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文件EC(96-97)16
一九九六年六月五日

財務委員會
人事編制小組委員會

總目53-布政司署:政務科
分目001薪金

請各委員向財務委員會建議,在政務科開設下述常額職位-

1個首長級乙一級政務官

(首長薪級第4點)(126,100元至129,950元)

1個首長級丙級政務官

(首長薪級第2點)(95,550元至101,450元)

並刪除下述常額職位,以作抵銷-

1個首長級乙級政務官

(首長薪級第3點)(111,100元至117,750元)



問題

政務科現時的首長級人手結構,無法應付日益增加的工作量和 漸趨複雜的職責。

建議

2.政務司建議以下述方法,加強首長級的人手結構-

(a)將副政務司(1)的職級,由首長級乙級政務官(首長薪級第3點) 提升為首長級乙一級政務官(首長薪級第4點);及

(b)開設一個首長級丙級政務官(首長薪級第2點)常額職位,擔任 首席助理政務司(7)。

理由

提升副政務司(1)的職級

3.政務科現有的兩個副司級職位,均屬於首長級乙級政務官級 別。副政務司(1)負責個人權利的工作綱領。自一九九四年年底 政務科成立以來,這個綱領的工作量已大幅增加,而性質亦比 前複雜得多。

4.首先,有關平等機會的事務,已由基本上較偏重男女平等方 面,發展為一個主要的政策專題,針對多種深受市民和政界關 注的歧視情況。我們剛完成了兩項重要的研究,分別探討家庭 狀況歧視和性傾向歧視的問題,並就此進行公眾諮詢。我們亦 計劃於今年稍後時間,就種族歧視問題進行另一項研究。

5.其次,就人權問題提交報告的事務已急劇轉變,無論是正在 處理的報告數目、報告的細節,以致報告須受聯合國有關委員 會及香港非政府機構和立法局的審查等方面,都產生了很大變 化。此外,香港在一九九七年後繼續執行人權條約的事務,亦 須受到嚴密監督。

6.個人權利的工作綱領,亦包括人權法案條例方面的決策職責 。該條例的地位,在最近數月成為主要的公眾和政治辯論題目 。隨着平等機會委員會和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於今年稍後時 間全面運作,個人權利綱領的工作將會越來越複雜,而且會持 續增加。因此,政務科須擔當一個重要的新角色,成為上述兩 個獨立的法定機關與政府之間的主要聯繫。政務科將要處理這 兩個機關運作時所帶來的政策和立法事務。由於政務司是這兩 個機關的撥款管制人員,故政務科亦須處理其撥款要求。

7.鑑於由副政務司(1)直接負責的事務,出現了上述種種新發展 ,故其職級再不應定於首長級乙級政務官的級別。因此,我們 建議將該職位的級別,由首長級乙級政務官(首長薪級第3點)提 升為首長級乙一級政務官(首長薪級第4點)。

8.副政務司(1)的職位在提升級別後的職務和責任,載於 附件1

開設一個首長級丙級政務官職位

9.繼有關家庭狀況歧視和性傾向歧視的研究後,我們現須就種 族歧視的問題進行研究,並須就此進行公眾諮詢。這是我們處 理歧視問題計劃下一階段的工作。新的研究工作須於本年度的 立法局會期結束後展開。目前,副政務司(1)轄下屬首席助理政 務司級別的人手並不足夠,故不能承擔因這項新研究而增加的 工作量,以及因家庭狀況和性傾向兩項研究已經完成而須執行 的跟進工作。我們建議開設一個新的首席助理政務司職位去執 行這些工作。

10.這個新職位會負責上述三項研究的跟進工作(包括所需的立 法工作)及有關事務,例如統籌香港根據《消除一切形式種族歧 視國際公約》而提交的報告。此外,該職位亦負責歧視問題的 一般政策(性別歧視除外,因這方面的問題,現正由首席助理政 務司(3)處理),並由一名屬政務主任級別的助理政務司予以輔助 。這個新職位的建議職務和責任,將於兩年後予以檢討,現將 這些職務和責任,列載於附件2

11.政務科的現行組織圖,載於 附件3;而納入了本文件各項建
議的組織圖,則載於 附件4

財政影響

12.因實施上述建議而增加的年薪開支(按薪級中點薪額估計), 以及每年平均的員工開支總額(包括薪金和有關員工費用),分 別如下-


按薪級中點
薪額估計的
年薪開支

每年平均的
員工開支
總額

職位
數目


新設的常額職位

2,742,000

4,943,376

2

減去

予以刪除的常額
職位

1,372,800

2,441,148

1


1,369,200

2,502,228

1

13.此外,實施這項建議亦需開設一個一級私人秘書、一個二級 私人秘書和一個政務主任的職位,以及將一個一級私人秘書職 位提升為高級私人秘書職位,按薪級中點薪額估計,有關的薪 金開支會增加1,007,760元,而每年平均的員工開支總額則會增 加1,469,568元。我們已在一九九六至九七年度的預算內預留足 夠款項,以支付這些建議的開支。

背景資料

14.我們於一九九四年十二月一把前政務總署改組,以便將一個 傳統決策科(現時的政務科)和一個執行部門(現時的政務總署)的 職務劃分清楚。經改組後,政務司轄下有兩個副政務司(首長級 乙級政務官)和五個首席助理政務司(首長級丙級政務官)提供輔 助。

15.由一九九六年四月一日起,我們增設了一個為期18個月的首 席助理政務司職位,以處理主權移交典禮和一連串有關活動的 統籌工作。

公務員事務科的意見

16.公務員事務科在考慮過建議中的新職位須承擔的職務和責任 後,認為這些職位的職系和職級安排,均屬恰當。

首長級薪俸及服務條件常務委員會的建議

17.首長級薪俸及服務條件常務委員會表示,如開設上述各常額 職位,建議的職級實屬恰當。

政務科

一九九六年五月

(E4657/WIN77)


EC(96-97)16附件1

政務科

職位:副政務司(1)

職級:首長級乙一級政務官

直屬上司:政務司

職務和責任

1.人權問題及有關的聯合國條約

2.平等機會及反歧視

3.公民教育

4.社會法律和家庭法律,其中包括婚姻法、非婚生子女的供養 問題和權益

5.繼承事宜

6.資訊政策,包括資訊自由和新聞自由等

7.資料保護

8.婦女事務

9.青年發展

10.政府新聞處的內務管理

11.信託基金、華人廟宇和華人永遠墳場的管理

12.政務科的資源管理及內務管理


EC(96-97)16附件2

政務科

職位:首席助理政務司(7)

職級:首長級丙級政務官

直屬上司:副政務司(1)

職務和責任

1.負責有關家庭狀況歧視問題研究和性傾向歧視問題研究的跟 進工作。

2.負責就種族歧視問題進行研究,並執行所需的跟進工作。

3.統籌《消除一切形式種族歧視國際公約》的實施工作,包括 香港根據該公約定期提交報告的事宜。

4.負責有關歧視問題(性別歧視除外)的一般事務。


EC(96-97)16 附件3

政務科現行組織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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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C(96-97)16 附件4

政務科建議組織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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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st Updated on 2 December 1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