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務委員會

2018年10月19日(星期五)下午3時15分舉行的會議

決定的紀錄

項目文件編號事項決定
1.FCR(2018-19)54工務小組委員會在2018年6月22日所提出的建議

批准
(點名表決 -
贊成 - 32
反對 - 15
棄權 - 0)

PWSC(2017-18)31
  • 重置香港郵政總部
2.FCR(2018-19)55工務小組委員會在2018年6月25日所提出的建議

審議中

PWSC(2018-19)26
  • 搬遷沙田污水處理廠往岩洞
3.FCR(2018-19)57人事編制小組委員會在2018年6月26日所提出的建議

尚未處理

EC(2018-19)9
  • 在環境保護署開設1個首長級丙級政務官常額職位(首長級薪級第2點),負責領導鄉郊保育辦公室、制訂自然保育政策和督導相關工作;以及把1個首長級丙級政務官常額職位(首長級薪級第2點)重訂為1個環境保護署助理署長常額職位(首長級薪級第2點),專責推行廚餘管理策略及監督廢物回收基建的規劃和建設
4.FCR(2018-19)46人事編制小組委員會在2018年6月26日所提出的建議

尚未處理

EC(2018-19)12
  • 在發展局工務科開設2個常額職位,即1個首席政府工程師職位(首長級薪級第3點),以及1個政府工程師職位(首長級薪級第2點),當一個相同職級的編外職位到期撤銷後生效;在發展局工務科重行調配3個首長級職位,即1個政府工程師(首長級薪級第2點)、1個總建築師(首長級薪級第1點)及1個總土力工程師(首長級薪級第1點)職位,以應付新增及持續推行的措施的工作量;以及在水務署開設2個編外職位,即1個首長級丙級政務官職位(首長級薪級第2點)和1個總工程師職位(首長級薪級第1點),以推展新的食水安全措施
5.FCR(2018-19)52A總目137-政府總部:環境局
分目700一般非經常開支
新分目「電費紓緩計劃」


尚未處理
6.FCR(2018-19)58總目156-政府總部:教育局
分目700一般非經常開支
新項目「成立學生活動支援基金」


尚未處理
7.FCR(2018-19)59工務小組委員會在2018年7月11日所提出的建議

尚未處理

PWSC(2018-19)28
  • 社區重點項目計劃(觀塘區)-觀塘海濱音樂噴泉
    社區重點項目計劃(灣仔區)-興建摩頓臺活動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