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16/17-14

立法會

議程

2017年2月8日星期三上午11時

I. 提交文件



附屬法例/文書法律公告編號
1.《2017年最低工資條例(修訂附表3)公告》10/2017
2.《2017年藥劑業及毒藥(修訂)規例》11/2017
3.《2017年僱傭條例(修訂附表9)公告》12/2017
4.《2017年進出口(一般)規例(修訂附表7)公告》13/2017
5.《2017年專利條例(修訂附表1)令》16/2017
6.《2017年註冊外觀設計條例(修訂附表)規例》17/2017
7.《2017年商標條例(修訂附表1)規例》18/2017
8.《2017年集成電路的布圖設計(拓樸圖)(合資格國家、領域或地方的指定)(修訂)規例》19/2017

其他文件

1.第62號-香港學術及職業資歷評審局
2015/16年報
(由教育局局長提交)

2.第63號-職業訓練局
2015/2016年報及財務報告
(由教育局局長提交)

3.第64號-法律援助服務局
2015/2016年報
(由民政事務局局長提交)

4.內務委員會有關研究附屬法例及其他文書的第10/16-17號報告
(由內務委員會主席李慧琼議員提交)

II. 質詢



1. 黃碧雲議員問:


現時,西九文化區管理局(下稱"管理局")的董事局(下稱"董事局")主席一職由政務司司長兼任。去年12月23日,董事局前主席與北京故宮博物院院長簽訂《合作備忘錄》(下稱"《備忘錄》"),在西九文化區發展香港故宮文化博物館(下稱"故宮館")。管理局事前沒有就故宮館發展項目諮詢公眾和本會,只在事後就該項目展開為期6個星期的公眾參與活動。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 (一)有否評估董事局前主席在簽訂《備忘錄》前沒有諮詢公眾的做法,有否違反《西九文化區管理局條例》第19條的精神(該條訂明管理局須就關於發展或營運藝術文化設施、相關設施及附屬設施等事宜,在該局認為適當的時間,藉該局認為適當的方式諮詢公眾);政府會否考慮修訂該條文,明確規定管理局須於作出任何發展其藝術文化設施的決定前諮詢公眾;

    (二)鑒於有市民把現時進行中的公眾參與活動視為假諮詢,因為該活動收集公眾和持份者意見的範圍只限於對故宮館的設計和營運,以及其展覽和教育活動的重點方向,是否知悉為何關於"是否支持發展故宮館"的意見不屬收集意見的範圍;管理局會否擱置《備忘錄》,先行就是否支持發展故宮館及有關細節全面諮詢公眾;及

    (三)鑒於董事局前主席於前年10月已成立核心小組就故宮館項目的可行性進行研究,而管理局管理層於去年6月委聘顧問提供前期顧問服務,但有董事局成員表示於去年10月或11月才獲告知該項目,政府是否知悉管理局管理層沒有於更早時間向董事局成員及本會有關小組委員會匯報該項目的原因;有否評估董事局是否已被少數人架空,以致其決策欠缺透明度和不民主;政府會否重組董事局;如不會,原因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 民政事務局局長

2. 陳振英議員問:


根據一份於去年年底發表的調研報吿,新加坡位列2016年全球領先金融科技中心第二位而香港則排行第五。該報告又指出,香港在政府支援、創新文化、吸引客源、人才儲備、法例規管,以及引進外國初創企業等指標的表現,均遜於新加坡。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 (一)有否檢討香港的金融科技中心排名及其在有關指標的表現均遜於新加坡的原因;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二)過去3年,當局採取了哪些措施,提升香港作為金融科技中心的整體競爭力;及

    (三)有否計劃就促進香港金融科技的進一步發展,制訂適切措施;如有計劃,詳情為何,以及有何衡量該等措施成效的數量指標;如沒有計劃,原因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

3. 梁志祥議員問:


有新界西北居民向本人反映,區內人口近年不斷增加,但交通基建卻未能應付新增需求。例如,西鐵和輕鐵作為新界西的對外及區內主要公共交通工具,但其服務嚴重不足,以致乘客在繁忙時段難以登車。在道路方面,自大欖隧道使用費於上月上調後,大量私家車改行不收費的屯門公路,令新界西北多條道路嚴重擠塞。此外,往返新界西北的多條主要幹道已籌劃多年,但至今仍沒有確切的落成日期。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 (一)鑒於早上繁忙時段西鐵最繁忙路段的載客率,在2015年已錄得超荷百分之四,但政府只表示視乎實際需要,西鐵可增加班次,為何政府沒有要求香港鐵路有限公司(下稱"港鐵公司")立即增加西鐵在繁忙時段的班次;政府會否考慮興建來往新界西北及市區的新鐵路;

    (二)鑒於有居民反映,港鐵公司在早上繁忙時段以單卡車輛取代雙卡車輛行走某些輕鐵路綫,令班次數目增加但載客能力實際沒有增加,政府如何監察輕鐵服務的實質水平,以及會否要求港鐵公司切實加強輕鐵服務;及

    (三)鑒於大欖隧道使用費上調加重不收費的屯門公路的交通負荷,政府有何措施改善該情況;擬建的屯門西繞道及將會推展的十一號幹線的落成時間表分別為何,以及政府如何確保該兩條道路如期落成?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 運輸及房屋局局長

4. 何君堯議員問:


政府於去年3月2日回覆本會議員的質詢時表示,警方在2014年"佔領運動"期間,共拘捕了1 003名涉嫌干犯各種罪行的人士。截至去年1月31日,有216人須面對司法程序,佔被捕人數約百分之二十二;有182人的司法程序已完成,而其中有116人須承擔法律後果,佔被捕人數約百分之十二。在這116人當中,74人被定罪,佔須面對司法程序人數約百分之三十四,另有42人簽保守行為。有輿論認為,律政司的檢控工作進展緩慢,而相關的檢控率和定罪率亦頗低。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 (一)律政司在進行上述檢控工作時有否遇到困難;如有,詳情為何;有何措施可加快檢控工作;有否就完成處理餘下未提出檢控的個案制訂時間表;如有,詳情為何;

    (二)與上述被捕人士相關的最新檢控率和定罪率為何;被定罪人士的最新數目,並按他們被判刑罰的類別(包括監禁及社會服務令)及按刑罰的輕重列出分項數目;及

    (三)針對佔領運動3位發起人及其他鼓動者的檢控工作進展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 律政司司長

5. 陳沛然議員問:


衞生署衞生防護中心於上月公布本港入冬以來第4宗人類感染甲型禽流感H7N9的個案。另一方面,醫院管理局(下稱"醫管局")於上月公布的數據顯示,各公立醫院的內科住院病床佔用率在本冬季接近飽和甚至超出負荷(例如威爾斯親王醫院及基督教聯合醫院的有關佔用率分別高達百分之一百一十四及一百零九)。關於防控疫症工作,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 (一)去年用於防疫工作的公帑開支,以及當中專門用於防控禽流感疫症的各類開支(包括病毒化驗及人手開支)為何;

    (二)是否知悉,在本財政年度,醫管局為應付流感高峰期而採取的措施,包括增設病床及增聘醫護人手的數目;該等措施與上財政年度同期採取的措施如何比較;醫管局有否評估該等措施的成效;若有,詳情為何;及

    (三)是否知悉本冬季公立醫院內科病房病床的平均距離,以及該數字與國際標準如何比較;醫管局有何額外措施防止擠迫的病房爆發疫症?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

6. 邵家臻議員問:


現時,綜合社會保障援助計劃(下稱"綜援")下各類受助人獲發的標準金額,是依據社會福利署於1996年評定有關類別受助人基本生活所需的一籃子商品及服務的價格作為基數。各類受助人可獲發的綜援金每年按社會保障援助物價指數作出調整。另一方面,行政長官在上月發表的《施政報告》中提出,把領取長者綜援的合資格年齡由60歲提高至65歲,以配合人口政策延遲退休年齡的方向。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 (一)鑒於非長者的健全綜援受助人須參加自力更生綜合就業援助計劃,以期他們早日覓得有薪工作,過去5年每年年齡介乎55至59歲的健全綜援受助人當中,參與該計劃後成功就業的百分比;現時屬該年齡組別的綜援受助人數目為何;

    (二)有否計劃在推行提高長者綜援合資格年齡的措施前進行廣泛的公眾諮詢;若有計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鑒於健全成人獲發的綜援標準金額較長者獲發的每月少約一千元,而且長者可獲發的補助金和某些特別津貼(例如牙科治療費用津貼和眼鏡費用津貼)對健全成人並不適用,政府有甚麼理據實施新措施,致使年齡介乎60至64歲的綜援受助人獲發較以往為少的綜援金;及

    (三)鑒於有社工指出,綜援受助人現時用於各類基本生活所需商品及服務的開支比重和金額與20年前有很大差別,而綜援金已不足以應付各項基本生活開支,政府有否計劃全面檢討綜援制度,包括檢討基本生活需要的定義,以及調整用以計算綜援標準金額的一籃子商品及服務的組成和有關價格水平;若有,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

*7. 潘兆平議員問:


自2015年7月1日起實施的《空氣污染管制(遠洋船隻)(停泊期間所用燃料)規例》(第311章,附屬法例AA)("《規例》")訂明,遠洋船隻在港停泊期間(首小時和最後一小時除外)須使用合規格燃料作燃燒用途,以操作任何指明機械,而合規格燃料指低硫船用燃料(即含硫量以重量計不超過0.5%的船用燃料)、液化天然氣,或空氣污染管制監督認可的任何其他燃料。另一方面,僅在內河航限內往來航行的船隻不在《規例》的規管範圍。關於《規例》的執行事宜,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 (一)自《規例》實施至今,當局派員在港口不同地點巡查的次數、就違例個案提出檢控的宗數,以及被定罪人士的數目及被判處的懲罰為何;

    (二)有否評估《規例》對改善沿岸空氣質素的成效;如有評估,結果為何;

    (三)為進一步改善沿岸空氣質素和保障貨運碼頭僱員的健康,當局會否收緊《規例》的規定,令遠洋船隻在停泊期間的首小時及最後一小時和在內河航限內往來航行的船隻不再獲豁免遵守使用合規格燃料的規定;及

    (四)鑒於有航運業人士反映,海事處及環境保護署回覆他們的查詢時表示執行《規例》的責任在對方,該兩個部門在執行《規例》的角色分別為何;如兩個部門均有角色,當局會否考慮指定單一部門負責執行《規例》?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 環境局局長

*8. 梁美芬議員問:


設有何文田站和黃埔站的港鐵觀塘延線("延線")已於去年10月23日通車。根據香港鐵路有限公司("港鐵公司")提供的資料,在延線通車後的首5個星期,平均每日約有107 000人次進出該兩個新站。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 (一)鑒於何文田站依山而建和高達8層,而乘客由該站忠孝街入口(即出入口A3)前往最底層的月台須乘搭5部電梯或下行562級樓梯,並耗時長達20分鐘,當局會否要求港鐵公司採取措施(例如提高現時為8M接駁專線小巴乘客提供的0.5元轉乘票價優惠,或於愛民邨及俊民苑旁的愛民商場設置提供兩元車費優惠的港鐵特惠站),吸引該站附近的居民乘搭港鐵;

    (二)鑒於有居民指出,連接何文田站的行人天橋及通道當中,部分(例如忠義街及佛光街的行人天橋、保民樓平台)未設有上蓋或欠缺無障礙通道設施(例如盲人引路徑),當局會否為該等行人設施和通道加建上蓋及設置無障礙通道設施,使乘客免受日曬雨淋之苦及方便殘疾人士乘搭港鐵;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及

    (三)鑒於有黃埔居民反映,正於黃埔站周邊進行的行車線及行人路還原工程對居民造成不便,而從有關地盤釋出的異味令途人感到身體不適,當局會否敦促港鐵公司盡速完成有關工程;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 運輸及房屋局局長

*9. 張宇人議員問:


有許多飲食業人士向本人反映,大部分食肆正艱苦經營。他們指出,法定最低工資於2011年引入及其後兩次調高,以及高企的店鋪租金令飲食業的經營成本不斷上升,而招聘困難則令飲食業的服務水平不斷下降。有部分食肆在人手短缺下,唯有改以外賣或顧客自助等人手較精簡的模式營運。該等人士又指出,當局應加強對飲食業的數據搜集及相關研究,以準確了解該行業的經營環境,從而避免制訂會加重該行業負擔的政策和措施。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 (一)有否就法定最低工資的引入和調高對過去6年飲食業的薪酬階梯所產生的漣漪效應進行評估;如有評估,每年(i)受該效應影響的僱員人數佔飲食業僱員總數的百分比、(ii)受該效應影響的僱員平均工資的增幅,以及(iii)飲食業僱員工資中位數的增幅為何;如沒有評估,原因為何,以及日後會否每年進行有關評估;

    (二)過去6年,每年每類食肆的就業人數、空缺及平均職級數目分別為何;

    (三)過去6年,每年每類食肆的(i)總收入、(ii)總開支、(iii)利潤率、(iv)租金總額及其相當於總收入的百分比,以及(v)僱員薪酬開支總額及其相當於總收入的百分比為何;

    (四)過去6年,每年新簽發及取消/不續牌的每類食肆牌照數目分別為何;

    (五)有否評估,過去6年,法定最低工資的引入和調高、高企的店鋪租金及招聘困難,對飲食業的服務質素及其採用的經營模式有何影響;如有評估,詳情為何;如否,會否進行有關評估;及

    (六)當局會否推出針對性的政策和措施,以紓緩飲食業的經營困難;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

*10. 容海恩議員問:


據報,九龍醫院和基督教聯合醫院各有一名男病人在院內精神科病房疑遭其他男病人性侵犯。該等事件引起社會關注公立醫院病房的保安及住院病人的安全。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 (一)鑒於九龍醫院已成立專家小組跟進有關事宜,政府是否知悉(i)該小組的成員人數和組成、工作時間表及職責範圍為何,以及(ii)該小組提交的報告會否公開;若會,何時會提交報告;

    (二)是否知悉基督教聯合醫院會否成立專家小組跟進有關事宜;若否,原因為何及院方如何跟進有關事宜;若會,(i)該小組的成員人數和組成、工作時間表及職責範圍為何,以及(ii)該小組提交的報告會否公開;若會,何時會提交報告;

    (三)鑒於食物及衞生局局長表示,醫院管理局("醫管局")將召開緊急會議,商討於公立醫院推行短期及長期措施,在設施、程序、指引和人手方面加強保護缺乏自我照顧能力的精神科病人,政府是否知悉醫管局是否已制訂有關措施;若已制訂,詳情為何,以及所涉的額外人手和開支為何;

    (四)是否知悉,過去3年每年醫管局接獲多少宗病人疑遭性侵犯的個案;每宗個案的詳情,包括(i)事發日期及地點、(ii)受害人的年齡和精神健康狀況、(iii)涉嫌侵犯者所屬類別(病人、醫護人員或其他人士)、(iv)完成處理個案所需時間,以及(v)醫管局採取的跟進措施;

    (五)鑒於性侵犯事件是醫管局自2007年推行的早期事故通報系統下須通報的事故之一,政府是否知悉醫管局有否全面檢討該系統的成效;若有,上次檢討的日期和結果為何,以及有否制訂跟進和改善措施;若沒有檢討,會否及何時進行檢討;及

    (六)是否知悉醫管局會不會全面檢討(i)現時公立醫院病房的工作程序和保安措施是否足以保障病人的安全,以及(ii)執行有關保安措施的人手是否足夠;若會,詳情和時間表為何;若不會,原因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

*11. 姚思榮議員問:


西九文化區管理局("管理局")已決定在西九文化區發展香港故宮文化博物館("故宮館"),以長期展示由北京故宮博物院("博物院")借出的藏品,並獲香港賽馬會慈善信託基金捐贈35億元,以支付建造費用。故宮館的建造工程預計會於2017年年底展開並於2022年竣工。有市民及旅遊業人士指出,故宮館落成後既可加深市民對中國文化及歷史的認識,亦可提升香港旅遊業的競爭力,他們因此熱切期待故宮館盡快落成開幕。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 (一)是否知悉管理局有否研究加快故宮館的建造工程是否可行;如有研究,詳情為何;如否,會否考慮盡快展開研究;

    (二)鑒於博物院不會參與故宮館的日常運作和管理,而有評論指出博物院在文物保護、文化出版、教育推廣和文創產品設計等方面在亞洲處於領先地位,是否知悉管理局會否與博物院建立恆常溝通渠道,並加强雙方合作和經驗交流,以助營運及管理故宮館;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及

    (三)是否知悉管理局會不會以自負盈虧方式營運故宮館;如會,該局會以何準則釐定故宮館的門票收費,以及該局預計故宮館還有哪些門票以外的收入;如不會,原因為何,以及故宮館的營運虧損(如有的話)會由哪方承擔?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 民政事務局局長

*12. 馬逢國議員問:


有不少市民向本人反映,康樂及文化事務署("康文署")舉辦的游泳訓練班的名額長期供不應求。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 (一)過去3個財政年度,每年康文署於各公眾游泳池場館分別為不同類別人士舉辦的游泳訓練班的(i)名額及(ii)報名人數超出訓練名額的倍數(使用與表一相同格式的表格列出該等資料);

    表一
    財政年度:
    公眾游泳池場館 為下列類別人士舉辦的游泳訓練班:
    成年人 兒童或
    青少年
    長者 殘疾
    人士
    (i)(ii)(i)(ii)(i)(ii)(i)(ii)
                     

    (二)過去3個財政年度,每年康文署分別於各公眾游泳池場館的普通泳池及暖水泳池舉辦的游泳訓練班的(i)名額及(ii)報名人數超出訓練名額的倍數(使用與表二相同格式的表格列出該等資料);

    表二
    財政年度:
    公眾游泳池場館 在普通泳池 在暖水泳池
    舉辦的游泳訓練班
    (i)(ii)(i)(ii)
          

    (三)康文署以何準則決定分別於夏季(4月至10月)及冬季(11月至3月)期間舉辦的游泳訓練班的數目;

    (四)康文署會否考慮於冬季使用公眾游泳池場館的暖水泳池舉辦更多游泳訓練班;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五)康文署會否考慮為長者及殘疾人士舉辦更多游泳訓練班;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六)康文署以何準則甄選游泳訓練班的教練;有否制訂合資格教練名冊;如有,相隔多久更新該名冊一次;如否,原因為何;及

    (七)過去3個財政年度,每年康文署取消的游泳訓練班的數目及原因;康文署有否向已預留時間教授該等訓練班的教練發放教練費或其他補償?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 民政事務局局長

*13. 郭榮鏗議員問:


政府近年在新市鎮和新發展區締造"單車友善環境",設置單車徑和單車泊位等設施。然而,有市民批評政府未有在市區推行類似的政策,以致他們不能在市區以單車代步。政府一直表示由於市區的交通一般較為繁忙和地少車多,所以難於在市區找到合適土地設置該等設施。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 (一)現時有否法例確認和保障騎踏單車人士使用道路的權利;如有,詳情為何;如否,當局會否考慮制定相關的法例;

    (二)現時全港單車泊位的數目及其位置(並按區議會分區列出);如未有該等資料,原因為何;

    (三)鑒於有騎單車人士指出,有不少道路路面有坑洞、裂縫或凹凸不平等狀況,對他們及其他道路使用者構成危險,當局就定期檢查及維修道路路面所訂的政策或措施為何;

    (四)當局會否加強宣傳及教育工作,提醒汽車司機尊重騎單車人士共用道路(快速公路及隧道區域除外)的權利;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五)當局會否把與騎單車人士共同使用道路的駕駛技巧和安全知識納入駕駛執照考試的內容;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六)當局會否就市區內興建單車徑及單車優先道路進行可行性研究;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七)當局會否規定市區重建局在進行區域性重建項目時,預留地方設置單車泊位,以及擴闊道路以供興建單車徑;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及

    (八)鑒於當局近年多次表示會控制車輛(特別是私家車)的數目,以紓緩交通擠塞及改善空氣質素,當局會否在控制車輛數目增長的同時,一併推廣單車作為代步工具;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 運輸及房屋局局長

*14. 黃定光議員問:


據報,極限攝影近年在外國越來越流行,而上月有5名愛好該類活動的青年在毫無任何安全裝備下,徒手攀上高逾200米的青馬大橋主纜頂部拍照。該事件引起市民關注青馬管制區及青沙管制區的保安安排是否存在漏洞。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 (一)過去5年,有多少人在未獲批准或許可下進入上述兩個管制區內禁止公眾進入的範圍("禁入範圍")並因而被檢控;當中(i)被定罪人士的數目及他們被判處的懲罰,以及(ii)沒有被檢控人士的數目及他們未被檢控的原因為何;

    (二)當局就該兩個管制區的保安措施及裝置所訂的標準為何;現時該兩個管制區有哪些保安措施或裝置未達標準;

    (三)當局有否檢討現時該兩個管制區的保安措施及裝置是否足以防止未獲批准或許可的人士進入禁入範圍;若有檢討,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及

    (四)當局會否(i)加強巡邏禁入範圍,防止未獲批准或許可的人士進入,以及(ii)提高有關罪行的罰則,以加強阻嚇作用;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 運輸及房屋局局長

*15. 田北辰議員問:


現時,警隊、廉政公署及其他紀律部隊各有不同的薪酬表。消防處工會基於消防員經常在緊急及危險的情況下執行任務,多年來一直爭取把消防處重新列為待遇較佳的緊急紀律部隊。據悉,去年6月兩名消防員於救火時殉職後,有更多市民認同該訴求。另一方面,有紀律部隊人員向本人反映,現行薪酬架構已不能反映近年他們的工作日益繁重,以及市民對他們的表現要求日高的情況。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 (一)過去5年,每年各紀律部隊各職級分別有多少名人員辭職;有否研究各紀律部隊的薪酬待遇與其辭職率的關係;如有研究,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二)有否研究各紀律部隊的工作性質和職責在過去10年有何轉變;如有,詳情為何;如否,會否考慮進行有關研究;及

    (三)鑒於當局進行上次檢討紀律部隊薪酬架構至今已有9年,當局有否計劃因應紀律部隊人員的工作性質和職責近年有所轉變,以及為回應各紀律部隊人員的訴求,全面檢討和改善紀律部隊的薪酬架構;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 公務員事務局局長

*16. 姚松炎議員問:


現時棕地涵蓋多種不同的土地用途,一般指位於新界鄉郊的荒廢或已被破壞並已轉為其他用途的農地。去年10月有報章報道,政府將會參考1982年進行全港寮屋登記的做法,為目前棕地的使用狀況進行凍結登記,並就收地、賠償、安置等制訂一套政策。時任發展局局長於去年11月表示,政府會就棕地進行普查。雖然上月發表的《施政報告》第121段提到:"規劃署亦會於今年就全港棕地的分布及用途展開調查",但政府至今仍未公布何時會展開棕地普查,亦沒有採取措施凍結棕地面積。有評論指出,政府只說不做棕地普查令農地擁有人有時間在棕地普查進行前,把農地改為棕地,以博取日後政府收地時領取以棕地計算的較高賠償金。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 (一)進行棕地普查的時間表為何;

    (二)何時會凍結棕地面積;及

    (三)有何政策避免農地擁有人為了博取日後領取較高賠償金而把農地改為棕地,以致有關土地的生態環境遭破壞?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 發展局局長

*17. 李國麟議員問:


現時,香港紅十字會輸血服務中心("服務中心")負責收集市民捐出的血液,供公營醫院和私家醫院在進行手術或急救時使用。據悉,近年內地人士在本港私家醫院接受手術(包括剖腹產子)的人數持續增加,但本港青年人捐血的人數卻有下降趨勢,以致不時出現血液供應緊張的情況。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是否知悉:
  • (一)過去3年(i)服務中心分別向公營醫院及私家醫院提供的血液的相對比例及每月的數量,以及(ii)市民每月捐血的人次為何;

    (二)過去3年,公營醫院和私家醫院的病人接受輸血的人次分別為何,並按(i)病人的年齡、(ii)他們是否香港居民,以及(iii)為他們主診的專科部門列出分項數字;及

    (三)服務中心有否制訂特別措施,使青年人更踴躍捐血;若有,詳情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

*18. 楊岳橋議員問:


近日有許多市民向本人反映,香港公共圖書館("公共圖書館")的館藏包含大量以簡體字印刷的內地出版書籍。他們指出該等書籍當中,部分帶有濃烈的政治色彩,或會令兒童建立偏頗的觀念,而部分則夾雜大量內地用詞,容易令兒童學習中文詞彙時產生混淆。另一方面,當局於回覆本會議員就2016-2017年度開支預算的質詢時指出,公共圖書館採購本港出版的中文及英文書籍的預算開支分別約為1,300萬元及100萬元(前者是後者的13倍),而公共圖書館採購書籍的全年總預算開支約為5,200萬元。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 (一)過去5年,每年公共圖書館用於採購下述書籍的開支分別佔有關總開支的百分比:(i)市民建議採購的書籍(並按書籍類別列出分項數字)、(ii)中譯書籍、(iii)英文書籍及(iv)中文書籍;

    (二)當局有否就公共圖書館採購中譯兒童書籍制訂準則或指引;如有,詳情為何,包括當局以何準則決定採購以正體字印刷的中譯兒童書籍還是以簡體字印刷的該等書籍;

    (三)過去5年,每年公共圖書館採購的內地出版書籍的數量,以及有關供應商或出版社的名稱;及

    (四)公共圖書館館藏中下表所列圖書的以下資料:(i)現時館藏量、(ii)首次購入年份及(iii)過去3年每年的借閱次數?

    書目 (i) (ii) (iii)
    201420152016
    國旗,我們心中的旗/徐長貴, 家誠編寫;
    韓勇, 趙潔繪圖.
    出版項 濟南:明天, 1993.
    索書號 571.182 2875
         
    我愛中國共產黨/金本編著.
    出版項 北京:中國少年兒童, 2001.
    索書號 576.2409 8050
         
    哈利波特.神秘的魔法石/羅琳著;
    彭倩文譯.羅林(Rowling, J. K.) 1967-
    出版項 台北:皇冠文化, 2000.
    索書號 889 7057
         
    哈利.波特與魔法石=Harry Potter and the philosopher's stone/[英]J.K.羅琳著;蘇農譯.
    羅林(Rowling, J. K.) 1967-
    出版項 北京:人民文學, 2000.
    索書號 889 7057
         
    然後呢,然後呢....../谷川俊太郎文;
    柚木沙弥郎圖;林真美譯.
    谷川俊太郎 1931-
    出版項 台北市:遠流出版事業股份有限公司2010.
    索書號 JJ 8224
         
    猜猜我有多愛你.最喜歡的地方/山姆.麥克布雷尼文;安妮塔.婕朗圖;劉清彥譯.
    麥布拉特尼(McBratney, Sam.)
    出版項 台北:上誼文化, 2014.
    索書號 JJ 8217
         
    挪威的森林.下/村上春樹著;賴明珠譯.
    村上春樹 1949-
    出版項 台北:時報文化, 2003.
    版次2版。
    索書號 889 4254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 民政事務局局長

*19. 葉建源議員問:


《審計署署長第六十五號報告書》指出,截至2015年4月30日,全港有234間空置校舍,當中的105間(45%)未有正在使用,102間(44%)正在使用,並有27間(11%)已經或正待拆卸以供房屋或其他發展之用。此外,有71間空置校舍的實質管有權未有交予政府。在去年5月25日立法會會議上,前政務司司長在回應該報告書的政府覆文中表示,教育局已改善及更新空置校舍數據庫,釐清何謂需要處理的空置校舍,讓該局可以更加聚焦地就空置校舍採取適當的跟進行動。關於空置校舍的處理事宜,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 (一)現時空置的校舍數目,以及當中(i)未定處理方式的數目及(ii)其實質管有權未交予政府的數目分別為何;

    (二)每間現時空置的校舍的以下資料:(i)曾使用空置前的校舍的學校的名稱、類別及停辦年份、(ii)詳細地址及所屬區議會分區、(iii)土地面積、(iv)目前負責管理有關物業的政府部門、(v)現時使用有關校舍的團體名稱,以及(vi)過去3年,當局有否收到任何團體提出使用有關校舍的申請及相關申請的審批結果(以表列出該等資料);

    (三)當局對現時未定處理方式的空置校舍的長遠規劃為何;在決定改變該等空置校舍的用途前,當局會否進行公眾諮詢;如會,詳情為何;

    (四)當局用以審批使用空置校舍申請的機制和準則,以及申請人須符合的條件為何;當局如何確保審批過程符合公開、公平和公正的原則;及

    (五)當局會否於網上公布可供申請使用的空置校舍最新清單,以提高審批過程的透明度及方便團體作出申請;如否,原因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 教育局局長

*20. 張國鈞議員問:


申訴專員公署("公署")於去年12月發表的主動調查報告指出,部分幼稚園收取的報名費遠高於教育局訂定的40元核准上限("超額報名費"),甚至有幼稚園收取高達3,700元的報名費。公署又指出,教育局就規管幼稚園收取超額報名費相當鬆散,而且沒有做好把關的工作,既任由幼稚園多報支出以收取高昂的報名費,又沒有統一的審批標準;如此漠視家長利益的情況,亟須改善。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 (一)是否知悉,2014至2017年3個學年每年收取超額報名費的幼稚園數目為何,以及該等幼稚園的(i)名稱、(ii)所在地區及(iii)所收取的報名費(由高至低順序列出);

    (二)鑒於幼稚園須事先徵得教育局批准才可收取超額報名費,該局有否就超額報名費的金額訂定上限;若否,教育局會否考慮訂定此上限,以防止部分幼稚園利用收生程序圖利;若不會考慮,原因為何;

    (三)鑒於有家長指出,部分幼稚園肆無忌憚地收取天價報名費,是由於幼稚園在獲得教育局批准收取超額報名費後,便可其後每年收取超額報名費而無須再次作出申請,教育局日後會否規定有關批准只適用於一個學年;若否,原因為何;

    (四)鑒於現行法例沒有規定無接受政府資助的私營幼稚園公開財政狀況,以致家長無法得知該等幼稚園有否藉收取高昂的報名費圖利,教育局會否研究訂立法例,規定所有獲批准收取超額報名費的幼稚園公開所有與收生有關的開支細項;

    (五)過去5年,教育局(i)就幼稚園有否按規定收取報名費而進行巡查的次數、(ii)在巡查期間揭發的違規個案數目,以及分別就多少宗違規個案(iii)發出勸諭、(iv)發出警告及(v)提出檢控(按區議會分區以表列出該等資料);及

    (六)教育局每隔多久對幼稚園報名費的核准金額上限進行一次檢討,以及下次的檢討將於何時進行;教育局自3年前把核准金額上限定於40元以來,有否評估該金額是否足以應付幼稚園收生程序的基本開支;有否計劃在下學年提高該金額?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 教育局局長

*21. 陳恒鑌議員問:


現時,公務員及合資格人士可免費享用醫院管理局("醫管局")或衞生署提供的醫療及牙科服務。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 (一)過去5年,每年(i)公務員及合資格人士使用醫管局和衞生署轄下各項醫療及牙科服務的人次和(ii)為提供該等服務而招致的公帑開支分別為何(以表一列出有關資料);

    表一
    醫療及牙科服務 2012 2013 2014 2015 2016
    (i) (ii) (i) (ii) (i) (ii) (i) (ii) (i) (ii)
    普通科門診服務           
    專科門診服務           
    急症室服務           
    住院服務           
    公務員診所服務           
    牙科服務           
    其他           
    總數:           

    (二)過去5年,每年公務員及合資格人士獲發還向醫管局或從外間選購醫療所需項目的費用總額;

    (三)是否知悉醫管局轄下普通科門診診所現時每日派發的診症籌總數,以及當中為現職公務員預留的優先籌("優先籌")數目;過去5年,每年優先籌的平均使用率為何;

    (四)過去5年,每年衞生署轄下5間公務員診所每間的(i)診症名額和(ii)求診人次(以表二列出有關資料);當局會否考慮把剩餘的診症名額撥給市民使用;如會,具體的安排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表二
    公務員診所名稱 2012 2013 2014 2015 2016
    (i) (ii) (i) (ii) (i) (ii) (i) (ii) (i) (ii)
    1. 柴灣公務員診所           
    ……           
    總數:           


    (五)過去5年,每年衞生署轄下40間牙科診所每間的(i)診症名額和(ii)求診人次(以表三列出有關資料);當局會否考慮把剩餘的診症名額撥給市民使用;如會,具體的安排為何;如否,原因為何;及

    表三
    牙科診所名稱 2012 2013 2014 2015 2016
    (i) (ii) (i) (ii) (i) (ii) (i) (ii) (i) (ii)
    1. 香港仔賽馬會牙科診所           
    ……           
    總數:           


    (六)鑒於第(五)項提及的牙科診所中有11間亦為市民提供牙科街症服務,現時該等診所各自每日的(i)公務員及合資格人士診症名額及(ii)街症名額,以及(iii)兩者的比例分別為何(以表四列出有關資料)?

    表四
    提供牙科街症服務的診所名稱 診症名額
    (i) (ii) (iii)
    1. 堅尼地城社區綜合大樓牙科診所      
    ……      
    總數: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 公務員事務局局長

*22. 林健鋒議員問:


為冷卻過度熾熱的樓市,政府於去年11月4日實施新一輪針對住宅物業市場的需求管理措施("新措施"),全面提高住宅物業交易的從價印花稅率並劃一為15%。新措施將沿用現行雙倍從價印花稅機制下的豁免安排,包括(i)香港永久性居民買家在取得住宅物業時並沒有擁有任何其他香港住宅物業,可按最基本的從價印花稅率(即第2標準稅率)繳稅,以及(ii)設定6個月時限,讓取得新住宅物業的香港永久性居民買家處置他們的原有物業。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 (一)自新措施實施以來,(i)每月的住宅物業成交量及平均價格與之前3個月的相關數字如何比較,以及(ii)新措施每月帶來的額外印花稅收入為何;

    (二)會否定期(例如每季)檢討新措施;會否研究就放寬或取消新措施訂定量化指標;如會研究,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及

    (三)會否就處置原有物業的6個月時限有否放寬的空間進行檢討;如會,詳情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 運輸及房屋局局長

* 以書面答覆的質詢

III. 政府法案



首讀

1.《道歉條例草案》

2.《2017年印花稅(修訂)條例草案》

二讀 (辯論中止待續)

1.《道歉條例草案》律政司司長

2.《2017年印花稅(修訂)條例草案》運輸及房屋局局長

IV. 議員議案



1.根據《釋義及通則條例》第34(4)條動議的擬議決議案

陳振英議員動議下列議案:

議決
就2017年1月11日提交立法會會議省覽的―

(a)《2016年銀行業(披露)(修訂)規則》(即刊登於憲報的2016年第195號法律公告);及

(b)《2016年銀行業(指明獲豁免押記類別)(修訂)公告》(即刊登於憲報的2016年第196號法律公告),

將《釋義及通則條例》(第1章)第34(2)條所提述的附屬法例修訂期限根據該條例第34(4)條延展至2017年3月1日的會議。

2.根據《議事規則》第49E(2)條動議的議案

李慧琼議員動議下列議案:


本會察悉於2017年2月8日提交省覽有關下列附屬法例及文書的內務委員會第10/16-17號報告:

項目編號 附屬法例或文書的名稱

(4)《建造業工人註冊(豁免)規例》(2016年第188號法律公告)

(5)《2016年建造業工人註冊條例(修訂附表1及1A)公告》(2016年第189號法律公告)。

出席的政府官員: 發展局局長

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七十五條動議的擬議決議案

謝偉俊議員動議下列議案:

議決
修訂《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議事規則》,修訂方式列於附表。

附表

修訂《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議事規則》


1.修訂第47條(立法會及全體委員會的表決)

(1)第47(1)(c)條―
廢除
"3"
代以
"5"。
(2)第47(1)(c)條―
廢除
"3"
代以
"5"。

2.修訂第49條(點名表決)
第49(8)條―
廢除
"6"
代以
"10"。

4.促請政府加強規管放債人及財務中介公司

麥美娟議員動議下列議案:


近年,涉及財務中介公司(下稱'中介公司')的騙案頻生;資料顯示,警方於2015年及2016年首8個月共採取了多次大型執法行動,拘捕超過400名涉及財務中介不良行為的人士,反映有關問題嚴重;相關業界及非政府組織人士指出,政府於2016年4月推出更嚴格規管放債人的措施只是治標不治本;為避免更多市民誤墮借貸陷阱,本會促請政府加強規管放債人及中介公司,有關措施應包括:

(一)全面檢討並修訂《放債人條例》(第163章),將條例的適用範圍擴大至監管經營與放債相關業務的公司或機構,以及落實設立財務中介牌照制度,以直接規管中介公司;

(二)為放債人牌照進一步施加更嚴格的牌照條件和制訂更嚴格的程序審查有關牌照的申請,包括要求申請人必須備有一定的註冊資本,以確保有足夠財政資源經營與放債相關的業務,以及將營運者的操守、其公司的經營及財務資料納入發牌及續牌的考慮因素;並將上述有關安排應用於新設立的財務中介牌照制度;

(三)推動行業專業發展,提高從業員的操守,以解決業內人員良莠不齊的問題及打擊業內的不良銷售手法;

(四)研究設立法定監管機構,以更有效監管經營與放債相關業務的公司或機構;

(五)持續採取嚴厲執法行動,以打擊涉及中介公司的不法行為;及

(六)提供足夠資源,加強公眾教育及輔導服務,以減低市民被不良中介公司欺騙的風險。

就議案提出的修正案
(i)梁耀忠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在"財務中介公司"之前刪除"近年,涉及",並以"由於現行政策及法例未能對"代替;在"下稱'中介公司')"之後加上"作出直接監管,令近年涉及中介公司";在"從業員的操守,"之後加上"並加強違例的罰則,";在"不法行為;"之後刪除"及";及在緊接句號之前加上";(七) 設立行業從業員登記制度,避免市民被假冒的從業員所欺騙;(八) 為執法人員提供處理放債人及中介公司不良行為的培訓及指引,以及規定相關執法部門必須就市民的舉報作出調查,而不可以私人商業糾紛或其他不合理原因拒絕受理;及(九) 規定放債人必須在放債前對借款人的還款能力作評估,並因應評估結果決定放債的金額"。

(ii)胡志偉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在"財務中介公司"之前刪除"近年,涉及",並以"雖然政府於2016年12月已收緊放債人牌照條件,阻止"代替;在"下稱'中介公司')"之後刪除"的騙案頻生",並以"以不良手法欺騙市民,但最近仍有市民懷疑被中介公司欺騙"代替;在"4月"之後刪除"推出更嚴格規管放債人的",並以"開始推出的相關"代替;在"促請政府"之後加上"進一步";在"相關的業務"之後刪除",以及",並以";"代替;在"因素"之後加上",以確保申請人及持牌人符合條例中所述的'適當人選',以及規定貸款協議須設有冷靜期的條款";在"(四)"之後刪除"研究設立法定監管機構,以更有效監管",並以"因應近年不少放債人牌照的持牌人同時經營高成數樓宇按揭業務,而該業務對香港的金融體系的穩定有一定影響,要求將放債人的業務及相關中介公司納入香港金融管理局的監管範圍,以加強對"代替;及在";(五)"之前加上"的監管"。

(iii)梁繼昌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在"機構,以及"之後刪除"落實",並以"研究"代替;在";並"之後加上"研究";在"研究"之後刪除"設立法定監管機構,以更有效監管",並以"將"代替;在";(五)"之前加上"納入現有法定機構的監管範圍,並制訂及落實金融科技發展的政策,以推動借貸業務多元化發展及促進業內良性競爭";在"不法行為;"之後刪除"及";及在緊接句號之前加上";及(七) 提高借貸業務資訊的透明度,以阻嚇中介公司以不良手法經營業務"。

出席的政府官員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副局長


5.盡快全面檢討政府的服務外判制度

陸頌雄議員動議下列議案:


香港政府的管治思維一直受新自由主義所影響;自1990年代起,政府陸續把清潔及保安等公共服務外判;近年,服務外判的範疇更趨廣泛,例如資訊科技、廠房及設備維修,以及建築物和物業管理等,而外判服務合約數目亦明顯增加;由於不少公私營機構跟隨政府外判服務的做法,以致受聘於外判服務承辦商的僱員的薪酬多年來受壓榨、其僱傭權益遭剝削,以及就業穩定受損害,因此,服務外判是導致本港在職貧窮和貧富懸殊的元兇;雖然政府曾就服務外判制度提出改善措施,包括修訂標準僱傭合約及改善評審合約投標書的評分制度,並於去年要求各部門就服務外判進行招標時,必須考慮投標者提出的僱員工資水平,然而這些措施只屬小修小補,並不能扭轉外判服務僱員面對'工資低、福利少、職業保障欠奉'的困境;就此,本會促請政府全面檢討服務外判制度,包括:

(一)要求投標者提出的僱員工資水平,必須高於法定最低工資或按有關行業的工資中位數訂定;

(二)嚴格執行外判服務扣分制度,以嚴懲違反勞工法例或安全規定的外判服務承辦商;

(三)審視並改善標準僱傭合約,以杜絕外判服務承辦商剝削僱員權益,例如逃避支付遣散費;及

(四)縮窄服務外判的範疇和規模,並改以公務員合約條款聘用僱員擔任有長期服務需求的工作崗位。

就議案提出的修正案
(i)何俊賢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在"香港"之前加上"近數十年來,";在"以致"之後加上"部分";在"因此,"之後加上"有意見認為";在"懸殊的"之後刪除"元兇",並以"原因之一"代替;在"困境"之後加上",以及整體外判服務質素低劣的問題";在"(一)"之後加上"停止以'價低者得'的方式進行招標,同時引入以'質素為本'的招標機制,在招標文件中清楚訂明各項對外判服務承辦商的相關要求,例如前線人員的工資水平、前線人員的編制、前線人員與監管人員編制的比例、設備水平,以及項目管理和評核方式等,並訂明有關要求須佔整體標書評分不少於50%,藉以鼓勵投標者透過提升合約質素以增加中標機會;(二)";在"高於"之前刪除"要求投標者提出的僱員工資水平,必須",並以"訂明若投標者提出的僱員工資水平"代替;在"訂定"之後加上",將獲得更高的評分,以鼓勵外判服務承辦商善待僱員";刪除原有的"(二)",並以"(三)"代替;在"嚴格"之前加上"加強監察外判服務承辦商的表現,並";刪除原有的"(三)",並以"(四)"代替;刪除原有的"(四)",並以"(五)"代替;及在"縮窄"之前加上"檢討政府服務外判的方式,包括"。

(ii)梁耀忠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香港"之前加上"由於";在"影響"之後加上",故其以提高成本效益為由推行服務外判制度";在"(二)"之後加上"檢討外判服務扣分制度,增加與僱員權益相關的項目,並繼續";在"執行"之後刪除"外判服務扣分",並以"該"代替;在"遣散費;"之後刪除"及";及在緊接句號之前加上",而受聘於外判服務承辦商的僱員或非公務員合約僱員應獲優先聘用;(五) 檢討以'價低者得'為原則的招標機制;(六) 檢討評審合約投標書所採用的評分制度,並引入與僱員權益相關的評分項目,當中賦予工資水平較大比重,且訂明曾被扣分的外判服務承辦商提交的合約投標書會遭扣分;及(七) 在招標文件中訂明合理的人手要求,以防止外判服務承辦商編配過少的人手,導致工作負擔過重,令僱員不勝負荷"。

(iii)莫乃光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在"自1990年代"之前刪除"香港政府的管治思維一直受新自由主義所影響;";在"增加;"之後刪除"由於",並以"在資訊科技方面,根據政府當局的數字,截至2015年12月,屬公務員編制的資訊科技人員數目為951人,而透過'個體聘用'合約(一般稱為'T合約')聘用的資訊科技人員數目為2 602人,明顯有過度外判的情況;"代替;在"做法,"之後刪除"以致",並以"而"代替;在"損害"之後刪除",因此,服務外判是導致本港在職貧窮和貧富懸殊的元兇";在"外判制度,"之後加上"以提升外判服務僱員的待遇及保障,";在"合約,"之後加上"同時設立處理不合理待遇的申訴機制,";在"遣散費;"之後刪除"及";及在緊接句號之前加上";及(五) 就政府提供的資訊科技服務而言,改善過度外判的風氣、分階段縮減外判有關職位的數目以挽留專業人才,並設立機制讓T合約僱員轉職為公務員"。

(iv)潘兆平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在"因此,服務外判"之後刪除"是導致",並以"加劇了"代替;在"懸殊"之後刪除"的元兇";在"(一)"之後加上"要求外判服務承辦商在僱傭合約中訂明工時為每週44小時,以及超時工作必須以1.5倍工資率作補償;(二) 承擔保障外判服務承辦商僱員的權益的最終責任;(三) 改善政府評審外判服務合約投標書所採用的準則,並增加其透明度,以及提高對投標者在僱員權益和待遇方面的評分比重;(四)";刪除原有的"(二)",並以"(五)"代替;刪除原有的"(三)",並以"(六)"代替;及刪除原有的"(四)",並以"(七)"代替。

(v)郭家麒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在"遣散費;"之後刪除"及";在"(四)"之後加上"改變以'價低者得'的原則批出合約的做法,以停止由政府帶頭壓低外判服務承辦商僱員的工資,而外判服務承辦商亦得以無需藉剝削僱員應得的福利和保障以賺取最大的利潤;及(五) 逐步";及在緊接句號之前加上",以最終達致全面取消服務外判制度"。

出席的政府官員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副局長


立法會秘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