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C(96-97)9

財務委員會
人事編制小組委員會
討論文件
一九九六年五月八日

總目96-布政司署:駐海外辦事處

分目001薪金

請各委員向財務委員會建議-

  1. 在日內瓦辦事處開設一個首長級丙級政務官(首
    長薪級第2點)(95,550元至101,450元)常額職位;

  2. 將駐英辦事處一個首長級丙級政務官(首長薪級
    第2點)(95,550元至101,450元)常額職位刪除。



問題

香港駐日內瓦經濟貿易辦事處(以下簡稱「經貿辦事處」)需
要增添首長級人手,以應付香港參與經濟合作及發展組織
(以下簡稱「經合組織」)轄下貿易委員會和世界貿易組織
(以下簡稱「世貿組織」)所帶來的額外職務。

2.由於香港政府駐英辦事處會轉為一個經貿辦事處,因而
會有一個首長級丙級政務官(首長薪級第2點)職位過剩。

建議

3.工商司建議在日內瓦辦事處開設一個首長級丙級政務官
(首長薪級第2點)常額職位,並將駐英辦事處一個首長級
丙級政務官(首長薪級第2點)常額職位刪除。

理由


在日內瓦辦事處開設一個首長級丙級政務官
(首長薪級第2點)常額職位

4.香港駐日內瓦經貿辦事處負責代表香港,參與設於日內
瓦的世貿組織所舉辦的一切活動。該處亦成為我們與設於
巴黎的經合組織接觸和聯絡的中心。日內瓦辦事處的主管
,職銜為世貿組織香港永久代表(職級為首長級乙一級政務
官),現由兩名副代表(職級為首長級丙級政務官)予以輔助
。這兩名人員的職責說明,分別載於附件1附件2

5.自一九八九年起,香港一直參與經合組織所舉辦的各種
研討會,以便與非成員地區保持非正式對話。自一九九四
年開始,香港亦成為經合組織轄下貿易委員會的觀察員。

6.經合組織轄下貿易委員會是一個非談判形式的場合,可
供討論廣泛的貿易問題。其中一些在該委員會討論的事項
,包括市場在國際上的競爭力、亞太區經濟合作組織會議
和國際部長級會議的發展、貿易和投資、貿易和競爭,以
及規管改革的工作。最初由經合組織轄下貿易委員會審議
的新方案,往往會由世貿組織予以跟進,而最終則會成為
有約束力的多邊協議或守則。鑑於我們積極參與世貿組織
的談判工作,我們必須留意經合組織在討論貿易政策方面
的最新情況,以便為可能在世貿組織出現的有關談判作好
準備。藉着參與經合組織轄下貿易委員會及有關的會議,
我們亦有機會在該組織商議各項與香港有關的事項時,發
揮影響力。

7.世貿組織的香港永久代表,負責與經合組織各成員地區
的代表團及該組織的秘書處保持聯絡,以便掌握香港與經
合組織在雙方關係方面的發展。他代表香港出席貿易委員
會的會議。在此方面,世貿組織副代表(2)會為他提供輔助
,並出席貿易委員會轄下工作小組的會議。該工作小組負
責推行貿易委員會所委託的工作及進行詳細討論,且經常
舉行正式與非正式的會議,而香港均有派員出席。

8.此外,貿易委員會(及/或其工作小組)亦經常與經合組織
其他委員會/工作小組舉行聯席會議,討論各項與貿易有
關的新問題,例如貿易與環境、貿易與投資、貿易與競爭
,以及貿易與勞工標準等。世貿組織副代表(2)必須以香港
代表的身分,出席這些會議。為了解事態發展,這名人員
在出席會議之餘,亦必須經常與經合組織秘書處和其他成
員地區的代表團聯絡。

9.經合組織的成員,每年都會檢討香港的觀察員身分。至
於是否讓我們繼續保留這個身分,則視乎我們能否持續積
極和有建設性地參與討論,以及我們就概念原則和複雜的
實際貿易方式參與研究時的表現而定。如要積極參與經合
組織的有關會議,我們便須進行周詳的準備工作,包括在
每次開會前,研究該組織的秘書處經常就複雜事項所提供
的大量詳細分析結果,以及綜合整理廣泛的簡介/背景資
料。舉例來說,在一九九五年五月至十一月的六個月期間
,日內瓦辦事處共接獲經合組織交來的400份文件,每份的
篇幅均長達30至40頁。

10.世貿組織的工作範圍,較其所取代的關稅及貿易總協定
(以下簡稱「關貿總協定」)廣泛得多。舉例來說,世貿組織
除了須執行額外工作,以實施烏拉圭回合的一系列協議和
處理該回合尚未完成的其他事務外,亦負責以往關貿總協
定沒有涉及的服務貿易國際規則及規例。相對於貨物貿易
而言,這個新範疇實更為複雜和專門。

11.由於日內瓦辦事處側重於世貿組織的談判事務,故該組
織成立後,這個辦事處的職責便大幅增加。隨着我們與經
合組織的關係取得重大發展,而有關世貿組織的工作又有
所增加,日內瓦辦事處現有的人員,特別是世貿組織副代
表(2),均承受着沉重的工作壓力,故須增添首長級人手。
該辦事處增設一名首長級人員主理經合組織的事務後,便
能夠更深入地專注處理所有關於該組織的事務,並能夠協
助處理與該組織所討論事項有關的世貿組織事務,還可騰
出所需的資源,應付世貿組織在服務貿易方面日漸廣泛的
談判工作。

12.根據以往從經合組織工作中所得的經驗,以及該組織轄
下貿易委員會及其工作小組所討論事項的複雜程度,我們
實需要一名首長級丙級政務官(首長薪級第2點)級別的人員
,代表香港出席上述工作小組的會議,以及揮灑自如地經
常與經合組織其他成員地區的高層代表聯絡。因此,工商
司建議在日內瓦辦事處開設一個首長級丙級政務官職位,
職銜為世貿組織副代表(3)。為配合既定的靈活職級安排,
工商司可在有需要時,調派一名較高級的人員出任該職位
。這個新職位應專注於經合組織的事務,但亦會分擔世貿
組織副代表(2)的工作,處理世貿組織若干有關國際收支限
制委員會和地區貿易委員會的事務,以及統籌那些同時涉
及世貿組織和經合組織的香港事務。

13.現有的世貿組織副代表(2)經修訂的職責說明,以及新設
的首長級丙級政務官的建議職責說明,分別載於附件3
件4
。日內瓦辦事處經修訂的組織圖,載於附件5

將駐英辦事處一個首長級丙級政務官
(首長薪級第2點)常額職位刪除

14.自從駐英辦事處於一九九五年七月加強商業事務部的人
手,並刪除副專員的職位後,該辦事處已逐漸轉為一個香
港經貿辦事處。駐英專員已表示不再需要屬首長級丙級政
務官(首長薪級第2點)級別的助理專員(公共事務)職位。當
年開設這個職位,是為了在英國統籌社區服務和為當地的
香港留學生所提供的服務。日後這方面的工作將會逐步停
止或大幅減少。至於餘下監督公共關係組的職務,將會由
其他高級人員接掌。

15.駐英辦事處於一九九零至九一年度開始進行改組,以期
轉為一個香港經貿辦事處。那些與經濟和貿易事務無關的
工作及服務,正逐漸減少和停止。駐英辦事處已不再為香
港的政府部門提供在英國招聘和培訓入職人手的服務,且
已減少與當地的香港留學生和香港華人團體聯絡的職務,
又將於短期內停止在英國執行收支分處的職責。刪除一個
首長級丙級政務官職位的建議,可令該辦事處的改組工作
再邁進一步。駐英辦事處的組織圖,載於附件6

財政影響

16.在日內瓦辦事處開設一個首長級丙級政務官職位所涉及
的款項,會因駐英辦事處刪除一個同級職位而抵銷,因此
,這項建議本身不會帶來額外的財政負擔。現將有關的財
政影響列述如下-

按薪級中點
薪額估計的
年薪開支
每年平均
的員工
開支總額
職位
數目
首長級丙
級政務官
1,182,6002,187,2401
減去
首長級丙
級政務官
1,182,6002,187,2401
000

17.不過,在日內瓦實施上述開設職位的建議時,需在日內
瓦辦事處開設一個在當地聘請的私人秘書職位,有關的中
點薪金開支為465,741元。這筆款項會因駐英辦事處刪除一
個在當地聘請的私人秘書職位(中點薪金開支為136,524元)而
有所抵銷。這兩個職位所需的開支不同,是由於日內瓦和
倫敦的生活費互有差距,因而薪酬水平亦相應有別。

背景資料

18.經合組織於一九六一年成立,本質上是一個討論場合,
可供各地政府發表意見、分享經驗及尋求共同的立場和解
決方案。該組織成立的目的如下-

  1. 在維持財政狀況穩定的同時,盡可能提高成員
    國的經濟增長和就業率,以及提高國內的生活
    水平,從而助長世界經濟的發展;

  2. 在推動經濟發展的過程中,幫助成員國以至非
    成員國的經濟穩健地擴展;及

  3. 按照國際間的義務,在多邊不歧視的原則下協
    擴展世界貿易。

19.目前,經合組織共有25個成員國,其主要工作由150個主
理不同範疇的委員會、專家小組及工作小組執行。這些委
員會及其他有關組織,均由一個設於巴黎的國際秘書處予
以輔助。

20.駐英辦事處現正進行改組,以便轉為香港經貿辦事處。
過去六年,我們已在駐英辦事處刪除或調走約50個職位。

公務員事務科的意見

21.公務員事務科同意,鑑於由香港駐日內瓦經貿辦事處負
責有關經合組織以及世貿組織的工作有所增加,該辦事處
必需增設一個屬首長級丙級政務官級別的人員。由於駐英
辦事處的職責正在改變,公務員事務科亦支持刪除助理專
員(公共事務)的職位。

首長級薪俸及服務條件常務委員會
的建議

22.首長級薪俸及服務條件常務委員會表示,如在日內瓦辦
事處開設上述首長級丙級政務官常額職位,建議的職級實
屬恰當。

工商科

一九九六年四月



EC(96-97)9附件1

香港駐日內瓦經濟貿易辦事處
世界貿易組織香港副代表(1)
(首長級丙級政務官(首長薪級第2點))
現時的職責說明


主要職務和責任

就下述事務,向世界貿易組織(以下簡稱「世貿組織」)香
港永久代表負責 -

  1. 所有關乎世貿組織轄下常務理事會的事宜;

  2. 所有關乎世貿組織轄下貨物貿易理事會的事宜;

  3. 世貿組織的體制事務,以及世貿組織的行政、
    收支預算和財政等事宜;

  4. 所有關乎爭端調解機構、紡織品及成衣、貿易
    與環境的事宜;及

  5. 所有關乎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及世貿組織轄
    下與貿易有關知識產權理事會的事宜。


EC(96-97)9附件2

香港駐日內瓦經濟貿易辦事處
世界貿易組織香港副代表(2)
(首長級丙級政務官(首長薪級第2點))
現時的職責說明


主要職務和責任

就下述事務,向世界貿易組織(以下簡稱「世貿組織」)香
港永久代表負責 -

  1. 所有關乎服務貿易及世貿組織轄下服務貿易理
    事會的事宜;

  2. 服務貿易的分組談判,如金融服務、僱員出入
    境安排、基本電訊服務、海上運輸及專業服務

  3. 有關服務貿易總協定理事會轄下特別工作委員
    會和服務貿易總協定規則工作小組的工作;

  4. 經合組織事務的一般統籌工作;

  5. 經合組織轄下貿易委員會和工作小組及有關會
    議;

  6. 經合組織內有關貿易的工作;

  7. 世貿組織的貿易政策檢討;及

  8. 中國和中華台北加入世貿組織的問題和加入世
    貿事宜的整體監督工作。


EC(96-97)9附件3

香港駐日內瓦經濟貿易辦事處
世界貿易組織香港副代表(2)
(首長級丙級政務官(首長薪級第2點))
修訂的職責說明


主要職務和責任

就下述事務,向世界貿易組織(以下簡稱「世貿組織」)香港
永久代表負責 -

  1. 所有關乎服務貿易及世貿組織轄下服務貿易理
    事會的事宜;

  2. 服務貿易的分組談判,如金融服務、僱員出入
    境安排、基本電訊服務、海上運輸及專業服務

  3. 有關服務貿易總協定理事會轄下特別工作委員
    會和服務貿易總協定規則工作小組的工作;

  4. 中國及中華台北加入世貿組織的問題和加入世
    貿事宜的整體監督工作;及

  5. 接受贊助的訪港人士及前往日內瓦訪問的香港
    重要人物。


EC(96-97)9附件4

香港駐日內瓦經濟貿易辦事處
世界貿易組織香港副代表(3)
(首長級丙級政務官(首長薪級第2點))
建議的職責說明

主要職務和責任

就下述事務,向世界貿易組織(以下簡稱「世貿組織」)香港
永久代表負責 -

  1. 所有關乎經濟合作及發展組織(以下簡稱「經
    合組織」)的事宜,包括出席貿易委員會、貿
    易委員會工作小組及有關貿易的工作會議等事
    宜;

  2. 與瑞士的雙邊通商關係;

  3. 世貿組織對香港的貿易政策所進行的特定檢討
    ,以及香港參與一般貿易政策檢討方面的整體
    監督工作;

  4. 就某些主要的政策範疇 - 競爭、勞工標準、
    投資等,統籌香港在世貿組織和經合組織的有
    關活動;

  5. 關乎世貿組織轄下國際收支限制委員會的工作
    ;及

  6. 關乎世貿組織轄下地區貿易安排委員會的工作
    ,以及注視所有關乎地區貿易的事宜。


EC(96-97)9附件5

香港駐日內瓦經濟貿易辦事處
建議組織


世界貿易組織香港永久代表
(首長級乙一級政務官)

副代表(1)
(首長級
丙級
政務官)


副代表(2)
(首長級
丙級
政務官)


副代表(3)*
(首長級
丙級
政務官)

助理代表(1)
(首席貿易
主任)

助理代表(2)
(首席
貿易主任)

* 本文件建議開設的職位


EC(96-97)9附件6

香港駐倫敦經濟貿易辦事處
的組織

駐英專員#
(布政司署司級政務官)
(首長薪級第8點)

@助理專員
(首長級丙級政務官)
(首長薪級第2點)

助理專員
(首長級丙級政務官)
(首長薪級第2點)

海事顧問
(海事處助理處長)
(首長薪級第2點)


輔助人員34名*

#EC(96-97)10的文件已建議將這個職位的級別定為首長薪
級第6點。

*在一九九六至九七年度駐英辦事處轉為香港經濟貿易辦
事處的終期改組工作完成後,輔助人員的數目將會減至
24名。

@建議刪除的職位。


Last Updated on 2 December 1998