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立法會會議

A 09/10-11

立法會

議程

2009年12月16日星期三上午11時正

I. 提交文件

附屬法例/文書法律公告編號
1.《豁免利得稅(人民幣國債)令》246/2009
2.《2009年〈2008年建築物(修訂)條例〉(生效日期)公告》247/2009
3.《2009年〈建築物(小型工程)規例〉(生效日期)公告》248/2009
4.《〈建築物(小型工程)(費用)規例〉(生效日期)公告》249/2009
5.《〈2009年防止賄賂條例(修訂附表1)令〉(生效日期)公告》250/2009

其他文件

1.第44號-菲臘牙科醫院管理局年報及審計的帳目報表2008/09
(由食物及壎竻膚蔽矕ㄔ)

2.第45號-民政事務局局長法團
截至2009年3月31日止年度
經審計的財務報表連同審計署署長的報告
(由民政事務局局長提交)

3.第46號-尤德爵士紀念基金
二零零八年四月一日至二零零九年三月三十一日
經簽署及核證的財務報表連同核數師報告及信託委員會報告書
(由民政事務局局長提交)

4.第47號-伊利沙伯女皇弱智人士基金
二零零八至二零零九年度報告及帳目
(由勞工及福利局局長提交)

5.第48號-二○○八至○九年度獎券基金帳目
(由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提交)

6.第49號-香港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2008-09年報
(由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提交)

7.第50號-平等機會委員會08/09年報
(由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提交)

8.第51號-麥理浩爵士信託基金
二零零八年四月一日至二零零九年三月三十一日
經簽署和審計的財務報表連同核數師報告及受託人報告書
(由民政事務局局長提交)

9.第52號-華人廟宇基金
截至二零零九年三月三十一日年度內
經簽署和審計的財務報表連同核數師報告及基金管理報告
(由民政事務局局長提交)

10.第53號-社會工作訓練基金
基金受託人第四十八年度報告
由二零零八年四月一日至二零零九年三月三十一日
(由勞工及福利局局長提交)

11.第54號-葛量洪獎學基金
截至二零零九年八月三十一日年度內經簽署和審計的財務報表連同核數師的報告及委員會管理報告
(由民政事務局局長提交)

12.第55號-蒲魯賢慈善信託基金
截至二零零九年六月三十日年度內經審計的財務報表連同核數師的報告及蒲魯賢慈善信託基金委員會的基金管理報告
(由民政事務局局長提交)

13.第56號-華人慈善基金
截至二零零九年三月三十一日年度內經簽署和審計的財務報表連同核數師報告及基金管理報告
(由民政事務局局長提交)

14.內務委員會有關研究附屬法例及其他文書的第1/09-10號報告
(由內務委員會主席劉健儀議員提交)

15.《公職人員薪酬調整條例草案》委員會報告
(由法案委員會主席葉國謙議員提交)

16.《2009年家庭暴力(修訂)條例草案》委員會報告
(由法案委員會主席李卓人議員提交)

II. 質詢

1. 林健鋒議員問:


港深兩地政府在上月30日召開的深港合作會議上,同意在短期內把本港的"八達通"和深圳的"深圳通"兩套電子貨幣系統聯通起來,使兩地居民可跨系統使用有關的儲值卡乘車和購物(下稱"兩卡互通")。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

2. 張文光議員問:


政府於2007-2008學年推行學前教育學券計劃(下稱"學券計劃"),並取消"建議的幼稚園教學人員標準薪級表"(下稱"薪級表")。據報,前教育統籌局於2006年就學券計劃諮詢業界時,曾承諾設立全面的監察措施,避免幼稚園(包括幼稚園暨幼兒中心)的教師(下稱"幼師")被剝削薪酬。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教育局局長

3. 梁美芬議員問:


最近,有政黨提出建議,在立法會5個地方選區每區各派一名議員辭職。如果該建議付諸實行,政府便須安排補選。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

4. 葉劉淑儀議員問:


據報,由於疫症繼續擴散,甲型流行性感冒(H1N1)疫苗需求甚殷。美國疾病控制預防中心曾匯報疫苗出現短缺。有專家指出,香港在研究流感病毒的流行病學領域處於領先地位,可能具備發展疫苗業的優越條件,而發展疫苗業有助提升本港的公共壎籵謍蛂B推動以科研為本和由創新驅動的經濟發展、創造高端就業機會,以及滿足內地及鄰近亞洲國家對疫苗的需求。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食物及壎竻膚蔽

5. 謝偉俊議員問:


近年,市面不斷湧現補習社廣告,聲稱可保證學生在公開考試中取得優異成績;又有一些補習社花費巨資在報章刊登頭版全版廣告及在各種戶外媒體登載大型廣告,並吹噓有最多學生考獲A、B、C級成績,以及保證"奪A升Grade"等。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教育局局長

6. 張國柱議員問:


自長者醫療券試驗計劃於本年初推行以來,不斷有長者組織向本人反映,醫療券的資助額不足、計劃缺乏宣傳,而且合資格長者難以找到已參加計劃的醫療服務提供者。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食物及壎竻膚蔽

*7. 梁君彥議員問:


香港考試及評核局公布的2009年香港中學會考及香港高級程度會考考試報告指出,學生大多欠缺良好和廣泛的閱讀習慣,導致其作文內容空洞、在口試作答時內容貧乏,以及未能正確引述時事及歷史,而錯別字的問題亦嚴重,情況令人憂慮。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教育局局長

*8. 黃毓民議員問:


本人接獲教師投訴,其任教的學校因收生不足而被迫停辦,這些教師繼而失業。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教育局局長

*9. 鄭家富議員問:


醫院管理局("醫管局")根據《醫院管理局條例》(第113章)於1990年成立,其主要職能包括鼓勵公眾參與公營醫院系統的運作。關於醫管局的運作情況,政府可否告知本會是否知悉: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食物及壎竻膚蔽

*10. 李華明議員問:


有不少市民向本人反映,在欠缺專門的規管法例下,近年來有美容和纖體服務營辦商經常使用不誠實的營商手法經營,例如以含有誤導信息的廣告進行宣傳,以及藉詞誘騙市民到有關公司然後以威嚇手段迫使他們簽訂不公平的服務合約等。消費者遇到上述情況時往往求助無門,他們的權益因而得不到保障。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

*11. 葉偉明議員問:


關於政府聘用非公務員合約僱員的情況,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公務員事務局局長

*12. 李慧k議員問:


上月在憲報刊登的觀塘線延線的方案未有採納當區居民較早前在該工程項目諮詢會上提出的若干建議,包括設置行人隧道接駁黃埔站至紅磡道與大環道交界的行人隧道,以及設置地下行人接駁系統,連接何文田站至何文田h及愛民h。政府及香港鐵路有限公司("港鐵公司")的代表曾在諮詢會上指出,預計上述地點的每日行人流量未達興建該等設施的最低標準。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運輸及房屋局局長

*13. 石禮謙議員問:


行政長官及發展局局長近日分別表示,當局正積極考慮不再為發展商提供額外樓面面積作為誘因鼓勵他們興建綠色環保樓宇,因此正檢討現有措施,並不排除稍後會立法強制樓宇加入環保措施。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發展局局長

*14. 黃定光議員問:


關於打擊走私活動的工作,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保安局局長

*15. 李國麟議員問:


政府於2003年成立嚴重急性呼吸系統綜合症("綜合症")信託基金("信託基金"),為綜合症病故者家屬、綜合症康復者和曾接受類固醇的綜合症"疑似"患者提供經濟援助。關於向綜合症康復者提供的協助,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勞工及福利局局長

*16. 梁國雄議員問:


本人接獲在囚人士及釋囚的投訴,指現時懲教署轄下各懲教院所("院所")囚室的設施不足,以及他們的基本需要被漠視。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保安局局長

*17. 馮檢基議員問:


根據當局於較早前公布的"普及體育研究-香港市民參與體能活動模式"顧問研究,逾半數受訪市民的體能活動量未能達到"基礎指標"水平(即每星期至少3天、每天累積最少30分鐘或以上中等或劇烈強度的體育活動)。此外,他們最常參與的3項運動為緩步跑、游泳及羽毛球;而超過一半受訪市民主要使用康樂及文化事務署("康文署")或其他政府部門的康體設施進行運動。因應上述研究結果,社區體育事務委員會建議未來推廣普及體育的策略,應透過教育及不斷提升服務,鼓勵市民積極參與體育及體能活動。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民政事務局局長

*18. 陳偉業議員問:


本人得悉,自從政府當局在2000年收回華基工業中心("華基中心")至今,仍有過百廠戶未獲合理賠償,而政府當局則仍然花費巨額公帑聘請顧問及專家處理有關廠戶的索償事宜。更有廠戶指政府聘用的顧問刻意拖延賠償,導致顧問費的支出大增。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發展局局長

*19. 劉慧卿議員問:


在本年10月21日的本會會議席上,本人就有關香港記者在新疆採訪時被執法人員毆打的事件動議議案,部分發言的議員表示希望內地當局調查這宗事件;而身兼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香港地區代表的葉國謙議員表示,其政黨"繼續關注調查事件的進展",但"在事件未有調查結果前,......對提出的譴責議案有所保留"。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在回應時沒有提及內地當局有否就該事件進行調查。就此,行政機關可否告知本會: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

*20. 甘乃威議員問:


根據《審計署署長第五十號報告書》,有3個位於不同大廈並原預留作香港鐵路有限公司("港鐵公司")的港鐵車站出入口範圍的政府處所已閒置多時,閒置時間最長接近30年。此外,近日有報道指,港鐵機場快線("機鐵線")香港站的一個月台在落成後一直未有啟用,至今已閒置12年。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是否知悉: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運輸及房屋局局長

* 以書面答覆的質詢

III. 法案

首讀

《2009年玩具及兒童產品安全(修訂)條例草案》

二讀 (辯論中止待續)

《2009年玩具及兒童產品安全(修訂)條例草案》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

二讀 (恢復辯論)、全體委員會審議階段及三讀

1.《2009年進出口(修訂)條例草案》保安局局長

2.《公職人員薪酬調整條例草案》公務員事務局局長

(i)公務員事務局局長動議全體委員會審議階段修正案

(修正案已於2009年12月9日
隨立法會CB(3) 248/09-10號文件發出)

(ii)吳靄儀議員、葉劉淑儀議員及何鍾泰議員動議全體委員會審議階段修正案

(吳靄儀議員、葉劉淑儀議員及何鍾泰議員的修正案
已於2009年12月11日
隨立法會CB(3) 261/09-10號文件發出)

3.《2009年家庭暴力(修訂)條例草案》勞工及福利局局長

(i)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動議全體委員會審議階段修正案

(修正案已於2009年12月10日
隨立法會CB(3) 255/09-10號文件發出)

(ii)吳靄儀議員動議全體委員會審議階段修正案

(修正案已於2009年12月11日
隨立法會CB(3) 262/09-10號文件發出)

IV. 議案

根據《藥劑業及毒藥條例》動議的決議案

食物及壎竻膚蔽灠岉酗U列議案:


議決批准藥劑業及毒藥管理局於2009年11月24日訂立的 -

(a)《2009年藥劑業及毒藥(修訂)(第4號)規例》;及

(b)《2009年毒藥表(修訂)(第4號)規例》。

(該兩項規例已於2009年11月27日
隨立法會CB(3) 208/09-10號文件發出)

V. 議員議案

  1. 設立公營機構營運準則

    葉劉淑儀議員動議下列議案:


    本港數十間公營機構,部分為法定團體,在包括房屋、運輸、商貿及金融服務等領域,向社會提供重要的公共服務;這些機構的經費多數由政府全部或部分支付,而一部分亦根據法例授權收取徵費或拓展其他業務以擴大其盈利能力;據瞭解,在釐定這些公營機構管理層薪金及花紅時,機構的盈利能力是衡量表現的其中一個重要準則,這導致一些公營機構極力擴張並與民爭利,而罔顧了其成立的目的、市場經濟的發展及公眾利益;有鑒於此,本會促請政府設立公營機構營運準則,包括確保其運作:

    (一)必須符合該機構成立時所定的目的;

    (二)必須符合社會的整體利益;

    (三)必須遵從嚴謹的企業社會責任指標;

    (四)必須納入公平競爭法的規管範圍;

    (五)必須設有高透明度的利益申報機制,包括妥善的保密及離職安排,以防止實質或潛在的利益衝突或輸送;

    (六)必須定期接受審計署署長衡工量值式的審計;及

    (七)必不可損害'大市場、小政府'及自由市場經濟運作的原則;

    並將公營機構受薪董事及高級行政人員的薪金/花紅與以上準則掛u。

    就議案提出的修正案
    (i)馮檢基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刪除"本港",並以"基於歷史、社會和經濟等因素,政府過去成立"代替;在"(四) 必須"之後加上"考慮相關公營機構的社會功能,按情況";在"利益衝突或輸送;"之後加上"及";及在"衡工量值式的審計;"之後刪除"及(七) 必不可損害'大市場、小政府'及自由市場經濟運作的原則;"。

    (ii)劉健儀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刪除"本港",並以"政府過去基於不同政策目的成立了"代替;在"本會促請政府"之後刪除"設立公營機構營運準則,包括確保其運作",並以"加強對各公營機構運作及財政的監管,包括確保它們審慎理財、善用公帑、設有高透明度的利益申報機制及定期接受審計署署長審核,而具盈利性質的公營機構則要兼顧追求利潤與公眾利益的平衡、納入公平競爭法的規管,並秉持'大市場、小政府'及自由市場經濟的原則辦事;此外,不同的公營機構應根據各自的性質及以下5項準則,作為績效評分的依據"代替;在"(四) 必須"之後刪除"納入公平競爭法的規管範圍",並以"達至不時更新及可供衡量的公共服務水平;及(五) 具盈利性質的公營機構必須奉行審慎的商業運作原則"代替;在"並將公營機構受薪董事"之前刪除"(五) 必須設有高透明度的利益申報機制,包括妥善的保密及離職安排,以防止實質或潛在的利益衝突或輸送;(六) 必須定期接受審計署署長衡工量值式的審計;及(七) 必不可損害'大市場、小政府'及自由市場經濟運作的原則;";在"薪金/花紅"之後加上",以及公營機構主席及管理局或管理委員會成員的去留,";及在"與以上"之後刪除"準則",並以"的評分"代替。

    (iii)潘佩璆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刪除"本港",並以"特區政府有"代替;在"市場經濟的發展"之後加上"、僱員待遇";在"指標;"之後加上"(四) 必須實行良好人事管理文化,為僱員提供合理薪酬、工作穩定性和合理工作量,並讓他們在僱傭關係中得到公平的對待;";刪除原有的"(四)",並以"(五)"代替;刪除原有的"(五)",並以"(六)"代替;刪除原有的"(六)",並以"(七)"代替;刪除原有的"(七)",並以"(八)"代替;及在緊接句號之前加上";此外,政府應加強各公營機構董事局的公眾參與、加入具認受性的員工代表,同時提升董事局對機構營運、管治和財務運作的監督能力"。

    出席的政府官員: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

  2. 促請政府推動工作與生活平衡的新職業文化運動

    陳健波議員動議下列議案:


    香港已經發展成為一個經濟成熟的社會,社會向上流動的機會不斷減少,不少僱員特別是年輕一代的晉升機會大減,加上沉重的工作壓力,令他們容易對工作及生活產生挫敗感,對香港社會的長遠發展有負面的影響;就此,本會促請政府推動工作與生活平衡的新職業文化運動,以緩解因各種工作問題而引發的生活壓力;教育市民建立正確的人生價值觀,除了工作以外,健康人生還有很多值得追求的事物;鼓勵市民發展多元人生,包括建立和諧家庭、公益社會、追求知識等等;政府同時亦要讓僱主明白,工作與生活平衡的模式,可以消減員工的工作壓力,增加他們對工作的熱誠,達到提高生產力及工作質素的目標,亦可減少勞資糾紛,最終令勞資雙方同時得益;有關的政府措施包括:

    (一)成立專責小組,以新思維為香港度身制訂一套工作與生活平衡的新職業文化政策,並將多元的健康人生訊息注入社會各個階層,令市民明白人生的成就,不單來自工作,建立和諧家庭、公益社會等亦是人生重要的成就;

    (二)由政府牽頭推行工作與生活平衡的新職業文化,成立特別基金,以資助各行各業的公司按自己的需要,積極推動更加靈活的彈性上班文化,以及其他工作與生活平衡的措施,令香港成為更具活力及競爭力的城市;

    (三)鼓勵企業推出政策,以配合員工在工作與生活平衡方面的需要,包括為員工及家屬提供支援,協助解決例如由工作壓力引起的情緒問題,並鼓勵企業為員工推出公益及工餘興趣活動,讓員工享受豐盛的生活,以及凝聚員工士氣,提高他們對工作的熱誠;及

    (四)鼓勵企業推出彈性假期政策,當員工面對人生重大事情時,可以為他們提供特別的休假,例如陪產、進修、恩恤假等。

    就議案提出的修正案
    (i)王國興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刪除"香港已經發展成為一個經濟成熟的社會,",並以"鑒於特區政府過分偏重少數產業如金融、地產,加上一些僱主為逃避支付各項僱傭權益,採取各樣去僱傭關係化的手段,令"代替;在"大減,"之後刪除"加上",並以"而普遍僱主為降低成本,以緊絀人手應付工作,造成"代替;在"促請政府"之後加上"在開拓更多產業、創造多元化就業機會之餘,也應";在"文化政策,"之後加上"包括研究如何扭轉'去僱傭關係化'的不良趨勢,並由政府部門、公營機構和政府作為大股東的機構做起,鼓勵僱主以正規僱傭模式聘用僱員,以增加僱員對公司的認同和歸屬感,";在"重要的成就;"之後加上"(二) 推動新的職業健康和安全的文化,包括規管工時和訂立休息時段、增聘人手以降低勞動強度和減少因長時間工作而導致的工業意外和職業病;";刪除原有的"(二)",並以"(三)"代替;在"自己的需要,"之後加上"採取多元措施鼓勵和資助員工進修;另";刪除原有的"(三)",並以"(四)"代替;在"支援,"之後加上"例如上班時間的托兒服務,";刪除原有的"(四)",並以"(五) 把勞工假期與公眾假期統一至17天,並"代替;在"特別的"之後加上"有薪";及在"休假,例如"之後加上"結婚、"。

    (ii)黃成智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刪除"香",並以"有研究顯示香港家庭團結指數持續下降,而在金融海嘯之下,各階層家庭無論在財政、生活各方面均承受茖I重的壓力;與此同時,鑒於本"代替;在"文化運動"之後刪除",",並以"及積極落實家庭友善政策,"代替;在"生活壓力;"之後加上"並藉此";在"重要的成就;"之後加上"(二) 引入'家庭影響評估',檢討公共政策及行政措施對不同模式的家庭的影響;(三) 積極推動'家庭日',呼籲各界重視家庭的價值;";刪除原有的"(二)",並以"(四)"代替;在"競爭力的城市;"之後加上"(五) 設立侍產假及標準工時,並鼓勵僱主實施家庭友善僱傭政策,讓僱員可同時兼顧家庭和工作;";刪除原有的"(三)",並以"(六)"代替;及刪除原有的"(四)",並以"(七)"代替。

    (iii)李卓人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在"提高他們對工作的熱誠;"之後刪除"及";及在緊接句號之前加上";及(五) 立法規管工時,以減少僱員經常超時工作的情況"。

    出席的政府官員:勞工及福利局局長
立法會秘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