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6月10日(星期五)下午3時30分
財務委員會會議最新議程

利益關係聲明:請參閱立法會議事規則第83A條及84條有關披露金錢利益的規則。

文件編號事項
1.FCR(2011-12)20工務小組委員會在2011年5月18日所提出的建議

(這項目請各委員通過工務小組委員會在2011年5月18日會議上所提出的建議。)

2.FCR(2011-12)21總目62-房屋署
分目700一般非經常開支
新項目「代公屋租戶繳租的特別安排」

總目170-社會福利署
分目700一般非經常開支
新項目「為社會保障受助人提供額外援助金」

總目147- 政府總部: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庫務科)
分目700一般非經常開支
項目881 向合資格的住宅用戶戶口提供電費補貼

(這項目請各委員批准-

(a)在總目62「房屋署」分目700「一般非經常開支」項下,一筆為數19億元的非經常開支新承擔額,用以為居於香港房屋委員會和香港房屋協會租住單位的租戶/暫准租用證持有人代繳2個月租金;

(b)在總目170「社會福利署」分目700「一般非經常開支」項下,一筆為數19億4,100萬元的非經常開支新承擔額,用以向綜合社會保障援助受助人發放額外津貼,金額相當於1個月的標準金額,以及向高齡津貼和傷殘津貼受惠人發放額外津貼,金額相當於1個月的有關津貼;以及

(c)把總目147「政府總部: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庫務科)」分目700「一般非經常開支」項目881的承擔額提高45億元,即由88億元增至133億元,用以向合資格的住宅用戶提供電費補貼。)

(出席人員:運輸及房屋局副秘書長(房屋)/房屋署助理署長(屋邨管理)/財經事務及庫務局首席助理秘書長(庫務)(H)/社會福利署副署長(行政)/社會福利署總社會保障主任(社會保障))

(房屋事務委員會已在2011年4月4日會議上討論這項目,而財經事務委員會和福利事務委員會也分別在2011年5月9日會議上討論這項目)

3.FCR(2011-12)22總目22-漁農自然護理署
分目700一般非經常開支
新項目「因禁止拖網捕魚而向拖網漁船船東、其僱用的本地漁工和收魚艇船東提供的一次過援助方案,以及相關的措施」

(這項目請各委員批准開立一筆為數17億2,680萬元的新承擔額,用以-

(a)向因推行法定禁止拖網捕魚措施而永久喪失捕魚區的受影響拖網漁船船東發放特惠津貼;

(b)向自願交出受影響近岸拖網漁船的船東回購其船隻;

(c)向受影響近岸拖網漁船的船東所僱用的本地漁工和受影響收魚艇船東提供一次過援助;以及

(d)推行對海洋環境保育和恢復漁業資源有利的措施,以及為受影響的拖網漁民和本地漁工推出特別培訓計劃。)

(出席人員: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食物及衞生局常任秘書長(食物)/漁農自然護理署署長/漁農自然護理署副署長/漁農自然護理署助理署長(漁業))

(食物安全及環境衞生事務委員會已在2011年5月17日會議上討論這項目)

4.FCR(2011-12)23總目148- 政府總部: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財經事務科)
分目700一般非經常開支
新項目「金融糾紛調解中心」

(這項目請各委員批准一筆為數9,200萬元的新承擔額,用以資助設立金融糾紛調解中心和該中心首3年的營運費用。)

(出席人員: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副秘書長(財經事務)/財經事務及庫務局首席助理秘書長(財經事務))

(財經事務委員會已在2011年5月9日會議上討論這項目)

5.FCR(2011-12)24基本工程儲備基金
總目710-電腦化計劃
政府資訊科技總監辦公室
分目A068XV 在政府場地提供WiFi無線上網設施

(這項目請各委員批准把分目A068XV「在政府場地提供WiFi無線上網設施」的承擔額提高68,000,000元,即由217,600,000元增至285,600,000元,用以推行新一代政府Wi-Fi無線上網計劃。)

(出席人員:政府資訊科技總監/副政府資訊科技總監(顧問服務及營運)/助理政府資訊科技總監(資訊科技營運))

(資訊科技及廣播事務委員會已在2011年4月11日會議上討論這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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