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務委員會會議議程

2018年2月9日(星期五)下午3時正至7時正舉行

金錢利益:請參閱立法會議事規則第83A條及84條有關披露金錢利益及在有直接金錢利益的情況下表決的規則。

文件編號事項
1.FCR(2017-18)56*註釋符號代表2018年2月2日會議未完成審議而要順延的議程項目。 人事編制小組委員會在2017年12月6日所提出的建議

(EC(2017-18)10-在民政事務局開設1個首長級丙級政務官編外職位(首長級薪級第2 點),負責掌管康樂及體育科轄下的康樂及體育部(2))

(這項目請各委員通過人事編制小組委員會在2017年12月6日會議上所提出的建議。)

(出席人員:民政事務局副局長/民政事務局體育專員)

(民政事務委員會已在2017年1月20日的會議上討論此項目)

(人事編制小組委員會曾在2017年12月6日的會議上討論此項目。當局已向小組委員會提交補充資料文件ESC53/17-18(01))

2.FCR(2017-18)57*註釋符號代表2018年2月2日會議未完成審議而要順延的議程項目。 人事編制小組委員會在2018年1月22日所提出的建議

(EC(2017-18)13-因改組創新及科技局(下稱「創科局」)的架構而建議作出編制上的變動;以及開設4個首長級常額職位,即在創科局的2個首長級丙級政務官職位(首長級薪級第2點)、在政府資訊科技總監辦公室的1個總系統經理職位(首長級薪級第1點),以及在土木工程拓展署的1個總工程師職位(首長級薪級第 1 點),以推展創科局的新措施,由2018 年4 月1日或財務委員會批准當日起生效,以較遲者為準)

(這項目各委員通過人事編制小組委員會在2018年1月22日會議上所提出的建議。)

(出席人員:創新及科技局常任秘書長/創新及科技局副秘書長/政府資訊科技總監/副政府資訊科技總監(政策及產業發展)/副政府資訊科技總監(基礎設施及營運)/效率促進組專員/效率促進組副專員/發展局首席助理秘書長(規劃及地政)/土木工程拓展署拓展處處長/土木工程拓展署總工程師)

(資訊科技及廣播事務委員會已在2017年11月13日的會議上討論此項目)

(人事編制小組委員會曾在2018年1月12日22日的會議上討論此項目)

(胡志偉議員、涂謹申議員及鄺俊宇議員於2018年1月9日聯名提出的書面問題(ESC54/17-18(01))(只備中文本)及政府當局於2018年1月10日提交的資料文件ESC56/17-18(01))

3.FCR(2017-18)58*註釋符號代表2018年2月2日會議未完成審議而要順延的議程項目。 工務小組委員會在2017年12月13日所提出的建議

(PWSC(2017-18)22-沙田馬鞍山道路改善工程)

(這項目請各委員通過工務小組委員會在2017年12月13日會議上所提出的建議。)

(房屋事務委員會已在2017年2月6日的會議上討論此項目。當局已向事務委員會提交補充資料文件CB(1)958/16-17(01))

(工務小組委員會曾在2017年11月29日12月13日的會議上討論此項目。當局已向小組委員會提交補充資料文件PWSC46/17-18(01)PWSC86/17-18(01))

4.FCR(2017-18)59*註釋符號代表2018年2月2日會議未完成審議而要順延的議程項目。 基本工程儲備基金
總目708-非經常資助金及主要系統設備
運輸署
新分目「更換青馬管制區的交通管制及監察系統」

(這項目請各委員批准一筆為數2億9,891萬元的新承擔額,用以更換青馬管制區的交通管制及監察系統。)

(出席人員:運輸及房屋局首席助理秘書長(運輸)/運輸署助理署長(管理及輔助客運)/運輸署總運輸主任(隧道及青馬)/機電工程署總工程師(工程策劃)/機電工程署電子工程師(工程策劃))

(交通事務委員會已在2017年7月21日的會議上討論此項目)

5.FCR(2017-18)60人事編制小組委員會在2018年1月29日所提出的建議

(EC(2017-18)14-因應改組中央政策組為新的「政策創新與統籌辦事處」而作出的編制變更)

(這項目請各委員通過人事編制小組委員會在2018年1月29日會議上所提出的建議。)

(出席人員:改組中央政策組工作小組組長/中央政策組政策創新與統籌辦事處籌備辦公室助理總監)

(公務員及資助機構員工事務委員會已在2017年11月20日的會議上討論此項目。當局已向事務委員會提交補充資料文件CB(4)358/17-18(01))

(人事編制小組委員會曾在2018年1月22日24日的會議上討論此項目。當局已向小組委員會提交補充資料文件ESC71/17-18(01))

(胡志偉議員於2017年1月15日提出的書面問題(ESC60/17-18(01))及政府當局於2018年1月22日提交的資料文件ESC67/17-18(01))

6.FCR(2017-18)61工務小組委員會在2018年1月17日所提出的建議

(PWSC(2017-18)24-352EP 長沙灣東京街1 所設有30間課室的小學)

(這項目請各委員通過工務小組委員會在2018年1月17日會議上所提出的建議。)

(教育事務委員會已在2017年5月15日的會議上討論此項目。當局已向事務委員會提交補充資料文件CB(4)1136/16-17(01))

(工務小組委員會曾在2018年1月17日的會議上討論此項目。當局已向小組委員會提交補充資料文件PWSC106/17-18(01)))

7.FCR(2017-18)62人事編制小組委員會在2018年1月12日所提出的建議

(EC(2017-18)12-在發展局規劃地政科開設1 個首長級丙級政務官編外職位(首長級薪級第2點);在規劃署開設1個總城市規劃師常額職位(首長級薪級第1點);以及重行調配規劃署內部1 個總城市規劃師常額職位)

(這項目請各委員通過人事編制小組委員會在2018年1月12日會議上所提出的建議。)

(出席人員:發展局副秘書長(規劃及地政)/規劃署助理署長(特別職務))

(發展事務委員會已在2017年6月26日的會議上討論此項目。當局已向事務委員會提交補充資料文件CB(1)214/17-18(01))

(人事編制小組委員會曾在2018年1月10日12日的會議上討論此項目)

(胡志偉議員、涂謹申議員及鄺俊宇議員聯名於2017年1月9日提出的書面問題(ESC54/17-18(01)))

(朱凱廸議員於2017年1月10日提出的書面問題(ESC57/17-1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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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2月2日會議未完成審議而要順延的議程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