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09/10-27

立法會

議程

2010年5月12日星期三上午11時正

I. 提交文件

附屬法例/文書法律公告編號
1.《2010年空氣污染管制(汽車燃料)(修訂)規例》50/2010
2.《2010年〈2010年法律執業者(修訂)條例〉(生效日期)公告》51/2010
3.《〈2009年申訴專員條例(修訂附表1)令〉(生效日期)公告》52/2010

其他文件

1.第92號-資助中學教師提早退休特惠金基金
截至二零零九年八月三十一日年度內的財務報表連同審計署署長報告
(由教育局局長提交)

2.第93號-回應2010年2月政府帳目委員會第五十三號報告書的政府覆文
(由政務司司長提交,並向本會發言)

3.內務委員會有關研究附屬法例及其他文書的第9/09-10號報告
(由內務委員會主席劉健儀議員提交)

II. 質詢

1. 陳茂波議員問:


近年不時有報道指出,不少向公眾募捐的慈善機構及基金在管治或資源運用方面的透明度不高。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是否知悉過去10年,有多少個慈善機構及基金成立和它們以哪種形式成立,以及有多少個該等機構及基金的運作被發現違規和違反所涉規則為何,當中有多少個因而被取消豁免繳稅的資格,以及當局有否向它們追回有關期間的應徵稅款;若有,按年列出涉及的金額;

    (二)過去10年,在發現慈善機構及基金違規運作後,當局有否進行相應的檢討及採取改善措施;如果有,詳情為何;如果沒有,原因為何;及

    (三)是否知悉法律改革委員會正就慈善機構的法律及規管架構所進行的檢討,會否包括慈善機構的管治和運作事宜,以及何時會公布檢討結果;政府會否就慈善機構及基金在財務匯報(包括財務報告和審計)的守則及企業管治的最佳做法等方面進行檢討?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

2. 黃容根議員問:

鑒於去年本港發生多宗涉及人命傷亡的水上活動意外,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過去3年,本港水域發生了多少宗水上活動意外,意外的成因及傷亡數字為何;

    (二)有何措施防止意外發生;及

    (三)會否立法規定水上康樂設施(包括快艇、香蕉船及水上電單車)須符合指定的安全標準;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民政事務局局長

3. 梁美芬議員問:


市區重建局(下稱"市建局")於2008年11月宣布,以"強化保育元素"的重建模式推行士丹頓街/永利街項目。在本年2月底一套於永利街取景拍攝的電影"歲月神偷"在柏林影展獲獎後,有不少人提出全面保育永利街,但市建局主席表示沒有需要修改重建方案。然而,2010年3月16日,他突然以收到不少市民的意見為理由,提出由保留3幢改為全數保育12幢唐樓的新方案。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鑒於市建局決定改變永利街重建方案前,沒有召開董事會會議討論而只發信要求各董事授權管理層處理,是否知悉市建局作出這安排是否因有特殊情況及有否先例,而在宣布該決定前,有否諮詢保育及歷史專家;有否諮詢或知會發展局;若有諮詢發展局,局方的意見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二)鑒於原先的重建方案由宣布至今已一年多,而市建局已收購永利街半數業權,是否知悉市建局提出新方案的原因為何;在新方案的決策過程中,市建局曾否受任何政府部門或民間團體的壓力;電影"歲月神偷"榮獲國際獎項對其決定有否起關鍵作用;及

    (三)鑒於有永利街唐樓的長者業主擔心在新方案下不但未能出售物業,還需承擔大筆的維修保養費用,是否知悉市建局在提出新方案前,有否考慮這些業主的權益?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發展局局長

4. 陳克勤議員問:


食物及衞生局早前提供的資料顯示,在2007年至2009年,被漁農自然護理署(下稱"漁護署")人道毁滅的動物數目約為13 000隻至18 000隻不等,平均佔該署每年接收的動物總數的百分之76。據報,除了貓狗外,其他政府部門寄養在漁護署的動物亦有遭人道毁滅(例如康樂及文化事務署在2008年年底從北區公園轉送的近百隻烏龜,以及今年3月香港海關搜獲屬於瀕危動物物種的"五爪金龍"巨蜥),有關做法引起愛護動物人士的批評。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漁護署有否制訂指標,訂明每年接收到的動物當中,最少某個百分比的動物要被人道毁滅;若有,如何訂出該指標;在決定人道毁滅動物之前,漁護署會進行哪些評估工作,以及會否尋求非牟利動物福利機構和其他政府部門的意見;若會,詳情為何;若不會尋求意見,原因為何;漁護署有否設立內部監察機制,以避免濫殺動物;

    (二)鑒於現行法例規定,在扣留動物開始後4天內,若未能找到或確定流浪或遺棄的動物的主人,漁護署署長便可命令將該動物沒收,並決定是否將其保留、人道毁滅,或以其他方式處置,當局基於甚麼因素訂出這個日數;以及會否就此安排進行檢討或修例;及

    (三)鑒於漁護署將動物轉交非牟利動物福利機構代為安排領養的數目一直偏低,當局會否考慮擴大該項合作計劃,以減少動物被人道毁滅;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食物及衞生局局長

5. 潘佩璆議員問:


本人近日收到市民投訴,指有投資公司用電話向他們推銷本地倫敦金的投資活動,但沒有提供足夠的資訊,包括沒有詳細解釋合約條文、所涉風險及買賣的操作模式等。部分簽署了授權書的投資者在短時間內蝕掉所有本金。有評論指出,該等投資活動涉及不良的銷售手法,但缺乏監管。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過去5年,每年警方收到多少宗涉及買賣本地倫敦金的欺詐個案,以及有多少名涉案人士被起訴;

    (二)是否知悉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下稱"證監會")為何沒有規管本地倫敦金的投資活動及交易員的專業資格;證監會會否規管該等投資活動,並制定相關的法規及銷售文件範本,以及設立交易員發牌制度及制訂有關的操守準則;及

    (三)當局會否向參與買賣本地倫敦金,因投資公司的不良銷售手法而蒙受損失的市民提供支援,並調查該等投資公司使用的銷售手法及程序;警方會否設立打擊該等不良銷售手法的專責小組?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

6. 馮檢基議員問:


據報,近日有一名內地商人高調宣布入股亞洲電視有限公司(下稱"亞視"),聲言要把亞視打造成亞洲CNN和設立全國性的普通話頻道;廣播事務管理局(下稱"廣管局")曾去信要求亞視澄清。報道亦指出,亞視行政總裁表示該名商人在未獲廣管局的批准入股前,透過親信參與亞視的日常營運、干預亞視的業務、架空行政總裁的職務及任意解僱職員,而其間亦出現亞視股權爭拗風波和被申請清盤等事件。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是否瞭解亞視管理層的最新變動和亞視的最新營運狀況,以及該等狀況與上述情況有否差異;有否檢討出現上述情況是否反映現時《廣播條例》及廣管局的監管職能有所不足和受到限制,以致廣管局未能即時和有效地監管提供本地免費電視節目服務的持牌人的股權變動和營運狀況;

    (二)有否跟進及全面調查亞視行政總裁的上述指控,以瞭解有關人士有否違反《廣播條例》及干預編輯自主;若有跟進,詳情為何,包括有沒有違法及因而被懲處;若沒有跟進,原因為何;及

    (三)有否評估亞視的上述情況會如何影響當局就本地免費電視節目服務牌照進行的中期檢討;當局有否制訂應變方案,以避免一旦免費電視台嚴重違規或清盤時,市民無法收看該台的免費電視節目;若有,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

*7. 譚偉豪議員問:


政府資訊科技總監辦公室於2005年委託香港大學進行研究,評估本港各類弱勢社(包括殘疾人士)的數碼共融程度,其後於2008年進行跟進研究,結果顯示殘疾人士使用資訊及通訊科技的情況自2005年以來一直未有太大進展。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過去兩年,當局有否再就殘疾人士使用資訊及通訊科技的情況進行全面研究;若有,結果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二)鑒於殘疾人士在取閱資料及使用通訊科技服務方面有特別需要,過去兩年,當局有何政策及具體措施協助身體活動能力受限制,以及視覺和聽覺有困難的人士;及

    (三)鑒於本人得悉,數碼21資訊科技策略諮詢委員會轄下的數碼共融專責小組曾因應身體活動能力受限制,以及視覺和聽覺有困難的3個組別的殘疾人士的需求收集意見,意見的詳情及跟進行動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

*8. 譚耀宗議員問:


據悉,愈來愈多私人機構開辦主要以學前幼童為對象的收費遊戲小組,不少提供此類服務的場所設在多層商業大廈內,甚至有多個場所設在大廈的同一樓層內,以致眾多幼童同時在同一樓層內出現的情況非常普遍。就提供這類遊戲小組服務的場所的安全問題,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是否知悉,現時共有多少間該等場所設於多層商業大廈內;

    (二)過去3年,當局有否巡查上述場所;若有,有否發現違反《幼兒服務條例》(第243章)或《教育條例》(第279章)的個案,以及政府採取的跟進措施為何;及

    (三)有何措施加強上述場所的安全,特別是保障在活動期間沒有家長陪同的幼兒的安全的措施?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教育局局長

*9. 何鍾泰議員問:


本人得悉,近年單線滾軸溜冰流行起來,很多家長都鼓勵子女學習,有多個團體每逢周末租用港九各區的硬地足球場,為學童舉辦滾軸溜冰興趣班。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有否就在硬地足球場上舉行的非球類體育活動制訂指引;若有,詳情為何;及

    (二)有否計劃增加合規格的滾軸溜冰場地;若有,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民政事務局局長

*10. 劉江華議員問:


據報,近日一間銀行的自動櫃員機懷疑被騙徒干擾,導致10名客戶損失合共約28萬元。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過去3年,每年當局接獲涉及自動櫃員機騙案的舉報數目,並按行騙手法及涉及的款額列出分項數字;

    (二)是否知悉,按區議會分區劃分,現時共有多少部自動櫃員機尚未裝設鍵盤遮罩,以及該數目佔全港櫃員機的百分比,當中由易通財及銀聯通寶有限公司提供櫃員機網絡服務的自動櫃員機的數目分別為何;當局會否要求銀行為所有自動櫃員機安裝鍵盤遮罩或其他新的保安設施;若會,詳情為何;

    (三)有否評估本港現時採用的自動櫃員機卡的磁帶科技是否落後於其他地方;若評估的結果為是,較該等地方落後共多少年的科技;當局會否要求銀行引入較難複製數據的晶片卡進行自動櫃員機交易或更新自動櫃員機卡的技術;若不會引入該等晶片或更新該等技術,原因為何;及

    (四)鑒於有報道指出,香港金融管理局延遲了4天才向外公布上述事件,原因為何;現時當局有否就自動櫃員機騙案向市民通報的指引,以提醒市民作即時應對,並保護個人的財產?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

*11. 陳健波議員問:


據報,主要由歐美國家組成的二十國集團於去年4月召開會議商討打擊避稅天堂的措施時,曾提出把香港列入避稅天堂的名單,但在中國反對下,香港最後沒有被列入該名單內;根據20國集團達成的共識,不同的稅務管轄區須在本年3月前按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組織")要求,增加稅務的透明度,並須與12個地區簽訂避免雙重徵稅協定,以容許地區之間交換納稅人資料。然而,香港現時仍未達到該要求,可能會受二十國集團成員國制裁,嚴重影響香港經濟發展及聲譽。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會否制訂新措施,以達到組織的上述要求,避免香港被列入組織的避稅天堂名單;若會,措施的內容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二)鑒於有報道指出,香港主要競爭對手新加坡已與60多個國家簽訂避免雙重徵稅協定,在國際稅務關係上較香港優勝,政府會採取甚麼措施,以維持本港的競爭力;及

    (三)如何評估香港在中期或長期被組織列入避稅天堂名單的可能性,以及其對香港經濟發展的影響?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

*12. 石禮謙議員問:


勞工處不時舉行大型招聘會,為市民提供就業機會。另一方面,有僱主向本人反映,他們透過該等招聘會聘請的人士最終如期上班的只有極少數。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去年,政府舉辦的大型招聘會涉及哪些行業,以及透過該等招聘會獲聘的人數為何;

    (二)鑒於有僱主反映,透過招聘會聘請的員工的流失率特別高,有否分析其原因;若有,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及

    (三)會否考慮將舉辦大型招聘會的做法改為舉行具針對性的行業招聘會,或以加強勞工處現有的各項就業計劃為主;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勞工及福利局局長

*13. 劉健儀議員問:


本年3月8日發生的一宗工廠大廈四級大火,導致4位英勇救火的消防員一死三傷,令近3年以來,在救火期間殉職的消防員人數增加至4名。有工會代表及消防員批評,消防處其實早已獲得撥款,購置包括新呼吸器(俗稱"煙帽")及全新數碼無線電通訊系統等設施,但因為採購程序複雜冗長,加上器材電腦軟件出現問題,以致該等裝備拖延經年仍無法供前線人員使用(例如一千四百套新煙帽就延至本年4月8日才正式供消防員使用)。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會否評估現時購置前線人員的消防裝備時,完成由規劃研究至正式使用的整個程序的所需時間是否過長,會否作出檢討,並要求消防處縮短所需的時間;

    (二)新煙帽的實際開始使用日期較原本計劃延遲了多久;延誤的原因及其對消防員工作的影響,以及消防處會如何跟進該次延誤;及

    (三)消防處會否研究日後引進新裝備時採取更靈活的安排,優先讓駐守高危地區的消防員受訓和使用,而不必待全體人員受訓後才開始使用?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保安局局長

*14. 鄭家富議員問:


近日有報道指出,有藥房大幅調高部分藥物的價格,須長期服用醫院管理局("醫管局")轄下公立醫院及診所處方自費購買藥物("自費藥物")的病人,其藥物開支的負擔因而大增,部分病人被迫減少服用藥物的次數以減輕負擔。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是否知悉,去年醫管局轄下公立醫院及診所獲處方自費藥物的病人的數目及百分比,當中:

    (i)獲處方專用藥物、獲安全網資助的藥物及不獲安全網資助的藥物的病人的百分比分別為何;

    (ii)共有多少名病人屬長期病患者;及

    (iii)共有多少名病人透過醫管局購買自費藥物,以及有關的支出為何;

    (二)是否知悉,去年醫管局提供的自費藥物的平均價格與平均成本價的差距;醫管局從中所得的利潤,以及如何運用該利潤;去年醫管局有否調高其提供的自費藥物的價格;若有,加幅的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及

    (三)去年當局有否蒐集資料,以掌握私營市場藥物價格的升幅;是否知悉醫管局會否因應藥物價格上升的情況而放寬申請撒瑪利亞基金資助的入息和資產限制,以減輕病人購買自費藥物的負擔和避免病人出現因病致貧的情況?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食物及衞生局局長

*15. 張國柱議員問:


關於當局自2002-2003學年開始推行的全方位學生輔導服務,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過去3年,每年政府對上述服務的撥款詳情為何;

    (二)過去3年,每年小學在推行上述服務時所聘用的社工、學生輔導主任及老師的數目,並按學校名稱列出分項數字;及

    (三)鑒於現時並沒有規定小學在推行上述服務時須聘用社工,當局會否計劃在小學推行"一校一社工",以確保每間小學均有駐校社工;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教育局局長

*16. 謝偉俊議員問:


本人接獲投訴,指近年有無牌賓館經常派員到鬧市街頭派發宣傳卡片和單張,招攬旅客光顧。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過往3年,政府有否收到上述的投訴;若有,每年有多少宗,以及政府如何處理;

    (二)有何政策和措施杜絕和防止無牌賓館以上述手法招攬生意,以及哪些政府部門負責推行該等政策和措施;及

    (三)過去3年,民政事務總署合共執行了多少次"放蛇"行動以調查無牌經營賓館的個案、作出檢控的宗數及涉案人士被定罪的個案數目?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民政事務局局長

*17. 林大輝議員問:


政府自2006年起加強區議會在管理地區設施方面的角色及改善對區議會議員("區議員")的支援,以全面提升區議會的職能。然而,仍有區議員認為,政府對他們的支援不足及不夠全面。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過去3年,政府有否就如何全面提升區議員的社會地位(包括其認受性或形象等)進行任何形式的研究;若有,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二)政府現時有何計劃支援區議員持續進修或接受任何形式的培訓;若沒有計劃,原因為何;

    (三)鑒於當局於2008年11月5日回覆本會議員關於區議員的任滿酬金及醫療津貼的質詢時表示,會手檢視區議員的酬金及津貼,並會諮詢區議會議員薪津獨立委員會的意見,是否已完成檢視的工作;若已完成,詳情及該委員會的意見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四)過去3年,當局有否就民選區議員的區議會工作的每月平均工作量及每日平均工作時間進行全面調查,以瞭解他們現時的酬金及津貼水平是否合理(包括能否應付基本生活開支);若有,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五)當局有否計劃全數豁免民選區議員的薪俸稅,或為他們提供退休保障;若有,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六)自1997年以來,有否統計共有多少名區議員在執行職務時遇上意外及被襲擊;若有,按意外及襲擊的種類列出分項數字;若否,原因為何;

    (七)過去3年,當局有否評估區議員工作的危險性;若評估為有危險性,會向他們提供何種形式的支援;若評估為沒有危險性,原因為何;及

    (八)鑒於政府建議2012年立法會新增的5個功能界別議席,以及原來的1個區議會議席,全數由民選區議員互選產生,政府有否計劃,在該政改方案獲得通過後,即時提高區議員的薪津水平?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民政事務局局長

*18. 甘乃威議員問:


在2009年舉行的"《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第十五次締約方大會"備悉《哥本哈根協議》,該協議旨在將全球表面溫度升幅控制在攝氏兩度以下。當全球多國政府都已定下減少溫室氣體排放目標,香港現時仍然未有減少排放目標。而本港將於本年11月主辦C40工作坊,屆時將與全球多個大城市的代表分享應對氣候變化的政策。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由環境保護署("環保署")領導的氣候變化跨部門工作小組去年工作的詳情、進度及成果為何,以及來年的工作計劃為何;工作小組會否參與C40工作坊的籌備工作;以及現時該工作坊的籌備工作(例如邀請嘉賓)的最新進展為何;

    (二)鑒於環保署於2008年3月委聘顧問公司進行"氣候變化顧問研究",為期18個月,原先預計於2009年年底完成,然而行政長官於其2009-2010年的施政報告內表示,顧問研究預計可於明年(即2010年)年初完成,現時該研究的進度、延遲完成的原因、政府將來的跟進工作,以及政府能否承諾於C40工作坊舉行前公開該研究的結果;及

    (三)現時兩間電力公司已積極發展由可再生能源發電的項目,以控制並減少溫室氣體排放,政府會否立法訂定發電廠溫室氣體的排放上限;若會,工作進度及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環境局局長

*19. 劉慧卿議員問:


政府表示一直重視區議會的工作,然而,有區議會議員投訴,政府官員不出席區議會會議的情況日趨嚴重。就此,行政機關可否告知本會:
    (一)過去兩年,18個區議會和轄下各委員會會議的議程項目數目,以及相關官員就該等項目出席會議的數字;

    (二)過去兩年,從未就相關議程項目出席區議會會議的局長、常任秘書長和署長級的官員的職稱;

    (三)過去兩年,從未有任何相關的政府代表出席的區議會會議議程項目的數目;及

    (四)有否評估政府官員不出席區議會會議的次數日益增加,會否嚴重影響地方行政的施行和官民之間的溝通;若評估的結果為會,會否制訂指引列明各級官員需盡量出席各區區議會會議;若評估的結果為不會,原因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民政事務局局長

*20. 葉劉淑儀議員問:


據報,上水河上鄉逾萬平方呎農地被人非法傾倒建築廢料,當局已勒令有關人士在兩個月內把農地恢復原狀;但事件發生至今已逾半年,問題仍未解決。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有何具體措施令有關人士盡快履行責任,把農地恢復原狀;及

    (二)鑒於當局計劃修訂《廢物處置條例》(第354章),以設立通報機制,規定土地擁有人在其土地上擺放被棄置拆建物料前,須先通知相關政府部門,當局有沒有制訂修例時間表;以及有沒有研究其他有效措施(包括提高對違例人士的罰則,以增加阻嚇作用),防止類似事件繼續發生?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環境局局長

* 以書面答覆的質詢

III. 法案

首讀

1.《2010年稅務(修訂)條例草案》

2.《2010年道路交通(修訂)條例草案》

二讀 (辯論中止待續)

1.《2010年稅務(修訂)條例草案》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

2.《2010年道路交通(修訂)條例草案》運輸及房屋局局長

IV. 議員議案

  1. 檢討香港現行活家禽政策

    方剛議員動議下列議案:

    鑒於食物及衞生局局長公開表示禽流感爆發的風險已經大大減低,加上香港自1997年以來不曾發生過本地感染的人類感染禽流感個案,以及在過去1年半香港農場和內地供港雞場均未有爆發禽流感個案;另一方面,香港市民對活雞仍然有強大需求,不少市民表示,希望能夠以較大眾化的價錢和透過較容易的渠道購買到活雞,尤其是在中國傳統重要節日期間;就此,本會促請政府:

    (一)檢討現行的活家禽供應政策,在安全和合理的情況下,減少對市場的行政干預,按市場需求適量增加活家禽供應量,藉此紓緩其價格上升的壓力和盡量滿足市民對活家禽的需求;

    (二)確切執行食物及衞生局的一貫做法,維持每日供應市場的內地和香港農場飼養的活家禽數量相若;

    (三)繼續保持過去對活家禽行業的慣常做法,每逢在中國傳統重要節日,按市場需求,在安全環境下適量增加內地供港活家禽數量,解決市民在節日時的特別需要;及

    (四)按經濟效益和風險程度重新評估香港是否有興建活家禽中央屠宰場的需要。

    就議案提出的修正案
    (i)王國興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刪除"鑒於",並以"基於本港預防禽流感有所成效,"代替;在"特別需要;"之後刪除"及";及在緊接句號之前加上";及(五) 認真總結本地活家禽行業在遭遇前所未有的困難下仍能維持飼養、批發、零售、運輸、屠宰等成功而寶貴的營運經驗,並繼而在此基礎及經驗下推動發展本地新型活家禽業,令本地活家禽供應能增加之餘,也開拓更多新的創業和就業機會"。

    (ii)黃容根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在"鑒於"之前加上"特區政府在過去一段時間,為防範禽流感,不斷收緊活家禽飼養及銷售政策,令行業的規模大為萎縮,業界經營苦不堪言;";在"衞生局局長"之後加上"早前";在"供應量,"之後加上"以及適度提高本地農場活家禽飼養量上限,";在"特別需要;"之後刪除"及";及在緊接句號之前加上";及(五) 加強從農場到零售層面的禽流感監察工作,並增撥資源,加強在批發市場及公眾街市的衞生工作和盡快為公眾街市進行改善通風系統、加裝空調設備等工程,以整體地提升活家禽銷售層面的衞生水平,讓市民能繼續安全地享用活家禽"。

    (iii)李華明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在"鑒於"之前加上"回歸以後,香港歷經禽流感爆發之苦,然而,";在"特別需要;"之後刪除"及";及在緊接句號之前加上";及(五) 考慮在彈性增加活家禽供應量的同時,研究在批發市場引入不存留活家禽過夜的政策,令禽流感的爆發風險可進一步減低"。

    出席的政府官員:食物及衞生局局長

  2. 保障僱員在惡劣天氣下工作的安全和健康

    李鳳英議員動議下列議案:

    本會促請政府當局檢討僱員在酷熱天氣警告、颱風或暴雨警告下工作的相關指引和法例,以加強保障僱員在惡劣天氣下工作的安全和健康。

    就議案提出的修正案
    (i)陳克勤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在"本會"之前加上"鑒於全球氣候變化及空氣污染問題日益嚴重,";在"暴雨警告"之後加上"及嚴重空氣污染情況";在"惡劣天氣"之後加上"或嚴重空氣污染";及在"的安全"之前加上",特別是戶外工作"。

    (ii)余若薇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在"本會"之前加上"鑒於全球氣候變化令極端氣候事故頻生,";及在"酷熱天氣警告、"之後加上"空氣污染水平達到嚴重程度、"。

    (iii)葉偉明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在"本會"之前加上"面對全球氣候變化的威脅,香港出現極端天氣的機會將會增加,";在"檢討"之後加上"及制定";在"酷熱天氣警告、"之後加上"寒冷天氣警告、沙塵暴預警、空氣污染指數嚴重水平,以及";及在緊接句號之前加上",當中包括:(一) 規定僱員若在惡劣天氣下工作以致患上相關疾病,均可被視為工傷,得到法定賠償;(二) 在惡劣天氣下提供休息時段或安排員工輪替工作,例如在酷熱天氣時段安排員工休息,或安排員工輪替在酷熱及清涼的地方工作,以縮短員工在酷熱環境連續作業的時間;(三) 勞工處應加強巡查,對沒有為僱員採取適當預防措施的僱主,嚴格按《職業安全及健康條例》或《工廠及工業經營條例》提出檢控;及 (四) 僱主需採取適當的預防措施和加裝合適的設備,以保障員工的職業安全健康"。

    (iv)李卓人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在"暴雨警告"之後加上",以及空氣污染指數達甚高或嚴重水平的情況"。

    出席的政府官員:勞工及福利局局長
立法會秘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