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 期: | 2013年6月7日(星期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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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 間: | 上午10時45分 |
地 點: | 立法會綜合大樓會議室2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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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 與政府當局舉行會議(上午10時45分至下午12時40分) 上次會議席上提出的事項 | ||
立法會CB(2)1262/12-13(01)號文件
(中文本於2013年6月4日發出; 英文本於2013年6月11日發出) | - | 政府當局就2013年5月9日會議上提出的事項作出的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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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CB(2)1262/12-13(02)號文件
(於2013年6月4日發出) | - | 助理法律顧問於2013年5月14日致政府當局的函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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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CB(2)1262/12-13(03)號文件
(於2013年6月6日發出) | - | 政府當局就助理法律顧問於2013年5月14日發出函件所作的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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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項審議條例草案的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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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CB(3)328/12-13號文件
(於2013年1月25日發出) | - | 條例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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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CB(2)689/12-13(02)號文件
(於2013年2月25日發出) | - | 立法會秘書處法律事務部擬備標明擬修訂的相關條文的條例草案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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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號:FH CR2/3231/03
(於2013年1月23日發出) | - | 立法會參考資料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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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CB(2)689/12-13(03)號文件
(於2013年2月25日發出) | - | 助理法律顧問於2013年2月5日致政府當局的函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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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CB(2)689/12-13(04)號文件
(於2013年2月25日發出) | - | 政府當局就助理法律顧問於2013年2月5日發出函件所作的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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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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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2013年5月9日以電郵方式發出)
| - | 《升降機及自動梯條例》(第618章)第4及127條的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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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CB(2)1147/12-13(01)號文件
(於2013年5月16日發出) | - | 《有毒化學品管制條例》(第595章)第4及51條的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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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CB(2)1147/12-13(02)號文件
(於2013年5月16日發出) | - | 前《有毒化學品管制條例草案》委員會在內務委員會2007年6月22日會議上所提交報告的節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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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會就向政府施加刑事法律責任的問題提交的報告 [立法會CB(2)2650/05-06號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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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前發出的其他相關文件可於立法會網站瀏覽,網址為:http://www.legco.gov.hk/yr12-13/chinese/bc/bc51/general/bc5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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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 | 其他事項(下午12時40分至12時45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