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局秘書處譯本,只供參考用)


香港僱主聯合會用箋

1996年僱傭(修訂)
條例草案

香港僱主聯合會行政總監周美兒女士於一九九七年二月二
十七日就上述條例草案致函條例草案委員會主席劉健儀議
員。

香港僱主聯合會感謝委員會主席邀請該會就上述條例草案
發表意見。該條例草案旨在修訂對懷孕僱員分娩保障的條
文。

該會知悉,此事曾經由勞工顧問委員會深入討論。此條例
草案是勞工顧問委員會內三方達致共識的結果。該會非常
尊重此項三方協商制度,雖然實施此條例草案勢必加重僱
主的成本,但該會仍支持制定此條例草案。

該會支持在維持本港競爭力的同時,逐步改善勞工福利。
此條例草案符合這樣的精神。該會認為,本港的分娩保障
條文與鄰近國家比較毫不遜色。


(立法局秘書處譯本,只供參考用)

香港僱主聯合會用箋

1996年僱傭(修訂)(第2號)
條例草案 香港僱主聯合會行政總監周美兒女士於一九九七年二月二
十七日致函立法局1996年僱傭(修訂)條例草案及1996年僱
傭(修訂)(第2號)條例草案委員會主席劉健儀議員。

該會感謝委員會主席邀請該會就上述條例草案發表意見。
該條例草案建議作出若干修訂,包括工資的定義、年終酬
金的權利等。

該會理解此條例草案反映出勞工顧問委員會經過妥協後所
提的建議,特別是有關工資定義的修訂建議。此項妥協在
若干程度上是因為某些法院案例所促使的。

該會雖然尊重勞顧會的決定,然而,該會覺得需要指出部
分僱主對擴大工資的定義表示十分關注。擴大的工資定義
包括所有合約訂明的佣金、勤工獎、交通津貼及固定超時
工作工資。有關的成本影響將會是十分嚴重,因為有關的
修訂會對計算僱員合資格得到的病假津貼、長期服務金、
產假薪酬、遣散費等產生連鎖反應。很少僱主對這幾方面
的成本增加訂下計劃,並作出預算。

此外,該會十分關注到日後可能會將工資的定義繼續擴大
。此擧只會令僱主不再設立更多鼓勵員工的措施。經營成
本上升亦肯定會對香港的競爭能力造成不良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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