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醫生註冊(修訂)條例草案》委員會第六次會議

日期:2016年5月9日(星期一)
時間:下午4時30分
地點:立法會綜合大樓會議室3

議程
I.

與政府當局舉行會議


(下午4時30分至6時25分)

先前會議的跟進事項

立法會CB(2)1434/15-16(01)號文件
(於2016年5月6日發出)

-因應2016年5月3日會議席上所作討論而須採取的跟進行動一覽表

立法會CB(2)1434/15-16(02)號文件
(於2016年5月6日發出)

-政府當局就2016年5月3日會議席上所提有關選舉3名代表病人權益人士擔任香港醫務委員會委員的安排的事宜所作的回應

立法會CB(2)1434/15-16(03)號文件
(於2016年5月6日發出)

-政府當局就2016年5月3日會議席上所提有關香港醫務委員會的投訴處理和紀律研訊機制以及處理利益衝突的機制的事宜所作的回應

立法會CB(2)1434/15-16(04)號文件
(於2016年5月9日發出)

-政府當局就2016年5月3日會議席上所提有關以調解方式處理不涉及註冊醫生專業行為失當投訴的可行性的事宜所作的回應

相關文件

立法會CB(3)422/15-16號文件
(於2016年2月26日發出)

-條例草案文本

檔號:FHCR1/F/3261/92
(於2016年2月24日發出)

-立法會參考資料摘要

立法會LS44/15-16號文件
(於2016年3月10日隨立法會CB(2)1051/15-16號文件發出)

-關於條例草案的法律事務部報告

立法會CB(2)1118/15-16(02)號文件
(於2016年3月19日發出)

-政府當局就條例草案提供的資料文件

立法會CB(2)1118/15-16(03)號文件
(於2016年3月18日發出)

-法律事務部就條例草案擬予修訂的相關條文標明修訂事項文本
(只限委員參閱)

立法會CB(2)1118/15-16(04)號文件
(於2016年3月18日發出)

-助理法律顧問於2016年3月15日致政府當局的函件

立法會CB(2)1131/15-16(01)號文件
(於2016年3月19日發出)

-政府當局就助理法律顧問於2016年3月15日發出的函件所作的回覆

立法會CB(2)1317/15-16(01)號文件
(於2016年4月18日發出)

-政府當局題為"香港醫務委員會―選任與委任委員的比例以及四位新增業外委員的建議組成"的文件

立法會CB(2)1363/15-16(01)號文件
(於2016年4月25日發出)

-政府當局因應2016年4月19日會議席上的討論而就香港醫務委員會的投訴處理和紀律研訊機制所作的回應

立法會CB(2)1349/15-16(02)號文件
(於2016年4月25日發出)

-政府當局因應2016年4月19日會議席上的討論而就香港醫務委員會選任委員與委任委員的比例以及4名新增業外委員的組成建議所作的回應

立法會CB(2)1380/15-16(02)號文件
(於2016年5月3日發出)

-政府當局就2016年4月25日會議席上所提有關建議立法時間表的事宜所作的回應

立法會CB(2)1380/15-16(03)號文件
(於2016年5月3日發出)

-政府當局就2016年4月25日會議席上所提有關香港醫務委員會選任委員與委任委員的比例以及建議的4名新增業外委員的事宜所作的回應以及相關的委員會審議階段修正案擬稿

立法會CB(2)1408/15-16(01)號文件
(於2016年5月3日發出)

-政府當局就2016年4月25日會議席上所提有關香港醫務委員會的投訴處理和紀律研訊機制的事宜所作的回應

(先前發出的其他相關文件可於立法會網站瀏覽,網址為:http://www.legco.gov.hk/yr15-16/chinese/bc/bc54/papers/bc54_ppr.htm)

II.

其他事項


(下午6時25分至6時30分)

立法會秘書處
議會事務部2
2016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