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錢利益: | 請參閱立法會議事規則第83A條及84條有關披露金錢利益及在有直接金錢利益的情況下表決的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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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編號 | 事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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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FCR(2017-18)48*註釋符號代表2018年1月12日會議未完成審議而要順延的議程項目。 | 人事編制小組委員會在2017年11月22日所提出的建議
(EC(2017-18)9-把運輸及房屋局運輸科1 個海事處助理處長常額職位(首長級薪級第2點)重訂為1個首長級丙級政務官職位(首長級薪級第2點)) (這項目請各委員通過人事編制小組委員會在2017年11月22日會議上所提出的建議。) | ||
(出席人員:運輸及房屋局副秘書長(運輸)/運輸及房屋局首席助理秘書長(運輸)/海事處副處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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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發展事務委員會已在2017年4月24日的會議上討論此項目。當局已向事務委員會提交補充資料文件CB(4)1093/16-17(01))
(人事編制小組委員會曾在2017年11月22日的會議上討論此項目。當局已向小組委員會提交補充資料文件ESC47/17-18(01))) | ||||
2. | FCR(2017-18)25^註釋符號代表原先已列入財務委員會2017年7月19日會議議程的項目,而該項目其後在2017年7月17日撤回。*註釋符號代表2018年1月12日會議未完成審議而要順延的議程項目。 | 貸款基金
總目252-給予學校/教師的貸款 分目106為專上教育機構提供開辦課程貸款 (這項目請各委員根據專上教育機構開辦課程貸款計劃,批准從貸款基金撥出4億元貸款予香港公開大學。) | ||
(出席人員:教育局副局長/教育局首席助理秘書長(延續教育)/香港公開大學副校長(學術)/香港公開大學財務總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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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事務委員會已在2017年4月10日的會議上討論此項目,而當局亦已向事務委員會提交資料文件CB(4)885/16-1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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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FCR(2017-18)49*註釋符號代表2018年1月12日會議未完成審議而要順延的議程項目。 | 總目156-政府總部:教育局
分目700一般非經常開支 新項目「向資歷架構基金注資」 (這項目請各委員批准開立一筆為數12億元的新承擔額,用以向資歷架構基金注資。) | ||
(出席人員:教育局副局長/教育局首席助理秘書長(延續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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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事務委員會已在2017年10月17日的會議上討論此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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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FCR(2017-18)50*註釋符號代表2018年1月12日會議未完成審議而要順延的議程項目。 | 總目190-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
分目700一般非經常開支 新項目「向研究基金注資」 (這項目請各委員批准開立一筆為數30億元的新承擔額,用以向研究基金注資,為修讀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資助的研究院研究課程的本地學生提供免入息審查助學金,以鼓勵更多本地學生報讀研究院研究課程。) | ||
(出席人員:教育局局長/教育局副秘書長/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秘書處副秘書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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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事務委員會已在2017年11月3日的會議上討論此項目,而當局亦已向事務委員會提交資料文件CB(4)300/17-1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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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FCR(2017-18)51 | 工務小組委員會在2017年11月15日所提出的建議
(PWSC(2017-18)20-沙宣道3號教學大樓) (這項目請各委員通過工務小組委員會在2017年11月15日會議上所提出的建議。) | ||
(出席人員:教育局副局長/教育局副秘書長/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秘書處秘書長/建築署總技術顧問(資助工程)/香港大學行政及財務副校長/香港大學李嘉誠醫學院發展及基建副院長/香港大學物業處處長/建築設計及研究所有限公司總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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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事務委員會已在2017年5月15日的會議上討論此項目。當局已向事務委員會提交補充資料文件CB(4)1129/16-17(01))
(工務小組委員會曾在2017年11月15日的會議上討論此項目。當局已向小組委員會提交補充資料文件PWSC50/17-18(01)) | ||||
6. | FCR(2017-18)52 | 工務小組委員會在2017年11月29日所提出的建議
(PWSC(2017-18)21-安達臣道石礦場用地發展) (這項目請各委員通過工務小組委員會在2017年11月29日會議上所提出的建議。) | ||
(出席人員:發展局副秘書長(規劃及地政)/土木工程拓展署署長/
土木工程拓展署東拓展處副處長/土木工程拓展署總工程師(東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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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展事務委員會已在2017年3月28日及4月25日的會議上討論此項目。當局已向事務委員會提交補充資料文件CB(1)847/16-17(01)及CB(1)1190/16-17(01))
(工務小組委員會曾在2017年11月15日及29日的會議上討論此項目,當局已向小組委員會提交補充資料文件PWSC34/17-18(01)及PWSC79/17-18(01)) (朱凱廸議員於2017年11月29日提出的書面問題(PWSC38/17-18(01))及政府當局於2018年1月19日提交的資料文件PWSC79/17-18(02)) | ||||
7. | FCR(2017-18)53 | 基本工程儲備基金
總目710-電腦化計劃 康樂及文化事務署 新分目「開發全新智能康體服務預訂資訊系統」 (這項目請各委員批准開立一筆為數499,816,000元的新承擔額,用以開發全新智能康體服務預訂資訊系統。) | ||
(出席人員:民政事務局副局長/民政事務局首席助理秘書長(康樂及體育)/康樂及文化事務署署長/康樂及文化事務署助理署長(康樂事務)/康樂及文化事務署資訊科技總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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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乃光議員於2017年4月25日提出的書面問題(CB(2)1513/16-17(01))及政府當局於2017年4月25日提交的資料文件CB(2)1513/16-17(02))
(民政事務委員會已在2017年4月26日的會議上討論此項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