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2月17日(星期五)下午3時正
財務委員會會議議程

利益關係聲明 : 請參閱立法會議事規則第83A及84條有關披露金錢利益的規則。

文件編號事項
1.FCR(2010-11)47工務小組委員會在2010年11月24日所提出的建議

(這項目請各委員通過工務小組委員會在2010年11月24日會議上所提出的建議。)

2.FCR(2010-11)48總目170-社會福利署
分目179綜合社會保障援助計劃
分目180公共福利金計劃

(這項目請各委員-

(a)批准由2011年2月1日起,調高綜合社會保障援助計劃的標準項目金額和公共福利金計劃的津貼金額,並備悉此調整會帶來的財政承擔為每年7億9,700萬元的經常開支;以及

(b)批准由2011/12學年起,調高綜合社會保障援助計劃下向中小學全日制學生發放的與就學有關的選定項目定額津貼,並備悉此調整會帶來的財政承擔為每年7,100萬元的經常開支。)

(出席人員:勞工及福利局常任秘書長/勞工及福利局副秘書長(福利)/社會福利署副署長(行政)/社會福利署總社會保障主任(社會保障)/社會福利署高級統計師(社會福利))

(福利事務委員會已在2010年11月8日會議上討論這項目)

3.FCR(2010-11)49總目170-社會福利署
分目180公共福利金計劃

(這項目請各委員批准把公共福利金計劃的每年離港寬限,自2011年2月1日起由240天放寬至305天,並相應將為享有上述離港寬限而須居港的最短日數,由每個付款年度90天減至60天;亦請各委員備悉上述新安排會帶來的財政承擔為每年700萬元的經常開支。)

(出席人員:勞工及福利局常任秘書長/勞工及福利局副秘書長(福利)/社會福利署副署長(行政)/社會福利署總社會保障主任(社會保障))

(福利事務委員會已在2010年11月8日會議上討論這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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