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遊業條例草案》委員會

日 期:2017年7月4日(星期二)
時 間:下午4時30分
地 點:立法會綜合大樓會議室3

修訂議程
(截至2017年7月3日)
I.

逾期參加法案委員會的申請


(下午4時30分至4時35分)

立法會CB(4)1226/16-17(01)號文件
(於2017年6月14日發出)

-莫乃光議員於2017年6月13日發出的函件(只備中文本)

II.

與政府當局舉行會議


(下午4時35分至6時25分)

先前會議的續議事項

立法會CB(4)1333/16-17(01)號文件
(於2017年7月3日發出)

-因應2017年6月6日會議上所作討論而須採取的跟進行動一覽表

立法會CB(4)1333/16-17(02)號文件
(於2017年7月3日發出)

-政府當局就2017年6月6日會議提出的事項所作的回應

立法會CB(4)1120/16-17(01)號文件
(於2017年5月31日發出)及
立法會CB(4)1333/16-17(03)號文件
(於2017年7月3日發出)

-胡志偉議員於2017年5月29日要求政府當局就條例草案提供進一步資料的函件(只備中文本)及政府當局的覆函

立法會CB(4)1221/16-17(01)號文件
(於2017年6月13日發出)及
立法會CB(4)1333/16-17(04)號文件
(於2017年7月3日發出)

-主席於2017年6月12日要求政府當局就條例草案提供進一步資料的函件(只備中文本)及政府當局的覆函

相關文件

立法會CB(3)393/16-17號文件
(於2017年3月10日發出)

-條例草案文本

檔號:TC CR T1 22/2/26/3
(於2017年3月8日發出)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發出的立法會參考資料摘要

立法會LS48/16-17號文件
(於2017年3月23日隨立法會CB(2)1063/16-17號文件發出)

-法律事務部報告

立法會CB(4)792/16-17(01)號文件
(於2017年4月7日發出)

-法律事務部就條例草案擬予修訂的相關法例擬備的標明修訂文本(只限委員參閱)

立法會CB(4)792/16-17(02)號文件
(於2017年4月7日發出)

-立法會秘書處擬備的背景資料簡介

立法會CB(4)1101/16-17(02)號文件
(於2017年6月2日發出)

-助理法律顧問於2017年5月25日致政府當局的函件

(先前發出的相關文件一覽表可於立法會網站瀏覽,網址為:http://www.legco.gov.hk/yr16-17/chinese/bc/bc105/general/bc105.htm)

III.

其他事項


(下午6時25分至6時30分)

立法會秘書處
議會事務部4
2017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