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事務委員會會議

日 期:2015年11月3日(星期二)
時 間:下午2時30分
地 點:立法會綜合大樓會議室1

修訂議程
(截至2015年11月4日)
I.

確認通過先前會議的紀要


(下午2時30分至2時32分)

立法會CB(2)106/15-16號文件
(於2015年10月26日隨立法會CB(2)107/15-16號文件發出)

-2015年10月15日會議的紀要

II.

自上次會議舉行至今發出的資料文件


(下午2時32分至2時35分)

立法會CB(2)171/15-16(01)號文件
(只備中文本)
(於2015年11月2日發出)

-香港消防處救護員會的函件

立法會CB(2)172/15-16(01)號文件
(只備中文本)
(於2015年11月2日發出)

-涂謹申議員的函件

III.

下次會議日期及討論事項


(下午2時35分至2時40分)

立法會CB(2)142/15-16(01)號文件
(於2015年11月2日隨立法會CB(2)173/15-16號文件發出)

-待議事項一覽表

立法會CB(2)142/15-16(02)號文件
(於2015年10月30日隨立法會CB(2)166/15-16號文件發出)

-跟進行動一覽表

*註釋符號代表立法會所有其他議員獲邀參與此事項的討論IV.

消防處擬議引入註冊消防工程師計劃


(下午2時40分至3時20分)

立法會CB(2)142/15-16(03)號文件
(於2015年10月28日發出)

-政府當局提供的文件

立法會CB(2)142/15-16(04)號文件
(於2015年10月30日隨立法會CB(2)166/15-16號文件發出)

-立法會秘書處擬備的參考便覽

*註釋符號代表立法會所有其他議員獲邀參與此事項的討論V.

中華人民共和國執行《禁止酷刑和其他殘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處罰公約》情況的第六次報告 - 第二部份 : 香港特別行政區


(下午3時20分至4時25分)

中華人民共和國關於《禁止酷刑和其他殘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處罰公約》執行情況的第六次報告 - 第二部份 : 香港特別行政區

立法會CB(2)142/15-16(05)號文件
(於2015年10月29日隨立法會CB(2)155/15-16號文件發出)

-政府當局提供的文件

立法會CB(2)142/15-16(06)號文件
(於2015年10月30日隨立法會CB(2)166/15-16號文件發出)

-立法會秘書處擬備的背景資料簡介

與團體/個別人士及政府當局舉行會議

出席會議的團體/個別人士提交的意見書

不出席會議的團體/個別人士提交的意見書

VI.

其他事項


(下午4時25分至4時30分)

* 立法會所有其他議員獲邀參與此事項的討論

立法會秘書處
議會事務部2
2015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