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文件EC(96-97)21

一九九六年六月五日

財務委員會
人事編制小組委員會

總目40-教育署
分目001薪金

請各委員向財務委員會建議-

(a) 在教育署轄下學位分配及支援科開設一個首席教育主任(首 長薪級第1點)(80,450元至85,400元)常額職位;及

(b) 將教育署轄下學校行政科一個首席教育主任(首長薪級第1 點)(80,450元至85,400元)常額職位刪除。



問題

教育署轄下學位分配及支援科需要增添一名首長級人員,以 應付該科日益繁重的工作。

建議

2. 教育署署長建議在該署的學位分配及支援科開設一個首席 教育主任(首長薪級第1點)職位,並將學校行政科一個首席 教育主任職位刪除,以作抵銷。

理由

在學位分配及支援科開設一個首席教育主任職位

3. 教育署轄下學位分配及支援科由一名助理署長(助理署長(學 位分配及支援) 掌管,共有77名專業人員和85名一般及共通 職系人員。該科負責管理各項學位分配機制、策劃及監察建 校計劃和學校改善計劃、監管非本地教育機構在香港開辦高 等和專業課程的經營方式、提供其他支援服務 (例如為教師 、學校和校董註冊) ,以及執行非學位教師學歷評審計劃。 近年,該科的工作量顯著增加。舉例來說,為應付各區因人 口遷移而出現的新需求及取消中學的浮動班,每年新建的學 校數目已由一九九四至九五年度的7間,增至一九九六至九 七年度的21間。此外,下述幾方面在近年的發展,亦導致 該科的工作量增加-

(a) 學位分配機制的系統檢討

隨着教育署實施資訊系統策略,學位分配及支援科將會改善 及更新專供分配學位之用的電腦系統。在未來數年,該科會 修改各項學位分配機制,即小一入學統籌辦法、中學學位分 配辦法、初中成績評核辦法和中六收生程序。新系統的實施 ,不但改善及更新了現有的系統,還將原來各自獨立運作的 模式,轉為互相結合的系統網絡,更透過資訊系統策略的安 排,連接到其他各科和學校的系統,例如學校資訊管理系統 和學校行政及管理系統。因此,學位分配及支援科需要一個 首席教育主任去統籌有關政策,以精簡和檢討經修改的系統

(b) 新來港定居的兒童

由於近年由中國移民來港的兒童越來越多,學位分配及支援 科須審慎修訂建校計劃,以確保有需要的地區獲提供足夠的 學位。為新來港定居的兒童提供學位,比為本港兒童提供學 位複雜得多。要估計新來港定居的兒童對學位的需求是十分 困難的,因為我們難以確定他們的人數、年齡和居住的地區 。更甚的是,這些資料每年都會有很大變化。學位分配及支 援科必須密切監察這類學童的學位需求,並審慎評估和策劃 在各區提供適當級別的學位,以確保不會出現供求不符的情 況。

(c) 非本地高等及專業教育(規管)法例的實施

我們已於一九九五年十一月八日,向立法局提交非本地高等 及專業教育(規管) 條例草案。該條例草案旨在規定海外高等 教育院校在香港開辦的課程必須登記註冊,以助監察這些課 程的開辦情況和學術水平,從而為消費者提供保障。該條例 草案建議委任教育署署長為非本地高等及專業教育課程註冊 處處長,而學位分配及支援科將肩負起這項新職責。

(d) 學校改善計劃

學位分配及支援科正統籌一項學校改善計劃,為現有的學校 提供額外的課室/特別室和設施,使其符合最新標準。

4.為應付上述新挑戰和減輕助理署長(學位分配及支援)繁重的 工作,學位分配及支援科需要一個首席教育主任,協助助理 署長(學位分配及支援) 執行整體策劃和統籌工作。此舉可讓 助理署長(學位分配及支援) 能更集中處理重要的政策事宜, 從而提高該科的效率和效益。首席教育主任 (學位分配及支 援)職位的職責說明,載於 附件1。鑑於學位分配及支援科極
需要一個首席教育主任的支援,教育署署長自一九九五年一 月開始,便以試驗形式將學校行政科的首席教育主任(學校行 政)職位調往學位分配及支援科。教育署署長亦已於一九九五 年一月,將學位分配及支援科改組,繼而在該科增設三個分 組,使每組能更專注執行指定的工作。學位分配及支援科改 組前後的組織圖,分別載於附件 2和 3。

將學校行政科一個首席教育主任職位刪除

5. 學校行政科原先負責制訂學校行政方面的政策、管理教育 署19個分區辦事處和84間官立中小學、監管1 088間資助及 私立學校的運作,以及管理各種支援服務,包括學校管理新 措施、學校和教師的註冊事務、教育人員專業操守議會、私 立學校檢討工作和家庭與學校合作事務等。該科由四個首席 教育主任提供支援,員工人數共 4 727名。其中三個主管地 域教育事務的首席教育主任,分別負責轄下地域內各分區辦 事處和官立及資助學校的行政事宜,而第四個首席教育主任 ,即首席教育主任(學校行政),則負責統籌和監管有關提供 支援服務的情況,藉以確保本港各學校能得以有效管理和運 作。上述四個首席教育主任職位的職責說明,載於 附件4

6. 為使學校行政科在調派一個首席教育主任往學位分配及支 援科後,能維持有效的服務,學校行政科下述各項職務亦同 時轉交教育署其他分科負責-

職務

接辦的分科

學校和教師的註冊事務

學位分配及支援科

私立學校檢討工作

策劃及研究科

教育人員專業操守議會

輔導服務科

家庭與學校合作事務

輔導服務科

7. 除了上述所轉撥的職務外,學校行政科亦須將首席教育主 任(學校行政)職位的其餘職務,以及該科其後接掌的新職務 ,例如提升教師的形象和實施幼稚園資助計劃等,分派給三 個主管地域教育事務的首席教育主任執行。這三個首席教育 主任的修訂職責說明,載於附件5

8. 教育署署長最近曾檢討上述調撥首席教育主任職位的安排 ,並認為倘首長級職位的數目不予增加,現行的有關安排實 屬恰當。她現建議將上述調撥首席教育主任職位的臨時措施 ,轉為一項永久安排。學校行政科在一九九五年一月改組前 後的組織圖,分別載於 附件6 and 7。

財政影響

9. 由於為學位分配及支援科開設一個首席教育主任職位所需 的款項,將藉刪除學校行政科同一職級的職位來抵銷,故這 項建議將不會造成額外的財政負擔。現將有關的財政影響開 列如下-


按薪級中點薪額估計的
年薪開支

每年平均的員工開支總額

職位數目


首席教育主任

994,200

1,534,584

1

減去

首席教育主任

994,200

1,534,584

1


0

0

0

10. 學校行政科已將一個二級私人秘書職位臨時調往學位分配 及支援科,以便為首席教育主任(學位分配及支援)提供所需的 秘書輔助服務。

背景資料

11. 自一九九五年一月起,教育署已試行重新分配該署轄下各 科的一些職務,其中包括上述調撥首席教育主任職位的臨時 措施。教育署一九九五年一月的組織圖,載於附件8。一九
九五年十一月,教育署再行檢討其首長級職位架構,將高層 首長級人員的統領結構予以重整,以期進一步改善組織上的 效率。下述安排自一九九五年十一月生效-

(a)鑑於策劃及研究科正在推行的各項計劃,會對部門造成廣 泛影響,例如訂定教育指標、檢討強迫教育制度,以及檢討 幼稚園教育資助計劃等,故助理署長(策劃及研究)須直接向 教育署副署長述職,而非向教育署高級助理署長(1)負責;

(b) 由於資訊系統策略計劃現已順利推行,而資訊系統科其餘 的職務 (主要包括發展各資訊系統、推行有關計劃和員工培 訓),均可由一名高級助理署長統轄,故助理署長(資訊系統) 須向高級助理署長(2)述職,而非向教育署副署長負責;及

(c) 助理署長(學校行政)須向高級助理署長(1)述職,而非向高 級助理署長(2)負責。

教育署現行的組織圖,載於附件9。

公務員事務科的意見

12. 對於教育署重整高層首長級人員的統領結構,以及為學位 分配及支援科開設首席教育主任一職,藉刪除學校行政科一 個同級職位來作抵銷等安排,公務員事務科表示支持,並認 為上述建議職位的職級和職系安排,均屬恰當。

首長級薪俸及服務條件常務委員會的建議

13. 首長級薪俸及服務條件常務委員會表示,如開設上述常額 職位,建議的職級實屬恰當。

教育統籌科
一九九六年五月
(E4660/P.1-P.6/WIN77)


EC(96-97)21 附件1

學位分配及支援科首席教育主任職責說明

(a) 檢討及重組各項學位分配機制 (即小一入學統籌辦法、初 中成績評核辦法、中學學位分配辦法及中六收生程序) 的系 統運作模式、配合安排和系統結構,以精簡其運作程序及配 合發展中的新科技,藉此節省資源。

(b) 就學位分配、教師和學校的註冊、非本地高等及專業教育 (規管) 條例的執行、建校計劃及學校改善計劃等事務,參與 制訂有關政策。

(c) 監察建校計劃及學校改善計劃的執行工作,以確保可提供 足夠學位,並能按計劃的編排,改善學校的教學及學習環境

(d) 為學位分配及支援科確定須予改善的地方和制訂職員培訓 計劃,以應付不斷轉變的社會需要,及教育署在推行新科技 和政策後的最新發展。

(e) 監督學位分配及支援科各分組的運作情況,以確保各組能 有效地執行工作,以及達致向公眾承諾的服務水準。

(f) 與決策科及其他部門聯絡,統籌各項涉及學位分配及支援 科工作的事務。

(g) 擔任學位分配及支援科的助理財務主管,控制和監察該科 所獲的撥款和製備周年預算。


EC(96-97)21 附件4(a)

學校行政科主管地域教育事務的首席教育主任職責
說明(一九九五年一月之前的情況)

(a) 代表助理署長 (學校行政) 監管轄下地域的學校行政事務, 以及核准政策的實施工作。

(b) 監督教育條例和規例,以及小學資助則例和中學資助則例 的執行工作;並監督私立非牟利學校和私立獨立學校買位計 劃的實施情況。

(c) 監督轄下地域各官立小學和中學的運作情況。

(d) 確保教育署、轄下地域的學校、其他政府部門,以及市民 大眾之間能保持密切聯繫。

(e) 監督、統籌和指導轄下地域各教育署分區辦事處的工作:

- 港島地域四個分區辦事處

- 九龍地域六個分區辦事處

- 新界地域九個分區辦事處

(f) 根據助理署長(學校行政)的指示,主持或參加那些與學校行 政科工作有關的工作小組、委員會和會議。

EC(96-97)21 附件4(b)

首席教育主任(學校行政)職責說明

(a) 協助助理署長(學校行政) 策劃和制訂有關學校行政的教育 政策及在官立學校推行這些政策。

(b) 監督官立學校服務組的運作情況,確保該組能妥善監管官 立學校的行政及對員工和所獲資源的管理。

(c) 監督註冊組的運作和服務。

(d) 統籌和指導學校行政科總辦事處、私立學校檢討組、家庭 與學校合作事宜組、教育人員專業操守議會組及學校管理新 措施組的工作。

(e) 就有關教育行政及為學校、校董和教師註冊的事務,與其 他各科和組、布政司署和其他政府部門及市民大眾保持密切 聯絡。

(f) 主持或參加那些與學校行政科和教育署工作有關的工作小 組、委員會及會議,並按需要代表署長出席跨部門委員會或 其他委員會及工作小組的會議。


EC(96-97)21 附件5

學校行政科主管地域教育事務的首席教育主任職責
說明(一九九五年一月之後的情況)

(a) 監督轄下地域各學校執行小學資助則例和中學資助則例 的情況。

(b) 監督轄下地域各官立小學和中學的運作情況。

(c) 監督轄下地域各教育署分區辦事處的人員執行教育條例 和教育規例的工作:

- 港島地域四個分區辦事處

- 九龍地域六個分區辦事處

- 新界地域九個分區辦事處

(d) 監督各項與學校行政事務有關的核准教育政策的實施工
作。

(e) 協助制訂和實施教育政策。

(f) 主持或參加有關學校行政的部門會議或分科會議。

(g) 負責其他事務,詳情如下:

首席教育主任(港島地域)

(i) 學校行政科的周年預算和資源分配。

(ii) 資助學校的周年預算。

(iii) 中學教育政策。

(iv) 職業先修學校政策。

(v) 提升教師形象。

首席教育主任(九龍地域)

(vi) 幼稚園教育政策。

(vii) 英童學校基金會。

(viii) 國際學校。

(ix) 官立學校的資源分配和職位調派安排。

(x) 超額教師的職位安排。

首席教育主任(新界地域)

(xi) 小學教育政策。

(xii) 學校管理新措施。

(E4660/WIN77)

* -- Hard copies can be found at LegCo Research & Library Services Division
Last Updated on 2 December 1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