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EC(2010-11)1 | - 建議保留3個編外職位,即政府總部財經事務及庫務局財經事務科1個首長級乙級政務官職位(首長級薪級第3點),由2011年4月1日起,至2012年7月31日止,和1個首長級丙級政務官職位(首長級薪級第2點),由2010年10月9日起,至2013年6月30日止,以及公司註冊處1個副首席律師職位(首長級(律政人員)薪級第2點)/職級相等於首長級(律政人員)薪級第2點的非公務員職位,由2010年10月16日起,至2013年6月30日止,以應付重寫《公司條例》及其他檢討工作所增加的工作量
批准
| | EC(2010-11)2 | - 建議保留路政署港珠澳大橋香港工程管理處2個編外職位,即1個首席政府工程師職位(首長級薪級第3點)和1個總工程師職位(首長級薪級第1點),以及延長由主要工程管理處重行調配的1個總工程師職位(首長級薪級第1點)的任期,由2010年7月1日起,至2014年6月30日止,為期4年,以繼續實施港珠澳大橋工程和相關的道路基建計劃
批准
| | EC(2010-11)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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