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務委員會會議議程

2018年2月2日(星期五)下午3時15分至7時15分舉行

金錢利益:請參閱立法會議事規則第83A條及84條有關披露金錢利益及在有直接金錢利益的情況下表決的規則。

文件編號事項
1.FCR(2017-18)54*註釋符號代表2018年1月26日會議未完成審議而要順延的議程項目。 資本投資基金
總目962-工業
新分目「注資香港科技園公司以發展『創新斗室』」

(這項目請各委員批准-

(a)開立承擔額,從資本投資基金撥出 5億6,000萬元,作為注入香港科技園公司的股本;以及

(b)政府為香港科技園公司一筆為數 2億4,000萬元的商業貸款及其利息提供擔保,

以便該公司在香港科學園旁邊發展「創新斗室」。)

(出席人員:創新及科技局局長/創新及科技局副秘書長/創新科技署署長/創新科技署副署長/創新科技署助理署長(基礎設施及品質事務)/香港科技園公司行政總裁/香港科技園公司項目發展高級經理)

(工商事務委員會已在2017年7月18日11月21日的會議上討論此項目。當局已向事務委員會提交補充資料文件CB(1)212/17-18(03)CB(1)477/17-18(01))

2.FCR(2017-18)55*註釋符號代表2018年1月26日會議未完成審議而要順延的議程項目。 總目186-運輸署
分目000運作開支
分目700一般非經常開支
新項目「為推行公共交通費用補貼計劃而建立新的系統以處理補貼金額、更改相關軟件及硬件、安裝為計劃專設用以領取補貼及登記月票/日票費用的閱讀器」

(這項目請各委員批准-

(a)在總目186「運輸署」分目700「一般非經常開支」項下新開立一筆為數6,985萬元的非經常承擔額,為推行公共交通費用補貼計劃建立新的系統以處理補貼金額、更改相關軟件及硬件、安裝為計劃專設用以領取補貼及登記月票/日票費用的閱讀器;以及

(b)把運輸署2017-18年度常額編制內所有非首長級職位按薪級中點估計的年薪總值上限提高12,667,380元,即由810,144,000元增至822,811,380元,以開設15個非首長級公務員職位(包括13 個常額職位和2個有時限職位),以推行公共交通費用補貼計劃。)

(出席人員:運輸及房屋局副局長/運輸及房屋局副秘書長(運輸)/運輸署助理署長(管理及輔助客運)/運輸署首席運輸主任(渡輪及輔助客運))

(交通事務委員會已在2018年1月9日的會議上討論此項目)

3.FCR(2017-18)56 人事編制小組委員會在2017年12月6日所提出的建議

(EC(2017-18)10-在民政事務局開設1個首長級丙級政務官編外職位(首長級薪級第2 點),負責掌管康樂及體育科轄下的康樂及體育部(2))

(這項目請各委員通過人事編制小組委員會在2017年12月6日會議上所提出的建議。)

(出席人員:民政事務局副局長/民政事務局體育專員)

(民政事務委員會已在2017年1月20日的會議上討論此項目)

(人事編制小組委員會曾在2017年12月6日的會議上討論此項目。當局已向小組委員會提交補充資料文件ESC53/17-18(01))

4.FCR(2017-18)57 人事編制小組委員會在2018年1月22日所提出的建議

(EC(2017-18)13-因改組創新及科技局(下稱「創科局」)的架構而建議作出編制上的變動;以及開設4個首長級常額職位,即在創科局的2個首長級丙級政務官職位(首長級薪級第2點)、在政府資訊科技總監辦公室的1個總系統經理職位(首長級薪級第1點),以及在土木工程拓展署的1個總工程師職位(首長級薪級第 1 點),以推展創科局的新措施,由2018 年4 月1日或財務委員會批准當日起生效,以較遲者為準)

(這項目各委員通過人事編制小組委員會在2018年1月22日會議上所提出的建議。)

(出席人員:創新及科技局常任秘書長/創新及科技局副秘書長/政府資訊科技總監/副政府資訊科技總監(政策及產業發展)/副政府資訊科技總監(基礎設施及營運)/效率促進組專員/效率促進組副專員/發展局首席助理秘書長(規劃及地政)/土木工程拓展署拓展處處長/土木工程拓展署總工程師)

(資訊科技及廣播事務委員會已在2017年11月13日的會議上討論此項目)

(人事編制小組委員會曾在2018年1月12日22日的會議上討論此項目)

(胡志偉議員、涂謹申議員及鄺俊宇議員於2018年1月9日聯名提出的書面問題(ESC54/17-18(01))(只備中文本)及政府當局於2018年1月10日提交的資料文件ESC56/17-18(01))

5.FCR(2017-18)58 工務小組委員會在2017年12月13日所提出的建議

(PWSC(2017-18)22-沙田馬鞍山道路改善工程)

(這項目請各委員通過工務小組委員會在2017年12月13日會議上所提出的建議。)

(出席人員:運輸及房屋局總土木工程師(工務計劃)/路政署助理署長(新界區)/路政署總工程師(新界西)/房屋署總土木工程師/房屋署總建築師)

(房屋事務委員會已在2017年2月6日的會議上討論此項目。當局已向事務委員會提交補充資料文件CB(1)958/16-17(01))

(工務小組委員會曾在2017年11月29日12月13日的會議上討論此項目。當局已向小組委員會提交補充資料文件PWSC46/17-18(01)PWSC86/17-18(01))

6.FCR(2017-18)59 基本工程儲備基金
總目708-非經常資助金及主要系統設備
運輸署
新分目「更換青馬管制區的交通管制及監察系統」

(這項目請各委員批准一筆為數2億9,891萬元的新承擔額,用以更換青馬管制區的交通管制及監察系統。)

(出席人員:運輸及房屋局首席助理秘書長(運輸)/運輸署助理署長(管理及輔助客運)/運輸署總運輸主任(隧道及青馬)/機電工程署總工程師(工程策劃)/機電工程署電子工程師(工程策劃))

(交通事務委員會已在2017年7月21日的會議上討論此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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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1月26日會議未完成審議而要順延的議程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