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例草案委員會



會議議程

日期:一九九七年三月二十四日
時間:下午四時三十分
會議紀要

項目 事項
I. 議員就下列題目進行討論--

  1. 律師法團(草案第2條)
    --有關的討論文件計為立法局CB(2)218、243
    、427、454、804及891/96-97號文件。

    --有關的意見書分別載於立法局CB(2)259
    、355(僅載於附錄2)、360、361、363
    、368、384、428、483、728、762、
    804、970及1522/96-97號文件(意見書
    摘要)。

  2. 外國律師法團(草案第5條)
    --有關的討論文件計為立法局CB(2)219、243
    、450及892/96-97號文件。

    --有關的意見書分別載於立法局CB(2)259、
    428、460、483、728、804及1522/96-97號
    文件(意見書摘要)。

  3. 多元合夥業務及法律公證人(草案第14及15條)
    --有關的討論文件計為立法局CB(2)221、243
    及470/96-97號文件。

    --有關的意見書分別載於立法局CB(2)259、
    355(僅載於附錄2)、360、361、368、384
    、453、580、762、970、1062、1408、
    1483及1522/96-97號文件(意見書摘要)。

II.

其他事項

III.

下次會議日期


立法局秘書處
一九九七年三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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