監察及評核機制,以確保各長者地區中心善用公帑?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勞工及福利局局長

* 以書面答覆的質詢

III. 議員議案
  1. 全面改善公共牙科門診服務和牙科保健計劃

    王國興議員動議下列議案:

    鑒於政府一方面推動全民口腔護理,但另方面本港公共牙科門診服務和牙科保健卻嚴重不足,令負擔不起私家牙科診所費用的基層市民,即使有牙患也無法及時接受牙科診療,同時,現有的牙科保健計劃只停留在小學層面,本會促請政府增撥資源改善全民口腔護理、公共牙科門診服務和牙科保健計劃,包括:

    (一)政府醫療衞生機構於各區提供為市民服務的公共牙科門診;

    (二)公共牙科門診服務必須包括全面牙科診療,如檢查牙齒、洗牙、脫牙、補牙、根管治療及鑲牙等;

    (三)為中學生設立牙科保健計劃;

    (四)為60歲以上清貧長者設立牙科保健計劃;及

    (五)就全面改善公共牙科門診服務和牙科保健計劃訂出落實時間表和詳細計劃。

    就議案提出的修正案
    (i)鄭家富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刪除"鑒於",並以"口腔健康是影響市民健康和生活質素的重要因素,而不少市民口腔健康出現問題,卻得不到妥善處理;"代替;在"鑲牙等"之後加上",並為安老院舍的長者提供外展牙科服務";在"長者設立牙科保健計劃;"之後刪除"及";在"(五)"之後加上"研究在長者健康中心設小型牙科診所;及(六) 檢討口腔健康政策及口腔健康目標,並";及在緊接句號之前加上";由於改善公共牙科門診服務需時,政府應先行設立基金,津貼有需要的人士使用私營或非牟利機構的牙科服務"。

    (ii)梁美芬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在"市民,"之後加上"無法每年定期檢查牙齒之餘,";在"牙患也"之後刪除"無法",並以"未能"代替;在"接受牙科診療"之後刪除",同時,現有的牙科保健計劃",並以";同時,衞生署現有的'學童牙科保健服務'"代替;在"(一)"之後刪除"政府醫療衞生機構於各區提供為市民服務的公共牙科門診",並以"將現時只為公務員、其供養的家屬及退休公務員提供的政府牙科診所服務,擴展至領取綜援人士"代替;在"中學生"之後加上"及政府資助全日制大學生"; 在"(四) 為"之後刪除"60歲以上清貧",並以"65歲或以上"代替;及在緊接句號之前加上";及 (六) 研究與私營牙科診所合作,以類似醫療券形式資助市民光顧私營牙醫檢查牙齒"。

    出席的政府官員:食物及衞生局局長

  2. 關注過海隧道未能有效分流及收費偏高問題

    陳克勤議員動議下列議案:

    鑒於目前東區海底隧道(東隧)及西區海底隧道(西隧)未能有效發揮過海車量分流作用,加上收費偏高,對車主和市民均造成沉重負擔,本會促請政府:

    (一)與東隧及西隧管理層磋商,增設更多隧道收費優惠,例如在非繁忙時間提供減價優惠,以及向沒有載客或載貨的營業車輛提供空車半價優惠等;

    (二)積極與兩隧及各巴士公司磋商,透過由兩隧向巴士公司提供隧道收費優惠,使過海巴士票價有更大的減價空間,從而降低過海巴士收費;

    (三)積極研究回購東隧及西隧,或延長兩隧專營權,將該兩條隧道的收費下調至合理水平;及

    (四)改善連接東隧及西隧的道路網絡,包括盡快興建中環灣仔繞道,

    以吸引更多車主及市民使用東隧及西隧,改善目前紅磡海底隧道交通擠塞情況,以達至三隧合理分流,以及減輕車主和市民交通費負擔的目標。

    就議案提出的修正案
    (i)湯家驊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刪除"鑒於目前",並以"由於"代替;在"西區海底隧道(西隧)"之後加上"現時的收費偏高,以致";在"分流作用,"之後刪除"加上收費偏高,";在"沉重負擔"之後加上"之餘,亦帶來沉重的經濟和社會代價;因此";及在"西隧,或"之後刪除"延長兩隧專營權,將該兩條隧道的收費下調",並以"'三隧聯營'的方案,將三條隧道的收費和車流調節"代替。

    (ii)鄭家富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在"(三)"之後刪除"積極研究",並以"以"代替;在"回購"之後刪除"東隧及西隧,",並以"、'以股換隧'"代替;在"兩隧專營權"之後加上"的形式";在"將"之後刪除"該兩條隧道",並以"東隧及西隧"代替;及在"合理分流"之後加上"、改善空氣污染"。

    出席的政府官員:運輸及房屋局局長
立法會秘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