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 - 2016 年度
2014 - 2015 年度
2013 - 2014 年度
2012 - 2013 年度



文件

開設及保留首長級編外職位


2015 - 2016 年度



立法會文件編號文件會議日期
ESC16/15-16(01) 2015年11月4日會議的跟進事項 2015年11月4日
EC(2015-16)9 建議開設路政署鐵路拓展處1個總工程師編外職位,為期約4年,至2019年12月31日,以繼續提供專責支援,並監察香港鐵路有限公司完成廣深港高速鐵路香港段工程項目 2015年11月4日
2015年11月18日
2015年12月2日
2015年12月16日
2016年1月6日
EC(2015-16)8 建議在運輸及房屋局運輸科機場擴建工程統籌辦公室(下稱「機場擴建統籌辦」)開設3個編外職位,即1個首席政府工程師職位、1個首長級丙級政務官職位,以及1個總工程師職位,由財務委員會批准當日起,為期約2年4個月,至2018年3月31日,以統領機場擴建統籌辦,督導和協調推展三跑道系統計劃的相關工作 2015年11月4日
2015年11月18日
ESC22/15-16(01) 2015年11月18日會議的跟進事項 2015年11月18日
ECI(2015-16)12 有關首長級編制整體情況的最新資料 2015年11月19日*
ESC30/15-16(01) 2015年12月2日會議的跟進事項 2015年12月2日
ESC38/15-16(01) 2015年12月2日及16日會議的跟進事項 2015年12月2日
2015年12月16日
EC(2015-16)11 建議保留2個編外職位,即環境局1個首長級丙級政務官職位和律政司1個助理首席政府律師職位,由2016年2月10日起或財務委員會批准當日起(以較後的日期為準),為期3年,以便與電力公司就新一套《管制協議》進行談判 2015年12月2日
2015年12月16日
2016年1月6日
2016年1月20日
ESC36/15-16(01) 2015年12月16日會議的跟進事項 2015年12月16日
ESC44/15-16(01) 2016年1月6日會議的跟進事項 2016年1月6日
ESC58/15-16(02) 2016年2月3日會議的跟進事項 2016年2月3日
EC(2015-16)15 建議保留路政署鐵路拓展處1個總工程師編外職位,由2016年4月1日起或財務委員會批准當日起(以較後的日期為準),至2022年3月31日止,為期最長6年,以提供專責支援並監察香港鐵路有限公司完成沙田至中環線和觀塘線延線工程項目 2016年2月3日
2016年2月29日
2016年3月2日
EC(2015-16)14 建議由2016年4月1日起或財務委員會批准當日起(以較後的日期為準),在財政司司長辦公室轄下的經濟分析及方便營商處經濟分析部保留1個首席經濟主任編外職位,為期3年,以加強首長級人員支援政府在人口、扶貧及福利政策範疇而進行的經濟分析及研究工作 2016年2月3日
2016年2月29日
ESC71/15-16(01) 2016年2月29日會議的跟進事項 2016年2月29日
EC(2015-16)16 建議開設2個編外職位,即衞生署1個顧問醫生職位和1個首席醫生職位,由財務委員會批准後即時生效,為期3年,以分別領導新的私營醫療機構規管辦事處和其轄下的規劃及發展部 2016年2月29日
2016年3月2日
2016年3月31日
EC(2015-16)17 建議保留民政事務局康樂及體育科1個首長級丙級政務官編外職位,為期約19個月,由2016年6月6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以及開設1個政府建築師編外職位,為期44個月,由2018年1月1日起至2021年8月31日止,以便提供專責的首長級人員支援,以負責啟德體育園區項目的詳細規劃和推展工作 2016年2月29日
2016年3月2日
2016年3月31日
EC(2015-16)18 建議保留4個編外職位,即海事處1個首長級乙級政務官職位、1個高級首席行政主任職位和1個海事處助理處長職位,以及律致司法律草擬科1個副首席政府律師職位,由2016年6月1日起或財務委員會批准當日起(以較後的日期為準),至2019年5月31日止,為期3年,以繼續督導和領導海事處的制度改革,以及進行修訂海事相關法例的工作 2016年2月29日
2016年3月2日
2016年3月31日
ESC73/15-16(01) 2016年3月2日會議的跟進事項 2016年3月2日
ESC81/15-16(01) 2016年3月31日會議的跟進事項 2016年3月31日
ESC82/15-16(01) 2016年3月31日會議的跟進事項 2016年3月31日
EC(2015-16)21 建議由《私營骨灰安置所條例草案》刊憲日期或財務委員會批准當日起(以較後的日期為準),在食物環境衞生署開設1個首長級乙級政務官編外職位,為期5 年,以領導新設的私營骨灰安置所規管部,負責策劃及領導新條例獲通過後的實施工作 2016年3月31日
2016年4月27日
2016年5月23日
EC(2015-16)20 建議由財務委員會批准當日起,在商務及經濟發展局通訊及創意產業科開設2個編外職位,即1個首長級乙級政務官編外職位和1個首長級丙級政務官編外職位,為期3年,以檢討《電訊條例》(第106章)及《廣播條例》(第562章),並完成相關的立法工作 2016年3月31日
2016年4月27日
2016年5月23日
ESC108/15-16(01) 2016年5月23日會議的跟進事項 2016年5月23日
EC(2016-17)4 建議由財務委員會批准當日起,在發展局工務科開設1個政府工程師編外職位,為期約3年,至2019年3月31日止,以領導項目成本管理辦事處制訂和推行建造成本控制及成本減省措施;以及因應運作需要的轉變,重訂2個常額職位,即1個總工程師職位和1個總土力工程師職位,並分別刪除1個總土力工程師職位和1個總工程師職位,以作抵銷 2016年4月27日
2016年5月23日
2016年5月25日
2016年5月31日
ESC114/15-16(01) 2016年5月31日會議的跟進事項 2016年5月31日
EC(2016-17)2 建議由財務委員會批准當日起,開設3個編外職位,即保安局1個首長級丙級政務官編外職位和1個入境事務處助理處長職位,為期約3年,至2019年3月,以督導及支援有關檢討,以及在檢討進行期間加強相關執法措施及加快審核免遣返聲請;並在入境事務處開設1個入境事務處助理處長職位,為期約2年,至2018年5月,以提供專職的首長級人員領導推行新一代智能身份證系統項目的工作 2016年4月27日
2016年5月23日
2016年5月25日
2016年5月31日
ESC100/15-16(01) 2016年5月25日會議的跟進事項 2016年5月25日
EC(2016-17)1 建議由2016年7月11日或財務委員會批准當日起(以較後的日期為準),在勞工及福利局保留1個首長級丙級政務官編外職位,為期12個月,以繼續就「安老服務計劃方案」提供支援 2016年4月27日
2016年5月23日
2016年5月25日
EC(2016-17)3 建議由財務委員會批准當日起,在民航處開設1個首長級乙級政務官編外職位,為期約3年,至2019年3月31日止,以加強民航處高層在推動多個重大工作項目的能力,以及改善部門的整體行政管理 2016年5月23日
2016年5月25日
2016年5月31日
2016年6月6日
ESC121/15-16(01) 2016年6月6日會議的跟進事項 2016年6月6日
EC(2016-17)11 建議在土木工程拓展署開設4個編外職位,即1個首席政府工程師編外職位、1個政府城市規劃師編外職位,以及2個總工程師編外職位,直至2021年3月31日止,以領導新設的大嶼山拓展處;以及由財務委員會批准當日起,因應大嶼山拓展處的成立而重組土木工程拓展署轄下各拓展處,重新調配土木工程拓展署內3個首長級薪級第3點職位、5個首長級薪級第2點職位及13個首長級薪級第1點職位 2016年5月31日
2016年6月6日
2016年6月8日
2016年6月14日
2016年6月21日
ESC123/15-16(01) 2016年6月14日會議的跟進事項 2016年6月14日
ESC135/15-16(01) 2016年6月21日會議的跟進事項 2016年6月21日
EC(2016-17)7 建議由財務委員會批准當日起,在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工商及旅遊科開設1個首長級丙級政務官編外職位,為期3年,以帶領和督導新成立的項目管理辦公室為香港發展貿易單一窗口的工作 2016年5月31日
2016年6月6日
EC(2016-17)12 建議由財務委員會批准當日起,在教育局專業發展及特殊教育科下新成立的幼稚園教育分部開設1個教育署助理署長編外職位,為期約3年,至2019年3月31日止,以及開設1個首席教育主任常額職位,以制定整體策略,藉此推行新的免費優質幼稚園教育政策、領導制定具體措施的工作、督導新政策的推行,以及監察有關措施的進展 2016年5月31日
2016年6月6日
2016年6月8日
2016年6月14日
2016年6月21日
EC(2016-17)9 建議由財務委員會批准當日起,在勞工處開設1個首席勞工事務主任編外職位,至2021年3月31日止,以支援標準工時委員會餘下的工作,以及跟進工時政策方向及相關工作 2016年5月31日
2016年6月6日
2016年6月8日
ESC126/15-16(01) 2016年6月8日會議的跟進事項 2016年6月8日
EC(2016-17)10 建議由2017年1月1日起,保留財經事務及庫務局財經事務科2個編外職位,即1個首長級乙級政務官編外職位和1個首長級丙級政務官編外職位,為期2年,以推行有關核數師監管制度改革、設立新的法定企業拯救程序和檢討《公司條例》(第622章)的立法工作,以及處理與放債業務有關的財務中介等其他政策事宜 2016年5月31日
2016年6月6日
2016年6月8日
ESC127/15-16(01) 2016年6月8日會議的跟進事項 2016年6月8日
EC(2016-17)14 建議由財務委員會批准當日起,在土木工程拓展署開設1個總工程師編外職位,至2021年3月31日,以便推行支援公營房屋發展項目的基建工程;以及在房屋署開設2個常額職位,即1個總房屋事務經理常額職位和1個總產業測量師常額職位,以應付因物業組合不斷增長、推行物業及租務管理改善措施、恢復出售新建居者有其屋計劃單位和香港房屋委員會其他資助出售單位的銷售作業所產生的額外工作量 2016年6月6日
2016年6月8日
2016年6月14日
2016年6月21日
2016年6月27日
EC(2016-17)15 建議在規劃署開設1個總城市規劃師編外職位,由財務委員會批准當日起生效,至2019年3月31日止,負責領導該署委員會部增設的1個小組,以加強對城市規劃委員會的秘書處支援,以及處理法定規劃事宜,包括與城市規劃委員會相關的司法覆核 2016年6月6日
2016年6月8日
2016年6月14日
2016年6月21日
2016年6月27日
2016年7月4日
ESC144/15-16(01) 2016年7月4日會議的跟進事項 2016年7月4日
EC(2016-17)16 建議由2016年10月1日或財務委員會批准當日起(以較後的日期為準)至2021年3月31日止,在社會福利署開設1個社會福利署助理署長編外職位,以掌管新成立的「牌照及規管科」 2016年6月14日
2016年6月21日
2016年6月27日
2016年7月4日


2014 - 2015 年度



立法會文件編號文件會議日期
ECI(2014-15)7 有關首長級編制整體情況的最新資料 2014年11月5日*
EC(2014-15)12 建議保留2個編外職位,即1個首長級乙級政務官職位和1個首長級丙級政務官職位,為期5年,以便繼續為食物及衞生局衞生科轄下的醫療規劃及發展統籌處提供首長級人員的支援 2014年11月12日
2014年12月10日
2015年1月7日
ESC27/14-15(01) 2014年12月10日會議的跟進事項 2014年12月10日
EC(2014-15)13 建議保留民政事務局2個編外職位,即1個首席政府工程師職位和1個首長級丙級政務官職位,由2015年4月1日起,為期4年,以繼續監察西九文化區計劃的推行 2014年12月10日
2015年1月7日
2015年1月23日
2015年1月28日
ESC40/14-15(01) 2015年1月7日會議的跟進事項 2015年1月7日
EC(2014-15)14 建議保留保安局禁毒處1個首長級丙級政務官編外職位,為期3年,至2018年2月16日止,以持續打擊吸毒問題 2015年1月7日
2015年1月23日
2015年1月28日
EC(2014-15)12A 建議保留2個編外職位,即1個首長級乙級政務官職位和1個首長級丙級政務官職位,為期3年,以便繼續為食物及衞生局衞生科轄下的醫療規劃及發展統籌處提供首長級人員的支援 2015年1月7日
EC(2014-15)15 建議保留食物及衞生局衞生科2個編外職位,即1個首長級乙級政務官職位和1個首長級丙級政務官職位,由2015年4月1日或財務委員會批准當日起(以較後的日期為準),為期3年,以便繼續督導和帶領電子健康紀錄統籌處推展電子健康紀錄計劃 2015年1月7日
2015年1月23日
2015年2月11日
ESC42/14-15(01) 2015年1月23日會議的跟進事項 2015年1月23日
ESC42/14-15(02) 2015年1月23日會議的跟進事項 2015年1月23日
EC(2014-15)18 建議開設運輸及房屋局運輸科1個首長級丙級政務官編外職位,由2015年4月1日或財務委員會批准當日起,為期2年6個月,以便統籌及指導《公共交通策略研究》中《角色定位檢視》的工作 2015年1月28日
2015年2月11日
2015年3月11日
EC(2014-15)17 建議保留財經事務及庫務局財經事務科1個首長級丙級政務官編外職位,由2015年11月1日起,為期26個月,和1個助理保險業監理專員編外職位,由2015年11月1日起,為期11個月;以及建議開設1個首席行政主任編外職位,由2015-16年度起,為期18個月,以肩負與成立獨立保險業監管局相關的主要工作 2015年1月28日
2015年2月11日
ESC53/14-15(01) 2015年2月11日會議的跟進事項 2015年2月11日
ESC58/14-15(01) 2015年2月16日會議的跟進事項 2015年2月16日
EC(2014-15)21 建議保留路政署鐵路拓展處1個總工程師編外職位,由2015年7月7日或財務委員會批准當日起(以較後的日期為準),為期最長4年6個月,以繼續提供專責支援,並監察香港鐵路有限公司完成廣深港高速鐵路香港段工程項目 2015年3月11日
2015年4月29日
2015年5月12日
2015年5月27日
2015年6月10日
2015年6月29日
EC(2015-16)1 建議在運輸及房屋局運輸科機場擴建工程統籌辦公室(下稱「機場擴建統籌辦」)開設3個編外職位,即1個首席政府工程師職位、1個首長級丙級政務官職位,以及1個總工程師職位,由財務委員會批准當日起,為期約3年,至2018年3月31日,以統領機場擴建統籌辦,督導和協調推展三跑道系統計劃的相關工作 2015年4月29日
2015年5月12日
2015年5月27日
2015年6月29日
  有關建議在機場擴建工程統籌辦公室開設3個編外職位以協調三跑道系統計劃的相關工作的意見書 2015年5月12日
ESC90/14-15(01) 2015年5月27日會議的跟進事項 2015年5月27日
EC(2015-16)3 建議開設環境保護署2個編外職位,即1個首長級乙級政務官(首長級薪級第3點)職位和1個首長級丙級政務官(首長級薪級第2點)職位,為期3年,由財務委員會批准起即時生效,以領導新設立的廢物管理(特別職務)科 2015年5月27日
2015年6月10日
2015年6月23日
ESC93/14-15(01) 2015年6月10日會議的跟進事項 2015年6月10日
ESC102/14-15(01) 2015年6月23日會議的跟進事項 2015年6月23日
EC(2015-16)5 建議在運輸及房屋局運輸科第五分科開設1個首長級丙級政務官編外職位,由財務委員會批准當日起,為期約5年,至2020年3月31日,以指導和監督促進香港航運業的長遠發展的工作 2015年6月23日
2015年6月29日
EC(2015-16)6 建議在司法機構的司法機構政務處的發展組開設1個首長級丙級政務官編外職位,為期3年,由財務委員會批准起即時生效,以於未來數年督導及監督法例修訂的工作 2015年6月23日
2015年6月29日
ESC106/14-15(01) 2015年6月29日會議的跟進事項 2015年6月29日
ESC109/14-15(01) 2015年6月29日會議的跟進事項 2015年6月29日
ESC109/14-15(02) 2015年6月29日會議的跟進事項 2015年6月29日
ESC94/14-15(01) 政府當局就2015年6月29日會議的議程發給小組委員會秘書的信件 2015年6月29日


2013 - 2014 年度



立法會文件編號文件會議日期
EC(2013-14)6 建議在財經事務及庫務局(財經事務科)轄下會議統籌小組開設2個編外職位,即1個首長級乙級政務官職位和1個高級首席行政主任職位,直至2014年9月30日,以監督在2014年9月於香港舉辦亞太區經濟合作組織財政部長會議的所有相關策劃和執行工作 2013年11月13日
EC(2013-14)5 建議由2014年4月1日起,保留土木工程拓展署3個編外職位,即1個政府工程師/政府建築師職位和2個總工程師職位,為期5年,以繼續推展啟德發展計劃和蓮塘/香園圍口岸工程計劃的工作 2013年11月13日
ESC16/13-14(01) 2013年12月4日會議的跟進事項 2013年12月4日
ESC17/13-14(01) 2013年12月4日會議的跟進事項 2013年12月4日
ESC22/13-14(01) 2013年12月4日會議的跟進事項 2013年12月4日
ECI(2013-14)8 預計在2013-14年度立法會會期內建議開設和刪除的首長級職位 2013年12月4日
EC(2013-14)8 建議由2014年4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在選舉事務處開設1個首席行政主任編外職位,協助選管會和總選舉事務主任籌備及進行2015年區議會選舉、2016年立法會選舉、2016年提名委員會選舉和2017年行政長官選舉 2013年12月4日
EC(2013-14)7 建議保留財經事務及庫務局財經事務科1個首長級丙級政務官編外職位,為期兩年,由2014年4月13日起,以推行措施,促進與內地的金融合作;以及履行國際承諾,加強金融規管和維持金融體系穩定 2013年12月4日
EC(2013-14)9 建議保留路政署3個編外職位,即1個首席政府工程師職位和2個總工程師職位,並延長須重行調配的1個總工程師職位的任期,直至2017年12月31日,以便繼續提供首長級人員的專責支援,以持續推進港珠澳大橋工程和相關的道路基建計劃 2013年12月4日
ECI(2013-14)6 有關首長級編制整體情況的最新資料 2013年12月4日
ESC30/13-14(01) 2014年1月8日會議的跟進事項 2014年1月8日
EC(2013-14)13 建議由2014年2月至2016年5月31日開設4個首長級編外職位,即在海事處開設1個首長級乙級政務官職位、1個高級首席行政主任職位及1個海事處助理處長職位;以及在律政司開設1個副首席政府律師職位,並且把總目100、92及158在2013-14年度常額編制內所有非首長級職位按薪級中點估計的年薪總值上限提高,以便推展海事處制度改革和與海事相關的修例工作 2014年1月8日
EC(2013-14)14 建議由2014年2月10日起開設2個編外職位,即在環境局開設1個首長級丙級政務官職位,及在律政司開設1個助理首席政府律師職位,為期2年,以檢討現行《管制計劃協議》在2018年屆滿後,電力市場未來的規管架構 2014年1月8日
EC(2013-14)16 建議由2014年4月1日起,把稅務局稅收協定組1個總評稅主任職位轉為常額職位,並在印花稅署開設1個總評稅主任編外職位,為期3年,直至2017年3月31日,以執行多項與香港的稅收協定相關的措施 2014年1月8日
EC(2013-14)20 建議由2014年4月1日起,在房屋署開設1個首長級丙級政務官編外職位,為期2年 2014年1月15日
2014年1月24日
EC(2013-14)19 建議由2014年4月1日起,在知識產權署開設1個知識產權署助理署長編外職位,為期3年 2014年1月15日
EC(2013-14)17 建議保留民政事務局轄下關愛基金(下稱「基金」)秘書處1個首長級丙級政務官編外職位,由2014年5月6日起,至2017年6月30日止 2014年1月15日
EC(2013-14)21 建議由2014年3月10日起至2017年6月30日止,保留勞工及福利局1個首長級丙級政務官編外職位 2014年1月24日
EC(2013-14)22 建議在環境保護署開設1個環境保護署助理署長編外職位,為期3年 2014年2月19日
EC(2013-14)23 建議在財經事務及庫務局財經事務科保留2個編外職位,即1個首長級乙級政務官職位及1個首長級丙級政務官職位,直至2016年12月31日止 2014年2月19日
ESC45/13-14(01) 2014年3月5日會議的跟進事項 2014年3月5日
EC(2013-14)26 建議在民政事務局開設1個首長級丙級政務官編外職位,為期2年 2014年3月5日
EC(2013-14)24 建議保留財經事務及庫務局(財經事務科)轄下保險業監理處的1個助理保險業監理專員編外職位,由2014年5月25日起,至2015年10月31日止 2014年3月5日
ESC49/13-14(01) 2014年4月30日會議的跟進事項 2014年4月30日
ESC49/13-14(02) 2014年4月30日會議的跟進事項 2014年4月30日
EC(2014-15)4 建議在發展局(規劃地政科)開設1個首長級乙級政務官常額職位,以及3個編外職位,即發展局(工務科)1個政府工程師職位及土木工程拓展署2個總工程師職位,直至2019年3月31日 2014年4月30日
EC(2014-15)3 建議由2014年6月1日起,在勞工及福利局開設1個首長級丙級政務官編外職位,為期2年 2014年4月30日
EC(2014-15)1 建議由2014年5月27日起,保留香港電台1個首長級乙級政務官編外職位,為期5年 2014年4月30日
EC(2014-15)5 建議由2015年1月1日起,保留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工商及旅遊科)旅遊事務署1個首長級丙級政務官編外職位,為期3年 2014年4月30日
ESC62/13-14(01) 2014年6月11日會議的跟進事項 2014年6月11日
EC(2014-15)9 建議在土木工程拓展署開設1個總工程師編外職位,直至2019年3月31日止,以加強該署推動落實西九文化區綜合地庫及政府基礎設施大型工程項目的能力 2014年6月11日
EC(2014-15)10 建議在勞工及福利局開設1個高級首席行政主任編外職位和1個首席行政主任常額職位,以及在學生資助辦事處(將在2015年3月1日易名為在職家庭及學生資助事務處)開設1個首長級乙級政務官常額職位,以推行低收入在職家庭津貼計劃 2014年6月11日


2012 - 2013 年度



立法會文件編號文件會議日期
EC(2012-13)9 建議在廉政公署執行處開設1個廉政公署助理處長編外職位,由2012年12月12日起,至2015年6月11日止,為期30個月 2012年11月14日
EC(2012-13)10 建議在律政司刑事檢控科開設1個副首席政府律師編外職位,由2012年12月18日起,至2017年9月30日止 2012年11月14日
ESC15/12-13(01) 2012年12月5日會議的跟進事項 2012年12月5日
ECI(2012-13)8 預計在2012-2013年度立法會會期內建議開設和刪除的首長級職位 2012年12月5日
EC(2012-13)12 建議在政府總部政務司司長辦公室及財政司司長辦公室開設2個編外職位,即1個首長級乙級政務官職位及1個首長級丙級政務官職位,由2013年4月1日起,至2017年6月30日止 2012年12月5日
EC(2012-13)11 建議在政府總部保安局禁毒處保留1個首長級丙級政務官編外職位,為期2年,由2013年2月17日起,至2015年2月16日止 2012年12月5日
ECI(2012-13)6 有關首長級編制整體情況的最新資料 2012年12月5日
ESC24/12-13(01) 2013年1月30日會議的跟進事項 2013年1月30日
EC(2012-13)19 建議由2013年4月1日起,在勞工處開設1個首席勞工事務主任編外職位,為期3年,以便領導新設的工時政策科及支援標準工時專責委員會 2013年1月30日
EC(2012-13)18 建議由2013年4月1日起,在律政司民事法律科開設1個副首席政府律師編外職位,為期2年,以便在香港推行在推廣和發展調解方面所需的工作 2013年1月30日
EC(2012-13)20 建議在政務司司長辦公室及財政司司長辦公室經濟分析及方便營商處轄下的經濟分析部開設1個首席經濟主任編外職位,由2013年4月1日起,為期3年,領導新的專責小組 2013年2月20日
EC(2012-13)23 建議在政務司司長辦公室及財政司司長辦公室轄下中央政策組開設1個首長級丙級政務官編外職位,職銜定為策略發展委員會助理秘書。該職位的開設日期在財務委員會批准這項建議後立即生效,直至2017年6月30日止 2013年2月20日
2013年3月20日
EC(2012-13)22 建議保留2個編外職位,即財經事務及庫務局財經事務科1個首長級丙級政務官職位,由2013年7月1日起,至2014年6月30日止;及公司註冊處1個副首席律師職位,由2013年7月1日起,至2014年3月31日止 2013年2月20日
ESC32/12-13(01) 2013年3月20日會議的跟進事項 2013年3月20日
ESC32/12-13(02) 2013年3月20日會議的跟進事項 2013年3月20日
EC(2012-13)24 建議由2013年7月1日起,保留發展局(工務科)2個編外職位,即1個首席政府城市規劃師職位和1個政府建築師職位,為期4年 2013年3月20日
EC(2012-13)23A EC(2012-13)23號補充文件 2013年3月20日
ESC41/12-13(01) 2013年5月15日會議的跟進事項 2013年5月15日
EC(2013-14)2 建議把政制及內地事務局1個首長級乙級政務官職位轉為常額職位,以及保留1個首長級丙級政務官編外職位,為期3年,以全面落實2013年《施政報告》提出有關加強「內交」的重點措施,以及深化香港與內地的區域合作 2013年5月15日
EC(2013-14)3 建議保留財經事務及庫務局(財經事務科)1個首長級丙級政務官編外職位至2015年10月31日止,以完成包括成立獨立保險業監管局及保單持有人保障基金現正進行的立法和相關工作 2013年5月15日
2013年5月29日
EC(2013-14)1 建議保留食物及衞生局(衞生科)轄下的電子健康記錄統籌處2個編外職位至2015年3月31日,以便在策劃、發展和推行全港電子健康記錄互通系統方面,繼續提供首長級人員支援 2013年5月15日
EC(2013-14)4 建議重訂發展局(工務科)、規劃署、土木工程拓展署和機電工程署一些首長級職位,以應付不斷轉變的運作需要,並善用有限的人力資源 2013年5月29日


* 發出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