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文件EC(96-97)27
一九九六年七月一日

財務委員會
人事編制小組委員會

總目186-運輸署
分目001薪金

請各委員向財務委員會建議,在運輸署開設下述編外職位, 直至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為止-

1個總工程師

(首長薪級第1點)(80,450元至85,400元)



問題

運輸署須增添首長級人手,以管理和策導建議中的電子道 路收費可行性研究。

建議

2. 我們建議開設一個總工程師(首長薪級第1點)編外職位, 直至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為止,負責掌管運輸署一 個專責小組,以管理和策導上述可行性研究。

理由

3. 一九九六年六月七日,財務委員會批准委聘顧問,進行 電子道路收費可行性研究,以探討這個收費制度是否切實 可行,並評估其需求、經濟效益和影響。

4. 目前,世界上沒有一個地方全面推行電子道路收費制度 。電子道路收費是一種仍在發展的新技術,須融合運輸策 劃及系統技術方面的知識。制訂電子道路收費策略時,必 須運用精確的運輸模式技術,才能夠釐訂有效的收費結構 。電子道路收費亦須利用先進的運輸遙距傳送和電腦技術 ,供自動探測及識別車輛、傳送數據和收費。由於上述研 究和當中所涉及的技術及工程事宜相當複雜,運輸署署長 認為需要一名具有交通工程專門知識的首長級人員,專職 指導這項可行性研究的日常管理工作。這名人員將會-

  1. 協助甄選研究顧問,並指導和監督他們的工作,特 別是運輸策劃方面的工作;
  2. 編排和統籌研究工作,並調解各有關方面因對這項 計劃的關注重點不同而在需求上的衝突;及
  3. 確保能夠在不超出預算的情況下,按照緊迫的時間 編排,以符合效益和經濟原則的方法進行上述研究。

5. 運輸署署長已檢討該署的人手資源,結果認為無法由現 有的人手承擔上述額外職責。因此,我們建議開設一個總 工程師職位,在部門內的職銜為總工程師(電子道路收費), 負責掌管新設的電子道路收費部,以管理上述研究工作。

6. 我們打算在一九九七年一月展開這項研究,並於一九九九 年年初完成。為了能有足夠時間籌備、進行和完成這項研究 ,並協助決定是否進一步推展電子道路收費計劃,我們建議 將這個總工程師編外職位開設至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屆時,我們會因應當時的情況,檢討是否需要保留這個職位。

7. 電子道路收費部的建議組織圖,以及總工程師(電子道路 收費)編外職位的建議職責說明,分別載於附件1附件2

財政影響

8. 按薪級中點薪額估計,實施這項建議會令年薪開支增加 994,200元。這項建議每年平均的員工開支總額為1,829,280 元,其中包括薪金和有關的員工費用。此外,總工程師(電 子道路收費)將會領導一個小組執行工作,該小組會由13個 屬於工程、技術和一般職系的非首長級職位組成。按薪級 中點薪額估計,這些職位的年薪開支為4,019,580元,而每 年平均的員工開支總額則為6,954,384元。我們會透過部門 編制委員會慣常的審理程序,開設這些職位。我們已在一 九九六至九七年度的預算內預留足夠款項,以支付這項建 議的開支。

背景資料

9. 一九九五年十月十一日,總督在立法局宣讀施政報告時, 承諾於一九九六年進行一項專門的顧問研究,以探討有關推 行電子道路收費制度的新措施,來解決本港交通擠塞問題的 需求。為使電子道路收費可行性研究能如期展開,當局在運 輸署開設了一個總工程師(首長薪級第1點)編外職位,為期 六個月,由一九九五年十二月四日起至一九九六年六月三日 止,負責執行必需的初步籌備工作,包括訂定研究工作的要 求、擬備研究綱要、整理各有關方面的意見,以及預審和初 步選出合適的顧問。初步的籌備工作完成後,這個編外職位 已如期於一九九六年六月四日撤銷。

10. 財務委員會於一九九六年六月七日按議程文件FCR(96-97) 20的建議,批准一筆為數9,000萬元的非經常承擔額,用以 進行電子道路收費可行性研究。財務委員會得悉,為了有效 地策導和管理這項顧問研究,運輸署必須成立一個專責小組 ,成員約有14人,其中包括本文件建議開設的總工程師(電 子道路收費)職位。

公務員事務科的意見

11. 公務員事務科在考慮過上述建議職位須肩負的責任和參 與的專業工作後,認為該職位的職級、職系安排和開設期 均屬恰當。

首長級薪俸及服務條件常務委員會的建議

12. 由於建議中的總工程師職位屬編外性質,故若獲准開設, 我們會按照議定程序,向首長級薪俸及服務條件常務委員 會報告。

運輸科
一九九六年六月
(E4775/WIN80)


EC(96-97)27 附件1

運輸署組織圖


運輸署電子道路費部建議組織圖


附件2 to EC(96-97)27

運輸署建議職責說明

職級 : 總工程師(首長薪級第1點)
所屬單位 : 電子道路收費部
直屬上司 : 運輸署助理署長(策劃及技術)(首長薪級第2點)

主要職務和責任

  1. 管理及指導電子道路收費部的工作,並管理和監督電子道 路收費計劃小組的人員;
  2. 協助甄選合適的顧問,進行電子道路收費可行性研究;
  3. 就運輸模式的發展及其他與上述可行性研究有關的技術 事宜,指導研究顧問;
  4. 策劃及監察各項與可行性研究有關的事宜,包括監督研究 顧問的工作,以確保該項研究在不超出核准預算的情況下 如期完成;
  5. 整理各決策科、有關政府部門及其他組織就涉及可行性研 究的事項所提供的意見和資料;
  6. 主持/出席有關的工作會議,以審批顧問就可行性研究 提交的文件;及
  7. 主持與顧問進行的技術討論會議,並就上述可行性研究, 主持與有關政府部門舉行的會議。
(E4775/P.7/WIN80)


Last Updated on 2 December 1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